城市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问题及完善建议探讨
2021-03-06邱雨静中国人民大学
邱雨静 中国人民大学
在地区政府派出机关管理工作中,城市街道办事处作为最基层管理机构,可实现深入城市社区内部,对城市社区有关事务进行精细化管理,就我国政府组织结构来看,城市街道办事处所处的位置具有加强的特殊性,组织管控等并不完整,在独立行使职权能力时会受到多种限制因素的影响。当前城市街道办事处管理机制仍存在较多问题,需综合性分析主要原因,优化完善管理体制,将办事处的真正价值充分发挥出来。
一、城市街道办事处概述
(一)基本内涵分析
在我国发展历程中,城市街道办事处长期处在政府组织结构中的较为特殊位置,发挥着管理基层的重要作用。人们通常将城市街道办事处定位等同于城市基层政府,但相较于同级地区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表现出不具备完整政府组织的情况,在完全独立行使职权时会有较大阻力限制。在我国独特的发展经历出催生出城市街道办事处,关系到基层人们的切实利益。我国出台相关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街道办事处的性质等内容,但在社会与经济快速发展的冲击下,城市街道办事处在权限职能等多个方面都发生很大的变动。这就导致以往的规定要求无法实现对现代化社会基层社区进行有效管理,不能使现代化社会新要求得以充分满足。因此,当前的城市街道办事处通常是地区政府部门的派出机构,地区政府给予其职能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调解管理,为基层社区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二)主要特点分析
对于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划分,通常是将主要街道作为划分标志,并且经当地政府部门审批授权,负责管理一定范围的自然区内的社会公共事务,与管理行使职能相结合,可作为政府派出性机构。城市街道办事处主要有以下三个较为明显的特点:第一,行使职能权责有一定的限制。城市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性机构性质,但只能间接行使自身全部行政权力,无法实现权力职责的直接行使,并且行使职能的范围以及程度等都必须在规定范围内,在处理管辖地区内较为重大的事务时,需对上级政府部门上报,在经历请示、批准及授权后才能执行自身职能。若城市街道办事处行使职能的行为超出上级政府部门授权规定的范围,则属于非法行为,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第二,执行落实职能处于被动状态。就管理层级而言,在我国各级城市管理行政管理机构中,城市街道办事处是处于最基层地位,在执行落实政策及管理任务时,属于最后一级管理机构,这就使得城市街道办事处,必须在得到上级政府部门批准授权后才能严格按照规定及权限进行管理,不能出现行使职能延伸的情况。第三,管理事务同时具有综合性和具体性。城市街道办事处需对管辖范围内部门及居民进行调节管理,管理事务综合并且较为具体。
二、城市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使职能定位模糊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将城市街道办事处定位成两级政府派出管理机构,负责管控范围内的三级管理任务。但法律法规的定位解释逻辑存在一定的缺陷,就字面意思而言,对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定位只将其作为一级管理,而不是一级政府管理机构,与现行地方组织法内容存在较大偏差。但同时也将城市街道办事处作为一级政府看待。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要求,只有某一级政府部门作为主体才有行使管理权的资格。但就这个角度分析,我国城市街道办事处则属于三级政府机构,负责三级管理任务。就机构设置角度而言,我国城市街道办事处与同级乡镇政府部门存在较大不停,并不具备单独的人大等机构。新发展形势下,我国城市街道办事处改革仍是以一级准政府的有关要求为依据进行实施,负责管理落实具体群众性与公益性的社会公共工作。因此,我国城市街道办事处存在定位模糊的问题,导致行使职能权责时出现混乱情况。
(二)管理过大的社会公共范围
现阶段,我国城市街道办事处需对管辖区内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调解,还需执行落实市级与市辖区下发的指令,多管理的社会公共事务范围过大。在实际管理实践中,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行使的是一级政府的管理职责,但所能支配的人员配置以及财力物力等各项资源极为有限,与一级政府有较大差距。这就导致在城市街道办事处常出现需承担责任但无管理权限、人员缺少等问题。
(三)无法理顺与职能部门的关系
现行的法律制度使城市街道办事处改变了以往单纯依赖政府部门命令而进行管理办事的情况。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城市街道办事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但无法在一定程度上指调政府部门,严重制约了街道办事处职能的发挥。城市街道办事处对地区内公安、工商等以及职能部门没有约束权力,致使在办事过程中极为被动。
三、城市街道办事处完善管理体制的具体策略
(一)完善有关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法规
为促使城市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实际作用,应加强落实相关立法工作,实现办事处建设的法治管理水平的提升。首先应分析当前有关法律规定中存在的缺陷,并加以科学完善,具体明确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性质、职能以及资金等各个方面,在社会法治化发展中纳入街道办事处的未来发展建设,使办事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更好地行使自身职能,将国家有关发展方针及政策落到实处,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这能使城市街道办事处管理办事更加规范,可使社会公共需求得以有效满足,向更好地方向发展。
(二)强化城市街道办事处管理建设
在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城市街道办事处管理工作将会面对更多新挑战,对管理干部等的要求大幅提高,促使办事处改革发展满足新公共管理模式的新要求。首先,城市街道办事处应积极引进高素质管理人次,不断提升干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办事效率有效提升。再次,城市街道办事处应扩大管理干部的发展空间,将专业能力强且作风好的青年干部提拔到管理岗位,使他们的才能价值充分发挥出来。市政府及区政府应科学引导城市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员学习管理理念,指导他们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鼓励他们在规定要求范围内创新管理方法。此外,市政府及区政府应合理组织城市街道办事处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并增设竞争机制,实现对办事处工作队伍的有效整顿,促进他们工作能力及政治素质大幅提升。
(三)处理好城市街道办事处与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
现阶段,城市街道办事处只能被动接受单方面的任务委托,存在不合理性。对此,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内容的改革:第一,将街道城市街道办事处对管辖区内的管理权利加以明确,转变成主要负责管理某块区域同时负责条块区域的管理方式。第二,结合实际管理情况赋予城市街道办事处一定的领导权及协调管理权,使其能监督管控管理辖区内的各机构的活动工作。需落实政企分开工作,将城市街道办事处与区域经济分开,由政府财政部门拨付办事处员工及干部的工资,使其摆脱不必要的管理束缚。对于与社会组织关系的处理,城市街道办事处首先应与社区居委会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通过社区居委会对城市居民真实需求及利益诉求等加我全面地了解掌握,可有效避免与居民沟通不及时畅通而引发多种麻烦,促进行使职能效率的提升。其次,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将工作重心转向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将自身的服务与管理的职能加以明确,在服务实践中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此外,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对社区组织在管理中的重要积极作用有较为清晰的认知,秉持服务社会公众的管理理念,为社区组织提供相应的扶持,促进社区组织健康发展,同时也应加强监督与管理社区组织活动,实现社区组织行为规范化。
四、总结
综上,在社会快速发展新形势下,城市街道办事处在管理社会基层公共事务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城市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因行使职能定位模糊、管理过大的社会公共范围以及不能理顺与职能部门的关系等问题受到严重制约,实际管理服务效率较低,对实际价值的发挥带来较大消极影响。对此,我国应完善有关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法规,强化城市街道办事处管理建设,并通过优化改革让处理好城市街道办事处与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使城市街道办事处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