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社会统合与哥老会
2021-01-22孙江
孙 江
一、问题所在
1950年,江苏常熟出身的历史学者周少平在回忆其参加哥老会的经历时写道:
哥老会势力在四川甚盛,如以重庆地方来讲,几乎每一条街上(每一个角落)都有它的组织,四川人中十分之八九都是参加哥老会的,有的自小就参加了哥老会。它的势力很大,伸展在各处。(1)周少平:《我参加帮会的情况》,1950年3月25日,南京大学中国民间社会研究中心藏。
为躲避战争的炮火,周少平一路亡命至重庆,以摆摊谋生,在多次被人找“麻烦”后,于1945年11月加入当地的一个哥老会组织。或许因为是读书人,入会不久,周就得到“大哥”的地位,生活为之改变了许多。
在四川,哥老会被称为“袍哥”。关于“袍哥”的来历,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袍哥”源于《诗经》中的“与子同袍”,另一种认为“袍”与“胞”同义,“袍哥”即“兄弟”。(2)木每:《四川的袍哥》,《警声月刊》1946年第2、3期,第10-13页;Liao T'ai-ch'u,“The Ko Lao Hui in Szechuan,” Pacific Affairs,Vol.20,No.2,1947,pp.161-173.“一袍通天下”,意为四川遍地袍哥,成为袍哥后朋友满天下。清末四川布政司在一份告示中写道:“川省民气嚣浮,动辄拈香拜把,烧会结盟,自号江湖弟兄,不知自己已堕入强盗行径,此皆误于小说捏造,遂认假为真,群思效法。”(3)《四川省布政使扎发劝戒赌博争斗拘烧会告示》(光绪十一年十月),巴县档案,清六—897—11,四川省档案馆藏。这虽揭示了哥老会的部分实情,但官方文书中屡屡出现“民气嚣浮”之类的言辞,显示出地方官有敷衍和推诿之嫌。撇开官方文书记载,在地方志里,人们不难看到截然相反的记述。《重修南溪县志》在回顾三百年来该县结拜哥老会的风习时指出,由于受民间道教影响,“因果报应诸书真为多”,“其朴鲁狂悍者,又束缚于哥老会之五伦八德,而不敢逞其欲望”。(4)《重修南溪县志》卷四《礼俗》,1937年9月。哥老会的“五伦八德”制约着会众的行动,哥老会并非扰乱日常秩序的要素。(5)参见周育民、邵雍:《中国帮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王纯五编著:《袍哥探秘》,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1949年的一份调查显示,直接或间接与哥老会有关系的四川人超过1700万。(6)《四川帮会调查》(1949年印),转引自赵清:《袍哥与土匪》,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23-224页。1949年以前,重庆市有500多个哥老会组织,以袍哥为业者近10万人。(7)《重庆帮会调查》(1950年印)、《四川帮会调查》(1949年印),转引自赵清:《袍哥与土匪》,第220页。而据《新新新闻》1935年9月的统计,成都约有600个哥老会组织。(8)王纯五编著:《袍哥探秘》,第168页。1949年成都哥老会组织增至千余个。(9)《四川帮会调查》(1949年印),转引自赵清:《袍哥与土匪》,第221页。不管这些统计是否准确,如果考虑到哥老会拥有如此广泛的民众基础,论者便不能简单地将哥老会视为“反社会”和“反体制”的存在。
回顾有关民国时期四川哥老会的研究,司昆仑(Kristin Stapleton)从秘密结社与都市政治的关系角度对成都与上海进行了比较。(10)Kristin Stapleton,“Urban Politics in an Age of ‘Secret Societies’:The Cases of Shanghai and Chengdu,” Republican China,Vol.22,No.1,1996,pp.23-64.王笛通过对哥老会秘密语的探讨揭示了哥老会所承载的大众文化。(11)Wang Di,“Mysterious Communication:The Secret Language of the Gowned Brotherhood in Nineteenth-Century Sichuan,” Late Imperial China,Vol.29,No.1,2008,pp.77-103.山本真对战后民意机构与哥老会关系的分析展示了权力与民众之间的张力关系。(12)山本真:「一九四○年代の四川省における地方民意機構——秘密結社哥老会との関係をめぐって」,『近きに在りて』第54号,2008年11月,第73-86頁。山本关注的问题与笔者有共通之处,参阅孙江:「戦後権力再建における中国国民党と幇会(一九四五—一九四九)」(一),『愛知大学国際問題研究所紀要』第114号,2000年12月,第141-171頁。与本文以下讨论的第一部分论旨最为接近的是曹成建的研究,其论文爬梳了四川省政府查禁哥老会章程的制定过程,将其置于国民政府推行的“新生活运动”中予以解读。(13)曹成建:《政府查禁四川哥老会政策的出台与重申(1935—1948)》,《历史教学》2010年第22期,第20-26页。本文继袭了笔者关于秘密结社的以往研究,将秘密结社视为一种差异性话语装置,就哥老会而言,哥老会既指各种性质别异的兄弟结拜组织,更指原初的人群结合与交往方式。(14)孙江:《话语之旅——关于中国叙述中秘密结社话语的考察》,《中国学术》总第18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4-60页。基于这一问题意识,本文将首先概观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推进的社会统合与哥老会取缔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而反观哥老会所承载的利益群体对国民政府的态度。(15)本文初稿写于1990年代中期,修改过程中引用了王笛教授1990年9月在四川省档案馆手抄的部分档案,谨致感谢。
二、从取缔到限制
在抗战时期的国民政府档案中,四川省警察局为了取缔哥老会活动不断向市县下达各种指示,这些指示经常会援引1935年和1936年颁布的两个取缔哥老会的章程,两个章程反映了国民政府在四川的代理机构(行营)和刘湘的省政府试图对扎根于地方的哥老会进行社会统合。
1935年1月12日,军事委员会行营入川参谋团主任贺国光进驻重庆,开始着手打破军阀割据的“防区制”。(16)吴光骏:《四川军阀防区制的形成》,四川省文史研究馆编:《四川军阀史料》第二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99-212页。正如柯白(Robert Kapp)所指出的,中央政府进入四川,其原因不仅来自四川军阀内部的危机,也与1933年徐向前率领的中共红军进入四川后各地军阀无法组织有效的抵抗有关。在共产党势力进入四川后,军阀中势力最强的刘湘于1934年11月前往南京,被中央政府委以四川省主席。作为交换,刘湘同意中央政府派遣参谋团进驻四川,对共产党进行“包围讨伐”。(17)Robert Kapp, Szechwan and the Chinese Republic: Provincial Militarism and Central Power 1911-1938,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3,p.98.这是贺国光参谋团进入四川的契机。参谋团名义上对付中共红军,但从其行动看,其目的远过于此,还试图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将四川置于国民政府的控制之下。1935年10月,参谋团解散后改为重庆行营,从此以刘湘为代表的本土势力与蒋介石中央政府间的对立越发凸显出来了。(18)邓汉祥:《四川省政府及重庆行营成立的经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三辑,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63年,第124-125页。
图1 行政改革后的四川省行政结构图
国民政府对四川的社会统合始于废除“防区制”,从军阀手上夺回人事任命权和征税权。1935年2月10日,四川省政府成立,刘湘就任主席。在参谋团的助力下,刘湘要求各地军阀将所辖区域的指挥权上交省政府。1935年5月,行政督察区取代“防区制”,全省148个县被分为18个专区,每个专区各辖若干县。专区设有专员,专员兼任所派驻县县长。此外,国民政府还对保长、联保主任及县政府的差役等进行培训,强化对基层的控制。1935年5月,南昌蒋介石行营秘书长(后为重庆行营秘书长)杨永泰在四川县政人员训练所发表演讲,强调这一改革对强化县政府行政机能的重要性。为直观起见,以图1示之。
这一控制体系与四川原有的权力体系之间必然产生一定的紧张关系。如,行政督察区虽在四川省政府的管辖之下,但专员的任命却需要蒋介石行营的批准。新的权力机构试图通过保甲制取缔哥老会,但直到1936年保甲制才得以推广。即便如此,恰如贺国光在一次讲话中所承认的,保甲制很难立刻起到作用。“藏污纳垢之哥老会青红帮……等——川省尤多——非法组织,忧泪入民间,其支配社会之力,远过政府,官吏尚多仰其鼻息,下焉者更无论矣。国光入川时,上书言事者,恒以取缔为请。然若辈潜势甚大,猝言取缔,反虑生变。厥惟利用保甲组织,使其潜移默化,范我驰驱”。(19)参见《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参谋团大事记》中,出版年代、出版社不详,影印本,第498、537-538、525页。刘湘迎合国民政府推行的“新生活运动”,采取了比较可行的策略,颁布禁止哥老会集会及宴会的命令,理由是哥老会首领的生日宴会过于豪奢,如不加以迅速而严厉的禁止,会妨碍地方治安和人民的生计。(20)《为哥老会集会宴客流毒社会通令査禁仰遵照严拿办由》(1935年3月5日),《四川省政府公报》1935年第2期,第9-19页。禁令针对的是哥老会的活动——集会及宴会,而不是哥老会存在的本身。
1936年6月上旬,重庆行营召开了四川、贵州两省行政督察专员会议,中心议题之一是讨论取缔哥老会、同善堂等。首先提出议案的是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冷薰南。冷原为军阀刘文辉部队的师长,他提到1935年四川省政府发布的禁止同善社及洪善祥等结社的命令,“此等团体吾川最多,即不有反动份子,而迷信神鬼,煽惑愚民,诈骗钱财,抛弃正业等事,所在皆有,实有严行取缔之必要”。(21)《四川六区专员冷薰南建议取缔慈善团体案》,《四川省政府公报》1936年第52期,第21页。行营对冷的意见颇为赞许,“四川各县慈善团体,流品复杂,多以玄门乩盘降神为诱召中心,一般民众,趋之若鹜,纯为人心混乱一种表征,现在各处教匪之乱,不无与有因缘,应准如所拟取缔”。(22)《奉委员长行营令为准川黔专员会议冷薰南提议取缔四川慈善团体一案令仰照并转饬遵照由》(1936年7月31日),《四川省政府公报》1936年第52期,第20页。四川省政府在7月31日向各县传达了这一命令。
第十三行政督察区专员鲜英提出的禁止哥老会议案意义最大。鲜英曾是刘湘部队的参谋长,他认为1935年颁布禁止哥老会集会及宴会后,各地哥老会暂时安分下来,但为了防患于未然,应制定切实的取缔方案。行营认可鲜英的提案,命令四川省政府制定取缔哥老会条例,由此产生了于8月6日颁布的《惩治哥老会缔盟结社暂行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四川省政府为禁止哥老会缔盟结社,维持治安起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本条例公布之日起,各县政府应将各该地哥老会一律解散,由会中首领出具切结并缴销戳记名册,有底金者应提作该县救济事业费。
第三条、哥老会不遵令解散,或再有缔盟结社者,得拘捕其首要,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第四条、哥老会于命令解散时以暴力抗拒者,得按照刑法条例治罪。
第五条、各县政府应密派探警报告并设密告柜,准由当地人举发,但不得挟嫌诬陷,如经查明不实,应以诬告治罪。
第六条、本条例呈奉委员长行营核准之日公布施行。
第七条、本条例如有未尽事宜,得呈准委员长行营修正之。(23)《惩治哥老会缔盟结社暂行条例》(1936年8月6日),社会处档案,(186)1385,四川省档案馆藏。
条例虽然明确取缔哥老会,但由于没有执行力,发布多月而未能实施。同年12月,鲜英对条例加以修订,形成共22条的《惩治哥老会实施规程》。(24)《十三区各县惩治哥老会实施规程》(1936年12月),秘书处档(47)6464,四川省档案馆藏。与前者相较,内容更为详细,可归纳如下:取缔公口、结社、神会、结盟等(第2条);对参加哥老会的学校教职员工、保甲人员、保安人员、军官及机关人员予以重点监管(第3、6-9条);退出哥老会之际,本人需将亲笔声明书张贴于公共场所(第4、5、7、21条);通过调查与告密等方法掌握哥老会内部情况,将各会土地、房产及现金等财物上交县政府,最后由省政府另行处置(第11-18条);哥老会需在一个月内宣告解散,三个月内彻底解散所有组织,对继续进行活动者施以严惩(第19、20、21条)。在这一提案中,社会统合与取缔哥老会合为一体。与之前的哥老会禁令相比,《惩治哥老会实施规程》加入了经过深思熟虑的具体措施,可视为中华民国历史上最为整严的哥老会禁令。
上述条例与规程在部分地区得以实施,(25)如,三台县安乐乡第一区党部书记谢逎周在1933—1934年红军进入四川北部时结成哥老会组织新民会,编成“剿共义勇挺进队”。1935年,谢返回三台就职后,从社员中选拔国民党党员充实党务,每月召开国民月会。接到禁令后,谢解散了新民社,向县党部上交了社员名簿。参见《呈为遵令退出哥老会自动解散新民社团体请予备案存査》(第一区党部书记谢逎周,1936年10月),社会处档案(186)1385,四川省档案馆藏。在其后国民政府发布的哥老会禁令中屡被提及。如1938年6月四川省政府、川康绥靖主任公署的布告中重复了《惩治哥老会缔盟结社暂行条例》中的主要内容,声言为了取得四川这一抗战后方的安定,对于行动秘密、不为人知的哥老会应予禁止。1941年四川省政府发布的哥老会禁令中提及《惩治哥老会缔盟结社暂行条例》及《惩治哥老会实施规程》,认为这些禁令内容甚为详细,如能切实实行,不难根除哥老会。(26)《四川省警察局通令政字第0047号》(1941年9月12日),(93)1961,成都市档案馆藏。1944年11月12日,渠县龙凤乡育英总社发生内部纠纷,乡长陈致和告发了哥老会头面人物陈泽之,结果依照《惩治哥老会缔盟结社暂行条例》第2、3条和《惩治哥老会实施规程》第6条,陈泽之被处以200元罚款。陈致和则因不遵守禁令,暗款哥老会而被免去职务。(27)《渠县县长唐锦柏呈省政府主席张处理龙凤乡陈泽之等秘密集会组织哥老情形》(1944年12月25日),社会处档案(186)1351,四川省档案馆藏。
通过保甲禁止哥老会根本上与清朝所使用的方法相同。在行政督察区—县—保甲这一控制体系中,保甲被赋予了重要功能,这清楚地写在上述两个哥老会禁令中,尤其体现在鲜英所拟定的《惩治哥老会实施规程》之中。以三个月为限的哥老会禁令发布后,虽然哥老会的活动在表面上并不彰显,但新的问题接踵而至——如何界定处于保与行政机构区署之间的连保和连保主任的权限。保甲以十户为甲,十甲为保,十保为连保,此外,还有类似民兵的“壮丁队”。四川省政府原想将旧有的乡、镇长任命为连保主任,但中央政府认为这样容易滋生“土豪劣绅”而加以反对。(28)《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参谋团大事记》中,第531页。在四川,共实施了4期连保主任培训计划,受训者多达4000余人。培训负责人为省政府秘书长邓汉祥,培训的内容是拥护刘湘、警惕蒋介石。(29)邓汉祥:《四川省政府及重庆行营成立的经过》,《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三辑,第120页; Kapp, Szechwan and the Chinese Republic,p.126.另一方面,四川省政府对保甲人员进行考核后发现:“查各市县保甲人员,大都良莠不齐,而壮丁队各级队附人选,亦属瑕瑜互见,即各区办理之壮丁队干部训练班,以当时匆匆选格不严,亦难免有不肖之徒,滥竽其间,一旦毕业任职,因有所恃而不恐,往往借受训以为护符,横行乡里,甚至变本加厉,作奸犯科,言念及兹,殊堪浩叹。”(30)《为令发本省各县保甲人员考核表一份并限于文到十五日内列表具报査核一案令仰遵照办理由》(1936年9月22日),《四川省政府公报》1936年第58期,第11页。保甲并不能起到查禁哥老会的作用。实际上,在各地有关哥老会的报告中,甲长、保长、连保主任等保甲人员中有不少受到哥老会的掣肘,(31)关于哥老会的影响力,可参看四川省档案馆所藏社会处档案(全宗号186)及中央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编:《四川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种,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很多保甲人员在禁止哥老会上虚与委蛇。这些人员几乎都在1935—1936年间接受过培训,其中一部分人本身就是哥老会成员。结果,即便国民政府三令五申禁止哥老会,实际效果却十分微弱。
从1939年开始,国民政府将查禁哥老会改为控制及利用哥老会,起主导作用的是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社会部。社会部首先命令各省社会部调查含哥老会在内的特殊社会团体,据笔者所阅一份四川省36县调查表,调查的重点是哥老会成立经过、组织特征及经费来源。哥老会均称系明末清初遗留下来的结社,在清代,只能暗中活动,进入民国后,始能公开活动。哥老会虽然标榜结义,并有一套大同小异的仪式,但组织相当涣散,成员多为下层劳动者或无业者。哥老会的经费来自会员的定期缴纳和捐赠,没有一项来自所谓的非法经营,这与一般资料所说的从事鸦片走私等非法活动并不一致。(32)《四川省昭化等县帮会调查表》(1939年6月),社会部档案(11)741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社会部将宗教结社与哥老会相区别,针对前者(如岳池县)予以取缔;对于后者(如安岳县)则实施“哥老会组织既普遍,应善加领导,以期增强抗战力量”的方针。(33)《民众组织处审核文件福字第104号社会部对射洪等36县各种社会调查表的意见》(1936年11月4日),社会部档案(11)741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在社会部对哥老会进行调查的同时,中央统计局(中统)也对哥老会进行了调查。(34)中央统计局在1938年成立之初,其第二组便负责管辖党派、帮会及宗教团体,参见刘恭:《我所知道的中统》,柴夫编:《中统头子徐恩曾》,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9年,第105页。从有限的资料看,中央统计局关心的主要是哥老会与共产党等“异党”的关系,强化对哥老会的控制清楚展示了国民党政权防范共产党的意图。通过在广元县及昭化县进行的调查,中央统计局察觉到中共及其他政党势力已经进入四川省北部,由此下达了监视各重要人物的命令。广元县与昭化县位于四川省北部,属于第十四行政督察区。中央统计局对与陕西、甘肃两省接壤的广元县共产党的活动异常敏感,调查报告中称:“该地帮会已为中共所利用,组织帮会支部,积极活动,参加人数日渐增多,殊堪注意。”(35)《中统关于广元昭化帮会分子之调查》(1940年4月8日),社会部档案(11)2—144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三、政府的理由与哥老会的理由
1940年3月10日,名为国民自强社的哥老会在重庆召开成立大会。(36)唐绍武和李祝三在回忆参会情景时均提到国民自强社成立于1932年夏天,1939年夏天后停止活动。参见唐绍武、李祝三、蒋相臣:《重庆袍哥史话》,《河北文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中国帮会内幕》下卷,北京:群众出版社,1992年,第289-290页。哥老会成员之外,洪帮杨庆山和向海潜,重庆国民政府党、政、军、警等界代表参加了大会,会议场面盛大:
四川洪门,仁义礼智信,五堂人,于民国廿九年三月一日,荟萃新都成立国民自强社,当地长官,及各地洪门哥弟,均参加该社,各职员宣誓典礼,首由该社主任干事石孝先,率领全体干事宣誓,由市党部主任委员洪兰友监誓,誓词曰:“奉行三民主义,拥护总裁完成抗战建国。”(37)刘联珂:《中国帮会三百年革命史》,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第18页。
图2 忠义社组织结构图
国民自强社的成立受到了国民政府各方面的欢迎,两个月后出版的《四川哥老会改善之商榷》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四川哥老会改善之商榷》的编者是傅况麟,他将国民自强社视为彻底改组哥老会为合法社会团体的样本,对其成立赞许有加。哥老会在成为合法社团后,被寄望于协助地方政府从事公益活动,巩固地方自治基础。(38)傅况麟主编:《四川哥老会改善之商榷》,四川地方实际问题研究会丛刊之三,1940年,第8页。此外,傅况麟还将“忠义社”的纲领视为合法社团的典型。忠义社纲领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观念上之纠正”。哥老会为标榜兄弟结义的狭隘的民间组织,书中认为应该将国民政府的三民主义理念导入哥老会,“哥老会应知三民主义为抗战建国之最高准绳,一致信仰奉行”。第二,“组织会员及职名之更改”。书中认为应该将各种名称之哥老会一律改为“忠义社”,其成员不应以兄弟相称,而应改称呼为社长、副社长、会员等。第三,“仪式之改良”。改变哥老会仪式,开会时唱国歌,挂国民党党旗,并在孙中山遗像前三鞠躬。第四,“社会资格之限制”。哥老会内上至老人,下至儿童,男女老少,尽皆有之。该书认为应该限定入会年龄为16岁以上。第五,“应呈报官厅备案”,以使哥老会变成现代社团,获得合法存在的根据。傅况麟书中忠义社组织如图2所示。
《四川哥老会改善之商榷》体现了政府改造哥老会的逻辑。如果这一改造计划得以落实,哥老会便不再是原来的民间结社,无论名实如何,都将变成带有政治属性的社会团体或国民党的外围团体。
图3 忠勇社的组织构成图
国民自强社成立前后,四川各地的哥老会活动趋于活跃。1940年4月,渠县王庭五无视县政府的警告,召集仁、义、礼字哥老会,成立国民自强社。(39)《渠县县政府判决书》(1944年8月),社会处档案(186)1386,四川省档案馆藏。5月,蓬安县杨德成与邓炼卫结成具有政党特质的哥老会,倡言锄强扶弱,以实现社会主义为目标。四川省政府下令该县党部予以监视并取缔。(40)《杨德成筹组哥老进行活动令蓬安县监视其行动》(1940年5),秘书处档案(41)110,四川省档案馆藏。6月,绥宁县四川北部防区副司令官王德滋以国民党员名义结成怒潮社,纠集哥老会及收编土匪,并寄给蒋介石一封以“民族复兴”为旨趣的信函。(41)《王德滋呈委座函》(1940年6月27日),秘书处档案(41)1878,四川省档案馆藏。国民政府军政部将之视为没有得到许可聚集的乌合之众,严令立刻停止活动。(42)《军政部致四川省政府严令制止王德滋等组织“怒潮社”》(1940年9月3日),秘书处档案(41)1878,四川省档案馆藏。1940年9月底,喧嚣一时的国民自强社被解散。同年11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了新的帮会对策:一是禁止党组织与帮会组织有直接关系;二是如必须与帮会发生关系,只能以个人名义,而且还需在特务机关的监督之下;三是不承认帮会合法化并禁止帮会公开活动。(43)周育民、邵雍:《中国帮会史》,第671页。
围绕国民自强社的一系列事件告一段落后,1942年11月,以“忠勇社”为名的哥老会出现于四川多地,颇受瞩目。国民政府立即向四川省政府及各市、县政府下达调查及禁止命令。通过调查,得到一份忠勇社的政治纲领——《哥老会组织大纲》,但对该组织的具体活动则不甚了了。(44)《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成都行辕致四川省政府》附件《哥老会组织大纲》(1942年11月10日),社会处档案(186)1387,四川省档案馆藏。王纯五编著的《袍哥探秘》(第176-180页)中也引用了《哥老会组织大纲》,但错漏甚多,似非引自原件。从《哥老会组织大纲》可知,忠勇社是“统一四川哥老会组织之名称”,其组织构成如图3。
忠勇社规定了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内部管理方法,“均以忠、义、勇、信四德为精神”(第2条),活动经费来自成员缴纳的会费。忠勇社的核心成员由四川军阀出身的将领及哥老会头面人物构成,它要求社员对忠勇社绝对忠诚,竭尽全力保护社员的利益。社员分为内组与外组,内组成员持枪。如欲加入外组,需要两位介绍人和一位保证人;如要进入内组,在介绍人和保证人之外,还要求本人有胆有力,不畏死难。为此,加入内组者有许多是所谓的下层出身的“浑水袍哥”。当然,内组与外组成员的权利及义务也不同,“凡加入内组社员后,不知国家有官吏,不知政府有法律,以社内之纪律为至尊,以社长命令为至上,以社员利益为至重”(第10条)。不难看到,忠勇社的《哥老会组织大纲》与上文所述《四川哥老会改善之商榷》性质截然相反,带有反国民党政权的色彩。与此相关,忠勇社带有很强的地方本位色彩,《哥老会组织大纲》第1条写道:“哥老会组织之宗旨,为四川谋生存,为社会谋幸福,集中人力奠定四川之基础,领导社会以拥护中央抗战建国为宗旨。”统合四川社会的思想不是三民主义,而是忠、义、勇、信等“四德”;四川的领导者不是国民政府,而是哥老会。关于忠勇社的目的,《哥老会组织大纲》第18条露骨地表达了与中央政府对决的姿态:
本社之目的,以发扬忠义勇信四德之精神,团结川人,拥护四川事业,培植四川青年,恢复四川地位为目的。如有防(妨)害吾川团结,消灭吾川之事业,摧残吾川之青年,制止忠义勇信之实行者,由委员会集中全力,以制止而歼灭之,完成社员唯一之使命,以达其目的。
其中“制止忠义勇信之实行者”,指的是下令取缔忠勇社者,也就是说如果忠勇社遭禁,全体社员均需全力保卫组织。
忠勇社纲领中体现出的地方本位的情绪有其特定的背景。在刘湘任四川省政府主席期间(1935—1937年),国民政府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刘湘所代表的地方实力派表面上恭顺执行,暗地里不断抵制。(45)邓汉祥:《刘湘与蒋介石的勾心斗角》,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五辑,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53-71页。随着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四川的地方军队被大批调至省外,这有利于中央政府强化对四川的控制。(46)周开庆:《四川与对日抗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169-173页。1938年1月,刘湘客死汉口,王瓒绪、潘文华、邓汉祥、邓锡侯等地方实力派围绕省主席人选产生了意见上的对立,结果与蒋介石关系较近的王瓒绪被任命为主席,但因其他地方实力派的反对,王旋即被迫辞职,蒋介石只得亲自兼任省主席。(47)邓汉祥:《蒋介石派张群图川的经过》,《文史资料选辑》第五辑,第75-80页;何智霖:《张群入川主政经纬》,《第二届讨论会中华民国史专题论文集》,台北:“国史馆”,1993年,第753-769页。1940年11月,深受蒋介石信任的张群就任四川省主席,这标志着中央势力取代四川地方实力派掌握了四川政治的主导权。在军事方面,此后数年间四川军阀潘文华的部队被解散,邓锡侯部队仅有少部残存,刘文辉虽然保住了实力,但被调至偏远的西康地区,失去了参与省内权力斗争的机会。(48)刘文辉:《走到人民阵营的历史道路》,《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三辑,第1-58页。在四川政治权力发生更替之时,伴随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以及抗战的推进,四川人的负担骤然加重,征税、征兵等引起了许多人的抵制。
虽然有些哥老会的活动涉及鸦片、赌博、抢劫等,但不应忽视哥老会是地域社会中各种社会关系的集合体,拥有长久传统的哥老会业已深深扎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在哥老会的人际关系网里,汇集着拥有共同利害关系的人群,四川人对国民政府的不满自然也反映在哥老会的行动中。1941年6月,出现了一个名为联德社(别名新华社)的哥老会,军阀时代师长级将领有11名参与其中,会员人数多达3000,大多数是劳动者,来自礼、智、信三个字号的成员最多。联德社内设有长江旅行社,会员只要缴纳15元会费,如果失业就可在此工作。联德社声称:“中央排挤四川人,连潘文华都没有办法,我们必须团结起来。”由此可见,联德社是失意四川军人的聚合体。同年8月,来自重庆的共产党的报告中也有“哥老会多为地方势力所把持,对中央是抱着极端不满的情绪”等语。(49)以上引文参见《四川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4(1940—1941),第279-280、351页。1943年初,哥老会“和叙同”在成都举行成立大会,虽然省政府下达了禁令,但仍然有数千名袍哥代表参加了会议。彭焕章(潘文华部队164师师长)、严啸虎(164师副师长)等支持合叙同。严啸虎甚至派出军队维持大会秩序。(50)绍云:《成都“袍哥”史略》,《成都志通讯》1988年第1期,第55-64页。和叙同大会与前述忠勇社之间是否有联系,限于资料,尚不能确定。
四、禁止公务员加入帮会
虽然国民政府不断下达关于哥老会的禁令,但各种哥老会组织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一如哥老会“三省公”首领、军人出身的唐绍武所言:第一,为了增加入会人数,部分哥老会废除了香规、仪式、入会手续等;第二,放宽了“身家清、己事明”这一哥老会的入会条件;第三,设立了新的公口(分会),甚至开设了女性袍哥公口,而新设的具有政治背景的公口,废除了原有的仁、义、礼、智、信五个字号的区分,人们可以不问公口、字辈自由参加;第四,统一所有袍哥公口,设立袍哥总社。规则的变更使得哥老会这一人群结合方式被广泛运用。以重庆为例,重庆的哥老会在1941年至抗战结束期间获得了很大发展。在仁、义、礼、智、信各堂中,除仁字堂外,一律由礼字堂统一。此外,虽然有大约600个仁字公口,但许多徒有虚名。仁字堂中有正伦社(田得胜,军统)、兰社(石孝先,复兴社)、三省公(唐绍武,军政界)三个组织,每个组织都与政界保持密切关系。义字堂哥老会的势力比仁字堂更大,多数成员是军统特务和保甲人员。义字堂在1944年10月成立总社时,仿照近代政党在内部开设了公司,总社长冯什竹,副社长杨少宣。另一方面,礼字堂人数虽然较少,但却比义字堂更早设立总社。除了一部分中小工商业者外,大多数成员都是底层的劳动者、失业者及退役军人。总社的内部构成与义字社类似,总社长是范绍增,副社长是何占云、廖开先。(51)唐绍武、李祝三、蒋相臣:《重庆袍哥史话》,《近代中国帮会内幕》下卷,第307-309页。
面对哥老会势力的扩张,国民政府既无法推行取缔方针,还苦于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政府职员与警察)也加入了哥老会。前述《惩治哥老会实施规程》虽含有禁止公务人员加入哥老会的条文,但是这一规定实际却未能阻止公务人员加入哥老会,政府职员及警察加入哥老会者反而不断增加。对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强化对哥老会的禁令的同时,专门下达了禁止公务员加入帮会的命令。1939年1月5日颁布的《严禁公务人员参加任何帮会组织令》称,若放任国家公务员加入帮会,他们“势将移爱护党国思想,一变而为爱护帮会。而呼朋引类,行动诡秘,且亦影响抗战力量,殊非一般公务人员所应有之现象,此种恶习,亟应查禁,以杜流弊”。(52)《准中央秘书处函知严禁公务人员参加任何帮会组织令仰知照由》(1939年1月17日),内政部档案(12)2—136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此后国民政府陆续出台了旨趣相同的禁令。1941年7月23日,四川省政府发布的禁令中有如下一段文字:
近年以来,虽经本府迭次统令严禁,而各市县政府未免阳奉阴违,甚至机构中之公务员亦有暗行加入哥老会,为其护符,作奸犯科,恬不知耻。
查公务员本为人民公仆,服务国家,允宜尽忠职守,共赴事功,乃竟有少数不良份子,侧身于此种非法组织之中,相缘为恶,败德丧行,推其至极,小则影响社会秩序,大则妨碍地方治安,往事昭然,可为殷鉴。若不从严查禁,何足以巩固后防,安定社会。(53)《为严禁公务员加入哥老会组织饬遵照由》(1941年7月23日),社会处档案(186)1385,四川省档案馆藏。
然而,国民政府有令难行,甚至连蒋介石侍从室也有一人加入哥老会,蒋介石知晓后十分惊愕,下令中央执行委员会立刻制定新的禁令,此即1942年初颁布的《严禁党员、团员及公职人员参加帮会办法》。这是抗战期间国民党政权颁布的相关禁令中最为严厉的一个,“为贯彻党纪,推行政令”,它明确规定党员、团员、政府官吏及国营事业机关员司、军警以及教职员学生等,不得参加帮会。(54)《严禁党员、团员及公职人员参加帮会办法》(1942年),内政部档案(12)2—136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这里的帮会指包括哥老会在内的青洪帮。禁令颁布后,内政部警察总队一些警员陆续退会,具体情况见表1。(55)该资料详细记录了退出帮会的98人的姓名、职业及退会时间,包括警察队长、中队长及一般警官、职员等。参见《内政部警察总队退出青帮会警员表》(1943年),内政部档案(12)2—136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表1 内政部警察总队退出帮会者人数统计表
从表1可知,警察总队中加入帮会者绝大部分在1943年退会,也就是说,中央与四川省政府虽然自1939年起就颁布了禁止公务人员加入帮会的条文,但到1943年为止的4年间没有起到多大效果。1942年11月,第九区行政督察员兼保安司令曾德威向四川省政府主席张群直言,其在巡视辖区各县后发现哥老会组织名目繁多,“甚有公务人员,亦侧身其中”,相缘为恶,致使政令无法推行。曾德威要求“如有早经加入者,一律勒令具结退出,否则立予撤职。其未加入者,亦应出具永不加入切结,并分别觅人保证”。(56)《四川省第九区行政督察员兼保安司令曾德威呈省府兼理主席张群》(1942年11月20日),社会处档案(186)1315,四川省档案馆藏。1943年9月,成都市北区草市街警察分所三等警察队长余汉魂因加入哥老会及贩卖麻药等嫌疑被捕。据余供述,他于8月中旬在警备部北区侦缉主任李合田的诱导下,加入了以县长梁中藩为首的北义社,入会的理由是:“我为了想联络地方感情,好便利今后工作,一时糊涂,便允加入。”最终,余贩卖麻药罪名不成立,而加入哥老会乃因“便利今后工作”,且“临讯即能自白”,仅被判处15日监禁。(57)《审理违禁加入哥老会余汉魂案》(1943年9月),(93)3—31,成都市档案馆藏。在大致相同的案例中,一个名叫朱伯屏的人被控贩卖鸦片、武器及加入哥老会,结果被处以一年监禁。(58)《审理朱伯屏缔盟结社一案》(1945年5月),(93)3—31,成都市档案馆藏。
五、结 语
以上,本文考察了抗战期间国民党在四川的社会统合与哥老会的关系。1935年,在军事委员会参谋团进驻四川后,曾试图通过取缔哥老会来实现地域社会的统合,但遭致以旧军阀为首的地方实力派的抵制。本文所分析的两个哥老会文本显示,围绕哥老会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四川哥老会改善之商榷》试图将哥老会纳入国家秩序中,《哥老会组织大纲》则执着于固有的地域社会秩序。此外,国民政府在统合哥老会问题上,还须直面公务员及党员、团员加入哥老会这一严重问题。禁止公务员与党员、团员加入帮会表明,国民政府怀疑这些人对国家和党团的忠心。耐人寻味的是,同一时期南京的汪精卫伪政权也面对着同样的难题,也颁布了禁止公务员加入帮会的命令。(59)《为严禁警务人员不得参加帮会重申禁令仰转饬所属一体切实奉行由》(1943年12月4日),R2—1—48,上海市档案馆藏。
1943年4月14日,四川省政府接到一通电报,内容是关于彭县哥老会集合成都、什邡、温江、郫县等地哥老会成员召开会议,试图串通军队进行武装叛乱。(60)《国民政府军委会代电》(1943年5月8日),秘书处档案(41)1889,四川省档案馆藏。收到电报后,省政府秘书处视察室派遣视察员陈翰珍赶赴彭县。6月,陈翰珍完成了一份厚厚的报告。据此可知,事件与两个哥老会组织——青年社与友诚商店有关,前者聚集了一批不谙世事的青年,后者组织了具有社会经验的上层人士。哥老会确实在4月14日召开了会议,但是“惟决议案购买枪弹一节,无法查明。陈鸿文师长曾否出席该会,亦未获确据”。继而,陈翰珍指出:
社会上一般哥老,本属无声无臭之组织,近来其所以积极联络增厚实力者,多由于当地政府推行兵役、粮政,措施有所未当,舞弊、偏私层出不穷,俾人民始而生疑,继而生忿,终而联络党羽,团结实力,初心出于非法自卫,遂一变而为作奸犯科之徒。(61)《省府秘书处视察室派视察员陈翰珍调査员呈报》(1943年6月),秘书处档案(41)1889,四川省档案馆藏。
“无声无臭之组织”与“初心出于非法自卫”堪称了解哥老会屡禁不止的关键,前者揭示了哥老会无处不在的“日常”状态,后者表明哥老会在事件中由“日常”而转向“非日常”。陈翰珍认为,哥老会的“恶事”主要与反抗征兵与征粮有关。(62)笹川裕史与奥村哲研究了四川民众对政府征兵和征粮的反应。参见笹川裕史、奥村哲:『銃後の中国社会——日中戦争下の総動員と農村』,東京:岩波書店,2007年。沿着本文的问题意识整理有关哥老会的事件可知此说不无道理。1944年8月,丹棱县国民党部第一分区某党员揭发仁字总公社社长孙述先,称其以入社可以免除兵役及缴粮为幌子骗取他人金钱。(63)《丹棱县党部第一区分部党员呈控》(1944年8月),社会处档案(186)1383,四川省档案馆藏。同年11月,乐山县太平乡乡长闵学谦向省政府主席张群报告李成太私自成立群乐公社,“尤以入党保险不当壮丁引诱无知青年,为破坏兵役”。(64)《乐山太平乡公所代理乡长闵学谦呈省主席张》(1944年11月23日),社会处档案(186)1386,四川省档案馆藏。对于苦于战争的民众来说,加入哥老会或许是摆脱窘状的一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