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缘演进与本土自生:比较视阈下中西政党制度的生成逻辑论析
2021-02-03王士珩
摘 要:世界政党制度具有多样性,没有也不可能有普遍适用于各国的政党制度。中西政党制度在生成发展中存在着理论逻辑、文化逻辑、实践逻辑等方面的差异,使得中西政党制度表现出不同的制度特征。比较视阈下中西政党制度在理论逻辑上的民主分野、文化逻辑上的异质多元、实践逻辑上的内生演进等方面存在的鲜明差异,体现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生成的内在必然性、本土自生性与伟大创造性。
关键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西方政党制度;生成逻辑;中西比较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21.05.008
[中图分类号]D5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21)05-0043-07
2021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指出“世界政党制度具有多样性,没有也不可能有普遍适用于各国的政党制度”[1]。这一论断深刻地指出了任何国家的政党制度是其自身内生演进的结果,彰显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自信,为进一步深入理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生成逻辑的本土性、独特性与内生性提供了理论支撑。近年来,学术界围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生成逻辑、结构特征、运行机制、实践历程、效能优势、参政党建设、国际话语权等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但专门将中西政党制度的生成逻辑加以比较研究仍需进一步加强。因此,对中西政党制度生成逻辑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各自政党制度背后独特的生成逻辑,有助于打破西方国家民主制度所谓“普世性”与优越性的制度神话,同时对于更好地理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生成的内在必然性、本土自生性、伟大创造性与制度优越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问题缘起:西方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误判、误读与误解
20世纪末苏联解体,西方国家以“历史终结论”的姿态庆祝西方自由民主制的胜利,并自以为其所具有的“普世性”、优越性而向全世界推广,企图垄断民主话语权。政党制度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实现形式,西方国家在对外输出西方民主价值的同时,也对其他国家的政党制度采取贬低、斥责的态度,试图以和平演变的方式改造其他国家的政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内生于中国土壤,表现出独特、独有、独到的制度特征。然而,鉴于意识形态、研究范式以及思维方式的不同,西方学者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有一定的误判、误读与误解。
一是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类型学上的误判。按政党制度的某些特征为标准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分析是西方政党研究的基本范式。以政党数量为标准,迪韦尔热将政党制度划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奠定了西方政党制度分析的基本框架。萨托利在此基础上为了证明政党政治何种状态下是一党则引入了“相关政党”概念,认为一个政党所具备的执政潜能与威慑潜能足以影响国家的政党竞争状态,那么这个政党就是“相关政党”,反之,若一国内的其他政党无法造成政党竞争状态的实质性改变,则为“不相关政党”。鉴于此,萨托利明确地将中国列入一党制国家范畴,认为一党制或多或少带有压迫性、渗透性、榨取性和不宽容异己的特征[2]305—306。可以说,将中国划归到一党制国家在西方占有很大舆论分量。
二是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政党功能上的误读。西方学者基于西方话语体系,往往将政党与选举竞争联系起来,将政党赋予选举工具性的意蕴。熊彼特强调政党作为拥有统一行动的集团,其目的指向在于权力,然而竞争与斗争是其发生活动的主要场域[3]413。拉斯韦尔在给政党的定义中,同样强调政党“是一个在选举中系统地、全面地表达问题和提出候选人的群体”[4]。萨托利将中国视为“非竞争性体制”,认为一党制“所欠缺的恰恰是……选举竞争和自由选举”[2]79。正如学者龚少情所指出,政党制度的竞争性与选举的不确定性是西方政党制度理论的基本主张[5]。由此观之,在西方理论的视域范畴下,缺乏选举与竞争是西方学界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主要诟病。
三是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视为党国体制的误解。萨托利认为,在党国体制下,“单一政党可以被看作是国家的复本”,党和国家构成一元系统,“不允许次体系的自治”[2]70—72。福山同样指出,在中国,宪法所赋予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使之具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是让国家服从于意识形态目的的纪律严明的列宁主义政党”“共产党仍在领导和控制政府”[6]。由此可见,故意抹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行为以及忽视中国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是西方学者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极大误解。
由此观之,从比较视阈下论析中西政党制度各自独特的生成逻辑,从理论、文化与实践三个层面實现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生成发展逻辑的正本清源、追根溯源,对于回应西方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误判、误读与误解,自觉坚定制度自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西政党制度在理论逻辑上的民主分野
一个国家政党制度的生成与发展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政党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实现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国家所信奉与遵循的民主政治理论为一国政党制度的生成与发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因此,从民主政治理论的视域下比较分析中西政党制度生成的理论逻辑差异,对于理解中西政党制度背后独特的理论语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代以降,随着资产阶级发展壮大,以洛克、密尔、卢梭为代表的西方启蒙思想家高举“自由”“平等”“天赋人权”“人民主权”旗帜,展开对中世纪教权、王权和等级特权的批判。启蒙思想家认为,人们享有的生命、自由与财产权利是生而就有的天赋权利,然而处于自然状态境况下的人们难以自我保全自然权利。故此,人们以订立契约的方式,将自己生而就有的自然权利让渡给政府,由政府代表人民的意志去行使和保障人民的天赋之权,并以此推论人民主权思想,构筑起早期西方代议制民主理论的基本框架。然而,随着妇女、世居居民经过不懈斗争而获取形式上平等的普选权,使得人民主权与资产阶级统治权之间的矛盾日益彰显[7]。进入21世纪,以熊彼特、萨托利、亨廷顿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对西方自由民主进行加工与改造,形成了今天所看到的“代议民主”“程序民主”等被阉割和驯化的民主[8]。熊彼特认为民主是一种政治安排,在这一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确定做决定的权力”[3]396。亨廷顿也指出通过竞争性的选举而确定领袖是民主的核心程序。自此,民主的本质由“人民主权”异化为政治精英以竞选投票的方式而获取政治权力的程序性方式。而作为西方民主实现形式的西方政党制度,自然会围绕着选票展开活动,形成了以选举竞争为特色的政党制度。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政党合作理论等基本原理指导中国实践的一项伟大政治创造。马克思主义将民主从西方虚幻的思想实验带入现实社会实践,反对西方从抽象的人性论与自然状态的角度搭建民主政治的方法,认为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态,其发生发展由具体的社会历史环境所决定,与具体的、特定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相适应。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渐进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深刻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张力,人民在表面上被赋予平等的政治权利,但政治平等的外衣下隐藏着经济生产的不平等剥削。因而,建构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之上的民主制“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9]274,阶级社会条件下的民主只是服务于少数人政治统治的工具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9]293。同时,马克思、恩格斯在指导工人运动过程中,丰富发展了共产党开展政党合作的理论内涵,不仅从本质上分析了政党是阶级利益代表,“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9]285,而且具体分析了基于不同国家的不同历史阶段,共产党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而开展政党合作的主体广泛性问题,指出共产党既要同其他工人政党开展团结合作,也可以支持大资产阶级政党的反封建运动,或在议会斗争中与社会民主党进行政党联合以共同对抗大资产阶级,在国际范围内同各国工人政党展开合作,以壮大无产阶级革命力量。马克思、恩格斯还特别强调共产党在政党合作过程中必须坚持领导权、保持先进性与独立性等问题。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所具备的科学系统的理论体系、为人类求解放的崇高理想以及实践、开放与发展的鲜明理论品质的影响下,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选择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传播与践行。建党一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将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扎根于中国现实,从中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出发,在同民主党派的交流、团结、共事、合作、协商的实践中形成了世界舞台上独树一帜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不仅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所带来的广泛政治参与的需求,也以独特的协商民主实践丰富了民主的实现形式,拓展了民主的实现渠道。由于历史的局限,马克思、恩格斯所总结的政党合作理论并没有具体设想“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后如何进行多党合作”的问题,此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虽在政权框架下进行多党合作的实践尝试,却以失败告终。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不仅在革命时期将其政党合作理论作为“斗争之要”实现近代反帝反封建的双重历史任务,而且在建设和改革时期将其逐步发展为“强国之道”,不断推进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将多党合作政治实践融入国家治理,形成了独特的国家治理机制,在保障政治参与、聚合利益诉求、整合多元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合作理论的新发展。
三、中西政党制度在文化逻辑上的异质多元
文化是制度之母,任何国家政党制度的生成发展不仅存在理论语境的差异,而且与各国的文化环境息息相关。任何政党制度得以建立和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政党制度与本国的文化传统存在一定的契合性,其内在的制度设计反映了该国人民的基本价值取向。因此,从中西文化异质多元的视阈比较分析中西政党制度生成的文化逻辑差异,有助于彰显中西政党制度生成逻辑的本土性、独特性与多样性。
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承袭西方近代以来以个人权利至上为内核的自由主义文化传统。启蒙思想家基于个人权利至上的原则,把个人所拥有的生命、自由、财产等视为天赋的自然权利,“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10,国家则是人们自行设计的一种政治创造,其目的是由利维坦式的、强大的国家对个人自然权利加以保护,其产生方式是人们以社会契约的形式组织国家。因此,在西方自由主义文化传统中,在个人与国家二元关系中,个人获得了本源性、优先性的主体性地位,国家则是次位的派生性地位;个人是目的,而国家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同时,国家是“必要的恶”“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11]。一方面,人们需要国家对个人权利加以保障;另一方面,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者又会侵犯个人权利。因此,为国家权力设限、建构起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建立起有限政府、以法律制度约束保障公民权利等方式成为近代自由主义的又一文化传统。因此,对于西方所建立起的政党制度而言,一方面,政党制度能够适应以个人权利为基础的文化观念,承载人民与国家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要求政党以公民权利的代理者的身份介入政治过程并充分表达委托人的利益诉求,以此将政党作为保障个人权利的工具;另一方面,为防止掌握国家政权的执政党侵害公民权利,防止权力的滥用与专制,代表不同利益的政党以“反对党”“在野党”等“外部”身份形式出现并以此监督执政党的权力运作、制约制衡执政党的行为方式成为必然。因此,在以个人权利优先为价值要义的自由主义文化传统下,西方政党制度必然是一种竞争性政党制度。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厚植于中华文化的沃土之中。中华民族在5 000多年的历史实践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12],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生成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文化积淀与文化滋养。在以天下为公、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崇尚和合为精神内核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的各政党共同致力国家治理,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人才荟萃优势,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意见和建议,容得下批评与“不同声音”,尊重各方群體利益诉求的差异性,凝聚广泛共识,寻求公共利益最大公约数,画好最大同心圆。
革命文化是党在中国革命时期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过程中发展孕育的,并且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形成了“红船精神”“长征精神”等中国革命文化精神,展现了中华民族反抗外族侵略与剥削、谋求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的民族气魄。在革命文化的滋养下,中国共产党组建起广泛的统一战线,在反帝爱国、反独裁专制的革命斗争中与各民主党派建立起团结协作、守望相助的亲密联系,并且共同参加“三三制”民主政权,保障了党外人士在政权框架下的有职有权,初步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如何在同一政权框架下合作共事的问题,形塑了新型政党制度协商、参与、合作的基本精神以及团结、民主、和谐的本质属性,也为此后的协商成立新中国、民主建立政权打下了坚实基础。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熔铸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伟大进程,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精神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紧密地联系起来,在共同致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程上共同形塑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一方面,共同理想铸就共同事业。国家建设过程中各民主党派发挥议政建言作用和人才智力优势,就供给侧改革、脱贫攻坚、反腐倡廉、“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举措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并就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性建议,助力国家建设顺利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共同理想使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各政党具有目标一致性,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鉴于此,中国的各民主党派不再是西方政党所谓的在野党、反对党、旁观者、局外人,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13]。这种新型政党关系以协商代替对抗、以合作代替竞争、以和谐代替对立、以互助共赢代替扯皮倾轧,有效地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避免了西方国家政治运作过程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稳的恶性循环,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制度优势。
四、中西政党制度在实践逻辑上的内生演进
政党制度的发展离不开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西政党制度的发展归根结底是基于不同民主理论与文化背景下的社会历史实践的产物。这不仅表现为中西政党制度都是各自实践进程中内生演进的结果,而且在西方政党制度内部的渐进演进过程中也表现出不同的政党制度形态。
西方政党制度的生成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自然演进的过程。从西方政党起源看,学术界一般把英国的辉格党和托利党视为现代政党的滥觞。17世纪70年代,天主教教徒詹姆士在英国国王查理二世的提名下成为王位继承人,却遭到议会中部分议员反对,并提出“排斥法案”,要求取消詹姆士的王位继承权。在围绕着王位继承问题展开激烈斗争的两派中,代表新贵族利益的议员支持“排斥法案”,被称为“辉格”,意指杀害天主教长老的强盗;同样,代表旧贵族利益的议员反对“排斥法案”,被称为“托利”,意指打家劫舍的天主教匪徒。至此,英国议会中形成“托利”和“辉格”两派,但暂未正式将其定义为获取政治权力的工具。1688年的“光荣革命”确立起议会主权的原则,要求掌握行政权的国王依照议会所制定的法律行事。然而议会内部仍存有两党间的政见之争,在这种情况下,“跟议会多数派结成行政与立法的同盟事实上就成为顺利进行国家统治的必然选择”[14]。1694年,英王乔治一世首次任命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辉格党单独组阁,由此形成了西方议会政党占多数席位而组阁执政的惯例,进而演化出以对立对抗、轮流执政、竞争选举、推诿扯皮为特征的西方政党制度。然而,“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15],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归根结底是建基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之上,存在着自我增值且不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的特殊逻辑,并企图将外在于他者所存在的一切统一于资本的内在逻辑运作之中。这使得有着不同利益诉求的阶级与阶层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张力矛盾,进而造成政治观点的对立与政党间的竞争状态。比如,当今西方国家存在的选民政治冷漠、民粹主义泛起、寡头统治铁律的應验、社会撕裂弊端加剧、否决政治盛行等民主乱象,就是其具体反映。尽管自20世纪后期以来,约瑟夫·毕塞特、哈贝马斯等西方学者为挽救竞争性政党制度和选举民主困境而提出协商民主理论,试图实现西方竞争选举民主的华丽蜕变,然而在不动摇西方私有制根基的前提下,在“诸神斗争”的文化场域中发展和谐、合作的协商民主,只能是西方学者不顾实际情况的主观臆断。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指导下,在中华文化的丰厚滋养中,立足于中国具体社会历史实践而形成的内生性制度创造。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孕育于近代以来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进程之中。近代以来,面对外族入侵、民生凋敝的严重危机,以天下盛衰为己任的无数仁人志士,自觉探索救国救民之路。中国共产党立足本国实际,面对中国近代历史任务的艰巨性和繁重性,意识到在没有统一领导、没有社会多元力量的支撑且不能形成统一合力的情况下,中国革命难以实现实质性跨越。因此,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的革命进程中组建起不同的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并在陕甘宁边区与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进步势力实行“三三制”民主政权,展开了同一政权框架下多党合作的政治实践,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形成了团结合作、协商共赢、守望相助的亲密关系。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于协商筹建新中国的伟大实践。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向社会各界进步势力发出共同参加新政协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16]。随后这一主张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进步势力的响应,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17],揭开协商筹建新中国建国的序幕。在新政协会议上,中国共产党以平等、尊重的姿态与民主党派开展合作,积极参考和采纳民主党派的意见,这与国民党兵骄将傲、自编自演施行“宪政”形成鲜明对比。同时,各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和衷共济、共襄伟业,以天下为公的胸襟气度积极参加新中国建设。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进程。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及时纠正社会上存在的对各民主党派的错误认识,认为取消各民主党派“是不恰当的”[18]。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围绕民主党派存续问题以及多党合作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清一色”“一言堂”等错误思想倾向,毛泽东明确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为此后的多党合作指明了方向。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各领域的拨乱反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逐渐恢复,并得到进一步发展。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多党合作八字方针的内涵进一步丰富延展,形成“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19],确定了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随后,在1989年和2005年,中共中央相继出台关于坚持、完善和加强多党合作的意见建议等规范性文件,使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完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明确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独特的作用;首次提出“政党协商”概念,凸显政党在协商过程中的主体性地位;首次提出“新型政党制度”概念,从学理上彰显了独特的生成逻辑、结构特征、运行机制、实践机理与效能优势;围绕我国协商民主建设、人民政协、政党协商等方面颁布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推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2021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为更好地回应国际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关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详细介绍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架构下各政党的基本历史情况,肯定了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与国家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贡献,突出强调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生成逻辑、独到的新型政党关系以及鲜明特色与优势等,为世界政党制度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
五、结语
西方政党制度是在西方选举民主理论的指导下,在以个人权利至上为原则的自由主义文化传统的场域中,在立足本国具体社会历史实践的进程中,形成的以选举竞争、对立对抗、推诿扯皮为特征的竞争性政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在丰厚的中华文化的滋养中,在中国具体的革命、建设与改革的社会历史实践中,形成的独特的协商而非对抗、合作而非竞争、和谐而非对立的新型政党制度,展现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所具有的历史必然性、伟大创造性、制度内生性与强大生命力。
可见,中西政党制度都是在不同的理论指导下,在不同文化传统的滋养中,从本国具体历史阶段出发,立足于具体社会实践的产物,都是本国内缘演进与本土自生的结果,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与历史时代烙印,不存在西方国家所谓“普世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党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必然会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日益丰富发展其理论内涵,必然会在历史实践中丰厚其内在的文化基因,必然会在历史实践中发挥其独特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从而更加彰显其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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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绪强
收稿时间:2021-09-29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20BZZJ01)。
作者简介:王士珩,男,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治理论与中国政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