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儿童语言康复理论的语用学研究
——以吕明臣听障儿童自然语言获得研究为例
2021-02-01王昊
王 昊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0)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工具性为其重要属性,交际功能为其主要功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是社会生存的基本技能。听障儿童语言康复的根本目标是帮助听障儿童运用语言有效实现其交际意图,顺利步入社会,完成语言交际功能。但现有的听障儿童语言康复理论多以语言结构要素学习情况为其康复训练成果的评价标准,较少关注其是否实现交际意图,是否是有效交际,当前亟需语用学视角指导其相关康复理论研究,这是本研究具有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听障儿童语言康复理论研究现状及其问题
听障儿童由于听力缺陷,在口语表达和书面表达方面都存在问题,为促进其自由表达,研究集中在语言的基本要素(如语音、词汇、语法)方面的训练,成果丰富。
语音方面,研究集中于发音准确度的训练。对听障儿童音质音位获得方面的研究成果最多[1]:比如张磊、易海燕从构音特征的角度研究听障儿童声母的获得情况[2][3];黄菊分析总结出听障儿童塞擦音获得的难易顺序[4];史泱、夏静宇等人研究了音位的清晰度问题[5][6]。对听障儿童韵母的获得研究,学者们多从发音的声学特征及听觉识别两个方面进行[1],比如杭丽滨总结出听障儿童韵母发音状况较差的原因[7],张芳[8]、崔丽丽[9]、许昭慧[10]、邵杨[11]、朱群怡[12]等从声调的获得和语调、节奏的发展两方面进行了非音质音位研究。词汇方面,学者考察听障儿童书面语(日记、作文)表达,侧重于对词的构成及词类偏误的分析,如张帆[13]、吕会华[14]、黄红燕[15]、贾秀云[16]等总结了词的构成和词类方面产生的偏误类型。刘德华分析了动词及相关成分[17]、梁丹丹分析了形容词[18]、陈柯分析了趋向动词等具体词类的偏误类型[19]。在语法方面,主要从句子的基本结构、句子的类别和句子的表达形式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比如王姣艳[20]、王梓雯[21]总结了听障儿童书面表达中的几种偏误类型,学界对听障儿童书面语中的述宾结构、否定结构、省略情况等具体句法问题也都有深入研究[22][23][24]。由此可见,已有的研究成果着力于研究语言的结构要素,侧重于语言的形式研究,对听障儿童语言康复有重要作用,为日后研究奠定了基础。
然而综观上述,现有研究理论基础多为医学、教育学、心理学领域,很少从与语言密切相关的语言学视角去考察聋儿的语言状况及康复问题,研究背景单一。特殊人群语言问题,需要多学科交叉研究。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听障儿童虽然掌握了发音规则、语法规则,拥有一定的词汇量,却仍然无法运用这些词语和规则进行交际,现有的康复训练仅是单纯地模仿语言形式,并未改善其语言的运用能力,提高其交际能力。吕明臣指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指导观念问题,对于听障儿童的语言学习普遍存在一种错误假设,即假设如果教会了听障儿童语言形式知识,听障儿童就自然会使用它们,康复训练内容主要是教授语言形式知识[25]。
在我国当代汉语语言理论及其应用研究的诸多学者中,吕明臣教授是较早从语用学视角对听障儿童语言康复问题进行独树一帜的应用语言学研究工作的,下文我们通过对其理论观点进行阐释,梳理其听障儿童语言康复的语用学理论基础,丰富听障儿童语言问题研究理论,提高听障儿童语言康复的质量和效率。
二、语用学视阈下的听障儿童语言康复理论研究探索
美国哲学家莫里斯在其经典的符号学三分法理论中明确提出了语用学即考虑语言的使用者,也就是交际主体在交际中的作用。英国语言哲学家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核心思想为“以言行事”,强调交际主体通过语言实现自己的交际意图。听障儿童语言康复应注重言语交际过程,以实现交际意图为最终目标。
(一)语言环境与听障儿童自然语言获得。言语过程发生在特定的交际环境即语言环境下,不存在离开了语言环境的言语交际。听障儿童由于听力障碍,无法像健听儿童那样在后天的社会环境中自然地获得有声语言,但可以通过听力补偿和重建学习有声语言,这也是获得语言的过程。听障儿童掌握语言途径既有习得的也有学习的,这里为称说方便我们将其概括为自然语言获得。真正自然的语言环境有利于听障儿童自然语言获得。
1.大量、高质的语言输入是听障儿童自然语言获得的前提。健听孩子能够自然习得语言,是因为接收了大量的语言输入刺激。听障儿童由于听力缺陷,更依赖于视觉语言,即依靠手势进行交流,周围人也因此常常使用手势与其交流,导致有声语言输入大量减少。此外,由于听力缺陷,不能够接收到所有声语言的输入。因而,听障儿童缺少语言输入刺激。
自然语言的获得需要质量高的语言输入。质量高的语言输入,是指除了语言形式以外,具有交际意义,能够实现交际意图的语言输入[26]。健听儿童都是在这种高“质”的语言环境下习得语言的。而聋儿所接受的语言刺激,特别是学校课堂中接受的语言训练,多是抽象的、没有具体交际意义、也不表达什么交际意图的纯形式语言刺激[26]。听障儿童只被动摹仿其语言形式,并不能真正理解这些形式背后的意义和功能。因此,吕明臣指出,大量的和高质量的语言输入是听障儿童学习语言的前提条件,而高质量的语言输入来自现实的语言环境。在听障儿童听力语言康复中,重视在语言环境中给听障儿童提供的真实、自然的语言刺激,意义重大[25][26]。
2.意义的理解依赖语言环境。语言环境为言语理解提供基础,我们对意义的理解依赖于语言形式所存在的环境。听障儿童对意义的理解与健听人相同,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更容易理解话语意义。人们是通过数次真实语言环境下的交际理解语言的结构意义的。另外,语言环境和听障儿童发音的清晰度相关[27]。吕明臣指出,脱离现实的交际环境,无助于意义的理解,进而影响听障儿童的表达[25][26]。所以,听障儿与健听儿一样同样需要在自然、真实的语言环境下获得语言。吕明臣强调,在听障儿童语言康复训练过程中,要始终强调语言环境的作用,这应该成为一种原则,而不仅是一般的训练方法[25][26]。
(二)听障儿童言语能力评估标准。王丽燕等指出对听障儿童的语言能力评估,需要以儿童语言发展规律为基础,从前语言沟通开始考察,逐步进行语音、语义、语法的评估,最后考察语言运用能力,同时还指出目前听障儿童言语能力评估标准也多评估的是语言要素方面的内容,如对声母、韵母、声调发音是否正确的分析,命名能力、词汇量掌握情况以及复述、扩展句子等方式评估听障儿童的语言能力[28]。吕明臣等制定的《听障儿童语言功能评估》参考标准,考察听障儿童语言功能5个方面即表述功能、工具功能、协调功能、表现功能、娱乐功能的得分以及综合功能得分,这是以实现语言功能情况为衡量标准的评估工具参考标准。将听障儿童语言康复目标落实在语言运用能力上,衡量语言能力是否提高的标准取决于是否实现了交际意图,完成了语言的交际功能。
(三)听障儿童语言发展阶段。乔姆斯基(Chomsky)指出,人类于婴儿早期就已经生成共同的语言音素,表现出共同的发展顺序。听障儿童与健听儿童有着极其相似的语言发展阶段顺序和早期语言结构语法特点。儿童语言发展的语前期、语汇期、构句期、精熟期四个阶段,从单个音到独词句到复杂的句子,每个阶段的表达都为实现某个意图,都是交际意图的表达。促进语言的发展,也就是不断促进交际意图实现。吕明臣和柯沫夫提出听障儿童的语言发展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语言发展的每一阶段都要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帮助起在当前阶段以当前语言能力实现其交际意图。他们指出在进行听力言语训练时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来培养和开发听障儿童的语言能力 ,只有采取相应的、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语言学策略,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听障儿童的听力语言训练效果[29],满足其交际需求,实现其交际意图。
综上所述,从语用学的角度研究听障儿童语言康复问题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将康复目标设定为语言功能的实现,这才是我们对听障儿童进行语言康复的根本意义所在。
听障儿童语言康复主要以教育学、心理学研究理论为基础。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将语言看作一种行为,这也是大多数语言康复研究的理论基础,把语言与粗大动作、精细动作并列,在动作行为的范畴下进行研究。语用学的言语行为理论将语言看作一种工具,人们使用这种工具交际,实现自己的交际意图,研究的重点在于如何使用这种工具实现交际意图。将语言问题纳入语用学研究范畴,为听障儿童的语言康复问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丰富了研究理论,也为传统语用学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对象。因此,在对听障儿童进行语言康复训练时,应注重激发听障儿童的交际欲望,产生交际动力,引导听障儿童在真实自然的环境中学会交际意图实现的表达方式;在教材编写时,应注重实用性,内容贴近日常生活,语言形式满足交际需要,体现语言的适切性。
三、结语
在听障儿童语言康复训练中,语言形式训练固然重要,但我们不能停留在表层形式研究,还应去探究形式背后的语言问题,比如听障儿童在表达某种意义时使用了什么语言形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语言形式,为完成某个交际意图可以通过哪些形式去表达。因此,从语用学的视角考察听障儿童语言问题,不仅有利于提高康复效率,也能帮助我们了解听障儿童是如何理解、认识世界的,从而探究语言的本质。正如哲学家陈嘉映所说,我们无需通过语言接触现实,语言只是使得现实在语言水平上得到理解[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