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大音希声”道法观
2021-02-01史凯敏
史凯敏
(1.亳州学院 音乐系,安徽 亳州 236800;2.中国音乐学院 音乐学系,北京 100101)
《老子》亦称《道德经》,是春秋晚期思想家老聃的一部著作,裘锡圭考证其祖本出现的时间不晚于战国早期[1]。这部伟大著作对“道”的哲学阐释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体系的支柱之一。“大音希声”作为道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原点,历代文人众说纷纭,今人之争议不过其余绪。一是解作“大音乃无声之乐”,这也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种解释。如陶渊明的无弦琴和20世纪美国先锋作曲家约翰·凯奇《4分33秒》穿越一千多年时空对“大音希声”的“无声”实践。这一阐释初肇于庄子的“天乐”观:“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包裹六极”,具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的审美功能。汉《淮南子·原道训》:“无音者,声之大宗也。”王弼注《老子》称其为“大成之乐”,以“无”释“道”,无声之大音正如“无为之道”,为有声之乐的本源:“听之不闻名曰希,不可得闻之音也……有声者非大音也。”[2]116李白诗云:“大音自成曲,但奏无弦琴。”二是将“大音”当作“声暂歇”的静声。如钱钟书《管锥编》以《琵琶行》的“此时无声胜有声”为例作解:“静故曰‘希声’,虽‘希声’而蕴响耘响,是谓‘大音’。‘声暂歇’能蓄孕‘大音’也”。这种解释虽与王弼注看似都是无声,但旋律的暂停与无声之“乐”却有哲学层次上形下、形上的差异。三是解为“大音稀声”。清校勘大家顾广圻曰:“大音希声,《传》本‘希’作稀,按同字也。”[3]172如周敦颐提出将“淡和”作为音乐审美准则,后世《溪山琴况》等琴论中将大音当作音乐的至高追求,在实践中但求“调古声淡”“出有入无”等具有含蓄之美的稀疏之声。四是“合道之音”,希声是对情感之声的超越,如此方得大音[4]。“大音希声”作为“一个美学理论空框”(1)“理论空框”的比喻见明言《论“大音希声”研究中的“远化”及“本文”》,《中国音乐学》1994年第2期。在不同时空被不断填充。作为《老子》对“道”的阐释,何为大音?希作何解?大音与五声的关系、音声相和的形态如何?怎样理解五音?这些命题的解释仍需回归《老子》整体论述框架。
一、大音乃道,道音不极
老聃作为周朝的守藏史,职责除掌星历占卜,推天道运行,记录史实,还充当帝王的政治顾问,“为王者师”。面对“王道陵夷”“礼崩乐坏”,各诸侯国连年征战,社会结构急剧变化的现状,老子以朴素无为的“天道”运行为依据,提出了强国变法、治国安民的政治主张。在《道德经》中,以“道”“德”为纲宗,全书五千余言,论述修身、治国、用兵、养生之道,多以政治为旨归,涉及音乐的内容不足二百字。《汉书·艺文志》以“君人南面之术”称之,是对其政治哲学主题的精辟概括。其中“大音希声”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颣;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蝓;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贷且成。”[2]116以上各组词语均是“道”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形态。“大音”是“道之音”“大象”是“道之象”。且词语的构成方式是一致的:前二字为主语,后二字表状态,连接词主要是“若”(出现8次)和“无”(出现3次)。《尔雅·释诂下》曰:“希,简少之称也。”[5]2575“听之不闻名曰希”[3]52,则“大音希声”有“大音若无声”“大音无声”两解,前者有声而稀,后者无声,差别极大。那么何为老子真意呢?
《老子》将道看作世界的本原与运行的规律,“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2]65。万物皆非道,万物皆有道。那么,道寓于音便是“大音”,寓于象便是“大象”。对于“道可道,非常道”,劳思光认为,“道”是“形上之实体,是实有义”[6]188。牟宗三进一步强调:“此固是形上之实体,然是境界形态之形上的实体。”同理,可将大音视为“形上之实体”,声为“境界形态”。“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牟宗三认为:“无形无名是‘道’之‘无’性,有形有名是‘道’之‘有’性。道之‘无’性为天地之始……以‘无’为天地之始本也。”[7]166显示出道始终处于不断的转化生成过程:即有无相生。有不能生有,无不能自无,但无能生有,有从无生,同时因有方能显无。王弼注《老子》:“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2]2这里实际上体现了道的运行发展包含了无和有两个阶段:即从无形无名到有形有名,逐渐生发为宇宙万物。因而作为道的大音必然将生发出可听可感之声。《老子》第二十一章曰:“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2]35可见道于惚恍中“有象”“有物”“有精”。自然也“有音”。从大音而生声,正是无中生有,从无形无名孕化出有形有名的发展状态。
道的性质是万物之间的相反相成,“反者道之动”,故“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大音”与“声”乃一体两面,互为正反,对立统一,相互转化。则“一事物发展至极点,必变为其反面。其能维持其发展而不致变为其反面者,则其中必先包含其反面之分子,使其发展永不能至极点”[8]104-112。黑格尔认为,历史的进化经过“正”“反”“合”三个阶段。物极必反,直到了极点便转化为曲,只追求巧反而会弄巧成拙。需要“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2]73-74。雌雄、黑白皆为相反相成,恰如太极图阴阳相合,圆转无穷,才能生生不息。这体现了古人相反相成的朴素辩证唯物观。故而说大巧非拙,若拙而已,名道若昧而非昧。只有常处于“合”,才能“没身不殆”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按此逻辑推之:大音若“希声”而非“希声”。声是大音的反面,二者间有对立统一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将互相转化。作为“道”,大音“听而不闻”。但这并非静寂无声。“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2]35这种听之不闻的状态正是一种道的体现、道的感受,是在对可听之声的引导下精神进入无疆世界,自由飞翔中似有似无,混而为一的惚恍之声,如灵光乍现,而这种无形无名的灵光正是来源于对有形有名之声的感悟。从老子对“道”的解释来看,作为正反的两极,矛盾的两面,若走向极端,完全无声,大音也失去了发展的动力。从大音即道,道音不极的旨归来看,大音不能简单地释为无声。
二、音声二级,大音生声
正如“‘道’超于视听(感性知觉)、名言(概念思维)之外,那么,‘道’(或‘道象’)的视觉特征就不能不诉诸‘玄’‘眇’‘窈冥’‘恍惚’‘希’‘夷’‘微’以及‘芒昧’‘混沌’之类的语词予以形容、表述”[9],大音作为极至追求的一端,是现实中音声难以达到的理想化状态,只能去不断接近和感悟。若清楚了此一逻辑,则大音生发为声可能是何状态?有何特点?
《老子》第二章第一次展现了音声的相反相成关系:“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2]7从字面上看,“音声相和”指“音和声是互相应和的”。但犹如美丑、善恶、有无、难易、高下、长短、前后,音声也被视为一组互为依存的反义关系,音与声在中国音乐美学中是具有高下层次和表现形式差异的两个概念。
(一)音声二级的相和形态
1.《周礼·春官·大师》:“以六律为之音。”贾公彦疏:“以大师吹律为声,又使其人作声而合之,听人声与律吕之声合,谓之为音。”[10]1719则“声”如音级,基础为“律”,声与律合,具备明确的音高,人声依据准确的律高来歌唱,方可组合成音;反之,不具有音高意义的“单声”或“声组合”就不能称为“音”,那么这里实际上隐示了音需要符合人们音乐听觉审美的规律。而音的构成形式即音声相和之象是多样的。
2.《礼记·乐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声成文,谓之音。”郑玄注:“宫、商、角、徵、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声成文者,宫商上下相应。”[11]3310-3311也将声视为单音,音是声按高低疾徐有意识组合起来构成的旋律。音、声有单、复之别,音声相和之象,可表现为单音与一段旋律的应和。如劳动号子,一人主唱主题旋律,众人以“嘿、吽”声相和。
3.《说文解字》注“音”:“声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宫、商、角、徵、羽,声也;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12]386此处,声仍指五声中之某一单位。音指“八音”,即8类不同材质、音色的各种乐器,则音声相和之象又表现为不同的乐器按照宫商角徵羽的律高演奏。如先秦打击乐与管弦乐的“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钟磬乐、弹拨乐、吹管乐合奏时以“金石动之,丝竹行之”之类合奏,也可以是依律调声后的独奏形式。但前提都是符合五声间的音程数理结构关系。
音声相和虽形态各异,但基本上可以说明二者相互关系与形态特征:(1)“声”是单音音级,也是构成音的基本元素。(2)“音”是由各种单声有规律组合在一起的旋律。(3)名词“声”之前如有大于一的数词定语(如五声、七声),就改变了“声”的单音性质,成为“音”,如五声也称为五音。(4)音声相和不局限于同类发声:既可以是人声与乐器;也可以是不同乐器合奏;还可以是不同律高之声相和的独奏、独唱。在广义上“声”泛指一切产生于物体振动而为听觉感知的声波。而作为古代音乐理论概念中与“音”相和的“声”,是出于对自然的感知与模拟,经人为提炼而获得的单出之声。
(二)律和声,音有道的逻辑前提
裘锡圭认为,道的“无为”意指:“道是无意志、无目的,按照自身固有规律起作用,而并无有意的作为的。”[1]那么何为音、声的自身固有规律?徐元诰《国语集解》注引《尚书·舜典》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从文字组合结构来看,每个短句中,后者是前者的服务对象。即律是用来和声的。物体发声的物理基础是振动,振动频率决定了声的高低。当动而成声,律声相应,按一定数理结构关系来排列高低,方成为音。而对这种结构关系的数理表达,便称为律。《国语·周语下》:“凡人神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于是乎有七律。”周景王在伶州鸠回答了七律何来之后,又追问:“七律者何?”韦昭注:“用黄钟为宫,太簇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变宫,蕤宾变徵也。”[13]123中国传统三分损益生律法是由黄钟之数出发,上下三分损益计算可生五声之律数。“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余以检摄群音,考其高下,苟非革木之声,则无有不合。虞书曰‘律和声’,此之谓也。”[14]226其数理规则是,通过三分损一(2/3处)可得上方的纯五度音;通过三分益一(4/3处)可得下方的纯四度音,如此则一生二,二生三,得到五声十二律。这种生律法源于古代先民对自然谐音列的感知:在管乐器最容易获得泛音,在弦乐器的2/3处,都可以很方便地找到上方五度的3号谐音。公元前6世纪,毕达哥拉斯提出的五度相生律同样是对3号谐音规律的总结。人类早期生律法的产生正是对自然规律的发现与总结。律管气至而声起,气滞而声歇,气温变化对律管音高有着明显的影响,古人便很自然地将这种规律与气、风,与历法,与天、道联系起来。
比如黄钟生出上方五度的林钟,却被称为下生,原因是黄钟为阳律,林钟为阴律,阳气下沉故为下生;或者说,古人认为黄钟为天统,林钟为地统(2)汉代刘歆制定“三统历”,以黄钟、林钟、太簇分别为天统、地统、人统。详见《汉书·律历志》,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961-965页。,由天降地故为下生。又如“阳以圆为形,其性动;阴以方为节,其性静;动者数三,静者数二。以阳生阴,倍之;以阴生阳,四之,皆三而一”,用以生律计算的基础3和2,被古人看作天和地的代表。古人对圆周率的最早理解是3,3代表天圆,圆代表不断地运动、循环、无始无终;2代表着地方,方代表对称、平衡、稳定。三分损益律在数学上表达为对2/3、4/3的反复乘除计算,就被视为天与地、动与静、阴与阳之间的不断循环,就连黄钟不能还原,也被古人理解为天道无常、天道循环,符合万物生生不息的哲学思维。十二律从冬至黄钟始,随月用律,五声随时节变化高度,运用周转。这种方法与思维的逻辑在整个封建社会占有统治地位。如《吕氏春秋·圆道》载:“天道圆,地道方,圣王法之,所以立上下……主执圆,臣处方,方圆不易,其国乃昌。”[15]64将音律形态直接关乎天文历法,与四时轮转、生命终始、治政兴衰相联系,这一逻辑是以乐释道合理性的重要前提。
(三)大音乃自然之声
声与律和,音随律转,故而声有高低,和而成音。既然声是人为之声,则大音为何听之不闻?因为“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2]60。则“大音希声”是为大音乃自然之声,这是道法自然的绝妙阐释。大音是对自然声象和规律的感知、体悟和顺应,自然之风吹声、雨打声、鸣泉声、鸟语声、雷鸣声等蕴含天地大道,无感无心之人听而不闻,难以悟道。心怀灵犀之人却能从中感受到言天地大美之虚籁,拟而成音。如张孔山观江水奔涌而创《流水》七十二滚拂,郭楚望观九嶷山而作《潇湘水云》之类不胜枚举,正是从“自然之声”中生发出的有道之音,含大音之声。
这说明大音与声具有不断运行的过程和互为转化的关系:一方面是从有形有名的自然之声走向精神世界,体悟无形无名的天道之大音,又进一步从心灵体悟中转化为现实世界有形有名的音乐作品;另一方面,有形之曲作为审美对象,欣赏者在聆听作品的过程中接通心灵体验,思绪万端,诸般想象迭生,体悟不同,则又是从有形之声走向无形之道。因而大音与声既是矛盾的两极,也是循环的两端,大音为体,声为用。前者属于精神世界,后者属于现实世界;大音必将形于声,声必蕴含大音。
三、五音极欲,大音必寡
《老子》开篇有云:“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2]2“欲”汉语中作为动词是中性的,有想要、需要、将要等义;作为名词表示欲望。老子并不反对人正常的生存需求,因而“大音”与“声”正如“无欲”“有欲”,均作为体悟道的一体两面。“但是,人们往往单用‘欲’字尤其是名词性的‘欲’来专指‘贪欲’,‘淫欲’等不好的欲。《老子》里也数见专指不好的欲的‘欲’字,如‘恒使民无知无欲’……按照老子的思想,这种‘欲’字所指的就是不合‘道’的欲,也就是不好的‘欲’,只不过其范围要比一般认为不好的欲更广。”[1]“五音”作为“大音”对立的反面概念,是不好的“欲”的表现,笔者以为可称为“极欲”或“嗜欲”。《老子》第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而不为目,故去彼取此。”[2]31物极必反,色本为悦目,极(五色)则令人目盲。音本为悦耳,极(五声)则令人耳聋。社会政治制度,极则往往生出与原本目的相反的结果,故老子曰:“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2]154老子倡导无为而治,无为反无不为,不治反无不治。“道法自然”意味着“道对万物是不加主宰、不加干涉,而任他们去发展变化的”[1]33,然而“道常无名……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2]84。任何事物发展达到极点就会走向事物的反面,需要适可而止,方能维持发展的动力。对音、色、味的追求是人生而有之的欲望,人们想出种种办法来追求动人的音乐,而欲壑难填,满足得越多,欲望反而更加庞大。故而不如在根本上寡欲,欲望越小就越容易满足。“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2]9可见这种无欲的前提是满足正常生理的需求,并非绝对的无欲、禁欲。在老子的理想社会中,人们“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2]198,具备朴素谦让、清静淡泊、守弱贵柔等德性。所以五音、五色、五味之“五”言“多”、过度。音是人的正常需求,而过多的欲望(五音),穷奢极欲是有害的,是老子反对的,百姓需要“少私寡欲”。故而符合《老子》施政之道的应是能“寡欲”之声。大音形于声应为“寡声”,而并非无声,否则就又会走向事物的另一个极端,这不符合道对“不极”的要求。
四、希声去欲,淡声和心
《老子》第三十五章:“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兮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2]91能使过客止步的五音好像诱人的食物,美妙动人,引发欲望。这种音乐就是能使人耽乐无已的“有欲”之“五音”,是《老子》批驳的对象。蔡仲德按:“《本义》释此条说:‘大象无象,出声色臭味之外,非若美乐厚饵之物有味可味,有声色可观听也,乃淡乎希微,而无用之用,其用不穷。盖唯无浓酽(晏)之趣者,故亦无倾危之患,若夫有宴安之适者,则必有酖毒之害矣。即以乐与饵譬之,如雅乐之于郑声,五谷之于肥旨,淡者和心而养人,浓者荡神而爽口。是有可欲即有所害,其用必穷;无可欲亦无所害,其用不既。故无味之味,是为至味,终身甘之而不厌;希声之声,是为大音,终身听之而不烦;无象之象,是为大象,终身执以用之而无害。’”[16]121《老子》名句:“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玄,《说文·玄部》曰:“幽远也。”王弼《注》曰:“妙者,微之极也。万物始于微而后成,始于无而后生。” 研究者认为:“妙即眇字。‘眇’,具有微细、模糊(客观意义上),视之不谛、看不清楚(主观意义上)的意思。老子借用‘眇’表示‘道’的视觉特征,换言之,‘眇’”就是‘道象’的‘摹状词’。”[9]“道音”与“道象”应具有同样的性质,因而可判断“希声之声”应具有“淡乎希微”的特点,以寡少平淡之声平息欲望,平和心性,才能进入无忧之境,和心而养人。这正是大音的特点,“终身听之而不烦”正是希声的功能。
在《乐记》等涉乐文献中有“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11]3313雅乐庄重和缓,大羹烹而不调的祭祀传统也不同程度地受到这种认知的影响,目的是“教民平好恶”。老子云:“绝圣弃智”“复归于婴儿”,不是婴儿却但求如婴儿般的赤子之心,“大智若愚”非真愚,是有大智慧的圣人修养内蕴的结果。同样,“大音希声”,也是至高之音、至美之乐复归于简,清微寡淡的表现。人间有味是清欢,至味表现出来就是“淡”“寡”之味,“大音希声”表现出来就是“平淡”“寡少”之声。
五、结语
《老子》论道具有明确的政治旨归,本就是一篇阐述如何修身养德、治国安民方略的策论性文章。“大音希声”作为对“道”的阐释并未脱离这一前提。先秦时期,律与道的文化同构形成了以乐象道,乐政相通的逻辑合理性。由此视之,这一命题包含了三重含义:一是就道而言,道法自然而非自然本身;希言自然,自然之声蕴含天地运行之规律——“道”,故而大音即道,是符合道的特征的合于天地大道的至高至美之乐。二是大音生“希声”,若无声而非无声。关键在于准确理解音、声二级概念。声作为单出的人为之声,则大音并非寂静无声,而是无人为之声,对于自然之声——“希声”是肯定的。三是“大音希声”表现出来就是寡音,平淡而少,虽有而似无。因而“大音希声”可视为对自然之音的追求,尽管自然之声听之不闻,但实为各种人为之声、所有制作之音乐产生的源泉。同时,“大音”和“希声”如“道”之两端,分别指向“无欲”和“有欲”,前者为形而上之理想境界,后者为形而下之现实形态。“五音”作为“大音”的对立面,是老子反对的“极欲”“纵欲”的象征。“大音希声”是老子用蕴含“道”之法则的自然之音来反对过多欲望的人为之音,如此方合老子治政之道。“大音”非“大声”而求自然,“希声”非无声而近寡淡,“大音”表现为“希声”,虽平淡寡少,“淡乎希微”却能“和心养人,终身听之不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