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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视域下新疆培育公共精神的战略路径探析

2021-01-25张付新张云

关键词:公民社会社会治理

张付新 张云

摘 要:公民公共精神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系和支撑现代公民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石。新疆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特别需要构建新疆公民社会建设必需的公共精神。这就需要在新疆公共精神的培育中,继续弘扬和遵循依法治疆、公平正义、社会参与、责任担当、睦邻友好和诚信互惠的基本原则,并坚守合作共治的基本目标,才能形成“和合共生”与“多元互动”的战略举措。

关键词: 社会治理;公民社会;公共精神;合作共治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治理是现代公民社会建立政府与社会良好互动的施政方式。公民公共精神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精神,也是实现社会善治的基本前提,努力培育和强化公民公共精神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公共精神就其本质内涵而言,主要包括公共责任、公共关怀、公共理性和公共参与等四部分[1]。社会治理于20世纪90年代逐渐在中国兴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而发展起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不断成熟和发展,公众的社会意识、民主意识也随之增强。但从长远来看,社会治理不仅依靠科学的社会制度供给,而且还需要理性的公民社会。如果缺乏以公共精神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就很难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公民权利的社会参与也将难以实现。“全体公民在公共领域中开展公共生活时,确实表现出了制约国家和政府的功能。”[2]本文拟从社会治理视域下,对新疆公共精神的特点进行多维探讨,并深入剖析新疆公共精神的基本目标和价值,即合作共治。最后,基于和合共生与优态共存的公共精神理念,提出培育新疆公共精神的战略措施和途径。

二、背景分析:新疆公共精神培育的特点

新疆地区具有浓厚的历史继承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新疆的社会流动不断加快分化,这就使得新疆需要发展公民社会,以加速推进市场化和现代化战略。

(一)依法治疆是新疆公共精神的战略举措

新疆作为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公共精神是新疆公民维持公共生活的精神品质,也是现代公民社会的最基本要求。依法治疆就体现在坚持党和国家治理新疆的各项法律和政策,并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这也是现代化的治国理念。依法治疆体现在社会治理领域,就是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坚持民主是培育新疆公共精神的社会条件,而坚持法治是培育新疆公共精神的制度前提。这就要坚持新疆各族人民在政治和法律、社会生活层面的平等,坚持决策民主化和治理法治化。目前,新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治理意识是要做到简政放权,推进供给侧改革。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实现新疆各族人民的利益表达渠道畅通。决策民主化要求决策形成过程要公开,决策结果也要公示。同时,要着眼于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利益要求,各个利益主体既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也要照顾其他群体的利益,进而实现各方和谐相处。所以要发挥监督职能。这就需要确保各个利益主体的监督渠道,发挥信箱、信访渠道、新闻媒体监督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还可以吸纳社区居民对社会治理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政策及时传递给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居民监督的补充形式。社会治理法治化就是要立法机关完善社会治理相关法规,并不断完善相关规定,尤其是公共事务决策上务必实现法治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力求其运作制度化。居民遵守法律规范和社区规约,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法治意识,做到全民守法[3]。

(二)公平正义是新疆公共精神的价值尺度

公平正义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反映了不同民族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需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因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体现。公共精神可以促进社会治理的和谐发展,这主要是基于对公平正义的诉求。公平正义的内容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结果公平。体现在社会治理中的权利、生活规则和社区发展成果分配的公平等三个方面。我国居民平等参与所在社区的公共活动,公共精神就是要居民平等参与政治生活,并依法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是实现公民政治权利的前提条件。在社会生活领域,平等的福利权利才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体现,努力构建机会公平、权利公平与规则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稳定、安全层面上,需要充分实现公民的基本安全权利和发展的机会公平,这是根据居民的现有能力,保证相应的发展机会。居民要遵守规则意识,坚持程序正当和公正价值导向,防范和减少公共生活的矛盾和不公平。在社区公共事务处理过程中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规则,宣扬、培育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制度理性,消除特权现象。尤其是坚守结果公平这一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确保居民公平分配社区发展成果,公共利益分配公平、社区居民共享社区资源、社区居民共享社区环境、社区居民共享社区文化。

(三)社会参与是新疆公共精神的群众基础

社会治理的本质就是要求扩大社区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的社会治理。这是“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体现。”[5]这就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有主人翁的意识、较强的集体观念意识和公共意识。这恰好是现代公民的基本义务和行使权力的动力。当然公民要付出人力、物力、知识储备、空闲时间等参与资本运作。这就要求社会各行各业、社区都要依据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从制度上规定居民的合法参与行为,使其参与活动法治化。创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多样化的社区自治平台,筑牢居民社会参与的现实条件。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区治理體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6]。在社区共同体构建过程中,需要专业化的社会组织,也需要在人才队伍、活动资金、组织章程规范、目标、职责和权力分工方面上的规范和明确。由于新疆领导类的社会组织较多,而公益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有待强化。

(四)责任担当是新疆公共精神的价值灵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担当”的极端重要性。“敢于担当”便是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每个社区成员必须明确自身角色和应担当的责任,促进社区共同体的持续发展。担当本质上是“一种品德,一种精神,一种风尚,一种价值尺度”。[7]责任担当的主要内容表现为集体意识、忧民意识、担当意识和积极作为。公共精神与集体主义相互联系,集体意识强调个人对集体的责任,忧民意识则是超前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是自觉担当责任,积极作为是责任担当的现实表现。集体意识强调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维护公共利益,认同核心价值和尊重居民合法利益。在集体与个人形成的社会关系中,个人都处于集体之中。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是二者之间利益关系的认同与维护,肯定集体意识维护个人合法利益,集体意识要求个体高度认同集体的核心价值。忧民意识是以社区居民看重整体利益,兼具大局意识,关心爱护社区整体。环境问题严重制约社会发展进程,也影响人的生存。居民只有具备保护环境意识,才能维护居民共同体意识。我国推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培养创新型人才。这需要社会广大民众的创新意识和承担社会责任,进而通过各种志愿组织,居民的志愿精神需要大力去培育和弘揚。为规避市场经济社会带来的利益至上、拜金主义的问题,需要有责任心者乐于奉献自我,扛起公共责任。这样,公共责任才能成为公共精神的核心。居民要展现出责任担当,关键是以行为重,主动作为、脚踏实地、努力践行社区责任,兢兢业业工作,真正以实际行动检视居民的责任担当。

(五)睦邻友好是社区公共精神的道德内涵

公共精神是指公共领域中人的德性修养,即“公德”社会领域的公共领域范围。公民参与公共生活过程需要正确处理与他人、社会的关系,这就需要发挥公民美德。公民美德是指公民坚持“以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为前提,使公共利益成为个人利益的延伸,努力取得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一致”。[8]公民需要严格恪守公民美德,形成睦邻友好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城乡各社区的居民要互相尊重,谦让宽容,崇尚新时代的社会公德。公共精神主要体现在:一是友善相处。随着新疆社会流动的加速,城市社区居民异质化现象愈发明显,社区居民需要友善相处,尊重不同的生活习惯和信仰。为了维持公序良俗的社会环境,社区居民必须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通过社区文化建设,营造友善相处的社会氛围,提高居民的自律性,培育品德高尚、遵规守纪、礼貌谦让的新时代居民;二是守望相助。随着市场意识的逐渐普及,利益斗争使得人们的人情淡漠。这就需要培育和发扬公共精神,重建守望相助的邻里互助关系。新疆城乡社区居民的命运共同体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守望相助需要发扬人们的互助精神,主要培育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气,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人性化关怀;三是唇齿相依。唇齿相依是指社区居民在共同生活中形成友善相处、守望相助的默契关系,进而产生社区认同感、社区归属感和社区凝聚力。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人们需要承受来自各方面的竞争和压力,还因个体的原子化和物质化倾向比较严重,只有社区居民的认同带来社区归属感,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六)诚信互惠是新疆公共精神的伦理原则

诚信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本质上是诚信经济和法治经济,诚信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随着新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人们的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互惠是共同体成员的良性交往与合作,确保互利共赢。诚信是互惠的前提,现代公民社会需要人们相互信任、积极合作,才能发展公共利益,促进公共事业的发展。诚信互惠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共合作。这就需要强化社区居民共生共存共享意识。共生共存“是关于现代人类社会相互补充的理念”。[9]社区居民合作行为是衡量居民的合作意识强弱的重要标志,其合作行为需要社会为其搭建合理便捷的合作平台、工具和方式,同时要创新相应的制度化创新,构建切实可行的合作机制,奖励居民合作;二是诚信交往。国无信不立,社会治理中新的诚信观是培育诚信行为和提升诚信风气的有效途径。这就需要逐渐培育居民的良性交往、交流和交融,逐渐密切人际关系,回归社会温情。居民诚实守信是需要相关管理部门逐渐建立诚信档案,重塑诚信伦理,严惩不诚信人员,促进居民养成诚实守信的美德。同时,社会治理中还应构建诚信奖励机制,奖励居民的诚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风气;三是互惠共赢。其含义是指诚信交往、共同合作、平等互利,实现共赢。社区居民只有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权利的平等,才能互惠共赢。互利意识是维护居民公共生活最基本的交往原则,既要照顾自身合法利益,也要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实现平等互利共赢的利益格局,促进社会良性发展。

三、合作共治:新疆公共精神的基本目标

按照公民社会治理理论,社会治理政策和公民社会政策应具有一致性,社会治理政策要体现社会治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民社会政策要体现其渐进性和发展性。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边疆地区,民族成分众多,因历史、现实、文化观念、地理和生态等各种因素,其内生发展能力薄弱,由于新疆发展态势上的追赶型和发展方式上的政府引导型特征,其在现有市场经济体制下,逐渐产生出阵痛和不适应性。由于“三股势力”和分裂主义的干扰,内地19省市的对口援疆是建立在政治层面上的应急性措施,它受到新疆特定政治形态、民族心理的影响和制约,其援疆绩效与付出不成比例。这就需要发挥公共精神为核心的社会建设的软实力。发挥政府主导下的多中心、多元主义合作共治的新模式。因此,新疆公共精神面临的新挑战在于:

一是新疆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发展相对不平衡。新疆水利、公路、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综合的交通运输体系尚不健全。新疆供排水、交通、通讯、生态、防灾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及其差异,与边疆地区的战略地位与经济发展极不协调,也影响和制约着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边疆安全。公民公共精神的培育的基础在于制度设计,但其深层性因素却是文化问题。文化在社会治理中起着整合和引领的重要作用,文化价值观影响到公众的社会认同感和道德评价,公民文化影响着社会制度建构和执政理念,也影响着一国公民文化素质。全球化时代的多种文明形成相互交织,对新疆主流文化的整合与引领有其制约因素。新疆当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多元文化交汇对公民公共精神建设产生冲击。由于新疆正处于转型时期,现代公民品质建设任重而道远。参差不齐的公民素质和公众对公共道德判断和选择的标准不一致。由此,导致了公众规则意识的薄弱,也阻碍着主流价值观的形成。

二是新疆的制度、法律需要創新和完善。首先,新疆作为边疆地区,其“皇权”和国家概念与内地不同,札萨克制度、郡县制等制度培育了对当地本民族领袖的忠诚。其次,是对朝廷和国家的忠诚。新疆向近现代转型的进程相对迟缓,理论和实践不足。新疆社会治理中弘扬依法治疆的战略,需要长期坚守和落实下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在总体上其立法质量有待提升,尤其缺乏实施细则,致使有法、有规却难以遵循。创新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就要求彻底改变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逐渐培育现代公民意识,增强国家认同。力求新疆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政治上一视同仁。对此,需要通过协商民主的民主治理形式使新疆各族群众能够以参与式、互动式的形式推进新疆社会治理,迎合了新疆从一元治理向多元共同治理的结构性转变。这不仅盘活了新疆的制度资源,也激活了新疆社会治理领域的创新活力。“就其概念而言,协商治理是协商民主理念在治理领域的应用。”[10]对于外部不断地输入治理理念,新疆要及时消化和吸收,避免好政策带来坏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道德建设的缓慢进程日益明显。公共道德作为公民公共精神的关键内容,市场经济和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社会治理的难度将更大,兼备务实与理性的公共道德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进程日益显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们的利益意识逐渐被激活,由于体制转轨,社会上呈现出物质化和功利化倾向,从而影响了一些人的价值观,社会公德、社会责任、公平正义等意识比较单薄,公共道德和行为逐渐衰微。同时,利益分配中的不公平现象影响了社会凝聚力的增强。部分社会成员出现焦虑和道德迷失,使各类社会治理主体在公共事务治理上的合力难以体现,影响了社会治理的绩效。

三是观念、理念的束缚,创新意识有待提升。新疆地区自然条件比较艰苦,社会环境相对封闭,长期以来形成的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传统观念,尤其缺乏积极进取、变革图强的意识。官本位、等级思想依然具有较大市场。这种族际主义的治理模式一直是边疆治理的历史舞台的主流模式,这主要是基于“在新中国建立以来的边疆治理实践历程中,情感型治理始终是边疆治理未曾断裂的一条主线。”[11]由于公民公共精神的培育有赖于社会治理的健康运行。新疆的公民公共精神培育与公民社会的历史根基比较薄弱,新疆各族民众参与公共生活的渠道有限。历史上长期遗留的严格等级体制造就了国家权力的强势,以及“臣民文化”,人们缺乏独立的人格,本质上缺乏公共参与和民主政治的历史传统。“熟人社会”很难造就理性的规则意识与民主意识。传统社会形态影响了现代社会公共精神的形成。全球化进程对新疆的安全与发展带来全面的机遇和挑战。这就使得新疆的安全环境异常复杂,并面临着“东突”和三股势力的严重威胁。需要灵活应对“疆独”,将新疆治理置于全球化的大视域中去思考。全球化使得国家间利益争夺更加激烈,我国的国际安全压力激增。只有具备足够的智慧和勇气,才能够维护我国边疆安全和国家主权。

四是公共参与的渠道有待畅通,参与空间有待拓宽。公共参与的渠道和空间是公共精神培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不断畅通参与渠道、拓宽公共参与空间,公民以此维护其权利,并通过表达言论、参与公共事务的途径实现。正是这种培育和锻炼,才促使民主、平等、自律、合作等意识的增强,进而创新社会治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新疆的民主建设的成果丰硕,各族人民的民主意识、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普遍增强。但官本位及其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使民主的质量受到影响。加之行政权力过于集中,社会组织发展缓慢,并呈现出被行政组织化的倾向,事实上成为当地政府部门的某种延伸。行政权力几乎遍布社会的各个角落,使公民政治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公民社会成长举步维艰,公共精神健康发展的土壤亟待改善。[12]

四、“和合共生”与“多元互动”:新疆公共精神的战略分析

新疆的稳定和发展有其多重因素,其发展道路面临两个选择:一类是否有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有无外部力量所主导;二类是其发展道路是促进自身发展,还是让利于外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道路选择最优原则是独立自主的自我发展,但难免与外部发生关系,也难免为外部所主导,一旦为外部主导,则必然会确保外部利益及其安全,即“安全优先”的发展道路。新疆属于欠发达地区,其发展历程彰显了“和合共生”与“多元互动”的发展模式和途径。

(一)依法治疆是培育新疆公共安全的价值基础

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的特殊边疆地区,民族宗教问题历来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重要变量。依法治理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私事,这就需要做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发挥宗教的积极功能。坚持政教分离原则,依法保证合法宗教信仰,宗教不得干预国家政治、司法和教育等。依法创新宗教事务,保护宗教界的合法交流,严厉禁止和打击极端宗教,严厉取缔非法宗教,宗教管理者也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提高宗教管理水平和能力。

(二)经济繁荣是培育新疆公共精神的物质基础

社会治理的成效之一便是经济持续发展,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是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的物质基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价值取向对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意义重大。新疆特殊的区情、社情、民情和敌情就决定了维稳是第一责任,但发展是第一要务同样重要。长期以来的维稳思维,加之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二者成为培育和提升新疆公共精神的不利因素。只有确保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才能为新疆社会治理创新、公民社会建设奠定物质基础。只有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和社会诸方面实现真正平等,才能确保新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共同团结进步。充分利用对口援疆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历史机遇,“求同存异,寻求共同利益最大化,实现互利双赢的可行性”。[13]努力提高新疆各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才能有助于新疆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同时,“培养公民开拓进取、团结合作的精神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动力源泉。”[14]

(三)社会治理创新是新疆公共精神培育的制度基础

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其目标主要是确保社会的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新疆自近代以来面临治理体制和治理策略的转制困境,传统的盟旗制度、札萨克制、郡县制、官吏任免制、移民屯田等多种制度,加之外部势力横加干预,形成了近代以来新疆社会动荡的重要根源之一。这就需要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等制度,为培育新疆公共精神奠定制度条件。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现德治和法治结合的治理格局,确保新疆社会治理和政治生活顺利实施。“因此需要发挥优秀治理方式的示范效应,在有条件的地方加以推广,提高社会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15]实施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管理体制,为培育新疆公共精神创建社会条件。“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融合发展是转变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社会治理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和基本内容”。[16]

(四)民族文化现代化是培育新疆公共精神的历史根脉

文化转型是区域现代化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新疆地区的文化转型困境主要是新疆各民族传统文化努力向现代化转型,这种转型面临自然生态、宗教观念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新疆的民族文化现代化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环节。“先进文化有着教化和引领功能,能够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思想保证、道德支撑和价值导向。”[17]这种转型必然以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为指导,坚持开放、包容、共享的态度,培育科学精神、人本精神和公共精神,促进新疆各民族同舟共济、和谐共生。建设新疆的公民社会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治疆总目标。

(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培育新疆公共精神的重要途径

推进社会治理旨在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但其重点是维持社会稳定,实现利益平衡,构建政府主导、公民和社会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治理旨在谋求政府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现代化。”[18]加快供给侧改革,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疆各类社会组织,创新社会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民的公共精神;积极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引导社会民意,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为新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环境。

(六)构建和谐宗教是培育新疆公共精神的必由之路

新疆是地域辽阔的边疆省区,存在较多的跨境民族和多元宗教信仰,维护新疆社会安全,积极创建社会主义和谐宗教是大势所趋。鉴于此,“对于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治理一直是陆疆治理所承担的重中之重的功能。”[19]认真贯彻和落實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和团结广大宗教人士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与和谐服务,并积极弘扬崇尚理性和宽容,坚持多元平等、和谐共生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的作用,铲除宗教极端势力和非法宗教滋生活动。坚持独立自主的自办自传自养的原则,积极推动信仰宗教向文化宗教转型。坚决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密切关注“三股势力”的新动向和新态势。坚守思想文化教育阵地,维护祖国统一、安全和领土完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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