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国企金融类业务如何健康发展
2021-01-27通讯员丛波吴强赵冰
□ 通讯员 丛波 吴强 赵冰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企业金融类业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下半年,威海市国资委对全市国有企业开展金融类业务的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金融类业务的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全市开展金融类业务的国有企业共有8家,设立二级金融类企业9家,设立基金29只。金融类业务主要有小额贷款(民间资本)、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基金和投融资市场服务等5大类。
截至2020年底,近两年全市国有企业金融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41亿元,实现利润3.72亿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金融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71亿元,占91.7%,实现利润3.57亿元,占96%;各区市属国有企业金融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70亿元,占8.3%;实现利润0.15亿元,占4%。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逾期现象严重,存在形成损失的风险。据统计,各类金融业务逾期约20.99亿元,占27.6%;预计形成损失约12亿元。
内控体系建设不完善,风险隐患较大。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着“重业务、轻风险”和内控体系建设滞后且不完善问题,如缺乏集团层面集体决策、奖惩不明、业务操作管理不精细等,导致风险逐渐累积。
监管制度执行不严格,变相拆分借款额度现象时有发生。小贷公司业务操作时往往拆分业务主体,对同一借款人分多个主体给予贷款,违反了监管要求,放大了业务风险。
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难以适应岗位需要。业务人员没有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结构,整体素质偏低,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淡薄,个别人职业操守上出现问题。
小贷行业政策定位的局限性,导致冒险逐利成常态。小贷公司服务对象多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服务空白点,利润来源单一,风险隐患大,相关的配套法律措施也不健全,导致企业不得不冒风险逐利求生存。
外部因素不利影响,导致债务违约频频发生。近几年,国家对金融市场实行去杠杆政策,银行普遍惜贷、抽贷,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收入下降,导致现金流紧张、债务违约情况增多。
违约成本低和催收方式单一,影响催收效果。小贷公司因无法计入人民银行征信,导致借款人违约成本较低。此外,对逾期业务催收只能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进行,手段有限,影响了企业资金流动性和催收效果。
基金投资威海区域的项目偏少,助力本地经济发展的作用发挥不足。全市设立的各类投资基金共投资84个项目,不足三成的项目投在威海区域,未能完全发挥助力威海经济发展的功能性作用。
下一步工作建议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将重大金融业务纳入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加大防范和化解逾期业务风险力度。区分业务主体实行金融业务限额管理,原则上贷款、担保客户单户金额不得超过业务主体注册资本的5%,融资租赁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健全完善金融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进一步明确项目审查、评审、放款、贷后管理及不良资产责任认定管理等各环节管理规定和操作要求。
做好金融业务发展规划,精准定位业务类别。制定金融业务发展战略,对小贷、担保、融资租赁、投资等业务板块进行区分,并制定不同的业务发展策略,指导相关金融业务板块有效开展经营管理。根据国家金融形势,动态调整工作策略,区分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人、农户等业务主体,推动实行分类管理。
区分业务板块,实现精细化管理。完善业务标准和流程,做到贷前有标准、贷中有尽调、贷后有管理。加强小额分散贷款业务,以发展200万元以下的小额分散贷款业务为主,持续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支持。针对短期过桥贷款逾期率较高的问题,通过实行抵押物足额制、银行与客户准入制、放款后资金流转闭环制,切实降低逾期风险。加强与当地大型车辆、设备制造商等厂商合作,开展厂商下游客户的直租业务,同时做好违约业务的租赁物处理,降低整体风险。
优化绩效考核,强化人员管理。完善人员选聘机制,加强业务人员从业背景调查,严把人员准入关。优化绩效考核,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做法,注重结果考核和动态管理。严格问责追责,增强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责任心。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强化抵质押担保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将风险防范阵地前移,在业务发生前做实做细各项抵质押担保手续。对发生的逾期借款,及时提起仲裁或法律诉讼,通过查封质押资产、冻结账户资金、申报登记债权等方式,最大限度保证逾期款项的回收。
加强政策扶持服务
坚持市场化导向,创新财政资金投资模式。推动“拨改投”“政府引导基金”等财政资金市场化投资模式发展,加快推进产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良性发展。探索推行银行、政府、担保公司三方合作的“政银担”业务模式,完善财政补偿机制。
回归市场本源,专心服务本地中小企业。研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政策配套的第三方机构认定和政策服务外包等业务,拓宽业务面,提升投融资市场的业绩和效益。引导社会资金积极进入本地资本市场,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积极参与政府扶企、惠企类业务,打造联接政企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开放政府信用平台,金融业务纳入信用体系。在开放“信财银保”平台的基础上,陆续为国有企业开放其他资信平台,为金融业务的发展搭建良好的信用环境,有效降低业务风险。通过对接百行征信、鹏元征信等大数据征信公司,引入征信系统,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行业和国资监管
重新定位国有企业金融功能,充分发挥社会效能。继续强化以国有企业的利率引导,推动威海当地的民间借贷成本继续降低。重新定位国有企业金融功能,既要追求经济效益,更要重视其社会效能。统筹规划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重点金融类企业集中。
加强容错纠错,保护从业人员积极性。优化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大胆创新、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其不可替代和重要补充作用。针对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允许企业用自身盈利一定比例来化解产生的风险损失。对企业业绩考核、业务经办管理要做到“尽职免责”,适当提高不良业务容忍度。
强化监督管理,促进企业金融类业务健康发展。加快完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管理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基础管理。进一步优化金融类业务的考核指标体系,增加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职责。加快健全完善国有金融资产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准确披露重大信息,提升国有金融资产管理透明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国有金融资产流失。
加强行业管理,促进金融类业务规范运作。引导国有金融企业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回归金融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加强合规建设,提高资本实力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