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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立国的结构性矛盾与文治化转型

2021-03-02成祖明张洪玮

关键词:江东三国志孙权

成祖明 张洪玮

(南京大学 历史学院, 南京 210023)

孙吴政权以部曲私兵的军功集团起家,在征服江东的过程中逐渐壮大起来,形成了袭业领兵制度。如陶元珍所指出的:“吴滨江立国,处处受敌:若防守不周,则覆亡可待,故萃中央兵于建业,而分戍诸将兵于各镇;又若诸兵人土不习,守心不固,则有溃散之虞,故采最足维系兵心之世兵制。”(1)陶元珍:《三国吴兵考》,《燕京学报》1933年6月第13期。这造成这一制度在孙吴境内长期存在,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军功世袭集团,该集团一直是孙吴立国的基石和支柱。以往的研究多在田余庆先生的孙吴政权江东化理论范式的影响下夸大了江东大族在国家政权中的作用(2)田余庆先生论孙吴政权“江东化”理论范式,主要见于《孙吴建国的道路——论孙吴政权的江东化》《暨艳案及相关问题——再论孙吴政权的江东化》二文,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62-327页。二文之前分别在《历史研究》1992年第1期、《中国文化》1991年第1期发表,著作出版时进一步补充修善。,事实上,大族或豪族如果不配合政权,且不拥有兵众和军功,对于孙吴政权而言就如刀俎上的鱼肉,随时都有被驱散诛灭的危险,强调或夸大其对政权的作用多是长期因袭未加明辨或笼统性的观念。而将孙吴建政模糊地解读为“江东地域内部各社会力量合流的过程”(3)林丈昌:《社会力量的合流与孙吴政权的建立约论》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3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22页。,实质上也是这一观念的延续。对一个王朝历史的研究必须抓住政权结构性问题,才能真正阐释这个王朝兴衰和建政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孙吴政权而言,以袭业领兵制为基础的军功世袭集团,即是这个结构性问题所在。由此着手,对于发生在孙吴历史上的一系列重要事件,以及孙吴以降社会性质演变——六朝门阀政治或贵族制社会何以形成等重大问题都将获得具体而深刻的认识。

一、孙吴的立国:军功集团与袭业领兵制的形成

孙吴政权的开创者孙坚虽为吴郡富春人,但其仕途和征战生涯则起于江北。据《三国志》的《吴书·孙坚传》注引《江表传》曰:“坚历佐三县,所在有称,吏民亲附。乡里旧知,好事少年,往来者常数百人,坚接抚待养,有若子弟焉。”是以在举兵征讨黄巾军时“乡里少年随在下邳者皆愿从”,同时又“募诸商旅及淮、泗精兵,合千许人”(4)《三国志》,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094页。,遂“以江北任侠无赖者集团为核心”(5)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06页。建立了一支私家队伍。这些人遂成为之后孙吴集团的核心成员,在孙吴的立国中起到了基石的作用。据史书所载,核心人物有吴景、孙贲、孙辅、朱治、张昭、张纮、秦松、陈端、周瑜、吕范、程普、孙权、韩当、黄盖等。从籍贯看,吴景、孙贲、孙辅、孙权4人为孙氏宗亲,朱治来自丹杨,张昭、张纮、秦松、陈端、周瑜、吕范、程普、韩当8人皆来自江北的淮泗流域,而黄盖则来自零陵,祖籍也是南阳。除孙氏宗室外,江北淮泗集团构成了孙氏起家的最核心力量,这些人也大多以军功出身。依靠江北军功将领和孙氏宗亲的尽力辅佐,孙坚、孙策在东汉末年混战中“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孙策死后,孙权承父兄遗业,“举贤任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并起用江北出身的步骘、鲁肃、徐盛、潘璋等一批“宾旅寄寓之士”(6)《三国志》,第1109、1116页。担任将领,使得江北将领群体的规模和作用不断扩大。

除以淮泗集团为主的江北军功将领外,孙吴军功集团中还有以“顾陆朱张”四姓为主体的江东士人。江东士人进入孙吴政权的过程,田余庆先生称其为孙权广泛地吸收江东士人,并使其进入高层主政,以完成孙吴政权江东地域化的进程(7)田余庆:《孙吴建国的道路——论孙吴政权的江东化》,《秦汉魏晋史探微》,第295页。。后来学界关于孙吴政权和历史问题的诸多研究多离不开田先生“孙吴政权江东化”理论范式。诚然,随着孙吴政权本身在江东地区的长期统治,宾旅寄寓之人或凋落,或落地生根本地化,孙吴政权江东化无可避免。然而问题是,这一过程是否真如田先生所云,在孙吴建国的过程中,淮泗集团因不断受到政治打压,加之代际消亡而逐渐失势,致使孙吴政局渐被江东集团掌控?这种基于地域划分的淮泗、江东两大政治集团间是否真的存在不可调和的派别冲突?或者说一些重大事件真与这两个集团的冲突有关?事实上,认为孙吴政权存在一个清晰的江东化战略更可能是一种观念性解读,或者说夸大了地方大族在政权中的作用;淮泗、江东两大地域政治集团冲突的范式并不能有效地解释孙吴时期一系列的重大历史和政治事件。从孙吴政权中央和地方官僚总体构成来看,也很难支持孙吴存在一个明晰的江东化战略的观点。单从立相看,除孙氏宗室外,丞相之位似有潜在的江北江东地域平衡的共识:孙邵(江北)—顾雍(江东)—陆逊(江东)—步骘(江北)—孙峻(宗室)—孙綝(宗室)—濮阳兴(江北)—陆凯(江东)、万彧(不详)—张悌(江北)。江东5人(其中2人为宗室),江北4人,1人籍贯不详,与江东陆凯同时为相。除去宗室,江北籍略占优势。而孙氏宗室孙峻、孙綝均为非正常上位。孙峻是密谋杀害了江北籍的大将军兼太傅诸葛恪后自代,而孙綝则是由孙峻死前私授相位,引起朝野不满与动荡。从其他三公籍贯分布看,孙吴时期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等先后共13人,江东籍4人(其中1人为宗室),其余9人为江北籍,江北占压倒性优势。而上大将军以下主要将军籍贯情况,史籍所见其员共44人,江东籍22人(其中宗室7人),江北籍18人,籍贯不明2人(其中张布应为江北人),其他籍2人(一为苍梧籍,一为武陵籍)(8)孙吴三公、主要将军年表参考万斯同:《吴将相大臣年表》,《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上海:开明书店,1937年,第2631-2639页。并据史籍增补。。除去宗室,江北及其他籍也占明显优势。在地方政权方面,根据文献所见统计,各郡先后历任130位太守,江东籍45人(其中宗室外戚13人),江北籍48人,其他非江东或不明籍贯的24人;除宗室外,江北和其他非江东籍也占绝对优势,在时间上也一直延续至孙吴政权灭亡。

如田余庆先生所称,“陆逊是孙吴政权江东化最具标志性、最为关键的人物”(9)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第291页。。重用陆逊和陆氏家族的崛起客观上推动了孙吴政权江东化的进程。但从陆逊成长的过程看,其家族背景或家族成员并没有对其产生多少作用或帮助。陆逊的崛起主要还是因为其卓越的军事才能,而他成名的最关键一步是出身淮泗的吕蒙力荐其代己领兵,负责上游军事。陆逊也不负众望,屡建战功,在对蜀汉的荆州之战、夷陵之战及对曹魏的石亭之战等战役中都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对孙吴政权的扩张与巩固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孙权于石亭之战后的第二年(229年)即登基称帝,拜陆逊为“上大将军、右都护”(10)《三国志》,第1349页。,使其掌握孙吴上游军权。因此,从陆逊所代表的陆氏家族的崛起看,主要是因为其显赫的军功;陆氏家族在孙吴时期能一直维系显赫的地位,也主要与其家族人才辈出、屡建战功有关,与其江东大族地位并无多少关联。相反,孙吴政权明显存在抑制江东地方大族的行为。这不仅表现在陆绩、虞翻、顾谭等先后被流放边郡,陆逊遭谴抑郁而终,张温获罪而整个家族被废用,也表现在孙吴政权对江东地方豪强宗部的持续性打击中。因此,认为孙吴政权存在一个清晰的江东化战略更多的是一种观念性的解读。

虽然从人物的地域出身来看,孙吴政权的确存在着江北、江东两大群体,但相近的地域出身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政治利益、派系的一致性。过于强调江北与江东两大地域性政治集团则容易忽略孙吴政权的性质,难以对孙吴不同历史时期发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重大政治事件做出合理的解释。对于孙吴的政权性质,唐长孺先生认为,孙吴的建国乃是孙氏为首的若干宗族对其他各个宗族集团的胜利,孙氏建立了宗族间分配利益的领兵与复客制度,这些制度构成南方大族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特权(11)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4页。。唐先生的研究也成为后来日本学者研究六朝贵族制度的基础。日本学者川胜义雄认为,主从关系作为维护孙吴政权治下江南社会的枢轴,是原本存在于孙坚、孙策、孙权父子与诸将军之间的任侠关系升华后的一种形式,这种关系正是维持孙吴政权的支配体制以及在这种体制下整合社会的一个关键,公权的郡县制在多数情况下也不得不倾向于私人军团的军政统治(12)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第120-126页。。这些研究都注意到了孙吴政权的军功性质,却未能展开讨论其军功性质与政权兴衰、一系列重大政治事件及社会问题间的关系。

孙吴政权以军功起家,从一开始就结成了一个具有人身依附关系的部曲私兵集团。在征讨江南的过程中,随着队伍壮大,孙吴的部曲私兵集团也出现层级的壮大。每个部曲将领都在征战的过程中通过募兵、授兵或掳掠战俘、分检民人的方式扩大了自己的部曲,有迹象表明,这些部曲将领又各自统领着大小不等的部曲(13)这一结构可从孙皓天纪三年(279年)夏“郭马反”事件中看出,郭马本是合浦太守修允部曲督。“允死,兵当分给,马等累世旧军,不乐离别。晧时又科实广州户口,马与部曲将何典、王族、吴述、殷兴等因此恐动兵民,合聚人众,攻杀广州督虞授”,即可反映这种部曲的层级结构。见《三国志》,第1172页。。这就形成了一个比较紧密的具有人身依附关系的金字塔式内部层级结构。这种人身依附性质的私兵集团最初成员主要来自游侠少年、寒族及中下层官吏、地主士人等(14)如前引“坚历佐三县,所在有称,吏民亲附。乡里旧知,好事少年,往来者常数百人,坚接抚待养,有若子弟焉”。“(朱)俊表请坚为佐军司马,乡里少年随在下邳者皆愿从。”孙坚与这些人以拟宗族化的方式结合,久之,便形成了私人性质的人身依附关系。《三国志》,第1094页。。而个别名士(多是中下层为主)也是通过结义方式建立亲密的家内私人关系,如张昭“升堂拜母,如比肩之旧”,周瑜亦“升堂拜母,有无通共”;又吕范“策亦亲戚待之,每与升堂,饮宴于太妃前”;顾雍则孙权“亲拜其母于庭”(15)《三国志》,第1219、1259、1309、1226页。。在集团扩张的过程中,通过这种家内的私人关系,这些群体比较容易被吸纳进来,集团也一直对其开放。这些人只要有才能和勇力,都比较容易获得晋级权力金字塔高层的机会,这更激发了集团的强大战斗力,从而以势不可挡的力量在数年间据有江东、平定江南。

然而,这种以社会中下层为主体组成的私人依附关系的战斗集团,给巨家大族、具有高等身份和名望的士人加入带来了困难,遭到这些人的抵制。此外,新兴的军功集团在争夺权力、资源方面也与地方上旧有强宗大族、宗部渠帅产生了激烈冲突。《吴书·孙韶传》注引《会稽典录》曰:“孙策平定吴、会,诛其英豪”;《吴书·孙权传》注引《傅子》:孙策“转斗千里,尽有江南之地,诛其名豪,威行邻国”;又《魏书·郭嘉传》曰“策新并江东,所诛皆英豪雄杰能得人死力者也”。这些记载都反映了孙吴政权的军功集团与江南地方大族、英豪和宗部势力难以共存的冲突,以及对其的残酷镇压。虽然孙氏兄弟对一些高等名士也百般争取,欲使其屈节就附,以提高其政权声望和群体的认同,但由于这些名士与以社会中下层为主的私人依附性质集团身份和观念的格格不入,最终多以失败告终。如盛宪,被孔融称为“海内知识,零落殆尽,惟会稽盛孝章尚存”“实丈夫之雄也,天下谭士依以扬声”,可谓江东第一名士,却因不肯就附孙氏政权而遭幽禁近十年之久,最终还是“为权所害。子匡奔魏,位至征东司马”(16)《三国志》,第1214、1149、433、1214、1215页。。而名士高岱之死亦然,都表明这一集团形成时期与江东高等身份名士间难以调和的张力。

这种由私人依附关系建立起来的部曲集团在面临共同的威胁和目标时会表现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平等性,“同荣辱,等休戚”“荣福喜戚,相与共之”。这也激发了军功集团内部将领士卒的战斗力和积极性,以致出现将士“莫不尽心,乐为致死”(17)《三国志》,第1288、1143、1104页。的现象,这也是孙吴政权取得一些重大军事胜利的关键所在。这种共同体的平等性,在保障集团强大军事战斗力的同时,也要求集团相对公平地分配既得利益;于是在征伐江东的过程中,集团内部便以军功的大小来公平分配胜利的成果,且世袭子孙,由是形成了袭业领兵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形成一个个靠军功世袭的勋贵家族,构成了一个基础雄厚、实力强劲的庞大军功集团。加之,政权建立后,上游有来自蜀汉的压力,北方有强魏隔江虎视的威胁,内部宗部武装和山越势力时有叛衅,在内外强大的军事压力下,孙吴政权仍不得不倚重这些军功集团,这种制度遂得以长期保持。这便回答了何兹全先生早年悬而未解之问,即“孙吴将领的父子世袭领兵制,可能就是从部曲的私兵化和部曲的世代领有制发展出来的,但部曲私兵化并非孙吴特有的现象,东汉时期乃至魏、蜀皆有之,所以普遍的部曲私兵化现象无法说明为何独有孙吴发展出世袭领兵制”(18)何兹全:《孙吴的兵制》,《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3期。。部曲私兵化仅仅是孙吴袭业领兵制度产生的前提条件,而非决定性因素,孙吴军功集团内部形成的家内私人依附关系在外部强大压力下所表现出的一定平等性,是袭业领兵制度产生的关键原因。

袭业领兵制度实际是一种特殊的分封制度,川胜义雄称其为开发领主制,“推行极为严厉的军政统治”(19)川胜义雄:《六朝贵族社会研究》,第125页。。其核心内容是:对于战争中军功卓著的将领,根据军功大小授予他们可世袭的数量不等的军队、佃客与土地,有的还享有奉邑与委任奉邑长官的权力。如《吴书·吾粲传》载“孙河为县长,粲为小吏,河深奇之。河后为将军,得自选长吏,表粲为曲阿丞”;《吴书·宗室传》载孙皎“赐沙羡、云杜、南新市、竟陵为奉邑,自置长吏”,又孙韶“食曲阿、丹徒二县,自置长吏,一如河旧”;又同书《周泰传》:“复补宜春长,所在皆食其征赋”;又《朱治传》:“建安七年,权表治为吴郡太守,行扶义将军,割娄、由拳、无锡、毗陵为奉邑,置长吏”;《吕范传》载“拜裨将军,领彭泽太守,以彭泽、柴桑、历阳为奉邑”,后又“转以溧阳、怀安、宁国为奉邑”。这些记载都说明军功集团不仅可以委任奉邑长官,还可以在所辖区域“自选长吏”(20)《三国志》,第1339、1206、1207、1216、1288、1303、1310、1339页。,拥有极大的政治特权。

一方面,这些数量不等的兵众名义上属于国家,但实质上与佃客一起成为这些将领的部曲私属,参与军功家族的劳役。如《吴书·孙奋传》载:“闻顷至武昌以来,多违诏敕,不拘制度,擅发诸将兵治护宫室。”又《吴书·孙休传》载:“自顷年已来,州郡吏民及诸营兵,多违此业,皆浮船长江,贾作上下。”另一方面,一些将领也厚养善待士卒,使得士卒乐于为将领效力用命,强化其间的私人依附关系。《吴书·陈表传》:“表欲得战士之力,倾意接待,士皆爱附,乐为用命。”又《吴书·甘宁传》:“(甘宁)能厚养健儿,健儿亦乐为用命。”(21)《三国志》,第1374、1158、1289、1290、1294页。被授予的士兵的国家属性逐渐弱化,私兵属性逐渐增强。通过这些特权,孙吴将领家族世代掌握了大量兵将、人口、赋税和土地等资源。如步骘、步协、步阐三世“袭业领兵”,皆为西陵都督,同时还被封为临湘侯,享有其衣食租税(22)关于临湘国人口税赋情况,参见苏俊林:《孙吴基层社会身份秩序研究——以走马楼吴简为中心》,湖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第212-220、242-282页。。而走马楼吴简中载“右西乡入步侯还民一斛四斗”(壹·532)、“入嘉禾元年步侯还民限米二斛”(叁·905)、“领黄龙三年将军步骘所还民限米一百八十六斛”(肆·1178)等,“步侯还民”表明步氏家族不仅掌握大量依附民众,这些依附民众著籍也不在地方政权的掌握中(23)“步侯还民”研究详见孟彦弘:《释“还民”》,《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

“袭业领兵”成为孙吴政权各个军功家族的普遍现象。通过这一制度,在孙吴政权内部便形成了依靠军功起家,拥有强大的政治、军事势力,雄厚的经济力量,以及高等社会身份的军功世袭集团。他们享有极大利益,与孙吴政权形成了“命运共同体”。因此,他们在孙吴开创江东基业、保卫孙权政权的过程中立下了赫赫战功;没有他们,也就没有孙吴立国持存的可能。这一庞大的军功集团构成了孙吴政权的基石。然而问题也随之产生,如魏将邓艾所说:“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势,足以建命”(24)《三国志》,第777页。;不仅如此,军功集团因其军功出身的骄横恣睢,加上袭业领兵制度下固有的扩张需求,遂与地方政府、豪强持续地争夺土地人口,这些都造成了孙吴政权和社会的持续动荡。但是,打击这一集团又会动摇孙吴政权的国本,这便形成了孙吴政权产生以来结构性的矛盾和困境。从这一结构性矛盾出发,孙吴政权时期长期的山越问题,以及暨艳、吕壹案和两宫之争等一系列重大社会和历史事件都有了更合理的新解释。

二、军功集团与持续绵延的山越问题

持续绵延的山越问题一直是孙吴政权的长期困扰。山越问题发生时,外部敌对势力会借机通过授予印绶官职等形式招诱山越,对孙吴政权形成内外夹击的态势,给孙吴政权的统治造成严重威胁(25)関尾史郎:《曹魏政权与山越》,《文史哲》1993年第3期。。陈寿对此评价道:“山越好为叛乱,难安易动,是以孙权不遑外御,卑词魏氏。”(26)《三国志》,第1395页。

关于山越的构成,唐长孺先生认为三国时期的山越“是南方的土著,其中固有古代越人的后裔,但与汉人已很少区别,而更多的则是逃避赋役与避罪入山的人民”(27)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7页。,当为的论。山越之中固然有山居越人(这也是“山越”称呼的由来),但其中也存在着大量避难入山的编户民。“小民无知……轻剽者则迸入险阻,党就群恶”(28)《三国志》,第1335页。即表明存在编户民入山为寇的情况。除“山越”一词外,唐长孺先生认为“《吴志》中的山民、山贼、山寇和山越只是互称”(29)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14页。,亦无异议。

对于山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般认为主要是东汉末年政治的黑暗、社会的动乱、经济的崩溃和孙吴的高压掠夺政策等(30)陈国强、蒋炳钊、吴绵吉、辛土成:《百越民族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客观上也与孙吴政权对江南的深入开发所造成的与土著居民的冲突有关。然而汉人大量南迁,对吴越地区的开发在两汉时期一直持续进行,但在孙吴之前史书鲜有关于山越叛乱的记载(31)仅见“丹阳山越贼围太守陈夤”一例。《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30页。;孙氏统治前的荆扬地区也很少看到山越活跃的现象。似乎山越问题在孙吴时期突然集中爆发,且持续绵延。比较吊诡的是,在一般被认为比较残暴的孙皓时期山越问题反而急剧下降了。究其原因,最主要的应是与孙吴时期军功集团的崛起及衰落密切相关。

首先,军功集团为补充部曲扩大势力而强行检民、占募是山越问题的直接根源。如前所述,孙吴在征讨江南建国的过程中,形成了袭业领兵制度。这个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将领们所领之兵为部曲私兵,士兵的来源除孙吴政权最初少量授兵外,主要是将领的一些原从部曲和征募的士兵。而士兵的多寡直接影响将领的军事实力,如陆逊所云,“克敌宁乱,非众不济”。军事实力强弱又直接影响军功和势力的大小。即便出身儒学世家的陆逊也锐意于攻伐山越,趁机“部伍东三郡,强者为兵,羸者补户,得精卒数万人”,名为平叛,实“枉取民人,愁扰所在”(32)《三国志》,第1343、1344、1344、1344页。,不断扩充自己的势力。由于依山据险族居的山民不纳贡赋,又是精卒兵源所在,所以孙吴政权不仅不阻止将领们精检掳掠,还将此视为军功。孙权统事之初即“遣诸将凌统、潘璋、朱桓、陆逊等召募遗散、伏匿,以为部曲”。这就是所谓的“占募”,即召募遗散、伏匿(33)凌文超:《走马楼吴简举私学簿整理与研究——兼论孙吴的占募》,《文史》2014年第2期。。但这些将领往往强募当地编户健民,由此引起进一步逃匿反抗,“开立占募,兵民怨役,逋逃入占”(34)《三国志》,第1360页。。有的将领更公然要求从编户民中招募增兵。《吴书·潘濬传》注引《吴书》:“骠骑将军步骘屯沤口,求召募诸郡以增兵。权以问濬,濬曰:‘豪将在民间,耗乱为害,加骘有名势,在所所媚,不可听也。’权从之。”(35)《三国志·潘濬传》注引《吴书》,见《三国志》,第1398页。步骘增募兵的要求被拒绝,但中郎将周祗坚持“乞于鄱阳召募”,终得以进行,结果“郡民吴遽等果作贼杀祗,攻没诸县”。而编户民一旦逃入山中,便等同山越,此又为镇压提供了借口,为占募精检士卒补充部曲兵源带来了机会,如《吴书·张温传》所云:“夫宿恶之民,放逸山险,则为劲寇,将置平土,则为健兵。”匿亡叛乱所在,即将领军功与势力扩张之所在,可以想见将领们乐此不疲。如张昭子张承“讨平山寇,得精兵万五千人”;顾雍子顾承“与诸葛恪等共平山越,别得精兵八千人”(36)《三国志》,第1352、1332、1224、1231页。,所得精兵多成为这些将领的私兵部曲。于是我们便看到孙吴政权征讨山越连年不绝,所谓山越叛乱此起彼伏。

其次,军功集团与地方豪强争夺土地人口是引发山民叛乱的重要原因。唐长孺先生谓“为了逃避赋役,许多人民都投靠大族,受他们的‘保护’,山民也不例外”(37)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10页。。孙吴政权初期的军功将领多为社会中下层士人和“宾旅寄寓之士”,如步骘早年就家境穷困,“世乱,避难江东,单身穷困,与广陵卫旌同年相善,俱以种瓜自给”。当这些人依靠军功掌握地方郡县政权后,就需要攫取大量人口、土地来充实自己家族的财富。而孙吴的复客制度则为这种攫取提供了制度基础。所谓复客制度,即政府免除军功将领所有土地上的佃客赋役的制度。如吕蒙“权嘉其功,即拜庐江太守,所得人马皆分与之,别赐寻阳屯田六百人,官属三十人”;陈表“所受赐复人得二百家,在会稽新安县”(38)《三国志》,第1116、1236、1276、1290页。。吴简中也有孙吴将领高官的宾客记载,如:

右大常□客一人(叁·2329)

大常物故客武陵梁□□□□二(叁·2356)

其一人大常客不应发遣(叁·8399)(39)走马楼简牍整理组编著:《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第3册,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770、903页。

这些土地与佃客对军功集团而言具有私有性质,可以世袭占有。这一制度的存在给军功集团财富的扩张提供了动力。军功集团也在这一制度下急剧膨胀,如以军旅陪隶出身的韩当至其子韩综时“家属部曲男女数千人”(40)《三国志》,第1286页。;据《抱朴子·吴失》所描述,至孙吴后期一些军功大族更发展到“势利倾于邦君,储积富乎公室。出饰翟黄之卫从,入游玉根之藻棁。僮仆成军,闭门为市,牛羊掩原隰,田池布千里”(41)杨明照:《抱朴子外篇校笺》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145页。,富可敌国的程度。

而江东地方社会的人口、土地等资源多集中在豪强手中。如许倬云先生所云“这些地方势力,是新到者拜门投帖的地头蛇,到了地方有事时,他们就可以纠集数千户乃至万户的部曲,盘踞屯聚于山谷之间”(42)许倬云:《孙吴的地方势力》,《中央研究院历史与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7本上,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7年,第198页。,这些豪强动辄“有五六千家相结聚作宗伍,惟输租布于郡耳,发召一人遂不可得”。新兴军功集团要攫取财富,壮大自己家族的实力,就会与地方豪强争夺土地人口等资源,从而引发与地方豪强的冲突,造成地方强宗大族的持续叛乱。在暨艳案中,张温弹劾广陵王靖,在鄱阳太守任“内不忧时,外不趋事”,引发了地方豪帅彭绮的作乱,即应与当地宗部豪强争夺土地和人口有关。又《魏书·卫觊传》载“人民流入荆州者十万余家,闻本土安宁,皆企望思归。而归者无以自业,诸将各竞招怀,以为部曲。郡县贫弱,不能与争,兵家遂强”(43)《三国志》,第1190、1333、610页。,则反映军功集团与地方政府争夺流民、人口。对这一问题,从走马楼吴简嘉禾二年(233年)“隐核新占民”和“举遗脱私学”看,孙吴政权也有持续的整治,但遭到了地方官员的抵制,收效甚微。据凌文超统计,“这次各乡新占是那样少!据牍1记录,都乡新占民令三户十三口。据简18记录,某乡新占民仅两户”,因此,“虽然直接控制的人口增加了,但是,所增加的大多是原来半官方性质的遗脱,……其争夺豪将、官僚私属的目标并未较好地实现……举私学所取得的成效十分有限”(44)凌文超:《隐核新占民簿与户籍体例》,《吴简与吴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95、101页。。直到孙皓时期才对此严厉整治。凤皇三年(274年),孙皓“遣使者二十五人分至州郡,科出亡叛”(45)《三国志》,第1170页。,派遣使臣到地方科察将领以交出匿亡人口,军功集团匿亡人口问题始得以扼制。

再次,军功集团放纵属吏在民间侵扰劫掠迫使编户民亡匿叛乱。军功集团不仅把持着中央公卿要职,地方郡守县令等长吏也多由军功子弟或下属出任。据《吴书·薛综传》:

南海黄盖为日南太守,下车以供设不丰,檛杀主簿,仍见驱逐。九真太守儋萌为妻父周京作主人,并请大吏,酒酣作乐,功曹番歆起舞,属京。京不肯起,歆犹迫强,萌忿杖歆,亡于郡内。歆弟苗帅众攻府,毒矢射萌,萌至物故。交阯太守士燮遣兵致讨,卒不能克。又故刺史会稽朱符,多以乡人虞褒、刘彦之徒,分作长吏,侵虐百姓,强赋于民。黄鱼一枚,收稻一斛,百姓怨叛,山贼并出,攻州突郡。符走入海,流离丧亡。(46)《三国志》,第1252页。

薛综所反映的仅是交州一域,如上引潘濬言:“豪将在民间,耗乱为害”,此类放纵属吏“侵虐百姓,强赋于民”,致使“百姓怨叛,山贼并出”,在孙吴时期应是普遍现象。又如《吴书·黄盖传》:“令长不德,徒以武功为官,不以文吏为称。”《吴书·韩综传》注引《吴书》:韩综“因讽使劫略,示欲饶之。转相放效,为行旅大患。后因诈言被诏,以部曲为寇盗见诘让”。又如孙权于赤乌三年(240年)正月颁诏:“吏或不良,侵夺民时,以致饥困。”亦可见地方长吏鱼肉百姓之普遍。由于军功集团及属吏对百姓侵虐,致使“百姓虚竭,嗷然愁扰,愁扰则不营业,不营业则致穷困,致穷困则不乐生,故口腹急,则奸心动而携叛多也”(47)《三国志》,第1284、1286、1144、1335、1336页。。

总之,孙吴时期持续连绵的山越问题主要与孙吴政权的军功性质有关。以袭业领兵制为基础的军功集团构成了孙吴政权的立国基石,但也成为孙吴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根源。由是孙吴政权就一直陷在这样一种困境中:对军功集团带来的一系列社会政治问题不得不加以整治,但措施一旦严厉,就会造成集团势力的激烈反弹而动摇国本。后来的暨艳案与吕壹案的处理正反映了孙吴政权的两难处境。

三、暨艳、吕壹案与两宫之争——孙吴政权的艰难抉择与平衡

孙吴统治者显然已意识到军功集团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在孙吴政权刚立稳江东的时候就先后发生了暨艳、吕壹案。它们与后来的两宫之争都清晰地指明孙吴统治者意图对军功集团进行整肃。

(一)暨艳案

学界关于暨艳案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观点也不尽相同。田余庆先生认为孙权严惩暨艳及张温,正是为了维护江东大族特别是吴四姓的仕宦特权,巩固孙吴政权江东化这一历史进程(48)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第327页。。胡守为先生认为暨艳、张温获罪的原因是他们没有遵从孙权“忘过记功”的旨意,“扬人暗昧之失,以显其谪”违背了孙权治吴的方针(49)胡守为:《暨艳案试析》,《学术研究》1986年第6期。。庄辉明先生认为暨艳、张温案是以两者为代表的江东大族对于淮泗集团的打击,而暨、张二人的失败表示江东大族在与淮泗集团的较量中遭遇挫折(50)庄辉明:《暨艳案与吕壹事件再探讨》,《江海学刊》1996年第1期。。事实上,这些解释正反映了以地域集团为模式解释的局限,未能看到此案的根本性质。尽管此案主要人物暨艳、张温都是吴郡人,但《吴书·张温传》载“艳及选曹郎徐彪,专用私情,爱憎不由公理,艳、彪皆坐自杀”,据注引《吴录》,此案中被杀的选曹郎徐彪“广陵人也”,广陵郡位于淮水流域,若按地域标准划分,则徐彪属淮泗集团。史载“温宿与艳、彪同意,数交书疏,闻问往还”(51)《三国志》,第1331页。,徐彪与暨、张二人政治立场相同。虽然暨、张二人弹劾对象为孙邵、王靖,按地域标准来看此二人为淮泗人物,但亦如田余庆也承认的,“同情暨艳所行的唯一人物文士陈表是庐江人”(52)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第310页。,为江北人士。《吴书·陈武传》载:“尚书暨艳亦与表善,后艳遇罪,时人咸自营护,信厚言薄,表独不然,士以此重之。”(53)《三国志》,第1289页。与此同时,同属江东集团的陆逊、陆瑁、朱据等人则坚决反对暨艳一党,亦可见不能简单以地域集团来论之。又如上文所论,陆逊、顾雍之后,江北籍士人充任要职仍普遍存在,且占较大优势,并不存在所谓一二期江东化问题。

在讨论这一案件时,少有学者将之置于整个军功集团与孙吴政权的结构性矛盾中来考察。在暨艳、张温等人推行新政之初,孙权对之“甚见信重”,虽受到众臣的抵制,但仍一意孤行,亲信任用暨艳、张温等人。关于暨艳、张温案,《吴书·张温传》略记其梗概:

艳字子休,亦吴郡人也。温引致之,以为选曹郎,至尚书。艳性狷厉,好为清议。见时郎署混浊淆杂,多非其人,欲臧否区别,贤愚异贯。弹射百僚,核选三署,率皆贬高就下,降损数等,其守故者十未能一,其居位贪鄙,志节污卑者,皆以为军吏,置营府以处之。而怨愤之声积,浸润之谮行矣。竞言艳,及选曹郎徐彪,专用私情,爱憎不由公理。(54)《三国志》,第1330、1331页。

暨艳、张温推行政策的核心即对当时郎署“欲臧否区别,贤愚异贯,弹射百僚,核选三署”。从张温的经历看,事情应该发生在其为选曹尚书时期,时为黄武元年(222年),至黄武三年(224年)暨艳案发而结束,前后持续两年多时间。因为郎吏自汉以来,“上应列宿,出宰百里”(55)《后汉书》,第124页。,一直是朝廷培养亲信、官僚的重要进阶,备受重视。在孙吴时期,则显得尤为重要:一是由于其政权从创建伊始就存在着家内私从性质,而作为君主侍从的郎官正是这一私从性的延续,保证了将相百僚一直与孙吴统治者保持亲密私从关系;二是作为将相子弟的郎官还具有任子制度的性质,将相子弟聚集在京城也成为防止诸将叛亡的人质(56)关于孙吴的质保制度,《孙权传》注引《江表传》载权诏曰:“督将亡叛而杀其妻子。是使妻去夫,子弃父,甚伤义教,自今勿杀也。”《三国志》,第1146页。又《建康实录》:“案《吴书》时诸将屯戍并留任其子,为立一馆,名任子馆,地在宋乐游苑西,对今栖玄寺门平泽内。晋有江左,其制不改。”许嵩:《建康实录》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78页。两处文字可见其大略。也可参见石井仁:《孫吴军制の再检讨》,中国中世史研究会编:《中国中世史研究续编》,京都: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1995年。;三是郎官阶段文韬武略的培养为这些将相子弟能子承父业、胜任袭业领兵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大部分军功后代都有充任郎官经历,无论出身江东还是淮泗的军功子弟都在郎署中占有大量比例,如朱绩以父任为郎,吕据以父任为郎(57)《三国志》,第1308、1312页。。这些人作为军功集团和官僚群体后备人才“混浊淆杂,多非其人”,是孙吴统治者所不愿意看到的。而对这些郎官的整肃不仅涉及地方郡守县令长吏,也涉及中央公卿诸将,从而达到“弹射百僚,核选三署”的整肃目的。于是在孙权的“信重”下,一场由暨艳、张温主持,针对军功集团的整肃行动便悄然展开。

弹劾对象上至时丞相孙邵,“(孙邵)黄武初为丞相,威远将军,封阳羡侯。张温、暨艳奏其事,邵辞位请罪”;下至诸将,如“兵众之势,干任之用,皆胜于贾原、蒋康”的广陵王靖等。上文已述,张温、暨艳弹劾王靖的主要问题应是与地方豪强争夺土地人口,引发“郡民为变”,这也是新兴军功集团普遍存在的问题。可见暨艳、张温所针对的正是孙吴军功集团的积弊。暨、张二人作为孙权的近臣,这实质上代表和贯彻了孙吴政权整肃抑制军功集团的意图。然而当这种打击行动遭到军功集团激烈反对,“怨愤之声积,浸润之谮行矣”,以致影响到孙吴政权的统治基础时,孙权不得不妥协而抛弃暨艳、张温等人,最终暨艳被杀、张温获罪弃用,家族蒙祸。对张温之败,《吴书·张温传》注引《会稽典录》载:“余姚虞俊叹曰:‘张惠恕才多智少,华而不实。怨之所聚,有覆家之祸。吾见其兆矣。’诸葛亮闻俊忧温,意未之信。及温放黜,亮乃叹俊之有先见。亮初闻温败,未知其故。思之数日曰:‘吾已得之矣,其人于清浊太明,善恶太分。’”(58)《三国志》,第1131、1333、1388、1331、1333-1334页。诸葛亮之见,可谓切中要害。

尽管这次由孙权授意,暨、张二人主导的以“核选三署”为契机的整顿军功集团事件以失败告终,但是孙权没有因此放弃对郎署的整治。赤乌二年(239年)正月,孙权再次下诏整顿郎署。《吴书·孙权传》注引《江表传》载:“郎吏者,宿卫之臣,古之命士也。间者所用颇非其人。自今选三署皆依四科,不得以虚辞相饰。”(59)《三国志》,第1143页。这些整肃行动有效地震慑了整个军功集团,使之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收敛。

(二) 吕壹案与校事制度

吕壹案是孙权统治时期又一次重大政治事件。学界对于吕壹案主要存在三种观点:庄辉明认为吕壹案主要是孙权对江东世家大族的打击(60)庄辉明:《暨艳案与吕壹事件再探讨》,《江海学刊》1996年第1期。;高敏认为孙吴校事官的最大危害莫过于吕壹等人迫害北方流寓地主集团(61)高敏:《曹魏与孙吴的“校事”官考略》,《史学月刊》1994年第2期。;王永平则认为吕壹案主要打击对象是儒学士大夫(62)王永平:《孙吴之吕壹事件及其性质考论》,《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同样是吕壹案,对于主要打击对象的分析却大相径庭。概言之,这些研究都没有跳出江北、江东地域集团范式的视野。事实上,吕壹及背后支持者孙权在设置校事制度时主要打击的仍然是军功集团,并不分江北流寓地主和江东大族。

校事制度初起北方曹魏。据《魏书·高柔传》:

魏国初建,(柔)为尚书郎……迁为颍川太守,复还为法曹掾。时置校事卢洪、赵达等,使察群下,柔谏曰:“设官分职,各有所司。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达等数以憎爱擅所威福,宜检治之。”太祖曰:“卿知达等,恐不如吾也。要能刺举而辨众事,使贤人君子为之,则不能也。昔叔孙通用群盗,良有以也。”达等后奸利发,太祖杀之以谢于柔。(63)《三国志》,第683、684页。

又《太平御览》卷241《职官部·都尉》引《魏略》曰:

抚军都尉,秩比二千石,本校事官。始,太祖欲广耳目,使卢洪、赵达二人主刺举。洪、达多所陷入。故于时军中为之语曰:“不畏曹公,但畏卢洪;卢洪尚可,赵达杀我。”后达竟为人迫死。(64)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3册,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293、294页。

从这两段文字看,校事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察群下”,刺举将校百僚,广人主耳目。所以清人俞正燮认为“魏、吴有校事官者,似北魏之侯官,明之厂卫”(65)俞正燮:《癸巳存稿》,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10页。。唐长孺先生认为:“权所置校事,其职务是‘典校诸官府及州郡文书’,属中书,所以称为‘中书典校’。典校郎,虽也刺举群臣,名义上却是中书审查文书的郎官,与魏之校事稍有不同。”(66)唐长孺:《吐鲁番文书中所见高昌郡县行政制度》,《文物》1978年第6期。所见为的论。不过,从职能上看应主要是通过审查文书发现政治经济问题,包括核察被检举揭发的案件,从而拥有调查刺举等极大权力,可以“上察宫庙,下摄众司”(67)《三国志》,第430页。。

以往学者因吕壹、秦博都是江北淮泗出身,认为孙权主要借吕壹打击江东大族集团。但吕壹案的打击对象见于史籍较著者,除前述顾雍、朱据和步骘外,还有刁嘉、是仪、郑胄、陆逊、诸葛瑾、潘濬等人。按籍贯划分,属于江东人士的有顾雍、朱据、陆逊3人,步骘、诸葛瑾、是仪3人则为江北淮泗流寓集团首领。因此,仍应跳出地域观念来考察吕壹案,孙权主要是借吕壹与校事制度来掌控、整治整个军功集团。以上所涉诸公,陆逊为“上将军、右都护”“董督军国”,诸葛瑾为“大将军、左都护,领豫州牧”,步骘为“骠骑将军”“都督西陵”,朱据“才兼文武”曾“领兵屯湖孰”,后又“尚公主,拜左将军,封云阳侯”,皆是孙吴军功集团的代表人物。潘濬先与“陆逊俱驻武昌”,后又假节督军讨蛮夷(73)《三国志》,第1349、1235、1237、1340、1399、1397页。,亦是军功集团重要一员。刁嘉、郑胄二人皆为地方郡守,且有率军征伐事迹。总之,吕壹打击的对象几乎都为拥有兵众的孙吴军功集团成员,并不分地域。

与暨艳案一样,孙权希望借助吕壹打击军功集团,但最终仍以吕壹被诛而收场。这或与吕壹借机“操弄威柄”“渐作威福”以及“吹毛求瑕,重案深诬”有关,但最重要的还是与军功集团的强烈反弹有关。整个军功集团不分地域,反应都十分激烈,名为反对吕壹,实则将矛头指向孙权。以步骘、潘濬为代表的军功集团数次上书劝谏,潘濬更计划借宴请群臣的机会刺杀吕壹,可见军功集团的强烈反弹和坚决态度。在步骘针对吕壹的上书中说:“至于今日,官寮多阙,虽有大臣,复不信任,如此天地焉得无变?”既有威胁之意,也反映孙吴朝廷人心摇动的真实情况。在军功集团强烈反弹、国本摇动的情况下,孙权不得不诛杀吕壹,“引咎责躬”,安抚军功集团。并且在处死吕壹后,孙权“乃使中书郎袁礼告谢诸大将,因问时事所当损益”,同时声称“今日诸君与孤从事,虽君臣义存,犹谓骨肉不复是过。荣福喜戚,相与共之”(74)《三国志》,第1399、1226、1238、1399、1239、1142、1142、1143页。,再次强调“骨肉之亲”以缓和其与军功将领之间的紧张关系。

总之,孙权重用暨艳、吕壹等人的目的在于抑制整肃军功集团,但整肃过于严厉又将动摇孙吴政权的国本,于是在军功集团的强烈反弹下,不得不以牺牲主事者草草收场。不过校事制度一直到孙亮时才废止,孙皓时再次恢复(75)《吴书·诸葛恪传》:“恪更拜太傅。于是罢视听,息校官,原逋责,除关税,事崇恩泽,众莫不悦。”孙亮、诸葛恪时期这一制度才废止,后又被孙皓恢复。《三国志》,第1434页。,这就使军功集团的所作所为一直被孙吴君主所掌握,从而实现对其的有效威慑。

(三) 两宫之争

赤乌四年(241年),太子孙登死,次子孙虑亦早卒,于是孙权于赤乌五年(242年)立三子孙和为太子,同时又立孙霸为鲁王,两宫之争爆发。前人论及孙吴两宫之争时,多以迟疑不决、嫡庶不分来指斥孙权,然而在笔者看来,更深层的原因还是孙吴政权与军功集团的矛盾。

在立嗣问题上,孙权一向谨慎,在孙登与次子虑皆亡后,立三子和为太子,较好地遵循了中国古代的立嗣制度。早年孙虑“少敏惠有才艺,权器爱之”,群臣上表孙虑“宜进爵称王”,就被孙权拒绝了。这与孙权后来在“两宫之争”中对“觊觎滋甚”的孙霸“宠爱崇特,与和无殊”(76)《三国志》,第1367、1369、1371页。的表现判若两人。这可能与孙和仁弱,霸更类父,确有取代之意有关,但一个深层的原因应是,孙权在意识到强大的军功集团对子嗣政权威胁的同时,也看到了其内部的分化斗争为打击军功集团提供了绝好时机,而此前则因军功集团内部团结势大而屡遭挫败。

据《吴书·孙和传》注引殷基《通语》:“丞相陆逊、大将军诸葛恪、太常顾谭、骠骑将军朱据、会稽太守滕胤、大都督施绩、尚书丁密等奉礼而行,宗事太子。骠骑将军步骘、镇南将军吕岱、大司马全琮、左将军吕据、中书令孙弘等附鲁王,中外官僚将军大臣举国中分。”从这个对比中也可见太子孙和背后军功集团势力的强大。但这显然触犯了孙权的大忌。这位年轻的太子与军功集团太过亲密,即意味着其过于倚重军功集团,将被军功集团所左右。因此,打击抑制孙和背后的军功势力成为孙权的重要方向。赤乌九年(246年),在两宫之争关键时期,孙权“以骠骑将军步骘为丞相,车骑将军朱然为左大司马,卫将军全琮为右大司马,镇南将军吕岱为上大将军,威北将军诸葛恪为大将军”。步骘、全琮、吕岱为鲁王集团,而朱然、诸葛恪为太子集团。孙权对将相的这次调整显然趋向鲁王集团,抑制太子一党军功势力的意图明显。但不久步骘、全琮等人相继离世,鲁王孙霸与太子孙和背后的军功势力进一步失衡。孙权遂定意废孙和,立孙亮为新太子,并对孙和背后的军功集团势力进行了严厉打击。孙和的支持者吾粲下狱死,顾谭远徙交州,而陆逊也在孙权多次遣使责让之后“愤恚致卒”(77)《三国志》,第1369、1146、1369、1354页。。两位力阻孙权废和的年轻将领无难督陈正、五营督陈象更受到了族诛的严惩。与此同时,鲁王党全寄、吴安、孙奇、杨竺等人也因太子孙和势力的攻击而身遭诛灭。军功集团在两宫之争中遭到沉重打击。孙权于赤乌十三年(250年)顺利立孙亮为太子,随后安排宗室孙峻入选辅政大臣,亦意在进一步抑制军功势力。

两宫之争是孙吴入主江东以来一次较大规模的打击军功集团的事件。军功集团的势力遭到了很大程度的削弱。然纵观孙权在位时期对暨艳案、吕壹案及两宫之争的处理,无不凸显孙权对待军功集团的矛盾心态和艰难抉择。对军功集团整治和打击的适可而止,反映了孙权对军功集团为立国之本的清醒认识。但孙权之后,宗室与继任者们对军功集团则进行了持续的打击和瓦解,由是国基塌陷,孙吴政权也随之走向灭亡。

四、孙吴灭亡:孙皓的历史书写与文治化转型失败

孙亮即位后,军功新贵诸葛恪和滕胤辅政,但由于孙权有意打击及年龄较长的军功将领相继去世,此时军功集团的力量已远逊于孙权时期。在孙亮年少无法掌控朝政的情况下,孙吴宗室企图改变孙吴政权一直是军功集团掌握朝政的局面,遂与军功集团产生激烈的冲突,以致兵戎相见。建兴二年(253年)十月,“武卫将军孙峻伏兵杀恪于殿堂”。此后孙峻族弟孙綝又先后诛杀了反对他的军功将领吕据、滕胤、全尚及朱异等人。经过孙峻、孙綝的清洗,军功集团遭到了沉重的打击,中央军事、政治权力一度为孙吴宗室所掌握,以致“綝一门五侯皆典禁兵,权倾人主”(78)《三国志》,第1152、1153、1155、1157页。。但在孙休与军功集团的合谋下孙綝宗室势力不久便被剿灭。军功集团再次掌握中央核心权力,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孙皓上台。

作为孙吴的末代君主,孙皓在位时间长达17年。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他是一个“荒淫糜烂的统治者”(79)章振华:《东吴政权灭亡的基本原因》,《史学月刊》1957年第3期。,“一位极端残暴的君主,可以说是以后六朝尤其是宋、齐时期集中出现的暴君型天子的先驱”(80)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第129页。,“一个既无政治远见而又昏庸残暴的君主”(81)方北辰:《魏晋南朝江东世家大族述论》,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第48页。。王永平则认为,孙皓的统治是一种寒门政治,本质上与儒学士大夫阶层相对立,因此导致了孙吴的灭亡。但亦如王永平所指出的,一直以来孙吴史研究偏重中、前期的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对后期则基本没有深入、系统的涉猎(82)王永平:《孙皓时期皇权的强化及其与儒学朝臣冲突的加剧——孙吴后期政治史研究之二》,《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这就造成了对孙皓的研究或受制于史籍的历史书写,或跳不出田余庆先生的范式,没有看到孙皓即位后所面临的孙吴建政以来的结构性矛盾,以及孙皓的一些严厉行为与解决这一结构性矛盾的关系。且孙皓的“残暴”形象或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历史书写。

事实上,据万斯同《吴将相大臣年表》统计,整个孙皓时期被诛杀的将相大臣并不多见,除三个中书令文学近臣外(虽职中枢机要但地位并不高),被孙皓直接诛杀的将相仅佞臣濮阳兴和张布两人,绝大多数将相大臣都得善终(83)万斯同:《吴将相大臣年表》,《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第2631-2639页。。万彧、留平则是在知道了孙皓下毒害己后忧恐而死的,暗中下毒也说明孙皓对杀大臣有所顾忌。除二代军功留平外,几人出身均非勋贵,张布、万彧更是幸臣家隶超步而至将相,且罪有应得。陈寿《三国志》中描写孙皓残暴:“宫人有不合意者,辄杀流之。或剥人之面,或凿人之眼。”对此裴松之注引侍中李仁的话做了辩解:

吴平后,晋侍中庾峻等,问晧侍中李仁曰:“闻吴主披人面,刖人足,有诸乎?”仁曰:“以告者过也。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又问曰:“云归命侯乃恶人,横睛逆视,皆凿其眼,有诸乎?”仁曰:“亦无此事,传之者谬耳。”(84)《三国志》,第1174页。

可见陈寿对孙皓的记载多来自当时传闻或有意识污名化的历史书写。而对孙皓人身道德的指控也多失之笼统,多有民间秽语的痕迹,这与陈寿为突出司马氏灭吴正当性的目的有关,存在较为严重的历史书写。而当我们从孙吴政权的结构性矛盾出发,更深层地考察孙皓即位后一系列具有扭转孙吴政权性质——意在实现政权文治化转型的激进举措时,或可对这个历史“暴君”有重新的认识。

“偃武修文”、实现国家文治化转型是孙吴政权一向的梦想,也是解决或缓和孙吴政权结构性矛盾的最好方案,其线索非常明显。为了改变“诸将宾客为礼尚简”的局面,孙吴自建国伊始便重用有儒学背景的大臣制定朝仪。《吴书·张昭传》注引《吴录》载:“昭与孙绍、滕胤、郑礼等,采周、汉,撰定朝仪。”此外,孙吴君主还身体力行地促进军功集团向儒学士大夫转型。孙权以自己“少时历《诗》、《书》、《礼记》、《左传》、《国语》,惟不读《易》。至统事以来,省三史、诸家兵书,自以为大有所益”来劝学吕蒙的故事广为流传,正反映了孙吴政权的这种努力。军功集团的另一典型则是步骘。《吴书·步骘传》:“赤乌九年,代陆逊为丞相,犹诲育门生,手不释书,被服居处有如儒生。然门内妻妾服饰奢绮,颇以此见讥。”(85)《三国志》,第1221、1274 、1275、1240页。步骘这种被服儒术的表现显然是迎合孙权的意图,通过儒化文教推动整个军功集团文治化,以缓和与基础社会的矛盾。

为推动政权文治化转型,孙权于黄龙二年(230年)“诏立都讲祭酒,以教学诸子”。这也是孙吴政权较早设立学官的雏形。为“偃武修文,以崇大化”(86)《三国志》,第1136、1158页。,孙休继承帝位后,在永安元年(258年)十一月正式设立学官,置五经博士,并下诏:

古者建国,教学为先,所以道世治性,为时养器也。自建兴以来,时事多故,吏民颇以目前趋务,去本就末,不循古道。夫所尚不惇,则伤化败俗。其案古置学官,立五经博士,核取应选,加其宠禄,科见吏之中及将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业。一岁课试,差其品第,加以位赏。使见之者乐其荣,闻之者羡其誉。以敦王化,以隆风俗。(87)《三国志》,第1158页。

将吏及其子弟被纳入经学教育系统之中,根据课试成绩进行品第划分,按照不同品第授予官职和赏赐,改变了将吏仅凭借军功获得晋升的途径。除设立学官之外,孙休还命韦曜依刘向故事,校定众书,进一步促进了孙吴文教的发展。此外,孙休也有意识地提拔一些具有儒学背景的官僚。虞翻和其后人的不同遭遇正反映了孙休时期对儒学的进一步重视。虞氏世重经学,尤善易学。《隋书·经籍志》载虞翻著有《周易》9卷、《春秋外传国语》21卷、《论语注》10卷(亡)、《老子注》2卷(亡)、《易律历》1卷等多部著作。然而这样一位江东不可多得的经学名士在孙权时期不仅没有得到重用,还被废徙交州(88)虞翻与孙权的矛盾反映了前述孙氏政权早期与地方强宗名士之间的冲突。。孙休即位后虞翻子弟多凭借儒学背景出仕要职,四子虞汜与贺邵、王蕃、薛莹等儒臣俱从选曹郎擢为散骑中常侍;六子虞耸“清虚无欲、进退以礼”,历任清官;八子虞昺“少有倜傥之志……以捷对见异,超拜尚书侍中”(89)《三国志》,第1462、1327-1328页。。

孙皓即位后进一步延续前朝文教政策,更于天玺元年(276年)“遣兼司徒董朝、兼太常周处至阳羡县,封禅国山”(90)《三国志》,第1171页。。尽管史书和学者多批评其行为好大喜功,但亦如司马迁所云:“每世之隆,则封禅答焉”(91)《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1631页。,从某种程度上确反映了其在位期间文教之隆盛(92)有关孙皓封禅研究可见魏斌:《孙吴年号与符瑞问题》,《中国中古史研究》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34-153页。。不仅如此,孙皓更对孙吴政权进行了结构性的文治化改造。

首先,重构中央和地方权力系统格局,大量起用士人。孙皓即位之初,为稳定政局,在将相大臣的构成上延用前朝权臣,“以上大将军施绩、大将军丁奉为左右大司马,张布为骠骑将军,加侍中,诸增位班赏,一皆如旧”。不久濮阳兴、张布伏诛,丁奉去世,孙皓又起用了一批军功后裔掌握中央和地方军政要职。如擢朱据子朱宣为骠骑将军;加陆逊子陆抗为镇军大将军,领益州牧,后又拜抗督信陵、西陵、夷道、乐乡、公安诸军事;任周鲂子周处为东观令、无难督;拜钟离牧子钟离徇为偏将军,戍西陵;迁陆逊族子陆凯为镇西大将军,都督巴丘,领荆州牧,进封嘉兴侯等。同时强化了中书、尚书和侍中等内朝中枢职能。“禁中主者自用亲近人作之”(93)《三国志》,第1163、1454页。,以薛综子薛莹为左执法,迁选曹尚书,领太子少傅;擢张纮孙张尚为侍中、中书令;陆瑁子陆喜为选曹尚书。起用了大量儒学士人担任中枢要职,如超拜儒学世家的虞昺为黄门侍中;封著名儒者华覈为徐陵亭侯,后迁东观令,领左国史;封韦曜为高陵亭侯,迁中书仆射,职省为侍中,常领左国史;又入儒者王蕃、楼玄、郭逴等人散骑中常侍。一些地位低贱的宠臣则担任中常侍、中郎将和楼下都尉等近卫之职。如此便形成了孙皓政权的军功势力、士人文臣中枢力量和宠臣的近卫势力三股力量挟持而为治的局面。直至吴国灭亡,孙吴政权再没有发生大的内耗和动荡。

其次,众建郡县、藩王,政权文治化在地方展开。孙皓时期一大手笔就是在地方通过众建郡县、分封诸王的方式削弱军功集团的州郡势力,加强中央对州郡地方的控制。孙吴自开国以来,军功将领同时兼领郡县长官,又通过奉邑、复客和袭业领兵等制度长期把控地方资源,形成势力范围,致使中央政府难以对地方郡县实行有效统治。孙皓即位后,着手调整地方郡县行政区划。宝鼎二年(267年),孙皓颁布诏书,曰:

古者分土建国,所以褒赏贤能,广树藩屏。秦毁五等为三十六郡,汉室初兴,闿立乃至百王,因事制宜,盖无常数也。今吴郡阳羡、永安、余杭、临水及丹杨故鄣、安吉、原乡、於潜诸县,地势水流之便,悉注乌程,既宜立郡以镇山越,且以藩卫明陵,奉承大祭,不亦可乎!其亟分此九县为吴兴郡,治乌程。(94)《三国志》,第1166页。

孙皓审时度势,借平定永安叛乱之机分会稽为东阳郡,分吴、丹杨九县为吴兴郡。会稽、吴郡和丹杨聚集了孙吴大量人口、赋役及财物资源,也是以军功势力为代表的江东大族长期盘踞之地。孙皓这次新设郡县不但缩小了会稽、吴郡和丹杨等地军功势力所能控制的地域范围,也将甲兵人口、赋役等资源从旧有军功势力的掌握之中分离出来;借此机会选派身边亲信担任新设郡县的长官,强化自身对于地方郡县的掌控。据统计,孙皓在位时期共增设郡级行政单位14个、县级行政单位40个,《吴书·孙皓传》引《晋阳秋》载晋平吴时孙吴共有郡43个、县313个。以此推算,孙皓时期新设郡级行政单位为旧有郡数的48.3%、新设县级行政单位为旧有县数的14.7%。孙皓如此大规模增设郡县,与历史上“众建诸侯以少其力”可谓如出一辙,通过“强干弱枝”的手段瓦解郡县的军功势力,将皇权之触角直接深入军功势力的腹地,以此维护中央对郡县的直接统治。在增设郡县的同时,孙皓在地方上还大封宗室诸王。《吴书·孙皓传》载凤皇二年(273年)“秋九月,改封淮阳为鲁,东平为齐,又封陈留、章陵等九王,凡十一王,王给三千兵”、天纪“二年秋七月,立成纪、宣威等十一王,王给三千兵”及天纪“四年春,立中山、代等十一王”(95)《三国志》,第1177、1170、1172、1174页。。孙皓分封并给兵诸王,以“广树藩屏”,在地方上与军功势力、州郡政府犬牙交错,这便在地方上也形成了三股力量挟持而治的政治格局。

不仅如此,这些新增郡县和原有郡县长官大多由士人充任。孙皓时期郡守有名氏可考者,如丹阳郡沈莹,吴郡贺邵,会稽郡楼玄、郭诞、车浚,临海郡奚熙,豫章郡沈法秀,宜都郡王岐、虞忠,始兴郡羊衜等,他们之中大多是非军功家族的名士,少数为军功家族但已转型为名士,如贺邵等。郡县守令的士人化反映了孙皓时期地方政权文治化的普遍展开。

再次,浸废袭业领兵,加强对兵权的控制。随着政权的巩固,孙皓对新生代军功世袭势力的打击比较严厉,残暴之名或由是而起。《吴书·丁奉传》:“奉贵而有功,渐以骄矜,或有毁之者,皓追以前出军事,徙奉家于临川。”(96)《三国志》,第1302页。又《晋书·五行志下》:“后奉见遣攻谷阳,无功而反。……奉时虽已死,皓追讨谷阳事,杀其子温,家属皆远徙。”(97)《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82页。《吴书·贺邵传》:“(贺邵)竞见杀害,家属徙临海。”凤皇元年(272年),孙皓征步骘子西陵督步阐为绕帐督,“阐累世在西陵,卒被征命,自以失职,又惧有谗祸,于是据城降晋”,后步阐被俘夷灭三族,步氏家族因此覆灭。步氏家族的覆灭和西陵统治的结束,标志着孙吴袭业领兵制的终结。陆逊次子陆抗去世后,孙皓又徙陆逊族子陆凯家于建安,陆氏子弟陆式、陆祎等人也一同遭徙(98)《三国志》,第1459、1240、1403、1410页。,陆氏家族在孙吴政权中的势力遭到了沉重的打击。军功集团的世袭势力基本结束了。

伴随袭业领兵制浸废的是监军制度的崛起,国家对军队控制的加强。监军是监军使者的简称,史籍所见孙吴最早出任这一职务的是钟离牧,“还为丞相长史,转司直,迁中书令。会建安、鄱阳、新都三郡,山民作乱。出牧为监军使者,讨平之”。钟离牧出任丞相长史约在赤乌九年,迁中书令时间不详,出为监军使者约在孙权末或孙亮初。另一位出任监军使者的是冯朝,史书时间比较明确,为孙亮在位的五凤二年(255年)十二月,“以冯朝为监军使者,督徐州诸军事,民饥,军士怨畔”。监军一职其时史书很少见,从独领军事看应为一时之特任。到了孙皓时期这一职官明显增多,如王蕃,为夏口监军;宗室永平侯孙邈,为武陵监军。又《吴书·孙皓传》:“遣监军虞汜、威南将军薛珝、苍梧太守陶璜由荆州,监军李勖、督军徐存从建安海道,皆就合浦击交阯。”(99)《三国志》,第1393、1153、1453、1202、1167页。监军不仅地位高于军事将领,各军并置亦说明已为军中常设。又据《晋书·杜预传》,在灭吴的过程中,“凡所斩及生获吴都督、监军十四,牙门、郡守百二十余人”(100)《晋书》,第1030页。,也说明监军已普遍成为与军事主将并存的常设职务。监军成为常设标志着孙吴军制出现重大变化,孙吴对军队控制加强了。

最后,“科出亡叛”,重启校事制度。如前所述,除袭业领兵制外,复客制度也是造成军功集团家族势力不断膨胀的重要原因。在这一制度下,为壮大实力,扩张财富,将领不仅会收容大量逃亡人口,也常与地方郡县争夺匿亡人口,以为依附民。对此,孙皓“遣使者二十五人分至州郡,科出亡叛”(101)《三国志》,第1170页。,迫使他们归还这些人口,重新成为郡县的编户民。《世说新语·政事》亦载贺邵曾对地方顾、陆等军功势力擅自役使官兵、藏匿逃亡人口等行为进行查处,“(贺太傅)于是至诸屯邸,检校诸顾、陆役使官兵及藏逋亡,悉以事言上,罪者甚众”(102)刘庆义著、刘孝标注、余嘉锡笺疏:《世说新语笺疏》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96页。。这则材料正反映了其时问题的普遍和严重以及孙皓整顿的成效。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防止这些问题的反复,孙皓又重启了校事制度。《吴书·陆凯传》载:“夫校事,吏民之仇也,……今复张立校曹,纵吏言事……”(103)《三国志》,第1407页。在一系列措施的打击下,军功集团已如落日余晖,孙皓重启校事制度,除了个别将领发表意见外,已不复有当年抵制的声浪。科出亡叛与校事制度的重启基本瓦解了地方军功家族势力,从而巩固深化了政权文治转型的成果。

孙皓的一系列措施基本瓦解了军功集团的势力,实现了政权的文治化转型,但由于这些措施过于激进,面对的又是孙吴建政以来根深蒂固的结构性问题,爆发激烈冲突在所难免;孙皓又一意孤行,坚决为之,很多文臣也因切谏而牺牲,更凸显其残暴形象。这种文治化转型如果在承平统一时期成功实现,历史或许会给孙皓另一种书写;但在强敌虎视对峙中,作为孙吴建政以来立国之本,军功集团瓦解也意味着孙吴政权基石的动摇和瓦解。故西晋将领王濬、唐彬所到之处,“则土崩瓦解,靡有御者”(104)《三国志》,第1174页。。天纪四年(280年)三月壬申,孙皓向西晋投降,孙吴政权覆亡。

不过,孙吴一系列“偃武修文”的措施使得孙吴学术文教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短短的几十年中产生了大量的经史子集类著述。据《隋书·经籍志》、两唐志及姚振宗《三国艺文志》等初步统计,经部著述37种、史部41种、子部43种、集部及相关文学作品28种,共计149种,可反映其时学术文教之盛。数量上虽逊于魏晋,但已蔚为大观,孙吴俨然成为三国时期学术文教的中心之一。与孙权长达53年的统治时期相比,孙吴三后主(共29年)尤其是孙皓在位17年的短暂时间中涌现出大量作者和作品,这与孙皓时期急剧推动文治转型密切相关。孙吴的文治化转型推动了军功豪族整体士族化转变,亦如陈寅恪先生所说“东汉以后学术文化,其重心不在政治中心之首都,而分散于各地之名都大邑。是以地方大族盛门乃为学术文化之所寄托。……而汉族之学术文化变为地方化及家门化矣。故论学术,只有家学之可言,而学术文化与大族盛门常不可分离也”(105)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20页。。“政治文化并显”的世家大族随之形成和崛起,从而拉开了六朝士族门阀政治或贵族制社会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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