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建设绿色金融模式探索
2021-01-25
摘 要:生态城的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集约化尝试与体现。生态城建设的资金需求与传统城市建设资金需求有较大区别。绿色金融体系可以很好地解决生态城建设融资问题。本文以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为例,在阐述其四个方面建设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分析其面临的融资问题及成因,探索运用绿色金融模式解决生态城建设融资问题的路径。
关键词:生态城;绿色金融;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生态产业链;组合融资
2014年3月26日,在习近平主席与法国时任总统奥朗德的共同见证下,中法两国政府在法国巴黎签署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合作协议,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在武汉市建设中法生态示范城的意向书》,从而正式拉开了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的建设序幕。2019年11月6日,习近平主席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法国总统马克龙时,再次强调两国要深化创新合作,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欢迎更多法国企业参与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的建设。
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划时代地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一起构成了“五位一体”的建设框架。创造性地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建设总体规划,不仅体现了党的与时俱进、高瞻远瞩的胸怀与眼界,也表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正是我国通过国际合作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一、生态文明、生态城和绿色金融的理论研究与政策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积极践行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地纷纷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试验区”。这些试验区有的侧重于环保和节能,有的侧重于扶贫与致富,有的强调人文宜居,有的强调绿色产业,而能够将生态文明的多元化理念集约式体现出来的,是综合性生态城的建设。
综合性生态城的建设往往依托较好的自然环境,改造或新建低碳环保的中小城市,吸纳一定规模的城乡人口,发展绿色产业,推动城市智能化,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期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下的共同富裕与持续发展。在生态城建设中,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经验,可以降低自己的探索成本。目前已经开始大规模建设的中外合作形式的国家级生态城有两个:中(国)新(加坡)天津生态城与中(国)法(国)武汉生态示范城(以下简称中法生态城)。此外还有一些突出特定功能的如多地的中德生态城等。
生态城的建设耗资巨大,仅靠政府资金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进行多渠道多模式的融资。因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与业态,绿色金融天然具有与生态城建设的匹配性。在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领先全球的条件下,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角度探讨生态文明、生态城与绿色金融之间的关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一)绿色金融和绿色生态城相关文献综述
绿色金融是指金融体系在进行投融资决策时,将节能环保纳入决策考虑之中,甚至构建完全基于可持续发展功能的金融系统,包括完整的功能目标、决策机制、操作标准、实施流程和评价指标等,因此绿色金融对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
对于绿色金融的重要性,已经有了很多研究,如安同信等(2017)认为绿色金融可以推动我国的技术创新,优化当前的产业结构,促进绿色贸易增长,加快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并最终推进经济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
绿色金融工具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等多种形式。绿色信贷是投向绿色环保项目、支持环境改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信贷,是绿色金融的核心;绿色债券是指政府或企业为符合规定的绿色项目向社会进行资金募集,并承诺按约定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基金是指针对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环境优化而建立的专项投资基金。各类绿色金融工具各有所长而又互为补充,形成完善的绿色金融工具体系。张平淡等(2017)认为如果想要促进资金更多地从高污染行业转向节能环保行业,推动行业绿色转型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大力发挥绿色信贷的资源配置引导作用;李日强等(2017)认为绿色债券具有绿色环保、成本低廉、流动性较好等优良特性,可以打破普通债券发行要求高的局限,提高绿色项目的融资可得性,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并且能够丰富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和灵活性,改善企业的债务结构;安国俊(2018)认为绿色基金可以极大地拓宽融资渠道,并为投资者带来更为长期和持续的未来收益预期,因此目前许多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都特别关注节能减碳和生态环保等热门的投资领域。
生态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集约化体现,也是绿色金融最好的抓手,因此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都非常关注生态城。罗艺等(2017)将绿色生态城定义为在生态学的原理上,由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因素高度协同,人与自然高度和谐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田宝江(2018)分析我国绿色生态城设计实践后,提出我国绿色生态城存在理论体系不完善、实际建设效果不理想、生态指标缺乏等问题,未来应朝着城市规划与生态学的深度交叉融合、完善规划生态效益评价体系以及推广定量分析技术与方法三个方面发展;杨琰瑛等(2018)对比分析国内外生态城之后,提出对于我国生态城建设,规划应具有远见性、以人为本、建立系统性思维以及完善保障机制。
(二)绿色金融相关政策
绿色金融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各级人大制订和完善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绿色金融的政策措施。
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应从推广绿色信贷、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以及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等方面完善经济制度;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应从推广绿色信贷、研究设立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以及绿色发展基金等方面建立绿色金融体系;2016年3月,“十三五”规划中阐明需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導意见》提出应从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发展绿色保险、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等方面构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2019年2月14日,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目录首次清晰的界定了我国绿色产业的范围。
在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推动之下,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越来越完善。那么从具体的操作层面看,绿色金融体系怎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生态城的建设呢?这需要用现实的典型样本来进行观察和研究。
二、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与融资状况
中法生态城是目前我国以国际合作模式建设的国家级重点生态示范城之一。中法生态城的建设任务落实以后,湖北省、武汉市和蔡甸区三级党委和政府很快明确了建设目标、理念和原则,提出要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彻到中法生态城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中去,将中法生态城建设与湖北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武汉新一线城市建设等规划统筹考量,在建设过程中扎实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这“三篇文章”,打牢绿色、生态和低碳的发展底色,打造城市可持续发展样板,最终将中法生态城建设为“中法合作之城、低碳示范之城、产业创新之城、生态宜居之城”的生态城典范。
经过科学论证,中法生态城选址在武汉市蔡甸区,东至武汉三环线,南达马鞍山及后官湖生态绿地,西至京港澳高速,北接汉江,总用地约39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自然环境优美,而且区域内村镇和农田不多,建设活动对生态影响较小,非常适合生态城的建设。
在具體的建设规划上,生态城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生态后业态”的原则,将建设周期分为三个阶段:集中建设期(2018—2020年)主要完成城市基础建设,初具城市规模与功能;快速发展期(2021—2025年)要求达到生态城市体系基本完善,城市功能全面发挥,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成熟巩固期(2025—2027年)则是大规模建设的收尾时期,生态城系统全面运转,形成国际领先的生态城典范。
为更好地推进生态城建设,蔡甸区委区政府设立了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委会,并于2015年1月组建了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法投),主要承接中法生态城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以及建设资金的融资筹措。当前,中法投主要承接项目按其建设和资金特点,可以分为4大类,分别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全域生态治理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在中法生态城的三年集中建设期内,4大类重点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预计将达到224亿。
(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资金状况
在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不管是路网还是各类管网的建设,都直接决定了其他建设项目的速度与质量,也决定了城市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因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被放在了生态城建设的先行位置。具体在路网的建设上,生态城重点推进新天北路和新天南路等东西向主干道的建设,同时打造8条南北向区间道路和核心启动区15条支路,从而形成区域闭合循环。此外还需要建设配套的管网、桥隧、照明、绿化和其他辅助设施。整个市政基础建设任务紧、头绪多、协调难,也是中法投面对的子项目最多的工作。
在资金方面,主干道和支路网计划总投资额约50亿元,除财政投入和少量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存底外,中法投主要采用绿色信贷方式满足资金需要,目前已从商业银行获得了一定额度的专项贷款,解决了部分的资金问题,但剩下的资金缺口暂时还找不到更多的合适渠道来解决。
(二)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与资金状况
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在中法生态城建设整体规划中是一个关键性项目。这方面的项目做好了,不仅可以提高民生质量、维护社会稳定,而且可以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发展,做不好则可能导致建设项目搁浅。正因为如此,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就体现出难度大、工期长、耗资巨、事务杂等特点。中法生态城在选址时就已经重点考虑了这个问题,人居环境的区位条件比较优越,处于城乡过渡地带,既可优先吸收蔡甸市区经济、技术、信息和交通等多方的有利条件,又能利用农村地区土地价格便宜、消费潜力巨大和环境整饬便利等优势,为人居环境整治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区位优势明显,但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仍然艰巨。中法生态城计划在三年建设期内完成主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建设总面积约为270万方的知音、新天、黄陵三大社区,总投资额超过120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投入,财政资金基本上只能起到启动作用,必须要通过广泛的社会融资来筹集大部分建设资金。目前项目已经获得的融资来源包括:向商业银行申请的一定额度的棚户改造专项贷款;从商业银行获得的一定额度的融资授信;与商业银行合作发行了一定额度的产业基金;少量PPP存量;采用“F+EPC”模式(Finance+ Engineering、 Procurement、Construction,融资+设计、采购、施工)引入了国内大型建筑企业。在此基础上,蔡甸区政府拟以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方式筹措更多后续资金,同时也与一些投资机构洽谈发行普通债券和私募基金的可行性。但是,项目整体上的资金缺口仍然巨大,尤其是在新冠疫情过后必须加快建设进度时,集中的资金需求极有可能对建设造成掣肘影响。
(三)全域生态治理建设与资金状况
既然生态城的建设要体现生态文明发展的要求,那就要突出自身的生态优势。中法生态城利用武汉市蔡甸区及周边所特有的江河湖泊众多的优势,力图创建山水相映、城在其中的花园城市,因此湖泊江河湿地的改造是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目前中法生态城启动的环境工程包括:利用国外先进技术治理什湖,整治高罗河生态廊道,对东什湖、香河进行截污清淤,使什湖与汉江、后官湖水系实现连通;大力推进四十一项“四水共治”项目,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将110公里后官湖绿道升级,并与什湖和高罗河绿道相连,着力打造城市绿道环线;建设什湖生态文明公园和马鞍山知音文化公园,凸现生态文明中的文化底蕴。
生态治理建设方面,由于目前最紧迫的工程是什湖水质改造等工程,所以资金需要量没有前两类项目大,目前已向法国开发署申请了外资贷款,再加上国内配套资金,可以满足基本的建设需要,但如果其他生态治理项目和远期规划中的生态建设项目启动,资金缺口还是比较大。
(四)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与资金状况
在全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方面,中法生态城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此次新冠疫情期间与同属蔡甸区的火神山医院一起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中法友谊小学、武汉外国语学校鸿润分校、新农中学等7所学校建成或部分建成,还有一些远期规划的文教科卫项目正在筹备中。因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方面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目前还没有突出的融资压力。
整体上,当前中法生态城建设受新冠疫情影响出现进度滞后,虽然整体态势良好,仍然在规划的容差范围内,但融资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中法生态城的资金缺口主要集中在市政基础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这两块,不仅资金缺口较大,而且融资迫切性强。虽然中法投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协调,已经用不同的模式从不同的渠道获得了相当规模的融资,但继续大规模融资已经遇到瓶颈,因此探讨融资困境的原因并制定更有效的融资计划非常重要。
三、中法生态城融资问题分析
中法生态城项目作为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需求量大且投资回收期长,在融资过程中存在很多约束。融资约束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宏观政策层面的,也有微观环境方面的;既有路径选择方面的,也有操作方式方面的;既有内部的因素,也有外部的因素。
(一)宏观政策调整
在前期去杠杆的大背景下,各类基本建设融资都在收紧。为清理地方政府债务,各级政府已经回购了大量的债务,财政资金越发紧张,政府债务的口子也越扎越紧;国家统一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经接近尾声,因此申请新的棚户改造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难度非常大;中央对地方一些明股实债类型的融资也做出了更多的规范性要求;资管新规的出台也对地方基本建设融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对于基本建设非常重要的PPP模式,管理部门要求越来越严。2017年1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提出要规范PPP项目运作,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响应清理财政债务的大经济环境,PPP模式进入严监管状态。PPP模式普遍较为复杂,涉及众多融资环节,商業银行承接PPP项目时,通常面临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财务杠杆等多种风险,因而商业银行也逐渐收紧PPP项目审批以及信贷要求。
同时,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2017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等一系列法规文件,“F+EPC”模式不属于当前政策允许的任一种政府融资举债的方式或途径,它通常被认为类似于更早时候就被叫停的BT模式,因此可用性也越来越小;REITs模式(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与中法生态城建设具有很高适合度,但前些年也是从紧,今年虽然放宽,但暂时发挥不了重要作用。整体上,在国家政策整体收紧情况下,中法生态城希望通过绿色PPP模式和其他合作式途径进行更大规模融资的难度加大,因此对于商业性融资的要求就更高了。
(二)资金结构不稳定
明确的科学的和相对稳定的资金规划对于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来说至关重要。围绕各类资金来源的规模、期限、成本和稳定性,制订非常详尽的资金规划,可以极大地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进而保证建设的高效运行。中法生态城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财政,也有少量社会投资。由于财政资金的投入不可能是集中式的,因此建设期需要用大量的融资来填补缺口,由此财政资金、融资和社会投资就成了主要的资金来源,其中财政资金和融资是核心。中法生态城建设管理者事先制订了详细的资金规划,也不断地适时调整,中央、湖北省、武汉市和蔡甸区四个层面都非常重视生态城建设,积极调拨资金,但是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快,在具体的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新的问题,带来资金需求的变动,而刚性的财政投入无法适时满足这些变化,因而原定的融资计划经常会被打乱。更何况还有可能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比如此次新冠疫情,不仅会延误建设工期,还会影响财政资金拨付,进一步增加了融资的压力。资金结构的不确定性,给融资带来了持续的全面的考验。
(三)融资平台尚未取得信用评级
中法投目前承担着主要的中法生态城建设与融资任务,由于其资产规模和营收预期都较小,无法达到相应信用评级的要求,目前暂未获得信用评级,因此不具备作为发债主体直接发行债券的条件。在资产规模方面,原本可以通过同为国资局主管下的城投的资产划转的方式来达到要求,但在当前去杠杆、清理财政债务的大环境下,这种途径暂时无法实现;在营收预期方面,虽然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成后有底层商铺、停车费、租赁及物业管理等相关收入,但由于中法生态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面向农村居民,所以这些收入可能很难实现,而此外的经营性项目较少,造血功能不足,因此整体的营业收入预期不太乐观。融资平台未取得评级,不能直接发行固定收益证券,就会严重制约生态城的建设。
(四)项目融资有风险隐患
如前所述,中法生态城的资金缺口主要在基础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两方面,目前的融资渠道主要是政府专项债、银行项目贷款、PPP和“F+EPC”,其他方式的体量都做不上来。PPP模式和“F+EPC”模式已经政策性收缩,政府专项债要受到地方政府债务总量的制约,在审批上仍然会有一些困难,因此主要可行的稳妥渠道还是项目贷款。但当前各商业银行也处于政策性惜贷状况,而且基建项目建设普遍存在短债长投的现象,增加了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更是对此类贷款加大了审批力度。中法投目前的债务融资在融资结构中占据很大比重,大多为中短期贷款,集中还款风险大,目前已经达成初步意向的项目贷虽然是以新农村建设的渠道走的,利率也尽可能按政策优惠给定,但放贷银行也还存在一些顾虑。如果中法投能够顺利落实目前的项目贷,则其他商业银行可能陆续跟进,如果遇到阻力,则未来申请更多的项目贷时,不仅难度会进一步加大,而且融资成本也会增加。
(五)融资担保能力较弱
集群担保融资能通过中小企业的集合来减少信息不对称性,降低融资成本,进而获取融资便利。中法生态城建设规划中包括比较完整的生态产业链,如文化体验消费、节能生态、绿色智慧交通、高端国际健康医疗、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创业服务等等,但这些产业均为轻资产类型,不仅个体的抵押能力弱,而且通过担保公司进行集群融资的基础也不雄厚,更何况目前多数产业还属于规划和筹建阶段,难以满足商业银行的融资担保要求,很难进行集群担保融资。
四、发展生态城绿色金融的建议
要解决中法生态城的融资问题,一个总的思路是突出自身的生态优势,更好地利用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飞速发展、日益健全的条件,做好融资的基础性工作,构建有效的绿色金融组合工具体系,克服政策变化和突发事件带来的不确定性,从而高效率地完成融资任务。
(一)制订更加科学严谨的资金规划
资金规划在规模控制方面,首先要对资金来源有通盘的认识,包括财政资金的兜底规模和封顶规模,融资的渠道、方式和规模,以及社会投资的规模等,做到完全的心中有底;然后对资金运用要能够做到严格控制,尽可能按建设规划来执行,减少资金需求的不确定性;在资金结构管理方面,针对不同规模、期限、成本和流转方式的资金,尽可能做好来源与运用的匹配工作。可以考虑运用公司金融的一些科学方法,在风险管控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现值管理和久期管理。虽然生态城的建设不是纯商业性质,但如果按照商业性资金管理的模式来进行操作,在提高资金效率的同时也会减小财政的负担,使生态城建设更有绿色特征。
科学的资金规划还应该包括应对突发性事件冲击的预案措施,虽然新冠疫情这样的重大突发事件是谁也预料不到的,但如果事先有一定的停工预案,拨款与融资方面留有余度,就可以相当程度减小负面影响。要提升资金规划和管理的科学性,专业人才非常重要。中法生态城建设的各级管理部门,虽然专业性不弱,但毕竟在事务管理上要兼顾多头,因此引入更专业的人才,或者深度地与专业机构合作,是一个可行之道。
(二)增强投资开发公司实力
中法投作为中法生态城的建设与融资平台,不仅在规划、招标和建筑等专业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在建设资金调度与融资上也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增强中法投综合实力在中法生态城顺利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增强中法投综合实力,可以从多方面着手:在规划、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方面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扩大资产规模,使中法投实力与生态城规模相适应;引进经营管理、融资方面的专业人才,通过人的创新激发中法投的创造潜力;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将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进行整合,打造多元化的融资体系,降低融资成本等等。
在融资方面,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快速扩大中法投的资产规模是当务之急。中法投的资产规模上去了,就可以顺利地进行整体的主体信用评级,而且由于其基础资产基本上都是优质资产,因此信用等级也会较高,这样中法投就不必再借用其他政府平台作融资担保,也不需要再用生态城的单项资产作为融资抵押,而是直接作为真正独立完整的融资主体去申请各类融资,主体明确、资产充足、权益清晰,可以极大地提高中法投与各类金融中介机构谈判沟通的地位与能力,也非常有利于构建有效融资组合,从而最终扩大融资范围、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扩大中法投资产规模的基本途径仍然是政府资产的拨付划转,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有政策、监管、渠道和机构等多方面的障碍,尤其是在当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政府资产管控较严,想要一蹴而就是有难度的。但是,中法生态城的建设,既是国家的示范项目,也是省市级别的重点项目,政策上可以争取,操作上在合规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只要有利于生态城的高效建设,只要风险被控制在合理的程度,相信各级政府会大力支持。
(三)发展生态产业链以增加未来预期现金流
既然中法生态城融资难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产业轻资产化,既无法进行集群担保融资,也没有足够的未来现金流进行证券化,那么加快产业建设速度、增强产业盈利能力是提高融资能力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当然,在当前的建设情况下,想要迅速发展起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可能性不大。那么一个可行的思路是,依托生态城得天独厚的环境优势,优先发展旅游产业,继而发展康养产业,最终带动其他产业。
优先发展旅游业的条件是非常优越的,尤其是自然条件方面,什湖改造工程完成以后可以作为龙头,后官湖生态廊道作为依托,凸现武汉西南门户的优势,打造纯自然山水情景观,作为武汉的后花园之一,大量吸引城市居民来休闲旅游。当然,在生态城商业和住宿等配套设施还跟不上的时候,重点发展一日游和周末休闲旅游模式是一個可行之路,可以学习国内一些生态旅游项目,用野营集装箱或者帐篷作为配套,既增加休旅情趣,也为以后恢复原始生态打基础。
再后一步,当生态城的基础建设基本到位后,利用商住楼盘、医院和超市等设施,发展康养事业,吸引大批武汉市区和周边其他城镇的退休居民来此安度晚年。最终的目标是要将旅游与康养合二为一,形成生态城的龙头产业。
在建设期内就优先发展旅游产业,一个很重要的优点就是可以陆续形成现金流。有了未来收益预期,银行项目融资和政府专项债发行都有了保证,远期通过证券化来进行进一步的融资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当前文旅项目证券化已经是非常普遍了,操作团队和操作模式都很成熟,重点就在于风险控制。而生态城旅游证券化项目,依靠国家重点建设的生态城主体,背靠武汉这个国内新一线城市,可以有效防控风险。因此,优先并重点发展旅游和康养产业,既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建设融资的问题,也将会成为中法生态城作为“生态之城、宜居之城”的亮丽名片。
(四)重点利用政府专项债和普惠金融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