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补贴再退20%
2021-02-09陈秀娟
陈秀娟
新政正式落地,门槛再次提高。
日前,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1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产品技术指标门槛要求、强化监督管理、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公务领域:退坡10%
《通知》指出,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
具体看来,在非公共领域补贴政策中,纯电动车型的续航标准增加到了400km标准,补贴前车辆指导售价在30万元以下,其中NEDC续航400km以上的国家补贴1.8万元;NEDC续航在300和400km之间的国家补贴1.3万元;而插电混动车型NEDC续航需满足大于50km,国家补贴为0.68万元。
从补贴退坡的政策来看,补贴档位依旧以产品的续航能力为标准划分,目前国内NEDC续航超过400km的产品不在少数,1.8万元的补贴力度能降低一定的成本。
事实上,早在2020年4月,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将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同时也明确了2021年和2022年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退坡幅度,在一定程度上对新能源车的市场发展确实能够带来积极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的《通知》提出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而在此次的通知中,这一数量要求则未被提及。
另外,通知新增了“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的内容。
申报数量需过万辆
除补贴退坡外,《通知》还提到多项关于未来有关部门对新能源车市场加强管理的政策。
“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主动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通知》中提到,未来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
此外,《通知》还强调,需要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
也就是说,車企新能源乘用车年销量需超过1万辆,商用车销量需过1000辆,才能及时拿到补贴。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的退坡,可以说是对市场调控政策的一种释放,更有利于企业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数据显示,2020年1-11月共销售110.9万辆,同比增长3.9%。
新政策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较往年提前,且无过渡期,这是国内市场对于新能源补贴政策依赖逐渐降低的良好表现。
随着补贴政策的正式出炉,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的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