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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广西的“拒银拥币”运动

2021-02-25黄文波

广西地方志 2021年1期
关键词:银元流通广西

黄文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广西 南宁 530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广西与全国各地一样,先后经历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而在金融货币领域,广西也与全国各地一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拒银拥币”①“拒银拥币”的“银”泛指以银元为代表的一切旧货币,包括黄金、白银、银元、银两、外币、地方券等,“币”专指以人民币为代表的新货币。运动,即群众性取缔旧货币、推行人民币的运动。1949年底,广西军管会根据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和华中军区的法令,宣布“人民银行钞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的和统一的合法货币”“金银外币为非法货币”“银元限期禁用”[1]。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分行公布兑换外币和纹银的牌价。由此,广西各界开始拒收银元、外币,只收人民币,拉开了广西“拒银拥币”运动的序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广西的“拒银拥币”运动,大多散见于广西各地市县金融史志及党史资料的记载,但是均为简单提及,而综合性的地方金融志书《广西通志·金融志》也仅有数十字的勾勒,更缺乏专题性的学术论著。因此关于该运动的来龙去脉和具体史实,具有进行梳理的价值,对于广西金融史和广西货币史也具有一定的补充意义。

一、新旧货币的交替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统一根据地货币,发行新货币人民币②一套人民币发行面额有: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二百元、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一万元、五万元等十二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人民币在北方地区特别是解放区已经获得了逐步推广。反观此时尚未赢得解放的广西地区,国民党当局仍在为维系旧的金融体系和旧货币制造声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时,广西地区的金融货币市场仍以各版银元为主要流通手段。为进一步挟持金融局势,国民党广西当局通过各类舆论对民众进行控制和恫吓。如华中军政长官公署发布布告称:所有军民人等,务必恪遵法令,不得歧视或贬折使用银元券。所有政府公布之各版银元,并应一律等值流通,商品交易尤不得借故抬高物价,倘敢故违,即以扰乱金融论处,绝不姑息。”[2]另一方面,各地警备司令部则负责缉拿“扰乱金融者”。国民党《广西日报》(南宁版)则登出长篇社论,再次阐述了银元重启的意义,以及银元稳定的重要性,严词指出“凡有扰乱金融之行为者杀无赦!”[3]

1949年11月2日,广西省政府主席黄旭初从桂林溃逃南宁前,在《广西日报》(桂林版)发出关于银元问题的最后一张布告,重申各版银元应一律等值行使,南宁商场交易及税局银行收解税款应以船洋为主币,美元兑换双东毫五枚,其余孙洋、澳洋、鹰洋及无论有无斧印之袁洋均应一律与船洋等值行使,如有低折及拒用情事,既由南宁警察局拘案,照扰乱金融罪论处[4]。

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11月25日柳州解放,而在11月27日,国民党《广西日报》(南宁版)停刊前的一天,仍然在头版颁布了《中央银行南宁分行公告》,公告称:“本行奉命发行银元及银元兑换券银元辅币券,兹将发行办法分列入后:银元以民国二十三年所铸造船银元为标准,即每枚总重为26.6971公分,成色为千分之八〇八,合纯银23.493448公分,下列各种银元,一律等值流通行使:国父像银元;袁像银元;龙版银元;墨西哥银元;澳洲银元;川沪等版银元之重量成色合于上述标准者。……”[5]再次在溃败的最后时刻重申了银元充作本位货币的地位。

此时,对广西来说,已经在北方解放区获得推广的新货币人民币,是否能够顺利地打入广西金融货币市场,立足并驱逐以银元为代表的旧货币,或是与国民政府屡次币改的本位币一样,最终遭致抵抗和弃用,这种未知将面临的是一场没有硝烟的金融战。

1949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分行在桂林正式成立并开始营业,廖生东为行长,李凌霄为副行长。12月4日南宁解放,同月中旬,李凌霄率领的金融接管组到达南宁,对撤到此的中央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广西省银行总行等进行接收,并首要开展推广新货币人民币的工作。人民银行广西分行甫一开始营业即挂牌收兑银元,以人民币4000元收兑银元1元。桂林军管会旋即颁布《严禁银元流通的布告》,规定:严禁银元买卖流通;一切公私会计、交易计价、纳税、汇兑、债务往来一律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以往的债务及契约、票据以银元为计算单位的,一律按当地人民银行收兑银元牌价折为人民币。否则,政府法律不予保障。12月28日,人民银行省分行公布兑换外币与纹银的牌价,英镑每镑人民币25000元,美钞每美元人民币9000元,港币每港元人民币1100元,纹银每市两人民币3500元[6]。此时,广西市面流通的人民币面额多为1000元及10000元券,有少数100元、200元、500元。由于人民群众对国民党政府每改发一次新币,则旧币变成废纸带来的创伤记忆犹新,疑虑重重,因此对新货币人民币多持不信任的态度,采用银元交易甚至物物交易,直接反映到市场交易上则出现了购大于销的反常现象。同时,广西的金融货币市场主要存在着以银元为代表的旧货币和以人民币为代表的新货币激烈斗争的情形。

二、各市县的“拒银拥币”运动

1950年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分行随同省人民政府迁至南宁,此后即全面组织开展接管各地旧银行、建立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发展金融业务等各项工作。到1950年底,全省共建立银行机构133个,计有分行1个,营业部1个,中心支行9个,街道办事处、分理处11个,县支行57个,在小县和较大的圩镇建得营业所54个[7]。这些金融机构的建立,为新货币人民币的推行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开启了一个伟大的历史进程。

从1950年起,广西新政权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金融措施,如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宣传货币政策、介绍解放区物价,公布金银牌价、收兑各类银元、禁止城乡银元和外币流通,抛售物资平抑物价、打击奸商匪特的投机倒卖及破坏行为等,以促进人民币的流通。其中1月25日,公布了收兑金银牌价,银元一项区分等级,按所含成分定价:袁头、孙头、法光每枚人民币6000元,新旧版鹰洋、澳版、站洋每枚4500元,川版、云版每枚3000元,烂版每枚2500元[8]。同时,各市县纷纷遵照中央财经小组“保证供给、平衡物价、稳定金融”的方针政策以及广西军管会的有关文件精神,依托人民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拒银拥币”运动。

但由于广西的“拒银拥币”运动与剿匪、肃特、反霸运动在时间上存在重合,并且各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建立和开展工作的时间不尽相同,因此各地市县运动的背景、高潮和成效也略有不同。而这些各地市县的“拒银拥币”运动,也就共同构成了广西“拒银拥币”运动的概貌。

195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专区办事处成立,地址在宾阳县芦圩镇,管辖宾阳、横县、邕宁、永淳、上思、上林、同正、扶南、绥禄、迁江等10个县支行。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龙州专区办事处成立,地址在龙州镇,管辖龙津、宁明、崇善、靖西、天保县支行和左县、明江、思乐、凭祥、养利、龙茗、镇边、敬德等县营业所。当时的主要工作是遵照省分行的布置,设立县(镇)支行、营业所机构,接收敌产,发行人民币,禁用银元和禁止外币流通。发动群众,广泛开展“拒银拥币”活动,内部配合办理黄金、白银、银元收兑和发行人民币工作,使人民币迅速占领市场[9]。

195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玉林专区办事处成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取缔银元、推行使用人民币,收缴、销毁国民党旧币的工作。3月,发出《玉林行政区专员公署布告》,制定四项办法:第一,金银只准人民储存,不准计价流通、私相买卖,更不得从事金融投机非法活动;第二,一切公私合营、交易计价、纳税、汇兑、债务往来等均一律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第三,已往的债务关系及契约票据等,以银元为计算单位者,一律按当地人民银行收兑银元牌价折为人民币;第四,凡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所流通之一切银元毫、铜元和私人行号之找尾券等,一律禁止流通。布告颁布后,为贯彻禁用银元政策,专署指定纠察队与县公安局派员外出巡逻,开展检查,并赋予军民以检举、告发、查货的权利,予以罚没和奖励。经过一系列工作,有效制止了金银币在市面的非法流通,促进人民币在城乡的推行。1950年11月以后,人民币在玉林已基本占领了市场[10]。

1950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梧州支行正式成立,对外公布金银外币收兑牌价,但由于银毫、银洋、港币在梧州市场流通时间长久,群众对人民币不大信任,开始时收兑不多。1月下旬,梧州市首届人民代表会议作出在市场流通中“驱逐外币”的决议;2月2日市军管会布告“不准外币流通”。2月初,银行公布期限半个月禁止银元、港币流通的通告,并把拒用银元的标语及禁银公约贴在每家店铺门上。各行业具结保证不用银洋,组织检查纠察,互相监督[11]。

1950年2月起,柳州市宣布统一货币,禁止银元、东毫流通,军政机关、银行企业开展宣传,稳定金融物价。税收不收银元、东毫,征粮要收10%的粮代金;贸易公司收购土特产发出人民币,没有贸易公司的县镇,扶助农民供销合作社的建立;私营企业资本家开会座谈签订公约,拥护人民币。市场一切交易都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流通收支。到6月底,柳州市内人民币完全占领市场[12]。

1950年2月,灵川县建立人民银行后,贯彻桂林军管会颁布的《金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切金银允许私人储存,可以向人民银行按牌价兑换人民币,但不得用以计价、行使、流通与买卖。银行开展“拒银拥币”宣传,公布收兑金银牌价,组织力量巡回收兑。农民集体兑换银元,白银,按公布牌价给予优惠[13]。

1950年2月7日,鹿寨县正式宣布禁止银元在市场流通,一切交易均使用人民币。在全县圩镇集市,利用大字报、广播、山歌对唱等形式开展“拒银拥币”宣传活动,到处张贴“袁大头滚出去”“人民币万岁”等标语。县贸易公司紧密配合,保证米、油、盐、布匹和煤油五种人民生活主要商品的供应,硬性规定一律使用人民币,从而使人民币逐步占领市场。第一季度市场货币流通量,人民币占20%,第二季度占50%,第四季度增为80%。至此银元已被打入地下[14]。

1950年4月,针对市场和民间买卖仍以银元和物物交易为主,迁江县长马忠英率领工作组巡回于各区乡,开展征粮和推行人民币工作。与此同时,县人民银行、贸易公司、粮食公司、供销合作社、税务部门相继建立,开展贸易购销业务,提倡使用人民币,银行收兑银元,禁止银元流通,税务强调交税以人民币缴纳。通过各种流通渠道,推动人民币流向农村,占领市场[15]。

1950年4月,武鸣东区发生土匪暴乱,加上反革命分子造谣破坏,造成社会不稳定。集市贸易仍以银元、大米、棉纱、生油、烟叶等作为交易的媒介,银元、东毫占领货币市场。随着清匪反霸工作的不断深入,人民政府对货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界深入开展拥护人民币、拒用银元和禁止以物易物的活动,规定市场交易一律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得以确定;建立贸易公司,在出售商品时,只收人民币,不收银元,因此币值日趋稳定;人民银行武鸣支行开展各种业务活动,有计划地发行人民币,调节人民币的流通量,加强金融管理,打击地下投机者,并按国家牌价兑收金银。从而确立了人民币在货币市场上的主导地位[16]。

1950年5月后,资源县广泛宣传“拒银拥币”,发行胜利折实公债,规定缴纳赋税,折征公粮代金,一律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同时积极推行人民币下乡收兑金银,发放农贷,鼓励私商借款,下乡收购农副产品等措施,一吞一吐,迅速建立了统一的人民币市场[17]。

1950年上半年,陆川县由于沙坡、谢鲁等地土匪暴乱,市场物价波动,集市贸易仍以银元、稻谷、大米、棉纱等作为交易的媒介,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不多。下半年匪乱逐步平息,社会秩序日趋稳定,经过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深入开展宣传,人民币的法定地位才日益确定。随后人民政府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拒银拥币”和禁止以物易物的活动,规定市场交易一律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加上县内国营贸易商业的建立,人民币有了坚强的物质后盾,币值日趋稳定,人民币迅速占领市场[18]。

1950年7月以前,宜山县在集市贸易多以银元、东毫、西毫、稻谷、大米、棉纱等作为交易媒介。7月以后部分地区匪患开始平息,人民政权建立了三岔营业所和怀远支行等首批金融机构,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拒银拥币”和禁止以物易物活动,规定市场交易一律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加上境内国营贸易商业的逐步建立,人民币有了坚强的后盾。随着社会的逐步安定,人民群众顾虑消除,人民币信誉倍增,不少群众将金银兑换成人民币存入银行,银行的储蓄存款日渐增加[19]。

1951年上半年,随着百色专区各地的剿匪取得了胜利,各县人民政府恢复办公,银行机构恢复营业。政府公布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市场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严禁银元、外币流通,发动群众广泛开展“拒银拥币”运动。同时公布收兑银元牌价。各部门积极配合,税收不收银元银毫,征粮要收10%左右的粮代金,贸易公司收购土特产使用人民币,供销合作社卖食盐和日用品收人民币[20]。

三、“拒银拥币”的宣传组织

(一)依托《广西日报》这一重要阵地开展宣传

在与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分行成立的同时,1949年12月3日,中共广西省委机关报《广西日报》也在桂林创刊。《广西日报》创刊初期,紧密配合解放广西各地后建立人民政府和各种群众组织,稳定社会秩序等,进行宣传报道。在恢复生产,平抑物价,安定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宣传报道[21]。《广西日报》在配合人民银行广西分行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宣传作用,特别是在取缔旧货币、推行新货币、打击黑市、平抑物价等金融战过程中予以了有力的宣传和报道,助力巩固新货币的信用基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广西的“拒银拥币”这场暴风骤雨般的金融运动中,《广西日报》在舆论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不遗余力地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首先是制定和公布了《拥护人民币拒用银元的宣传大纲》,主要内容有关于人民币的政治地位、性质特征、物资储备、法令禁令等,以及宣传拒用银元、拥护人民币的好处。与此同时,公布了一系列拒用银元的宣传标语口号,如“人民币是全国流通的唯一合法货币!”“人民币是人民自己的货币!”“人民币是为发展生产建设我们新中国的货币!”“拒用银元是为了稳定物价,保障大家的生活利益!”“使用人民币,才能使生产发展经济繁荣!”“所有的工商业都要做到‘拒收银元,收受人民币’!”“我们要用我们自己的人民币!”[22]等。这些口号随即被广泛利用于各类宣传媒介,或张贴于街头巷尾等显眼的宣传场合。

其次是刊登社会各界关于这次“拒银拥币”运动的表态,涉及各行各业。如主要依靠薪资过生活的邮政、公路、印刷等行业职工,首当其冲要求禁用金银外币,但提议先把相关政策说清楚再禁用;紧接着各行业工人纷纷响应,反映意见:人民币利于经济发展应该拥护,银元害人极大应即禁止流通。

另外还辟出一些专栏版面,如讲座类专栏,连载刊登了刘平先生的人民币专题讲座,主要题目有《人民币是建设新中国的货币》《人民币和金圆券有何不同》《银元不禁,经济不兴》《几个问题》等;又如问答类专栏,对禁用银元后读者所产生的各种疑问进行解答,如《禁用银元后,持有银元怎么办?》《人民币与伪金圆券的区别在哪里?》等①参看《广西日报》1950年1月23日至2月2日内容。。

(二)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

1950年1月,为配合“拒银拥币”运动,国立南宁师范学院学生印发《为拥护人民币拒用金银告社会人士书》,分别到南宁市区各条街道进行访问宣传;随后南宁市委宣传部勉励各校及时开展宣传工作,召集军管会文教接管部、十三兵团文工团、学生联合会及学生各校代表等共15个单位组成宣传委员会,联合出动宣传,进行街头演讲、张贴街头壁报,其中南宁粤华小学街头表演的秧歌舞伴“拒银拥币”演讲,南宁高中创作的活报剧《拥护人民币》等吸引了众多的观众②参看《广西日报》1950年1月23日至1月30日内容。。

还有社会各界以多种文艺体裁的形式开展宣传。包括南宁市总工会集体作词的歌曲《拥护人民币》,桂南人民创作的民谣《银元快滚蛋》,南宁文艺青年编印的活报剧本《银元滚蛋》,南宁市民撰写的随笔《人民币——人民的货币》《我恨死了银元——一个痛苦的回忆》等③参看《广西日报》1950年1月23日至1月30日内容。。

1951年2月17日,广西省财委发出《关于货币管理、保险事业、货币下乡的指示》,要求广泛宣传使用人民币,严禁银元、毫洋流通,并按规定牌价收兑。对土改区农民在斗争中所得金银,经区政府证明,可接近市价(专区统一规定,报省核批)兑换[23]。之后,人民政府即发动各机关团体,广泛地向市民及深入农村进行宣传解释,指出使用外币和银元的害处,宣传人民币的好处。《广西日报》也对“拒银拥币”运动的深入情况和成效及时跟进报道(见表1)。从报道的工作成效来看,人民币的威信获得极大的提高,一般民众均已改变过去重货轻币的心理,开始相信人民的新货币,人民币已成为大部分地区主要的贸易媒介,而银元逐步绝迹。

表1 《广西日报》 关于人民币深入流通的部分报道

四、“拒银拥币”运动的影响

1950年底至1951年,随着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土地改革等运动的开展和最终胜利,广西社会转向安定,广西“拒银拥币”运动推行到边远地区和边境地区,有力地驱逐了银元和外币。1951年8月人民币基本占领了全省市场,1951年底基本占领了农村市场。解放初期人民币只在几个大城市流通的局面已经发生了本质的改观,流通范围从一个个点分散到许多大片区域,与此同时,物价的波动性日益减小。据1951年底统计,广西当年货币投放量比1950年增加3倍多[24]。这种逐步提高占有率和投放量的举措,体现了人民币深入人心、稳健发展的势头。

广西的“拒银拥币”运动同时也是全国“拒银拥币”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宣传教育阶段到执行阶段,再到获取最终的胜利,花了两年左右的时间。与北方较先解放的地区比较,广西的“拒银拥币”运动虽然开展和结束时间都较晚,与贵州、重庆等西南地区省市的运动步调基本一致,但具有突出的政治意义。

1949—1952年这段时期,同时也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广西的“拒银拥币”运动迫使金银等旧货币退出全省金融市场,为人民币在广西的统一流通创造了条件。“拒银”割断了长期以来形成的金银与物价的联系,基本肃清了金银计价流通的现象,把分散的金银集中到了国家手中,增加了国家的外汇储备,保证了生产建设对金银的需要[25];“拥币”则最终完成了统一流通人民币的任务,巩固了新的本位货币的地位,贯彻了信用投放的政策,扶助了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有力地促进了金融事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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