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背景下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衔接的比较研究
2021-03-03李蔚昕
李蔚昕
摘要:在当前“一体化”背景下,一线教师做好教材的衔接研究,熟悉教材体系,更有利于教学的有效开展。法治教育作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的一大主题,对学生的成长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找到中小学法治教育在教材中的衔接点,对提升法治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有重要价值。《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被定位为两本“法治教育”专册,两本专册同出自教育部统编,教材一脉相承,既在目标的层次上螺旋上升,又在内容的难度上深入拓展。两册教材从整体结构来看,整体思路一致,单元主题趋同;从教学栏目来看,在培养目标和呈现形式上各有不同。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要衡量好不同阶段法治教育推进的深度和宽度,把握好教材之间的衔接,做到不赘述、无漏洞,使法治教育更加有效。
关键词:“一体化”;法治教育;教材衔接;比较研究
“法治教育”作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的一大主题,对学生的成长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法治教育为切入点,分析比较中学和小学法治教育专册,找到法治教育在教材中的衔接点,对提高课堂的教育水平、提升法治教育教学质量有重要价值。
一、道德与法治学科中学与小学衔接问题的研究背景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关注教育的衔接问题。不少学校和一线教师本着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的目的,开始着眼于教学衔接问题的研究。同时,随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立,更是推动了这个话题的深入探讨。“一体化”指导意见的提出及“一体化”教材体系的不断完善,为道德与法治学科中学与小学衔接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方向性的价值引领和科学性的研究依据。
(一)贯彻“一体化”指导思想
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提出,“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非常必要,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此次会议以国家层面强调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立德树人的重要价值。同年8月,为了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从课程目标、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教材体系几个维度着手,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材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意见》凸显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方向性、时代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这既是我国思政课改革发展的方向,同时也是对思政课的开设和思政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构建“一体化”教材体系
随着教育部统编教材的逐步普及,从2019年秋季开始,小学已不再使用《品德与生活》(1~2年级)、《品德与社会》(3~6年级)教材,均统一使用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道德与法治》教材,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并轨,形成完整、一致的教材体系。这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教材研究背景。
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教材,顺应学生的天性,将学生的生活作为“圆心”,以学生不断拓展的社会生活为“半径”,画出覆盖面逐步延展的“同心圆”。紧紧围绕学生的生活经历和已有的生活经验编排教学内容,让“法治教育”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紧密关联,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治,更便于学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实生活问题。
基于以上理念,以“法治教育”内容为例(小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被定位为“法治教育”专册,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被定位为“法治教育”专册),每一册教材都根据学生的成长特点和价值判断水平进行编写,并在教材中分散性地嵌入“法治教育”的内容,使得“法治教育”贯穿始终,浸润渗透,步步深入。
本文将依托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两本“法治教育”专册,分别从教材特点、教材结构和教材内容设计三个维度进行对比分析,为做好法治教育的衔接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两本“法治教育”专册的教材特点分析
无论是小学“法治教育”专册,还是初中“法治教育”专册,都是以课程标准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编写依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明确提出:“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义务为本位。”翻阅教材不难发现,两本教材都以宪法为主线贯穿始终。
(一)从学生主体来看
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在思维和心理发育上特点越来越鲜明。作为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他们虽然极力表现出高年级的成熟,却不免时时处处显露着年少的幼稚和探索欲,好奇心仍然是他们认识世界的大门。与此同时,他们开始形成独立思考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尚为一种雏形,他们的想法极易因受到干扰而产生波动。因此,在这个阶段,“法治教育”的意图主要是帮助学生初步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教师要避免过多地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而应将生活中的事物和学生遇到过或可能会遇到的事例呈现出来,与学生共同了解和探知。
初中八年级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在这一特殊时期,伴随着生理发育的不断成熟,他们的思想和精神方面也发生着较大的转变。他们急于摆脱父母的约束和管理,希望拥有更多的自我决定权和话语权。他们极为渴望独立,且已经在前期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强化了独立思考的习惯和意识,对问题有更多独到的见解。基于以上教学对象的特点,八年级下册的“法治教育”目标为:形成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引领法治实践。
(二)从教材对比来看
通过对两本教材的比较可以看出,不同阶段的“法治教育”都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定位准确。
小学阶段的“法治教育”侧重于习惯养成教育,法治更加生活化。编写者细心洞悉学生的好奇心理,以学生的探索欲和发现欲为突破口,以问题探知为导向,引导学生养成法治思维与行为习惯,为学生的素质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例如,《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三课“公民意味着什么”中,“公民”一詞对于六年级学生来说较为陌生,基于此教材从不同肤色、不同国家的人着手,让学生思考如何理解不同国籍的人的身份。为了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公民身份,又引入了“居民身份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这一生活中的常见物品,进而思考:居民身份证上有哪些信息?居民身份证上的专属数字都有什么含义?情境和问题的设置贴合学生的生活实际,既符合学生当前的心理认知,又不过分强化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既保护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体现了法治教育的生活化。
初中阶段的“法治教育”更注重落实学科的核心价值,在小学“法治教育”的基础上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将生活逻辑和知识逻辑相结合,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学科学习过程中认同国家的法治建设,提高参与政治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以日渐积累且不断成熟的法治思维指导行为实践。例如,《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该单元旨在小学阶段了解了公民身份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公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有助于学生更加完整地了解公民身份,学会怎样正确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这一教学逻辑也符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形成‘小学讲法治故事,中学讲法治规范的学习法治教育总体思路”两种理念。
三、两本“法治教育”专册的教材结构分析
教材结构能够体现编写者的教育价值和教育导向,在“法治”这一共同主题下,小学“法治教育”专册和初中“法治教育”专册的教材结构既有相通之处,又各有差异。
(一)从整体结构来看(见表1)
两册教材的整体思路一致,单元主题趋同。
从横向进行比较,两本教材均以现行宪法为基本依据。我国现行宪法设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两本教材都遵循了宪法的这一逻辑,第二单元和第三单元分别对应宪法的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第三章《国家机构》。
从纵向进行比较,同一单元的不同主题又充分体现了教学对象的心理行为特点。例如,两本教材的第一单元都从法律的地位和作用的角度为整册教材内容定下基调,开宗明义,明确树立学生的法治意识,以法治观念思考和分析问题。其中,《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先带领学生感受生活中的法律,让学生意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进而学习第二课“宪法是根本法”,了解我国特殊的法律——宪法;而《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则直接介绍宪法,先从公民和国家两个不同的角度分析宪法的地位和价值,再学习怎样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地位不动摇,从怎樣做的角度分析如何保障宪法的实施。
显然,从小学生的角度出发,先感受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法律,再感受宪法的权威,这样的层次和梯度更加符合学生的心理认知,便于学生理解,也引导学生去发掘、关注身边存在但没有被关注的问题,进而深切地体会法律与自身密不可分的关系。而八年级学生已经能够更深入地思考问题,因此在内容的设置上要增加难度,不仅要以生活经验为依托,还要加强理论化的学习,不断筑起法治知识的城墙。
(二)从教学栏目来看(见表2、表3)
从教学栏目分析中能够明显看出两本“法治教育”专册在培养目标和呈现形式上的不同。
《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教材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栏目是《活动园》,该栏目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承载了不同的活动,让教材内容的呈现更加灵活,更贴合该阶段学生的心理特征。出现频率次高的是《知识窗》栏目,该栏目在必要的地方对知识做一定的总结和规整,帮助学生对不明晰或易曲解的知识建立更加清晰的认识,使得法治教育虽严肃、严谨但不固态刻板。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材中,《运用你的经验》栏目是教师在导课环节经常使用的内容。八年级“法治教育”难度明显增加,为了拉近法治与学生的距离,每课开篇我都将《运用你的经验》作为导入,帮助学生找到法治与生活的交融点。法治始终以生活化的形态呈现在学生面前,才能让法治在学生心目中看得见、够得着、有的说。除此之外,教材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栏目是《探究与分享》。这个栏目为学生提供了更多样的思考和探究的平台,教师可以通过分析总结、问题探究、观点分享等方式,引导学生对不同问题进行思考,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学法用法能力。
四、例谈两本“法治教育”专册的教材内容
同出自教育部统编,两本不同学段的法治教材一脉相承,既在目标的层次上螺旋上升,又在内容的难度上深入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提出“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突出强调了权利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因此,本文以“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例进行分析,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一)由信息传递到有序扩充
《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第四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框“公民的基本权利”中,主要向学生传递两层信息。
其一,知道公民的权利是广泛的。教材用三分之二的篇幅阐述这层含义,设计了两个《活动园》和一个《知识窗》。通过“填写与情境相对应的权利序号”“将法律与其规定的基本权利进行连线”两个主要活动,帮助学生理解公民权利的广泛性,并在《知识窗》中介绍了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让学生知道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是有切实的法律保障的,直接、明了地感受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广泛的、真实的。
其二,懂得公民的权利是有界限的,因此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滥用权利。教材剩下的三分之一篇幅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阐述。教材仍然采用《活动园》的形式,设计了一个“装修噪音扰民”的案例,并出示了三种不同的观点,请学生发表看法。学生能够通过思考、交流生成观点:权利不是绝对而是有界限的,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紧扣教材主要文字部分。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材承接以上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做了相应的扩充。将六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四课第一框“公民的基本权利”容量拆分为“公民基本权利”和“依法行使权利”两框。
在“公民基本权利”一框中,较为详细地描述了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和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不仅让学生感受到权利的广泛性,同时也具体了解公民具有哪些基本权利,让学生对自己享有的基本权利有更加具象的认知。在“依法行使权利”一框中传递两层信息:其一,行使权利有界限。公民的权利是有范围的,行使权利和自由时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利及自由。其二,维护权利守程序。教材在这一部分首先明确公民行使权利要依照法定程序,权利受到侵害时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权;其次分别介绍了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维权的方式。
(二)由“面”的涉猎到“点”的深入
小学阶段的法治教育是“面”上的涉猎,浅尝辄止。学生通过对法治的初步了解,培养一种法治习惯、法治思维,学会用“知”和“行”两条腿走路,为初中阶段的深入学习奠定良好的思维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基础。而初中阶段的学习则基于学生的成长发展以及法治教育的需要,在目标的层次上拔高,在内容的难度上深入,将法治所涵盖的不同主题具体化,通过更加细而精的学习,达成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能力和知识目标,让法治的根在学生心灵的沃土里埋得更深、抓得更牢。
综上所述,法治教育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一大主题,其在部编版教材中的编排思路非常清晰,有明确的梯度目标,教师可以根据两册教材的对比,找到不同的侧重点。教师只有心怀一把“尺”,衡量好不同阶段法治教育推进的深度和宽度,把握好教材之间的衔接,做到不赘述、无漏洞,法治教育才能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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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