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打造强大文化资本的模式创新与制度支撑
2021-01-23王曙光雷雪飞
王曙光 雷雪飞
【内容提要】 进入新时代,中国文化产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文化产业总体规模迅猛上升且结构不断优化,新型文化业态不断出现,文化金融手段多元化发展,文化产业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文化产业在互联网技术支撑下出现了大量、多维、联动性强且具有自适应与自更新性的创新模式。未来,通过“政府+市场”与“制度+技术”双重机制,随着外部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逐步优化,相信中国文化产业能够在活化文化资本、发展文化创意市场、健全文化金融体系、构建文化生态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从而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文化产业和文化资本。
一、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态势、结构与特征
文化产业是一个国家的重要产业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与观念的改变,文化产业对于一国经济的贡献率逐步提高,其内涵也在不断更新。中国于2004年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将文化产业的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1],其附属门类包括出版发行业、广播电视业、电影业、演艺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动漫业、游戏业、体育休闲业等。
(一)文化经济总量明显提升,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中国文化产业规模高速发展,文化经济总量明显提升,尤其是在2011年后发展迅速。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从2006年的5123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38737亿元,增长了6.56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3%,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中的重要一环(见图1)。
中国文化产业机构数和从业人数整体呈现出较快增长的态势。机构数从2006年的25.31万个增长至2018年的31.82万个,从业人数从156.14万人增加至375.07万人,增幅远高于制造业等行业(见图2)。文化产业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员,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分行业来看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占比,内容创作生产是文化产业中最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占总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的24.3%,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收入位居第二,占总文化产业营收的18.4%,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营收位居第三,占总文化产业营收的18.4%。从营业收入产业分布中可以明显看出,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发展,更为多元的内容形式和渠道出现,扩大了内容创作生产的规模,提升了其效益(见图3)。
图1 2006—2018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其占GDP比重(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2 2006—2018年中国文化产业机构数与从业人员数(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3 中国规模以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占比(数据来源:《2018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
(二)文化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文化金融手段创新多元
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战略与新征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需要加快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多元文化产业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文化创意产业、文化金融手段、文化发展模式近年来得到创新,为中国的文化产业增添了新活力。
在文化产业结构方面,互联网文化产业呈现井喷式发展,形成了“互联网+文化产业”新业态,文化创意产业成为了巨大增长点。其中,尤其以手机客户端为载体的新媒体文化产业发展为代表,其依托于科技手段和互联网的多维度社交功能,改变着文化产业的组织方式和产业链构成,为文化产业的行业转型和多业态融合提供了更多可能[2]。内容的发展是文化传媒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驱动着内容传播渠道以及内容形式的变化,以抖音、快手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迅速崛起,以喜马拉雅、荔枝电台为代表的线上知识付费音频平台快速发展,催生出新模式、新平台。此外,90后、95后、00后年轻消费群体正在成为文化传媒产业消费的主力群体,这类群体的整体消费能力不断上升,对于精神需求更为重视,内容消费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整体消费上呈现出个性化、圈层化等不同特性,需求更多元化,并且拥有更成熟的付费习惯和版权意识,其对于优质内容的付费意愿不断提高。这也催生出短视频、知识付费、文化IP等新的热门细分领域,文化创意产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投中研究院的公开数据分析,中国短视频市场在2017年末开始发展,2018年市场规模就已达到116.9亿元,用户规模超过5亿人,且保持着近一倍的高速增长态势(见图4)。
在文化金融手段方面,文化产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逐渐拓宽,金融扶持城市文化产业发展配套政策逐步健全,城市文化产业的多元化保险产品和消费信贷产品正有序开发。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手段起步较晚,传统资金渠道仅依靠政府财政的单一投资支持方式,与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基本上处于脱节状态,致使许多文化资源和文化产业得不到有效开发与合理利用,难以转化为经济效能和物质财富。
文化产业融资数量从极速上升阶段回归至缓慢下降阶段并趋于稳定,2018年中国文化产业融资数量为616起,略高于2014年的文化产业融资数量。文化传媒产业融资规模近年迅速增加,2018年中国文化产业融资为154.83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50%。这说明中国文化产业的融资从狂热阶段转变为理性阶段,且更注重高质量、大规模的融资(见图5)。
图4 2017—2022年中国短视频市场规模及预测(数据来源:《2019文化传媒产业投融资报告》)
图5 2014—2018年中国文化产业融资规模及数量(数据来源:《2019文化传媒产业投融资报告》)
资本市场为文化企业提供了另一种有效的融资渠道,从直接融资方式的分布来看,上市文化企业主要有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两种渠道,其中债务融资是上市文化企业更倾向于使用的融资方式。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权益融资的发行成本通常要高于债券的发行成本,且权益融资的流程较为复杂,存在着影响公司资金链的风险,因此通常会选择成本更低、灵活度更高的债务融资渠道。银行贷款是文化企业债务融资最主要的形式,约占整体融资方式的94.16%,其贷款流程相对简单,融资速度快,但是贷款额度通常较低。近几年间,文化产业的银行贷款渠道主要来自非国有商业银行,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逐渐收紧,另一方面是由于非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在逐渐扩大,业务扩展下向文化企业提供资金的比率也在上升(见图6)。
图6 2006—2018年文化企业债务融资方式分布情况(数据来源:《中国文化企业发展报告》)
图7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化类交易成交情况(数据来源:CEIC数据库)
股票市场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市场,上市文化企业主要采取定向增发的融资方式。从深圳证券交易所文化类交易成交情况来看,截至2019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文化类交易可出售市价总值为2244亿元,成交总值达到697亿元,成交量峰值为2019年3月的889.21万笔,整体呈现出稳定活跃的态势(见图 7)。
政府在金融扶持城市文化产业发展配套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从中央层面来看,财政部自2008年起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主要关注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影视产业发展、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巩固文化金融扶持计划、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等重点领域。地方政府层面,设置了创业引导基金,其不以营利为目的,由政府出资来吸引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型文化企业发展。地方政府层面的文化产业投资板块主要以文化创意产业和科技型文化产业为主。
保险公司也在积极地参与到文化产业发展中。文化产业有着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特性,而保险的风险转移功能与文化产业潜在的风险性具有天然的对冲关系。作为成熟的理财工具,多元的保险产品能够提供化解风险的专门服务和路径,对于保障文化产业平稳高速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针对文化产业的信贷产品近年来得到了大规模创新。各银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扩大了融资租赁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股权质押贷款等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创新产品的规模,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了文化企业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例如国家开发银行推出的知识产权做抵押、北京银行推出的“创意贷”和华夏银行推出的以软件著作权为质押担保的创新融资方式贷款,都是文化产业信贷产品的创新。
在文化产权交易方面,目前中国已基本建成多层次的文化产品市场,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数量与规模也在逐渐增加。目前,中国注册在案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共有122个,其中以2009年6月成立的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2009年11月成立的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为代表,搭建了以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为交易对象的专业化市场交易平台。此外,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与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北京总部联合启动运行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打开了中央文化企业对接资本的“通道”,服务范围辐射到全国的文化企业。全国性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出现为投资者及生产者提供了相对公允的交易平台,极大地便利了文化产品的交易。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主要进行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的委托交易。根据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线上公示的2014年至2019年间的交易信息,版权交易占总交易事项的70%,主要集中在2014年。近两年,交易需求中心逐渐由版权交易转为融资需求,2019年上海文化产权交易对象均为融资项目,这从侧面反映出文化产权交易的新动向。文化产业对于投融资需求仍较旺盛(见图8)。
图8 2014—2019年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情况(数据来源: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业务功能范围覆盖文化产权交易、文化产业投融资、文化企业孵化与文化产权登记托管,具体包括国有产权指定进场交易、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公共服务、文化产权登记备案、文化艺术资产托管、区域股权市场中介服务等。目前,国有产权指定进场交易和文化产权登记托管业务是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业务中的两个最活跃板块。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公示的交易信息来看,近三年产权转让项目数逐年上升,增资交易遇冷,且整体交易笔数呈现出下滑趋势,显示出文化产业的需求从以金融业为主导的增资交易转为以产业发展为主的产权转让,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下对于转型适配的融资手段助力文化发展需求的迫切性(见表1)。
表1:2017—2019年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情况(数据来源: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三)文化产业总体趋势向好,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当前,中国文化产业产生了新变化,面临着新的发展趋势。整体来看,文化产业的市场规模仍将持续增长,尤其以互联网文化产业为代表的新业态增长迅猛,此外,文化产权交易和文化产业融资将会呈现出交易数量上稳定增长和资金规模上迅速增加的趋势,且随着交易手段的便捷化、融资渠道的多样化,文化产业将与金融市场联系更紧密,文化金融活动将比以往活跃。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心将转移至联动发展,主要以文化创意产业和结合旅游业与特色小镇等新兴联动型文化产业为主,未来将出现高增长态势。
从人均文化事业费规模及增速来看,中国文化产业仍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深远的发展空间。2018年中国人均文化事业费为66.53元,同比增速为8.1%,按照当前的政策趋势,人均文化事业费仍将继续上升(见图9)。
从文化产业政策端来看,文化产业多项政策监管在2018—2019年间已经落地,这加速了文化产业向更加规范化和健康的方向发展,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国家持续加强对原创内容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优质内容全面引导,持续推进从印刷版权、电子版权到网络版权的全面保护;同时对于国有文化传媒企业整体发展落后的现象给予针对性支持,全面推进媒体融合战略,这给文化产业带来了机遇。此外,总体政策由中性趋向于严格,监管部门针对各细分领域重拳出击,对行业不良内容和发展机制方向强化管制,影视、游戏、自媒体等领域都面临重大调整,重点在于加强对视听节目、广告内容及导向的监督制约,限制上市公司跨界投资影视及游戏产业,从资金层把控文化产业的疯狂扩张现象,垂直化和精细化的管理给文化产业带来挑战的同时,也是未来文化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
从文化产业供给端来看,文化产业内容供给端的丰富和传播形式的变化将会使得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得更活跃。以信息传输为基础的技术服务业高速发展,5G网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将会带来新业态以及商业模式的变化,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帮助文化产业不断提升生产效率,实现更多产业功能(见图10)。
图9 2006—2018年中国人均文化事业费及其增速(数据来源:CEIC数据库)
图10 2016—2019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情况(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1 中国文化产业融资单笔交易额(数据来源:《2019文化传媒产业投融资报告》)
从文化产业需求端来看,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228元,全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2226元,占人均消费支出比重的11.2%。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882元,同比增长6.1%,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居民消费能力得到进一步释放,整体结构变化以及用于文化娱乐精神消费支出的不断增长也催生出更多新业态和新消费模式,为整个产业发展带来了结构性红利。同时,国内消费者正在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消费结构正在发生迅速转变,文化娱乐消费拥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从文化产业融资形式来看,未来文化产业融资将逐步走向中等数量、高等质量的稳健发展形势。根据中国文化传媒产业融资的平均单笔交易额来看,2014年平均单笔融资交易额为1015万美元,而2018年则高达3017美元,可以说明中国的文化产业融资正呈现出高质量发展的趋势,且伴随科技的发展,此趋势仍将延续(见图11)。
文化、旅游与农业的融合将是未来文化产业联动发展的大势所趋。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首次写入了“旅游+”的发展理念,旅游业成为继林业后重要的农业融合对象。文化产业能够依靠乡村的生态资源优势,采取特色小镇的模式或田园综合体的形式进行发展,打造“生态+”模式,创造属于文化产业的IP,推动多产业融合发展。
二、中国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与模式创新
中国文化产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上升空间与全新挑战,其可持续发展则需要依靠良性、多维、联动性强且具有自适应与自更新性的路径选择和模式创新。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扩大文化消费”的观点,指出文化消费将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载体,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增长将为中长期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注入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大繁荣,我们需要完成文化发展模式在实践上的重构。
(一)“互联网+文化产业”模式:以“九天星”戏曲动漫进校园模式为例
“互联网+文化产业”模式有别于传统信息业,是依靠现代网络技术,通过新媒体、自媒体、移动电商等数字化媒介创造的文化产业新业态。目前,网络文学、短视频自媒体、网络音乐、动漫、游戏等已经成为了网民文化消费的主要产品,大文化发展的形势使互联网与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与艺术、教育多领域协同。
以“九天星”戏曲动漫化进校园模式为例。“九天星”采用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动漫形式,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将中国戏曲的300多个剧种、1000多个经典剧目全部动漫化,制作成1000集戏曲动漫片,创造出“戏曲动漫”这一传统文化的现代运用方式,同时开创性地打造了“戏曲动漫化进校园”的创新模式。这一模式涵盖五大环节,从戏曲动漫化制作展播,到戏曲教材和课程编制与戏曲故事绘本制作,再到教师培训,再延伸至面向学生的科普趣味性“动漫大课堂”或是“戏曲动漫剧”,最终联动至“戏曲培训机构”。戏曲动漫化能够发挥其教育和传播功能,弥补传统戏曲晦涩难懂的缺憾,用更加简单、更易接受的方式,引导人们接触和了解中国的传统戏曲[3]。“戏曲动漫化进校园”形成了从线上到线下,兼具科普性与趣味性,在兴趣提升的同时能带动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良性“互联网+文化产业”模式(见图12)。
不仅是戏曲动漫化这一种形式,民歌动漫化、文博动漫化、非遗动漫制作都成为了“互联网+文化产业”这一模式的受益者。传统文化动漫化环节能够促进传统文化进行代际更新;教材、课程编制与绘本制作环节能够使得官方与民间共同参与,保障品质与形式均高标准的内容输出;教师培训环节主要由教育部门引导,在提升教师知识面的同时,拓宽了学生接触优质文化产业的渠道;“文化体验大课堂”环节能够通过互动性和趣味性传播文化,具有规模效应;培训机构这一环节包含线上与线下的教育体系,能够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化。互联网文化企业不断增多,互联网文化产业成熟的商业模式和产业生态正在形成,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都在进一步凸显。在这一模式中,官方与民间形成了良性互动,资源得到了良好的补充,文化IP能够被系统化地打造。
图12 九天星“互联网+文化产业”模式解构
图13“旅游经济+文化产业”模式详解图
(二)“旅游经济+文化产业”模式:以丹寨特色文化小镇为例
特色文化小镇是“旅游经济+文化产业”模式的典型代表,不同于传统的“旅游+小镇”以房地产业为主要经济增长动力的方式,特色文化小镇更倾向于向产业精细化方向发展,深入挖掘地方IP,以产业发展为主要依托,因地制宜进行当地的特色化发展。当前特色文化小镇主要有政府主导、企业主导和政企合作三种开发模式,在这之中,“旅游+产业”双驱动的政企合作开发模式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见图13)。
以丹寨特色文化小镇为例,其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东湖畔,占地400余亩,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是一座以苗族、侗族传统建筑风格为基础,以苗侗少数民族文化为内核,以非遗文化为主要切入点,主题定位兼顾了苗乡文化与蚩尤文化,也保留了康养主题,打造了集“吃、住、行、游、购、娱、教”为一体的民族风情小镇。整个特色小镇的建设剔除了丹寨非遗文化小镇的商住混合功能,将旅游、商贸、康养等休闲娱乐业态进行集聚,将8个支系的服饰、语言、风俗等苗族文化进行融合,打造成纯粹的非遗文化旅游特色小镇。丹寨特色小镇在设计阶段充分了解了丹寨苗族祖民的生活习俗和民族特色,打造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街区,保留了丹寨祭祀蚩尤的“祭尤节”及其衍生的苗族蚩尤戏,发展了“避暑养生后花园”的概念,最终依靠以苗族文化为基础的演艺类、工艺类等互动项目为核心拉动力,整体提升小镇的品牌及发展。
丹寨特色文化小镇引入了企业政府合作机制,整体规划受政府指导,借助企业资本进行扩展,企业根据政策导向确定了“教育、产业、基金”这一长期、中期、短期三者相结合的帮扶方案,确立了以特色文化小镇为核心的辐射发展规划,并引入了“轮值镇长”这一概念。从世界各地、各行各业招募“轮值镇长”,这些镇长结合自己的工作属性来发掘丹寨特色文化小镇的发展潜力,成功打造了“丹寨”这一文化品牌。
(三)“公益性文化产业+商业性文化产业”模式:以故宫衍生品为例
博物馆作为公益性文化产业,有着其不可替代的基本属性,公益性是博物馆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也是博物馆基本功能的价值体现[4]。当前,博物馆这类公益性文化产业也需要引入商业性模式,以缓解资金危机,从而更好地扩大市场化的受众范围,最终实现公益性的回归。因此,“公益性文化产业+商业性文化产业”这一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则是对于博物馆类型的传统公益性产业的良好范式,其中以故宫衍生品为最具代表性。以故宫IP为首,整个博物馆文创产业达到“井喷”。目前国内已有2500多家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围绕自己的馆藏产品进行衍生品开发。
从《我在故宫修文物》到《如果国宝会说话》,从《国家宝藏》到《上新了故宫》,故宫衍生品引发了一阵“故宫热潮”与“博物馆热潮”,可谓本土IP挖掘的最好典范。《国家宝藏》将综艺、纪录片、戏剧等多种艺术形态融合,将趣味性和娱乐性带入文物中,通过小剧场形式演绎文物,极大地调动了观众的视听观感。而《上新了故宫》则是采用故宫中鲜为人知的地点与广为人知的特色结合的方式,通过与文创作品跨界合作,在推动故宫文化内核的同时也促进了故宫IP商业化。在这一“公益性文化产业+商业性文化产业”模式中,商业化产生的利润能够反哺公益性内涵,为提升公益性文化产业的服务质量提供保障,最终形成“科普—爱好—消费”的良性互动。
(四)“文化遗产园区”模式:以西安“大唐西市”为例
作为文化产业中不可忽视的部分,文化遗产园区的保护和建设也是文化保护领域创新发展的一种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5]。在这当中,如何打造好文化遗产园区,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推动产业的发展,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文化遗产园区的目的是将文物保护由过去的封闭静态保护转向开放动态保护、由局部保护转向整体保护的转型提质。而西安“大唐西市”则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提供了“文化遗产园区”模式的样本。
西安“大唐西市”立足于文化遗产“唐长安西市东北十字街遗址”,其是反映盛唐商业文化和市井文化的历史遗存,是不可再生的国宝级文化遗产。西安市引入社会资本——西安大唐西市集团,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按照“原地保护、原样保存、原物展示”的原则,投资近十亿元,在西市原址上建设了一座占地20亩、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的以盛唐商业文化、西市历史文化和丝路异域文化为主题的大唐西市博物馆,并且每年承担1200万元的运营费用,免费向社会开放。围绕大唐西市博物馆,西安大唐西市集团还打造了文商旅综合园区,形成集纳了唐服巡游、传统民间工艺展示、非遗体验、丝路乐团演奏等内容的仿古集市。此外,西安大唐西市注重其文化品牌在新媒体上的打造与传播,从热播的影视剧《长安十二时辰》到短视频媒体的“大唐西市不倒翁”营销,大唐西市着力宣发,将这一文化遗产园区形成自己的品牌与热度。这一“文化遗产园区”模式不仅达到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同时形成了新的产业效应,“以商养文、以文促商”,形成了独有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五)“全地域文化产品和文化消费开发”模式
文化产业离不开金融服务,而金融服务的创新能够为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带来持久动力。与此同时,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也为城市创新金融业务、扩大产业规模、提高盈利水平提供了广阔市场。
文化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逐年攀升,文化债券市场也已成为文化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的创业板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科创板为直接扶持文化企业发展、间接支持文化产业升级提供了便利,同时这些二级市场也成为了文化企业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而体量较小的文化企业能够运用企业债券、商业票据以及集合债等融资工具,完成资金的有效融通。
此外,还有多元的金融形式能够为文化产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以影视众筹模式为例,其目的是通过互联网的传播特性召集社会公众,聚集公众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影视文化产品的制作和发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影视众筹可以按众筹项目类型或投资回报型分类,目前较多的影视众筹采用的是网络电影股权收益型模式,能够调动投资人的参与感,同时能够在资金聚集的前提下分散风险。
无论是企业的债券发行还是众筹模式,这一依靠文化金融打造的“全地域文化产品和文化消费开发”模式提供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路径。
三、打造中国强大的文化资本,提升中国文化竞争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崛起,发展文化产业已不仅是经济增长和就业的需要,而且是提升文化软实力和文化竞争力的需要,是在大国崛起和中华文明复兴进程中塑造中国形象和核心价值观、扩大中国话语权、提升中华文明全球影响力的历史需要[6]。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逐步优化,未来应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突破,以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文化产业。
(一)打造强大文化资本,提升文化竞争力
我国各地区各民族都有丰富的文化遗存和丰厚的文化传统积淀,从而形成了庞大的文化资本。所谓文化资本,是指一个地区或国家的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文化传统及其外在表现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形态。这些文化资本所包含的文化要素和文化符号往往隐藏在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各种文化载体中(既有口头或纸面载体,也有节庆、祭祀、歌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不竭源泉。一个国家或地区(或族群)的文化资本具有历史传承性,具有相对恒定和稳定的性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沉淀下来并以某种特定的形式传承递延,形成一个国家或地区(或族群)整个社会群体的共同心理认知、生活习俗和精神信仰,因而这些文化资本既有生活功能,同时也被赋予了强烈的心理功能、精神信仰功能。我国地域广大,地域和族群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较强,因而每个地区的文化资本都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使中国各地区地理上的多元性与文化多元性共存。同时,文化资本一般都可以通过某种形式实现其市场价值,因而具有较强的可交易性,而文化产业的发展正是通过创造创新文化资本的可交易方式而获得发展。比如一个地区的民族节庆和祭祀,看起来是纯粹的文化遗存,但是这些活态的文化遗存能够带来当地居民巨大的消费,并引领当地文化产业以这些传统节庆或祭祀活动为核心开发丰富的文化旅游产品,从而引发文化产业的繁荣并带动当地的文化消费,而这种文化消费在互联网时代具有边际效用递增的性质。
(二)活跃文化创意市场,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宽松外部环境
政府应通过有效的政策手段,大力活跃文化创意市场,活跃思想和文学艺术市场,让更多的创造创新灵感充分涌流。文化产业本质上是一个轻资产的创意产业,其赖以繁荣发展的最大推动力是文化产业从业者以及整个社会的思想创新力、文学艺术创新力、文化产业和产品创新力,而这些创新创造能力的发挥和创意灵感的产生,需在一个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下才能实现。为此政府应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宗旨,在影视出版、知识产权保护、艺术演艺创作等原创要素创造领域进一步改善提升政府的文化产业管理能力和管理模式,使政府的文化产业管理框架既能尊重市场规律,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自由宽松的环境,同时又能对文化产业进行有效的引导和规范,将市场化与规范化结合起来,将鼓励创新创造与法治精神结合起来。
(三)加强传统文化传承与教育,提升国民文化感知力和文化自觉
一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归根结底要靠本国文化的繁荣,而本国文化的繁荣归根结底需要本国人民对自身文化的高度理解、高度认同、高度自觉和高度自信。为此要加强文化教育,让传统文化更多地进入青少年的视野,使其从小培养对文化的感知力、洞察力,培养全民族的文化自觉意识,增强国民的文化自信。同时,学术界、政府和社会公众要以各自的方式,广泛参与到对传统文化的梳理、阐释、弘扬中来,要出现一批重量级的思想成果,从而形成我们自己的一套话语体系,这样才能既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又能以独特而深刻的话语体系与全球其他文化对话,从而提升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体系中的话语权。《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有中国底蕴、中国特色的思想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推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这一国家意志是高瞻远瞩的,也是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繁荣中华文化所必须走的道路。
(四)以多样化手段“活化”文化资本,构建地域民族文化生态
激活文化资本的前提是对本地区本民族文化资本的充分理解。我国地域广阔,民族众多,各地区各民族文化丰富多彩、璀璨多姿,形成了丰厚且多样化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现在各地都有其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些遗产对于当地文化市场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极为重要,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活化”,而不是使这些遗产仅仅成为博物馆、文化馆和艺术馆的展览物。“活化”的核心在于使文化遗产走向市场,为此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鼓励文化企业、工艺合作社、文化工作室等微观主体能够与市场紧密结合;应以区域性和民族性的文化活动和节庆等方式,承载和激活文化产业,使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深入人心,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受众群体与创造主体;应创新地域民族文化的呈现形式,通过新的科技手段和演艺手段创新性地演绎和阐释地方文化。比如现在各地比较火爆的沉浸式演艺产业,就对本地区的文化遗产挖掘和文化品位提升有着深刻的影响,从而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的文化产业发展,比较典型的个案就是《又见平遥》这一沉浸式演艺作品对平遥文化产业的影响。实际上,我国各地都有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丰富的传统文化,有自己的农业文化遗产、工业文化遗产、历史名人等,这些丰厚的历史遗存如果能够以现代化的艺术手段加以开发,必将获得丰厚的回报,也将极大地提升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文化形象和文化品位。
(五)联通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打造文化产业可持续、高增值的长产业链
《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创作生产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新模式有机融合,丰富创作生产手段和表现形式,拓展创作生产空间。”文化产业是一个打通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连接线上产业链和线下产业链的新兴产业,其产业链条的延展性是非常强的,这就使得文化产业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发挥想象力,打造可持续、高增值的长产业链。网络视频和网络音乐作品是一个虚拟世界,而通过这些虚拟世界的媒介能够充分地连接现实世界中的产业形态,如线下旅游体验、线下农产品体验、线下餐饮体验、线下衍生品开发等;移动通信中植入的各种文化产业APP(应用程序)能够为整个地区的线下旅游网络和文化空间提供无限可能,形成全地域、全行业的文化要素和文化资源的全覆盖,使文化消费者在线上就可以方便快捷地定制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六)以强大的文化融入力和包容力,推进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
中国文化具有很强的融入力、包容力和同化力。从融入力的角度来说,中国文化崇尚以和为贵,这种具有极高的柔性、亲和力的文化容易与其他文化产生一种共荣共生的关系,而不会产生很大的冲突和矛盾。这就使得中国文化能够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很好地融入世界文化。从包容力来说,中国文化具有“和而不同”的哲学内蕴,具有很强的包容性,这与中国文化自身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有关,能够使其在“走出去”和“引进来”的过程中,形成一种多样化的文化格局,一种“美美与共”的文化共同体,这对于世界文化的发展是有益的。从同化力的角度来说,中国文化在接触外来文化的过程中,有着极强的消化、吸收、融汇、灵活运用、权衡创造的能力,而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这种能力使得中国文化在吸收外来文化的过程中能够很好地保证自身的主体性和精神内核的稳定性,同时又能够很好地主动吸收外来文化,从而保证自身的持久革新与自我更新。
在我国大力倡导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推进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中,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化产业肩负着特殊的历史重任和使命。这一使命的核心,是要求中国人既要有面向全球的高远格局、开阔的世界眼光、海纳百川的包容力来观察和理解这个“文化的和实体的”寰宇,还要准确地定位和理解中国人自己的文化传统与精神内核,从而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既不会在面向全球的大格局中迷失自己,又能够融入世界,与其他文化和谐共生。我们的文化产业基于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但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又能够适应全球的文化环境,汲取其他文化的话语体系和表达方式,从而使中国文化符号更容易被全球受众所接受。这一过程将是漫长的,但又是极为伟大的,它意味着中国在作为一个经济体而和平崛起、为世界经济增添强劲增长动力的同时,又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以及生生不息发展前景的文化体而给全球文化注入一种新的基因,使中国文化成为解决文明冲突的关键。这是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化产业的特殊使命,这一使命的完成,既有赖于我们的文化自觉的深度,又有赖于我们对世界文化的认知深度。
(七)通过“制度变革”与“技术创新”的结合,推动文化产业的规范有序和高质量发展
我们必须通过制度变革和技术创新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推动我国文化产业有序、规范和高质量发展。从制度建设来看,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的振兴,立法工作逐步被提上议事日程。2019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这部即将出台的法律填补了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的空白,必将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这部法律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和规范提供了顶层设计,有利于国家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也有利于国家利用法律的形式,规范文化企业和文化市场行为,鼓励文化产业的内容创新、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运用法律手段对文化产业进行扶持、引导和规范,是世界各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经验,美国强调对文化产业立法和行业自律,韩国建立政府专门机构推动文化产业并制定系统的文化产业政策,这些做法都对本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中,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举国体制”更是值得借鉴和参考。当然,文化产业门类众多,在国家的支持和规范之外,还要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通过文化产业行业组织建设和行业自律规范来维护文化行业的权益并自觉服务于国家战略。除了法律制度之外,文化产业的发展还有赖于建立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文化产权保护和交易制度等。
从技术创新角度来看,互联网、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等科技手段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中国的迅速普及,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并且未来必将有更多的创新形式。
一是与新技术相关的业态创新,比如数字创意、智慧广电、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教育等,这些基于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新业态极大地拓展了人们的学习、交流和思维空间,刺激了文化产业消费,形成了巨量的数字文化产业消费群体,为文化产业发展创新带来了新的机遇。一些基于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文化传播已经改变了社会大众的生活方式,比如“网络教育化,教育网络化”的趋势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教育模式;喜马拉雅和抖音等网络传媒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重构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市场营销方式。
二是促进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使博物馆、文化遗产的利用、保护和推广更加便捷。文化资源的数字化极大地促进了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梳理和挖掘工作,使原来难以整合和梳理的文化要素和文化基因得到大规模集聚和挖掘,从而形成了数量庞大的中国文化IP宝库,成为传承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重要手段。
三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数字技术等科技手段促进产业融合,促使文化产业内部的各行业之间、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更好地融合,以发挥当中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加长产业链,增强产业链之间的共生共荣。比如文化企业通过科技手段能够与农业、工业制造业以及各类服务业(教育、餐饮、金融、旅游、图书以及公共文化事业等)密切结合,形成一个产业集群。
【注 释】
[1]熊澄宇,傅琰.关于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分类标准的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12(1).
[2]朱自强,张树武.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及其形态辨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
[3]吕明圆.以动漫表达促进戏曲传播的对策性思考[J].人文天下,2018(21).
[4]易玲,王静.博物馆的公益性与市场化平衡研究[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
[5]陈远平.文化遗产园区保护建设的实践与思考[N].中国文物报,201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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