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新的里程碑
2021-02-16蒋和生
蒋和生
摘 要: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大力推进多党合作理论、政策和实践创新,加强对多党合作事业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建设。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颁布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的发表,对新时代推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具有新的里程碑意义。新时代巩固和发展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民主党派需要进一步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提升政党协商质量,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实效,进一步将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提高参政党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政党制度; 政党认同; 政党协商; 参政党建设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21.04.009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21)04-0055-05
面对深刻变化的国内外形势,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时代要求。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相继颁布和发表。《条例》是坚持面向新时代全面谋划统一战线发展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白皮书是面向全世界进一步反映新时代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新发展、全面展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文献。这两个文件对新时代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具有新的里程碑意义。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确定下来,实现了多党合作事业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条例》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
习近平关于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述是在“西方之乱”和“中国之治”形成鲜明对照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相比西方以多党竞争为显著特征的旧式政党制度,以多党合作为显著特征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展示出强大的制度效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长期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实现了对西方政党制度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超越。特别是在应对和处置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面前,中国制度与中国治理模式为世界疫情防控树立了标杆。正如习近平所说:“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1]
长期以来,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利用其国际话语权优势,极力歪曲和攻击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面对西方的政党制度话语霸权,我们迫切需要构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话语体系。构建不仅仅是简单超越原有的自身经验,更要提高话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借鉴西方政党制度优点,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我国新型政党制度70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话语体系,从而逐步改变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有话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尴尬状态,大力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自信心和国际影响力。
二、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角色定位,进一步增进政党认同
民主党派增进政党认同是坚持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总结过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相互认同中所走过的路程,一个重要的经验启示就是没有政党认同就没有多党合作的成果,没有政党认同统一战线的力量就会被削弱,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进入新时代,民主党派作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主体,所处的历史方位、所要承担的使命无疑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定位,肯定了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为民主党派广大成员准确理解参政党定位提供了遵循。参政党只有深刻理解并积极回应这种新的政治定位,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党认同,才能真正了解并承担自身的政治责任[2]。
政党制度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党认同的特殊性。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下,民主党派的政党认同主要包含执政党认同、民主党派内部认同、对政党制度的认同三个方面。因此,民主党派增进政党认同不仅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问题,也是由外部制度完善和内部组织改进构成的系统工程。当前,各民主党派组织和广大成员要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民主党派要围绕“四个建设”、提高“五种能力”和“四新三好”总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充分借鉴执政党的成功经验,培养网络技术人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参政党网络建设平台,进一步完善参政党高智能的、高效率的管理系统,使参政党建设更加精准化、扁平化、智能化。通过手机移动客户端APP,建立线上“党员e家”系统平台,党派成员随时随地进行在线交流、讨论、学习和培训。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参政党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的活跃度和凝聚力,彰显参政党认同的实效性。在执政党建设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形势下,参政党要大力引导广大成员进一步增强自己党派的情感投入,积极倾注对自己党派的热爱,形成一种组织动力,使参政党各级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提升,从而转化为具体的履职行为和履职成效,进而提高参政党认同度。
三、充分认识政党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提升政党协商质量
在我国,协商民主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多种形式。政党协商位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之首,足见其重要性和特殊价值。白皮书充分肯定了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在政党协商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条例》就如何加强政党协商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协商民主功能作出了顶层设计,凸显了法治导向。
进一步发挥好政党协商的作用,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完善政党协商理论。在现实中,政党协商存在的典型问题是替代协商,主要是以政治协商替代政党协商。这些现象的实质是没有把握政党协商的高层性、重大性和组织性特点,从而弱化了参政党在我国协商民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政党协商研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分析政党协商与其他协商形式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关制约因素。要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角度深入研究政党协商与国家治理方式之间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并就如何培育政党协商文化、加强协商主体建设、推进政党协商与党委政府的有效衔接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度研究,从而推动政党协商向更深层次发展。第二,以中央带动地方,规范政党协商程序。只有把协商程序立起来,政党协商才能更有效。政党协商应当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党协商的基本程序,做到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挖掘现有制度资源和开发新的制度平台相结合、制度建设与支撑体系相结合,为政党协商提供内生动力,使政党协商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内涵更丰富,制度平台更充足,促进协商民主发展。第三,强化政党协商功能定位。政党协商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还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平台。面对各种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执政党要牢牢把握政党协商是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党协商的全面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确保政党协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有序、高效开展。政党协商不是一人之事,而要群策群力。参政党必须关注本党派所代表阶层利益诉求,敢于作为、善于作为,形成“党派声音”,真正做到调查研究有为、服务发展有谋。
四、围绕新时代新特点新使命创新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我国现行监督体系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等内容,使各民主党派能更好地建务实之言、献有用之策。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相较于其他形式的监督形式,仍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在实施民主监督的过程中,无论是监督主体还是监督客体,对民主监督都还存在重视不够的现象。要提高参政党民主监督的实效性,需要全方位加强民主监督体系建构。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体现。民主党派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大力提升民主监督意识,正确处理好“在合作中监督”和“在监督中合作”的辩证关系。第二,完善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重点抓好知情、沟通、反馈等环节的相关制度建设并加以明确规范,使民主监督内容规范化、监督方式制度化、监督过程程序化。第三,健全民主监督的制度渠道。进一步加强外部制度和自身制度建设,重点是民主监督过程中的“三专一特”制度,即强化民主党派专项调研制度,完善政协提案专项督办制度,建立民主监督意见专报制度,拓展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制度。第四,探索民主监督的合力渠道。一是大力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与党委督查工作有机融合,发挥党委督查工作权威性、导向性和政协的智力与渠道的优势作用,提高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效。二是整合各监督主体的力量,逐步形成协同监督新机制,如加强参政党民主监督与人大的合作,使“软监督”产生“硬效力”;加强与“两院”的合作,加大参与法院、检察院执法监督的工作力度;加强与舆论监督合作,就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合作性监督。协同监督是实现监督一体化和监督效能最大化的重要之举,可以使参政党民主监督工作更加有力、更加精准、更加高效。
五、加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建设,进一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凝结了中国共产党从革命斗争到执政治理的实践智慧,为世界政党理论和政治制度创新提供了中国方案。《条例》强调,统一战线是“重要法宝”,是我们百年大党所拥有的历史经验和一贯的政治方略。统一战线工作,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的政治功能,具有独特的代表性、高效的动员性、政策的连续性和巨大的包容性等制度优势。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应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动构建协商治理的中国模式。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既具备统一战线组织的基本形式,也把握了统一战线“同心同德”的根本策略,有利于党政部门对社会精英的有效吸纳与功能整合[3]。我们要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谋求最大公约数、画好最大同心圆,全面和系统地实现政治整合。第二,参政党要努力把中国共产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为执政党领导的国家治理厚植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只有在思想政治引領基础上凝聚共识,才能在多样性中坚持一致性、在一致性中包容多样性,更好解疑释惑、增进理解、化解矛盾,使社会治理的民意基础、社会基础、思想基础更加稳固;才能引领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与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把执政党的主张更好地变成社会各界的实践,从而将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第三,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实践中的政治聚合作用。人民政协同时具备“同心”与“共识”两大基本特征。依托人民政协这一专门协商机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体现了利益诉求的包容性和利益代表的广泛性,达成多元利益的聚合和表达,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促进与整合功效。一是在民主监督上,人民政协集协商和监督两大功能为一体,是有组织、非权力性的民主监督新形式。二是在社会治理上,合作治理与协商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备增进政治共识、提高协同合作的优势,为公共政策制定、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福祉增进提供制度保障[4]。
六、学习中共“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提高参政党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百年大党始终保持着强大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源自中国共产党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习近平指出,“越是长期执政,越不能丢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色,越不能忘记党的初心使命,越不能丧失自我革命的精神”[5],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弘扬自我革命精神,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在“赶考”中实现自我跨越,创造自我发展。《条例》增加了解掌握党外代表人士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和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等内容,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步入全新的发展階段,在新的征程上,执政党仍面临许多风险和挑战。作为与中共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参政党要以执政党为师,认真思考和研究长期参政条件下如何增强民主党派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能力,在自我革命中与中共一道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第一,牢固树立人民当家作主思想。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人民参与管理和参与监督的政治制度。新时代背景下,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习近平指出:“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 [6]292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6]293。第二,建立人民群众满意评价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效果如何,归根到底是要看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评价一个政党、政党制度及其效能,人民最有发言权。习近平多次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同样,人心向背也关系政党制度的生死存亡。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衡量标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创造性的尊重。第三,大力推进参政党建设。执政党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面对执政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参政党应进一步将以学习中共党史为主的“四史”教育活动与“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推向深入,引导民主党派广大成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先辈们在革命战争年代和新中国建设时期,在困难面前对理想信念的坚定执着,对人民的深厚情怀;学习先辈们舍己为人,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学习先辈们不居功自傲,对组织忠诚的优秀品格;学习先辈们艰苦奋斗的精神,激励各民主党派组织和广大成员坚守合作初心,共担历史使命。完善“双向发力”机制,主动争取中共党委和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的支持,全面提升参政履职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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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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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