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旅游扶贫与旅游精准扶贫的比较研究
2021-02-13王会战裴璐璐
◎王会战 裴璐璐
(西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西安710054)
2020 年底,我国顺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广大贫困乡村在实现脱贫的基础上,迈向了乡村振兴的新征程。总结对比我国传统扶贫和精准扶贫的理论与经验,不仅有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也有利于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我国的扶贫实践中,旅游扶贫作为一种典型的产业扶贫形式,在许多具有一定旅游发展基础和条件的地区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我国的扶贫阶段相对应,旅游扶贫也主要经历了传统旅游扶贫与旅游精准扶贫阶段,在这两个阶段,旅游扶贫的对象、主体、模式、机制与效应都有所不同。对比分析传统旅游扶贫与旅游精准扶贫的特点,有助于后扶贫时代旅游扶贫更有效地推进。
一、传统旅游扶贫与旅游精准扶贫的对比
2013 年1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自此,我国从传统扶贫阶段进入到精准扶贫阶段。随着“精准扶贫”理念在扶贫实践中的深入贯彻,贫困居民脱贫的速度明显加快,扶贫的效率显著提升。在扶贫作用突出的旅游扶贫领域,这一变化同样明显。这是由于精准扶贫阶段,旅游精准扶贫的对象、主体、模式与机制与传统旅游扶贫阶段都有所不同,进而导致其效应也明显不同。
(一)扶贫对象不同
关于扶贫的对象,传统旅游扶贫与旅游精准扶贫的界定明显有别。前者定位于贫困地区,旨在通过促进贫困地区的旅游发展,带动贫困人口的增收。后者则聚焦于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传统旅游扶贫由于采取“大水漫灌”的粗放式扶贫方式,导致旅游扶贫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现象频发,使得贫困地区真正贫困的人在当地旅游发展中长期处于失权状态[1]。精准扶贫则采取“精准滴灌”的扶贫方式,在精准识别环节,首先通过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把真正贫困的人口识别出来。不过,在旅游精准扶贫领域,并非所有的贫困居民都适合从事旅游扶贫,只有那些既具有劳动能力,又具有旅游扶贫意愿的贫困居民才是合适的旅游扶贫目标人群[2]。因此,旅游精准扶贫切实做到了“扶真贫”。
(二)扶贫主体不同
扶贫主体是指在旅游扶贫过程中,通过发挥自身价值利用各种途径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个人或者群体[3]。扶贫是政府的职责,在传统扶贫中,政府是扶贫的绝对主导者,而其他扶贫主体的作用则明显弱化。同样,在传统旅游扶贫过程中,政府亦是最重要的扶贫主体,在识别贫困地区、制定区域旅游发展战略与扶贫开发目标、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各种基础设施保障、制定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旅游扶贫过程中所需的财政支持、对旅游扶贫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国家规定的战略时限内全面完成脱贫任务,需要借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因此,精准扶贫的实施需要多主体的共同参与,合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支持、全社会参与”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在旅游精准扶贫领域,扶贫的主体除了各级政府外,还包括旅游企业、当地社区、非政府组织、旅游者等,这些扶贫主体在旅游扶贫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其中,旅游企业为贫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当地社区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帮扶、管理与考核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在旅游精准扶贫过程中发挥着监督各利益相关者扶贫行为的作用;旅游者则通过购买贫困地区的旅游产品与服务以及口碑宣传等,推动扶贫实践。
(三)扶贫模式不同
旅游扶贫模式,是指在旅游扶贫战略下形成的以发展旅游产业为核心,以贫困人口脱贫为最终目的的方式或方法。依据外部介入和内生动力发展状况,旅游扶贫可分为输血型、造血型、补血型、混血型和换血型扶贫模式[4],不同的扶贫模式适用于在旅游资源禀赋、资金、人才、市场等方面各有差异的贫困地区的旅游精准扶贫实践。
笼统来说,传统旅游扶贫主要采用的是“输血型”扶贫模式,即政府部门针对缺少旅游发展资金的地方提供资金,帮助其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开发旅游资源,推动当地旅游发展,进而实现贫困人口的脱贫。这种模式聚焦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而非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与内生动力的激发,导致“扶假贫”“假扶贫”现象泛滥,很多地方越扶越贫。而旅游精准扶贫则采取的是“造血型”扶贫模式,通过“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切实提升了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激发了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保证了旅游脱贫致富的可持续性。
(四)扶贫机制不同
传统旅游扶贫与旅游精准扶贫在动力机制、参与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在动力机制方面,传统旅游扶贫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旅游扶贫主要依靠外源动力的推动。而旅游精准扶贫则强调内源动力与外源动力的共同推动,尤其强调内源动力的重要性;在参与机制方面,传统旅游扶贫由于更多关注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而非贫困人口的收入增长,贫困居民普遍存在参与旅游乏力的现象。而旅游精准扶贫则聚焦贫困人口,通过精准帮扶,实现了真正地旅游参与,同时,贫困居民参与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与精准考核的全过程;在利益分配机制方面,传统旅游扶贫的主要受益对象是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和旅游企业,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征收旅游用地出让金、旅游企业税收等方式受益,旅游企业则通过旅游服务与经营获得营业收入,当地居民则通过参与旅游服务与经营获得收入,但这部分能够参与旅游的居民往往并非真正的贫困人口,真正的贫困人口往往因为技能、资金、权力的缺乏被逐渐边缘化,无法通过参与旅游受益。而旅游精准扶贫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确保了真正的贫困人口获得参与旅游的权利与机会,进而也保证了贫困人口的受益。
(五)扶贫效应不同
传统旅游扶贫主要关注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在保证较高旅游效益的前提下提高扶贫效率[5]。在一些具有较好旅游发展基础的地区,传统旅游扶贫在加快当地旅游发展,助力当地经济增长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并不一定代表着贫困居民的收入提高。旅游精准扶贫则重点关注贫困人口的旅游参与机会与旅游增收,优先确保贫困人口的脱贫。当然,旅游精准扶贫也关注贫困地区的旅游发展,不仅关注旅游扶贫的宏观经济效应,也重视旅游扶贫的社会效应、文化效应和生态效应等。
二、对后扶贫时代旅游扶贫的启示
(一)扶贫对象:重点突出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按照现行的国家贫困线标准,我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已全面脱贫。但我国还存在相对贫困现象,对应还存在相当一部分相对贫困人口。这部分人口大部分为精准扶贫阶段未列为贫困人口的边缘贫困群体,尤其是其中具有旅游参与意愿和一定旅游服务与经营能力的人群,在后扶贫时代理应成为旅游扶贫的重点关注对象。另外,对于精准扶贫阶段已经脱贫(尤其是其中易返贫)的居民,仍应作为相对贫困的对象,在已经“扶上马”的基础上,继续“送一程”,确保其脱贫致富的持续性。
(二)扶贫主体:多元参与
后扶贫时代,由于旅游扶贫对象的多样性,旅游扶贫工作更加复杂,对政府、旅游企业、当地社区、非政府组织等扶贫主体在旅游扶贫中的作用也要求更高。其中,政府在扶贫中的作用随着扶贫资金投入的逐步减少而下降,社会力量在扶贫中的地位将逐渐上升。旅游扶贫可能呈现“政府主导”“企业主导”“社区主导”等模式并存的局面,尤其社区在今后的旅游扶贫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扶贫模式:注重造血
相较于传统旅游扶贫,旅游精准扶贫在培养贫困居民的旅游发展能力、激发贫困居民的内生动力方面有所成效。但由于精准扶贫的战略时限性要求,在许多依靠发展旅游脱贫的地区,脱贫居民的旅游发展能力还不是很强,内生动力还不是很足。为了保证这些居民不再返贫,在后扶贫时代,还需要延续旅游精准扶贫阶段的“造血型”扶贫模式,对于脱贫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等群体,要强化其旅游服务与经营能力的培养。
(四)扶贫机制:强化增权
贫困的根源在于“权利丧失”[6],只有提升贫困人口的创收能力,增加贫困人口的发展机会,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贫困人口的脱贫。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在旅游扶贫过程中给予社区居民充分的参与权力。因此,实施旅游扶贫的过程实际也就是对贫困居民旅游增权的过程,增权体现于旅游扶贫动力机制、参与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构建与实施的全过程。
(五)扶贫效应:全面评价
贫困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后扶贫时代,对旅游扶贫的考核应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文化效益、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价。尤其在旅游扶贫领域,旅游影响的综合性决定了旅游扶贫效益的全面性,而旅游扶贫所具有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文化效益、管理效益、社会效益与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之间具有天然的耦合性。因此,后扶贫时代注重全面评价旅游扶贫的综合效益有助于实现旅游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三、结论
传统旅游扶贫与旅游精准扶贫的扶贫对象、主体、模式、机制、效应有所不同。对比分析传统旅游扶贫与旅游精准扶贫的特点,有助于后扶贫时代旅游扶贫更有效地推进。后扶贫时代在旅游扶贫对象上,要重点突出相对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群体;在旅游扶贫主体上,强调多元参与,同时要逐渐从“政府主导”过渡到“社区主导”;在旅游扶贫模式上,注重造血,强化旅游服务与经营能力的培养;在旅游扶贫机制上,强化增权,重视相对贫困居民参与旅游机会与权利的提供;在旅游扶贫效应上,要强化对旅游扶贫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文化效益、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全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