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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计划”对教育公平的影响研究

2021-02-26胡志伟

西部学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教育公平政策建议

摘要:“强基计划”作为自主招生的后续政策,是在自主招生政策取消后丰富高校招生模式、适应社会主义新时代对于人才的要求、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建设的重大战略、培养能担当大任的时代新人应对之举。“强基计划”对于教育公平的促进:(一)促进学生个体发展上的教育公平;(二)入围门槛程序上促进教育公平;(三)招生专业上体现公平。但仍因种种原因存留一些自主招生时期的弊端,阻碍教育公平。政策改进的建议是:继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教育投入以实现均衡教育;减轻考生报考成本。

关键词:“强基计划”;教育公平;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2-0093-03

一、引言

由于当前学历与就业和收入挂钩的社会现实,以及长期以来中国重视教育、尊重知识与人才的传统,高校招生的相关政策与信息始终被置于焦点之下。高校招生的方式、招生名额、考核难度等会多方面地对社会产生深层影响。因此,国家需要通过各种方针、政策及其他手段保证学生都能够平等地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学生在报名、审核考试以及录取的各个阶段都能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1]在一定程度上,高校招生政策的公平性影响着社会稳定与民众获得感。例如2016年江苏省调出3.8万个省内高校招生名额以支持“志愿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该消息公布后引发了南京部分市民的强烈反应。高校招生名额省际分布不均、城乡差异悬殊也引发了诸如高考移民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高校招生的難题始终难以化解。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高校招生的标准都是在一省范围内,以高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后的标准化分数为准进行录取。但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理念的转变,“避免一考定终生”“发展素质教育”等呼声越来越高。为了达到以上目的,推动高考制度改革以适应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持续发展,2003年起我国开始了高等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改革[2]。自主招生推行至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引发了对于城乡、中西部教育资源差异和教育腐败等问题的新讨论,产生了新的不平衡,造成了部分社会问题矛盾激化。高校自主招生的政策执行与政策目的容易出现偏差,原本应该推动教育公平的措施异化成了一小部分社会特权阶层以不法手段获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途径,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初衷,造成了更严重的教育腐败[3]。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所进行的专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73.6%的受访者认同取消一切可能滋生腐败的政策[4],

81.9%的受访者认为自主招生过程需要更加透明[5]。2020年初,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宣布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革试点,并决定2020年起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至此,自主招生政策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强基计划”)正式接棒。

高校招生中的教育公平,体现在政策的设计与执行之中。“强基计划”作为自主招生的后续政策,是在自主招生政策取消后丰富高校招生模式、适应社会主义新时代对于人才的要求、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建设的重大战略、培养能担当大任的时代新人应对之举。执行过程中,修正了原自主招生政策部分弊端,但仍留存不利教育公平的部分问题。由于“强基计划”对自主招生政策的继承性,在探讨“强基计划”对教育公平的影响时,与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进行比较是不可忽略的。

二、强基计划对于教育公平的促进

(一)促进学生个体发展上的教育公平

“强基计划”为有在某学科上拥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群体提供了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渠道。“强基计划”报名条件各校不同,一般分为两类,即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或能证明有相关学科特长的学生。后一类学生报名条件体现了“强基计划”对于自主招生政策精神的传承与对于学生个体发展上的教育公平的追求。

(二)入围门槛程序上促进教育公平

与自主招生不同,“强基计划”的入围门槛有了明显改变。这种改变主要体现在两点:首先认可将高考成绩作为入围标准,其次将全国性的中学理科竞赛作为唯一的量化指标[6-13],去除了一切自主招生保有的主观指标;同时,将受到社会舆论非议最多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请获批等门槛彻底取消。以高考、全国性联赛等国家组织的客观的公平公正考试作为筛选标准,在筛选程序中从根本上解决了舞弊的可能性,保障了筛选上的客观公正与在初试阶段的公平。

(三)招生专业上体现公平

相对于自主招生在招生专业上对于教育公平的负面影响,“强基计划”在招生专业的设置上进行了修正。以武汉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为例,由于“强基计划”对于基础学科的明显导向,招生专业出现明显的变化。文科被限制为基础的文史哲学科,理工医科被限制为数学、生物、化学、物理、基础医学等基础学科。应用型的经管、计算机类以及汉语言文学的应用等专业被完全排除出特殊招生的行列,全部进行高考招生。以理工为主的哈工大“强基计划”招生人数比原自主招生人数大幅减少,综合类高校、文科类高校也都不同程度地减少了招生名额。以基础科学研究为特色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招生名额上则出现了大幅增长的现象。

在招生专业上的变化同样体现了从“热门专业”向“冷门专业”的转变。由于当前的社会现实与就业情况,应用型专业如经管、计算机等往往因为收入更高、就业更容易而在高校招生专业填报中受到考生们的追捧。基础研究专业因为投入周期长、就业形势相对较差,而在同一所高校的专业投档分数线中较低。通过招生专业的调整,加之“强基计划”录取学生不得转专业的规定,能够从制度设计上过滤掉“投机考生”,这部分考生往往意图先通过“强基计划”,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高考大关,进入著名高校获取优质教育资源,入学后脱离原报考专业,转入“热门专业”。“强基计划”专业设置的调整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畸形竞赛培训的继续繁衍,使得真正对于基础科学研究有兴趣、有专长、有天分的学生有机会通过相关正规竞赛获得进入名校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提升了“强基计划”政策执行的纯粹性。

三、“强基计划”对于教育公平的阻碍

“强基计划”招生政策可执行性不够。如部分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可为困难学生提供基本补贴,但是由于困难认证的标准以及其他政策执行的偏差,高校补助差旅费的政策往往难以得到很好地落实。

通过将高考成绩纳入入围标准以及专业设置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竞赛的热潮,但实际上竞赛仍然只是由少数知名重点高中所垄断。少数知名重点高中占有大量名额的现象仍然现实存在。以四川省为例,2019年第35届全国高中生数学联赛四川省队共15人,学生来源全部为成都、绵阳两个四川省教育强市,来源学校数量仅有四所,出现了高度集中化的趋势。

四、“强基计划”的政策改进建议

整体上,“强基计划”在教育公平方面较自主招生政策取得了巨大进步,多项制度漏洞被有效填补,如对入围门槛的设置等,促进了“强基计划”政策目标的实现。但是在有些方面仍有积弊,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继续完善监督机制

在自主招生的实践过程中,高校招生腐败频现,部分高校招生人员以权谋私的现象频频见诸报端。虽然“强基计划”在程序上避免了造假材料通过初筛,但执行过程仍然有权力寻租与钱权交易的可能性存在。一旦出现类似“蔡荣生案”的情况,在我国全民重视高等学校招生的舆论环境下,必然会引发社会上强烈的不满情绪,引起公众对于“强基计划”政策的怀疑。因此高校在“强基计划”政策的执行全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监察小组,对其招生人员的行为进行监察,避免出现徇私舞弊的行为,让所有报名学生都有均等的录取机会。除高校自身对招生工作严格要求,对招生相关的学校职能部门进行严格监察以外,还应当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通过社会监督能够更为细致全面的让“强基计划”招生的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在阳光下公开透明地运行[14]。此外,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作为“强基计划”试点高校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强基计划”试点学校工作的检查,各级纪委监委部门也应高度重视“强基计划”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严格监察,注重预防;出现腐败问题及时严格执法,绝不姑息。

(二)加强教育投入以实现均衡教育

前文提及学科竞赛往往被知名重点中学所垄断。这种现象的出现本质上就体现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这种现象难以通过招生计划来进行调和,在就近入学作为主要原则的基础教育阶段,必须通过政府加大投入,全方位地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国家实际教育资源在教育资金、师资力量和招生名额上都会向重点中学倾斜,造成的结果就是重点中学长期以来在高校招生过程中占据更多名额,城市普通中学与农村中学学生几乎失去了参与类似“强基计划”招生的资格。为此,国家需要在教育资源投入、师资配备以及“强基计划”招生范围等方面向城市普通中学与农村中学适当倾斜。与此同时,重视东西部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东西部区域由于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整体教育质量相差较大。生活在西部地区具有创新意识与学科专长的学生可能因为教育水平低而难以与东部发达地区学生竞争。国家应通过财政手段以转移支付等途徑,对西部地区教育加大财政投入,倾斜对西部基础教育物质资源保障,从而提升西部地区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促进均衡教育的贯彻落实。只有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强基计划”招生的教育公平才能真正更上一个台阶。

(三)减轻考生报考成本

参与选拔的考生差旅费自理在一定程度上会给较贫困的家庭造成负担。尤其是“强基计划”试点高校面向全国招生,来参与复试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地理跨度极大。不同的食宿以及交通环境对考生的情绪、临场发挥都会有极大的影响。由此,高校应当自觉承担这部分的社会责任,对于入围的考生家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主动为入选的家庭贫困考生提供住宿与路费,切实减轻贫困考生的负担。保障贫困学生参与“强基计划”招生的权利,通过应试成本的减少来促进“强基计划”实行过程之中的教育公平。

五、展望

“强基计划”接棒自主招生政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推动高校招生方式多元化,实现招生公平,选拔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主义时代新人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强基计划”取代自主招生,说明教育制度的发展与高考制度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需要经历一个不断试错与不断发展的过程。由于高校招生问题所涉及的社会问题之广,引发的社会关注之高,有关政策制定与执行部门必须慎之又慎,兼顾科学与公平,循序渐进地推进高考制度改革这一重要工程的发展[15]。教育公平的实现是一个长远的过程,也是所有教育政策不断追求的目标。“强基计划”作为2020年开年高校招生改革的首个重大举措,一定程度革除了自主招生时期教育公平上的众多弊端,发展并传承了自主招生的精神,极大地促进了特殊类型招生的教育公平实现。“强基计划”政策实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但有理由相信“强基计划”能够促进教育公平,为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社会经济整体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各个紧缺领域提供关键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助推我国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

参考文献:

[1]祝素香.我国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教育公平为视角[D].保定:河北大学,2018.

[2]邓欣红.我国自主招生政策研究——以Z大学为例[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9.

[3]郑旭辉,余慧莉.我国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执行偏差现状研究[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

[4]李晨爽.关于自主招生制的几点思考[J].教书育人,2011(3).

[5]朱欣.高校十年自主招生的政策调整与争议[J].江苏高教,2014(2).

[6]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武汉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Z].武汉大学,2019.

[7]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武汉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Z].武汉大学,2020.

[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Z].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9.

[9]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Z].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0.

[10]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Z].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

[11]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Z].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

[12]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Z].中国人民大学,2019

[13]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Z].中国人民大学,2020.

[14]禹萍.高校自主招生完善及实施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6(11).

[15]杨朝清.“强基计划”是有益探索[N].河南日报,2020-01-17(1).

作者简介:胡志伟(2000—),男,汉族,安徽池州人,单位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

(责任编辑:易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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