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啃小族” 应依法规制
2021-01-31浙江王桂霞
(浙江) 王桂霞
萌娃类账号如今已是各大视频、 直播平台上的宠儿, 拥有百万、上千万粉丝的博主不计其数, 儿童博主往往比成年人更具有吸金能力。把未成年人作为自己挣钱工具的家长, 就是近年来兴起的 “啃小族”。专家认为, 家长一味追求利益成为“啃小族”, 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可能给他们带来无法逆转的伤害。 (1 月28 日《法制日报》)
都说出名要趁早, 现在不仅要出名早, 还要赚钱多, 萌娃类账号就是冲着这个目标来的。 在各大视频、 直播平台上, 萌娃备受欢迎,只要有点才艺、 言谈举止可爱些,点击率就很高, 还会被大量转发。在流量意味着收益的背景下, 各类小网红的吸粉能力不容小觑, 拥有百万级、 千万级粉丝量的儿童博主不断涌出, 并且收入可观, 可由此也衍生出 “啃小族”。
显然, 这是家长利用萌娃吸引观众的特点, 将小孩子当成吸粉、赚钱的工具。 据了解, “啃小族”家长一般是全职主播或视频博主,拍摄的视频也呈现流水线制作, 大多有脚本、 场景设置, 甚至通过包装、 剪辑等手段给孩子打造 “人设”。 由此可见, 镜头里的萌娃,在很多情况下, 并非本色出镜, 而是迎合网友的喜好, 刻意设计的情节、 动作, 甚至故意虚构事实, 以“悲惨家庭” 的噱头博取粉丝同情心, 以获得丰厚的打赏、 带货收入。
这些萌娃年龄小, 都是未成年人, 心智尚未成熟, 缺乏自主性和判断力, 并不真正了解做视频、 直播赚钱的意义, 只是按照家长的指导和要求, 配合录制一些萌娃视频罢了。 显然, 这跟此前曝光的 “萌娃模特” 性质一样, 都是家长为赚钱而刻意为之, 并非代表孩子的真实想法。 由于萌娃将太多时间和精力用于录视频、 做直播, 必然会影响到日常学习、 玩耍, 对孩子的个人成长造成影响。
2020 年11 月13 日, 国 家 网信办发布 《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 “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 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可见, 过度消费小网红的“啃小” 行为未来将受到限制, 监管部门对 “啃小族” 要依法规制,平台和家长要遵守监管禁令, 不要再将萌娃当引流、 赚钱的工具。 家长应将眼光放长远些, 避免拔苗助长, 过早消耗才能, 多关注孩子的成长教育, 做好陪伴, 确保孩子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