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写作的活法
2021-01-25乔叶
乔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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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小说就是讲故事。
1993 年,我起手写散文的时候,就开始在散文里写故事,而且有很多不是真实的故事,是虚构的故事。我那时太年轻,不知道这是散文的大忌,不过幸好我也没有准备在纯文学刊物发东西,能接纳我的都是一些发行量巨大的社会期刊,以某些标准看,他们不懂文学。
都是些什么故事呢?想来也无非就是类似于《一块砖和幸福》的那种款式:一对夫妻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离了婚,吃完了离婚饭,从饭店出来。路过一片水洼,女人过不去,男人捡起一块砖头给女人垫在了脚下。女人走一步,男人就垫一步。走着垫着,两个人便都意识到了彼此的错误:“一块砖,垫在脚下,不要敲到头上。有时候,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那时候,我的故事也就是这么简单。“一个故事引出一个哲理。”许多评论家都这么说我那时候的散文或者说是美文写作。也就是说,二十出头的我是通过讲故事来总结所谓的哲理。那时候每当接到陌生的读者来电或者来信,对我的称呼都是“阿姨”或者“老师”,可见我多么少年老成,过早沧桑。
那时候我就认识到,故事真是一个好东西,大家都爱它。
2
二十年过去,现在,我依然在写故事。我粗通文墨的二哥就说我是个故事爱好者,离了故事就不能活。从《取暖》到《月牙泉》,从《打火机》到《最慢的是活着》,从《拆楼记》到《认罪书》,短篇中篇长篇小说,短的中的长的故事……只是再也不敢用“一个故事引出一个哲理”。已经渐渐知道:那么清晰、澄澈、简单、透明的,不是好故事;好故事常常是暧昧、繁杂、丰茂、多义的,是一个混沌的王国。
也越来越明白:离了故事就不能活的,其实是这个世界。上了网,随便打开一个网页,眼球上就粘着层层叠叠的故事:城管晚上也摆摊,原来不是为赚钱,而是在“卧底”;洛阳新修一座大佛,右手持佛珠,身形是弥勒,发型却是一个大背头,五官则俨然一大老板;女大学生毕业后觉得工作太辛苦就求包养,和包养人见面后才发现那人是自己同学的父亲,二人居然也顺利成交……
单论故事,生活里的比小说里的要传奇得多、精彩得多、新鲜得多、热辣得多。简直可以说,这个世界里,生活是故事的大海,小说只是故事小小的旋涡。要比的话,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就是自寻死路。所以啊,还从生活里找什么故事资源来写小说呢?如果不像网络作家一样远离生活八万里,去写悬疑,写穿越,写盗墓,写一女多男或者一男多女的艳情,靠永不能回头的浏览量和永不能下降的点击率去赚“银子”,作为一个小说家,那怎么还能活呢?
这真有道理。但是这道理,恕我不能苟同。
3
我深信生活里的故事和小说家讲述的故事有太多本质的不同,简述如下:
如果说前者是原生态的花朵,那么后者就是画布上的油彩。
如果说前者是大自然的天籁,那么后者就是琴弦上的音乐。
如果说前者是呼啸奔跑的怪兽,那么后者就是紧贴肌肤的毛孔。
如果说前者的姿态是向前,向前,再向前;那么后者就是向后,向后,再向后。
如果說前者的长势是向上,向上,再向上;那么后者就是向下,向下,再向下。
如果说前者的嗜好是大些,大些,再大些;那么后者就是小些,小些,再小些。
如果说前者指着大地说:我的实是多么实啊,就像这一栋栋盖在地上的房子;那么后者就会指着自己的胸膛说:我的实是另外一种实,就像扎在心脏上的尖刀。
如果说前者的样子用一个词形容是:好看;那么后者的那个词就是:耐看。
如果说前者的歌词是:我们走在大路上;那么后者的歌词就是:一条小路弯弯曲曲细又长。
如果说前者的声音是:是这样的,不是那样的;那么后者的声音就是:可能不是这样的,可能是那样的,还有另外一些可能……
当然,所有后者都有一个前提:那个小说家,是一个响当当的小说家。
4
听到过太多人感叹,说在这个相亲、选秀、雷人剧和网络推手执掌人们业余兴味的时代,文学被边缘化了,写作者被边缘化了……听得我耳朵都起了茧子。我真心觉得——这话说出来会挨骂——被边缘化挺好的。反正我走在无论是哪个城市的大街上,都没有一个人认出我。我被湮没在人群中,自由自在地行走,宛如鱼翔浅底,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无比热爱边缘化。要那么中心化做什么呢?事实上,这个世界有公认的唯一的真正的中心吗?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中心的话,那该是这世界上最荒唐的故事了吧。
——生活在这个故事世界,把这世界上的故事细细甄别,然后把它们改头换面,让它们进入小说的内部崭新成活,茁壮成长,再造出一个独立世界,我觉得这就是小说写作的活法。
这活法真好。我深信:有人在,就有文学在。有文学在,就有这活法在。它的福泽很绵长,甚至会万寿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