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
——谈新时代加强基层法治人才建设
2021-03-02江涛
文/江涛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本刊特开设“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栏目,诚挚邀请广大读者积极撰写相关稿件,分享您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心得体会。字数要求不少于2000字,附3张相关照片(高清,1MB以上);注明作者电话、邮箱和通信地址;文章一经采用,即付稿酬并寄送样刊。投稿邮箱:wetalent@safea.gov.cn。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随后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对标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参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全力护航“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首要政治任务。
前不久,笔者受派前往四川省市(州)县进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巡查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现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五中全会精神,就基层法治人才建设,浅谈几点感受:
何为法治人才?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笔者以为,法治人才主要指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涉外法律事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法治建设力量,是崇尚法治精神、坚持法治理念、具有扎实法治理论功底、养成法治思维习惯、坚守法治原则、履行法治职能、恪守法律底线、捍卫法治权威、弘扬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识、传播“法治中国”声音、为党和人民所信赖、社会公众所认同的职业共同体;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有力的法治智识资源、人力资源以及法治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加强基层法治人才建设的必要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
江涛,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新媒体运营师、高级电子商务师、高级健康管理师。连续8年在全国两会人大议案组从事议案建议批办工作,参与有关党建的国家级重点课题研究,现就职于司法部
唐太宗言:“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明成祖说:“致治之要,以育才为先。国势之强弱,系乎与人才。”《海瑞集·治黎策》提到“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从古至今,成就伟大事业关键在于发现人才、培育人才、用好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撰文:“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据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就必须造就一支忠诚可靠、素质优良、业务精专、战斗力强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
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稳定的需要
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随着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全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法治环境发生新变化。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必须努力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逐步形成公正高效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严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高效便捷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从源头上把好基层行政决策入口关、行政行为出口关,化解基层复杂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基层法治人才队伍自身发展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基层时表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很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力量最薄弱的也是基层。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体目标发展进程。当前,我国基层法治人才建设状况与全面依法治国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具有法学背景的基层专职立法人员编制较少,立法质量尚需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欠缺,整体水平良莠不齐;基层司法队伍人力不足,法律人才下基层少,新入职大学毕业生工作经验不够;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和执业水平有待提高,律师人才缺乏等。当前,加强基层法治人才建设尤为重要。
如何加强基层法治人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提高基层法治人才思想政治素质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全党思想和意志统一了,才能统一全国各族人民思想和意志,从而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保证,党的意志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实践加以体现;党的领导是基层法治人才建设前提,加强基层法治人才建设,首要做到旗帜鲜明拥护党的领导、体现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基层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着眼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大旗,认同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视法治工作为崇高政治使命,切实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责任、担当。
提高基层法治人才职业素养和“三化”水平
一是锤炼法治职业道德。法治工作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基础。法治工作者一定程度上代表国家、代表所在单位和部门形象,法治职业道德不可或缺。法治职业道德既是法治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又是法治职业对社会承担的道德责任义务。加强法治人才职业道德修养,就是法治人才在职业实践过程中,培养和锤炼法治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道德情感,坚定宪法法律至上信念。在具体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实践中,坚持群众路线,为人民服务。
二是提升“三化”水平。法治人才队伍正规化,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法治人才队伍专业化,是依法执政的保证;法治人才队伍职业化,是依法行政改革的发展方向,“三化”建设的“共同推进”才能达到依法治国最终目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只有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担当起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坚力量的重大使命,才能赢得社会信誉、赢得人民尊重。提升法治人才“三化”水平,就要大力提高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专业水准和业务能力,努力成为领域专家,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交流,打通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人才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人才之间交流“梗阻”,注入不同职业的法治人才,扩展法治工作思维方式,从不同角度、全面分析疑难复杂法治问题,切实提高法治工作质量。
健全基层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创新基层法治人才评价选拔交流任用机制。将法治人才培养纳入当地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严谨高效的法治人才评价、选拔、交流、任用机制,畅通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法治人才交流渠道和平台,提高基层法治人才建设科学化水平。比如,纵向加大向基层法治工作部门推荐法治人才力度,鼓励法治人才下基层挂职、任职或驻地服务;横向畅通法治人才流动渠道,建立基层法治人才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鼓励其他党政部门优秀人才加入法治工作队伍,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治人才资源匮乏问题;加强国际法治人才交流合作,建立基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主动服务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在国际法律事务方面积极维护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发挥律师行业协会作用,推进律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法律职业评价准入机制,建立从符合评价标准的律师、学者和专家中招录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工作者制度。
二是努力造就高素质基层法治人才后备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培养更多合格接班人,就要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发挥好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优化法学教育课程体系,深化法学院校师生国情认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加强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互派互聘,从法治工作部门选派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善于思考表达的专家型法治人才到高校任教,以工作经验和实践体会现身说法;加大法治教学实践力度,拓展学生法治实践平台,增强法务应用能力;发挥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导向作用,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试题,健全律师专业评价体系和执业评价办法,以考核评价机制的与时俱进,引导法学院校在教材选择、课程设置、研究方向上不断优化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