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抗凝应用在急性中危肺血栓栓塞症患者治疗中的临床效果
2021-02-28王爽
王 爽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人民医院,辽宁 锦州 121100)
急性肺血栓栓塞症在临床上是一种严重的病变,是血栓阻塞患者肺动脉或其分支,导致以肺循环和呼吸功能障碍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疾病,发病率较高,而且具有较高的误诊率和漏诊率。如果患者发病以后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性治疗,则有可能导致死亡[1]。急性中危肺血栓栓塞症主要是血流动力学稳定,但存在右心功能不全和(或)心肌损伤。这种病症会导致患者可能出现右心功能衰竭和休克等症状,甚至容易导致患者猝死,这在很大程度上对患者的生存质量产生了影响[2-3]。针对肺血栓栓塞症的治疗,现如今临床医师在治疗策略上已有共识,即进行抗凝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是否需要为急性中危肺血栓栓塞症患者进行溶栓治疗尚存在一定的争议。基于此,本文旨在研究单纯的抗凝治疗对急性中危肺血栓栓塞症患者的临床效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方法 将2016年2月至2019年4月的112例急性中枢肺血栓栓塞症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为56例,观察组患者中男性患者33例,女性患者23例,年龄最大为78岁,年龄最小为38岁,平均年龄为(58.25±13.08)岁;对照组中男性患者35例,女性患者21例,年龄最大为79岁,年龄最小为37岁,年龄平均为(57.96±13.26)岁。两组临床资料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1.2.1 纳入标准 ①所有患者经过临床检验和诊断确诊为急性肺血栓栓塞症,诊断符合该病症的标准。②所有患者均通过实验室检验、体格检查和相关影像学检验,确诊为肺动脉栓塞[4]。
1.2.2 排除标准 ①存在低危肺血栓栓塞症的患者。②在发病前6个月之内存在活动性胃肠道大出血或脑血管意外的患者[5]。
1.3 方法 两组患者常规进行吸氧治疗,纠正患者水电解质紊乱,维持患者酸碱平衡,控制患者血压、血糖等相关综合治疗。在此治疗基础上,观察组患者采用低分子肝素联合华法林进行单纯抗凝治疗,采用注射用低分子肝素钙(速碧林)[生产企业: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30168]86 U/kg,每12 h一次,单日总量不大于17 100 U,为患者进行皮下注射,每日2次,然后应用华法林钠片(生产企业:芬兰Orion Corporation;批准文号:H20110108)口服,每日用药1次,每次用药2.5 mg。对患者治疗的过程中需要定期监测患者的国际化标准比值,当国际化标准比值达到2.0~3.0时且维持2 d以上,可为患者停用低分子肝素,同时适当为患者调整华法林的剂量。对照组患者均选择采用抗凝联合尿激酶方案进行治疗,抗凝方法和观察组的治疗方案相同,并且在患者入组以后选择采用20 000 IU/kg的注射用尿激酶溶解在50 mL生理盐水当中为患者选择采用微量泵静脉泵入,在2 h内完成对患者的用药,联合对两组患者均用药2周作为1个疗程。
1.4 效果评价 ①对所有患者经过不同方法治疗后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统计并作出比较。疗效标准:经过治疗后,通过多层螺旋CT进行肺动脉造影显示患者血栓消失,而且肺动脉通畅,临床相关症状消失,这说明患者临床痊愈;治疗以后,如果患者经过多层螺旋CT进行肺动脉造影显示患者的血栓疾病消失,而且肺动脉大部分血管通畅,临床症状得到明显的改善,说明临床治疗显效;经过治疗以后,如果患者的多层螺旋CT肺动脉造影显示血栓大部分消失,临床症状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这说明临床治疗有效;治疗以后如果患者临床症状没有达到上述的指标,而且还存在有加重的迹象,则说明临床治疗无效。治疗总有效率=痊愈率+显效率+有效率。②比较两组患者经过不同治疗以后的血气指标[PaO2、PaCO2、P(A-a)O2等]变化情况。③评价两组患者经过不同治疗以后的超声心动图指标(RVESVI、RVEDVI、RVEF)的相关情况。
1.5 统计学分析 启动统计学软件IBM SPSS25.0对本文的所有标本数据进行统计学检验,计量资料采用()表示,同时采用t值验证,计数资料则通过采用[n(%)]表示,再选择χ2加以验证,采用P<0.05检验两组数据之间的差异,表示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总有效率与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经过治疗以后有效53例,治疗有效率为94.64%,对照组有效54例,治疗总有效率为96.43%,两组在治疗总有效率方面无明显差异,P>0.05;观察组治疗以后出现2例出血,发生率为3.57%,对照组出血患者5例,再次栓塞患者3例,发生率为14.29%,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0.05。
2.2 血气指标变化情况 观察组PaO2、PaCO2、P(A-a)O2分别为(85.16±7.39)mm Hg、(36.58±5.53)mm Hg、(27.18±4.32)mm Hg,对照组分别为(84.97±7.36)mm Hg、(36.52±5.72)mm Hg、(27.23±4.31)mm Hg,两组间差异无显著性,P>0.05。
2.3 超声心动图相关指标比较 观察组RVESVI、RVEDVI、RVEF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无显著性,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超声心动图相关指标比较()
表1 两组患者超声心动图相关指标比较()
3 讨 论
肺血栓栓塞症是临床上肺动脉和肺动脉分支被相关栓子堵塞而导致的一种危重病症,患者肺动脉血流存在突然阻断和肺动脉压力急剧升高,则会导致患者右心负荷升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患者出现右心功能衰竭,所以肺血栓栓塞症十分的危重[6-8]。临床在进行治疗的过程当中,需要为患者进行及时的溶栓治疗,迅速的帮助患者纠正血栓栓塞而导致的右心功能不全,同时促进患者血流量和心功能的恢复,确保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9]。
临床对于小面积的肺血栓栓塞症为患者进行相关抗凝治疗,能够为患者稳定血流动力学状态,对于低氧血症进行纠正,可以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但是临床上对急性中危肺血栓栓塞症患者在治疗的过程当中,对于方案的选择存在一定的争议,临床有研究人员认为,对患者通过溶栓联合抗凝方案治疗,可以帮助患者避免心肌再损伤,但也有研究人员指出,单纯为患者进行抗凝治疗,能够促进患者的肺灌注恢复,可以防止再次肺血栓栓塞症的发生率,能够提升临床治疗的总体效果,并且降低不良症状对患者产生的影响[10]。本文通过对两种方法的分析和研究得出,观察组采用单纯的抗凝方案对急性中危肺血栓栓塞症患者进行治疗所取得的临床治疗总体效果和对照组之间没有明显的差异性,但是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不良反应症状主要表现在抽血和再次栓塞方面,由此可见,为患者通过单纯的抗凝治疗可以降低患者出现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这主要是因为抗凝治疗本身具有溶栓的功效,所以单纯的抗凝能够有效对患者进行肺血管的关注和肺功能的恢复,而且抗凝是溶栓进一步的延续治疗,患者通过常规的综合治疗,使得肺动脉梗阻得到有效解除,单纯为患者进行抗凝治疗,就能够使患者自身的纤溶系统有效的解除原有血栓,可以避免肺血栓栓塞症的复发。
综上所述,对急性中危肺血栓栓塞症患者采用单纯抗凝的治疗方案能够在确保治疗安全性的基础上有很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