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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柔之道抑或阴谋权术?
——《老子》第三十六章经义抉原

2021-01-22汪韶军

关键词:权谋韩非利器

汪韶军

古今对老子思想的最大误解当数权谋说,而这一错觉首先源于《老子》第三十六章。史学家童书业先生如此解读:“这是歪曲辩证法,利用辩证法的原理来进行阴谋(‘微明’)。老子认为柔弱可以胜刚强,‘柔弱’只是一种手段。他认为权谋、手段是不可告人的,这是‘国之利器’。老子教导统治者使用这种‘利器’来对付别人。”(1)童书业:《先秦七子思想研究》,济南:齐鲁书社,1982年,第134页。很遗憾,这里没有一句是说对了的。

笔者综合《老子》的几个主要版本(地上地下的郭店楚简本、帛书两本、北大汉简本、敦煌五千文本、傅奕本、河上公本、王弼本等),将此章校订为:“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去之,必固与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强。鱼不可脱于渊,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与传世本相比,字词上有些小差别,但没有造成思想歧异,故接下来我们把注意力集中于思想辨析。(2)本文所引《老子》经文皆笔者对勘诸本而得,与传世本相比会有一些字句上的差异,但限于篇幅,只要不造成思想歧异,便不出校记。另外,文中所引《老子》字句,皆只在其后注明所出篇章。我们将看到,本章的核心是“柔弱胜强”,其理路是先从现象界的物极必反导出“柔弱胜强”这一价值信条,再将此信条贯彻于治国理政。“柔弱胜强”明明是告诫世人持守“柔道”以护惜群己之生命,古今却把它当作一个事实判断,或歪曲成权谋,误甚!(3)老子告诫世人“守其雌”(二十八章)、“守柔”(五十二章),此可称为雌柔之道,而“柔道”是对雌柔之道的省称。老子传的是“道”而非“术”。匿名评审专家提醒笔者对“柔道”做一说明,以防止可能产生的误解。笔者在此谨致谢忱!

一、章首四句只是陈述物极必反

章首四句(以下简称四句)“将欲……必固……”就遭到无数曲解与批评。当然,也有人在为老子辩护,但其辩护是否成功呢?

(一)四句诸诠

1.阴谋权术说

把大道降格为小术,始于韩非。《韩非子·喻老》:“晋献公将欲袭虞,遗之以璧马;知伯将袭仇由,遗之以广车。故曰:‘将欲取之,必固与之。’”(4)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59页。可见,韩非把四句理解成用一个幌子遮掩自己的真实目的,并通过造成对方的错觉来达到有效欺骗。不幸的是,这种玩弄声东击西、欲擒故纵的把戏,却成了古今最普遍的理解。司马迁未能看出韩非对老子思想的歪曲,而将老子与韩非合传,贻误千古。

儒家对老子的误解也极为普遍。北宋程颐将此定性为“权诈”,并认为刻薄寡恩、舞弄权谋的申、韩式法家源自老子。(5)程颢、程颐:《二程集》上,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35页。此说影响很大。后世进而认为老子善于隐忍,而忍者必阴,最后就变得冷酷无情、擅长阴谋权术。

现代一些大学者亦在所难免,如钱穆先生认为:“《老子》书中圣人之可怕,首在其存心之不仁,又在其窥破了天道,于是有圣人之权术。圣人者,凭其所窥破之天道,而善为运成以默成其不仁之私,而即此以为政于天下也。”(6)钱穆:《庄老通辨》,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第117页。其弟子余英时先生承袭了这一观点。而政治思想史学者刘泽华先生批评道:“这种深谋远虑,为一般人所不及,又为一般人所不为。”(7)刘泽华、葛荃主编:《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修订本,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21页。

由于大儒与著名学者的影响力很大,又因国人容易拜倒在权威面前而不敢或懒于独立思考,再加上道家思想本身不易理解,古今盛行权谋类的解读,也就不足为怪了。但老子崇尚无为,他哪是天天钩心斗角、老谋深算的人呢?他对仁义犹嫌不足,岂肯倡导权谋!

2.防备小人说

自清代吴世尚、魏源以来,有人提出,老子本人不屑于玩弄权谋,也没想教人玩弄权谋;他只是把权谋写了出来,公之于众,好让世人识破野心家、奸险小人的阴谋诡计,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也。姑举两则:

老聃所以言术,将以撢前王之隐慝,取之玉版,布之短书,使人人户知其术而术败。会前世简毕重滞,力不行远,故二三奸人得因自利。及今世有赫蹄雕镂之技,其书遍行,虽权数亦几无施矣。(章太炎)(8)章太炎:《国故论衡·原道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08页。

奸慝每惯用此术,又岂可不知?……能烛其奸计,始能防其祸端。制服小人,正宜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之法;此本章之旨也。此正所以揭破阴谋家之术也。(周绍贤)(9)周绍贤:《老子要义》,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77年,第111-112页。

持这类观点的还有黄福、陈柱、冯达甫等。他们认为,如同对付禽兽需要网罟一样,对付小人也需要谋略;至少要能识破小人,以免堕其术中。

乍一看,诸人似乎对老子做了“同情的理解”,但说到底,他们还是认为老子是在言“术”,只不过韩非们秘不示人,将其藏为己用;老子则将其大白于天下,从而令人皆知而失去有效性。但问题是,老子认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六十二章),又提倡“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四十九章),这哪像是在防备小人啊!

3.斗争艺术说

河上公注、王弼注即属此类,所以这类理解可谓源远流长。

将欲除强梁,去暴乱,当以此四者。因物之性,令其自戮。(王弼)(10)楼宇烈:《王弼集校释》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9页。

将欲歙而弱之,必固张而强之,以骄其志也;将欲废而夺之,必固兴而与之,以懈其事也。俟彼志骄事懈,将自崩颓,……校之用兵杀伐,不亦善哉?(明代镇澄)(11)镇澄:《道德经集解》,熊铁基、陈红星主编:《老子集成》第七卷,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1年,第454页。

吾隐其将然而任其固然,因彼之量,使之益充,过盈为灾,不义自毙。(李哲明)(12)李哲明:《老子衍》,民国十二年武昌自然室刊本,第46页。

服部悔庵、张舜徽、卢育三、黄钊、黄瑞云、杨丙安、董平等亦持此见。他们认为四句对付的不是自己人,而是敌对势力。具体地说,就是顺敌之自然,促其加速演化到极端以便向对立面转化,并认为这种顺水推舟式的做法是极好的斗争策略。

这种观点“术”的意味被进一步削弱,但仍然未能体贴出老子的真实用意。河上公、王弼作为老学的两大功臣,其误读的广泛流行也对后世产生了较大的消极影响。

4.以反求正说

马荫良、张岱年、李先耕、刘笑敢、丁原明、林光华等持此说。其中刘笑敢先生论之最详,几乎上升到了方法论的高度,其言曰:“这里歙、弱、废、夺都是行为的目的,可以看作是正;张、强、兴、与都是与目的看起来相反的行动,故称为反。以柔弱胜刚强就要先从反面迂回入手,不能尽情直遂”;“以反求正是老子思想中最有特色之处,也是最容易被歪曲或误解之处”。(13)刘笑敢:《老子古今——五种对勘与析评引论》上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377页。

(二)经义抉原

《战国策·魏策一》:“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14)缪文远:《战国策新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87年,第775页。此为公元前455年任章引《周书》语(《韩非子·说林上》所引亦同)。又,《吕氏春秋·行论》引逸诗:“将欲毁之,必重累之;将欲踣之,必高举之。”(15)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571页。可见,这些是老子之前《诗》《书》中就有的说法,那为什么《诗》《书》备受尊崇,但经老子一转述,就成了阴谋呢?

以下进一步做点语义分析。笔者以为,这里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将欲”,二是“必固”。如何理解它们,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对整章义理的诠释。

1.谁“将欲”?

一般认为,“将欲”二字显然指人的主观意愿,比如董京泉先生说:“真正能做到‘要想’(‘欲’)的,只能是人。……如果讲的是自然规律,前四句就应干脆写作‘张则歙,强则弱’,岂不更简练?”(16)董京泉:《老子道德经新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526页。笔者以为,此说未可必也:其一,“将欲”可以不是主观意愿,而可以表达将要发生之事。其二,经文固然可以简化为“张则歙,强则弱”,但老子此处当是直引古语以申说“柔弱胜强”。

明清以来,有人注意到四句的主语问题。他们看到了另一种可能性,即“将欲”的主语可以不是人,而可以是天地造化或道,或干脆没有确切主语而表达一种普遍必然性。朱维焕先生对此有详细分析:“‘欲’、‘固’皆为虚义字,其涵义乃随上下文之意旨而变化。因此,①、如果‘欲’字作心理上之意欲解,‘固’字作借以代‘故’之故意解,则上下句构成一假然推理之命题,或有执政者,将据之以行其‘欲擒故纵’之权谋。此解恐非老子之本意。②、如果‘欲’字作‘事势实然趋势’之‘将然’解,‘固’字作‘事势原来状态’之‘本然’解,则‘将然’、‘本然’之间,实寓一‘持果探因’之连结,而另有所戒焉。”(17)朱维焕:《老子道德经阐释》,台北:台湾学生书局,2001年,第123页。简言之,“将欲”句若冠以不同的主语,其意义便会产生天壤之别。也有人直言主语就是天道:

先儒多因此章,疑老子以权诈阴谋为作用,不知其言天机也。……今于章首加天之道三字,则其旨不辩而自明矣。(明代朱庶之)(18)朱得之:《老子通义》,熊铁基、陈红星主编:《老子集成》第六卷,第403页。

吾尝执天道而仿老子之词曰:将欲缺之,必固盈之;将欲昃之,必固中之;将欲暑之,必固寒之;将欲夜之,必固昼之。谓天之有术,可乎?(明代林兆恩)(19)林兆恩:《道德经释略》,《四库禁燬书丛刊》子部第一八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601页。

二人所言甚是。四句的主语应是天地造化或天道。就如“天要下雨”只是表示趋势,“(天道)将欲……”并不是说天道有主观意愿。我们也不能因“(天道)将欲……必固……”就说天道在玩弄阴谋权术。

2.古、故、姑、固

传世本四“固”字,简帛皆作“古”,当如传世本读为“固”。唐景龙碑本则上二句作“故”,又因“固”“故”“姑”三字常互通,宋儒便理解为“故”。还有很多人坚持训“姑”,比如马叙伦先生说:“‘固’读为姑且之‘姑’。《韩非·说林上》:‘《周书》曰:将欲取之,必姑予之。’是其证。”(20)马叙伦:《老子校诂》,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57页。

笔者以为,虽然三字有时候可以互借,但此处一字之差,面目全非。“故”为有意,如此则是以机心行机事,距离老子思想远矣!“姑”的情况与此相仿。试想,“将欲如彼,必姑如此”,这只能是术,与老子思想不合。且若依《韩非子·说林上》所引就能认定作“姑”,那为什么就不能依据《喻老》篇的三处“必固”而认定作“固”呢?可见马先生一说理据不足。要之,释为“故”或“姑”,其结果不是将老子思想贬为阴谋,便是当作计策。

笔者取“固”并释为“必”。《吕氏春秋·任数》:“以浅阙博居天下,安殊俗,治万民,其说固不行。”(21)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第446页。《楚辞·九章·涉江》:“吾不能变心而从俗兮,固将愁苦而终穷。”(22)洪兴祖:《楚辞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31页。两处“固”皆犹“必”。“必固”连用,以加强笃定意味,提示这些句子表达的是一种普遍必然性。

3.释义

其实,西汉严遵就已理解对路:“实者反虚,明者反晦,盛者反衰,张者反驰,有者反亡,生者反死,此物之性而自然之理也。”(23)严遵:《老子指归》,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46页。明代德清亦言:“此言物势之自然,而人不能察,教人当以柔弱自处也。天下之物,势极则反。譬夫日之将昃必盛赫,月之将缺必极盈,灯之将灭必炽明,斯皆物势之自然也。”(24)憨山德清:《道德经解》,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5页。二人所说是也,老子说的是“理”,而非“术”。他不过是陈述一个客观事实,即天地间有不可移易的物极必反法则。既如此,则人应当如何处身行事呢?

常宜深自儆戒曰:夫天时人事乃今固开张我者,莫将欲歙敛我乎?……王侯若能始终戒慎若此者,可谓知微知彰矣!故下文云:“柔弱胜刚强。”(唐代王真)(25)王真:《道德经论兵要义述》,《道藏》第13册,北京:文物出版社等,1988年,第642页。

方其张之、强之、兴之、与之之时,已有翕之、弱之、废之、取之之几伏在其中矣。惟圣人于其幽微而见其显明,知物壮则老,故常以柔道自处。(南宋范应元)(26)范应元:《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4页。

老子盖本不盈之旨,为此知几之言,特举天道盈虚消长之理以示人,使刚强者知所惧也,有张必有歙……(李大防)(27)李大防:《老子姚本集注》,熊铁基、陈红星主编:《老子集成》第十三卷,第394页。

老子戒人勿以张为可久,勿以强为可恃,勿以举为可喜,勿以与为可贪耳。故下文曰“柔弱胜刚强”也。(高亨)(28)高亨:《老子正诂》,上海:开明书店,1943年,第81页。

确如诸人所言,老子是在告诫世人:不要见张只是张,而应知张实乃翕之先导。西谚亦有:上帝让他灭亡,必先让他疯狂。老子只是点明天道人事之物极必反,从而提醒世人于张知翕,柔弱以自处,而不可取强也,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动也;弱者,道之用也”正此意。只有这样,我们才不至于被张、强、与、予冲昏了头,从而不入死地,常蹈生机。

二、何谓“微明”

对于这一问题,古今亦争讼纷纭,大体可分为四种看法:微而明、微之明、微其明、明其微。其中,微其明一说最容易导出权谋类的解读。元代吴澄首倡此说:“微明者,微其明也,谓匿其可见者而使之不可见。”(29)吴澄:《道德真经吴澄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51页。后有郑环、大田晴轩、服部悔庵、陈三立等附议。

笔者以为,此说是先误解章末“不可以示人”,再受其影响而进一步误读“微明”。对于另外三种看法,笔者亦不认同。从“……是谓微明”的句式可以见出,“微明”是对前文的概括说明。而前文“将欲……必固……”表达的是自然之理,逻辑主语都不是人,所以“微明”不是说人要微其明或人要明其微。作为对四句“将欲……必固……”的小结,“微明”可能分别有所指:“微”是说翕、弱、去、夺这些未来中事尚未发生,人们觉知不到或人所易忽,所以为“微”;“明”是指张、强、与、予赫然在目,昭然现前,所以为“明”。可见,“微明”只是在实然层面对事物发展趋势做一客观陈述,不是在应然层面向世人建言。

三、柔弱为何胜强

古今普遍把传世本“柔弱胜刚强”当成事实判断,理解为柔弱能战胜刚强或以柔克刚:

欲制刚强,示乎柔弱。(三国魏钟会)(30)蒙文通辑校:《道书辑校十种》,成都:巴蜀书社,2001年,第191页。

无不良反应组患者的PT、TT、APTT及Fib分别为(20.15±0.86)s、(27.93±1.64)s、(41.19±2.08)s、(4.25±0.81)g/L;其PLT、HCT、Hb及RBC分别为(139.85±10.42)×109/L、(0.13±0.06)、(82.09±7.01)g/L、(2.62±1.38)×109/L。

老子心最毒。其所以不与人争者乃所以深争之也,其设心措意都是如此。闲时他只是如此柔伏,遇着那刚强底人,他便是如此待你。(南宋朱熹)(31)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266页。

我以柔弱自处,则刚强者不我忌也,而终于能胜之。(元代吴澄)(32)吴澄:《道德真经吴澄注》,第51-52页。

柔要怎样克刚?借示弱松弛对方的戒心,等他露出破绽弱点时施予奇袭一举攻陷吗?还是借楚楚可怜的模样骗取对方的同情,然后自动入我彀中?不管怎样都有尔虞我诈,谲而不正之嫌。(曾昭旭)(33)曾昭旭:《老子的生命智慧》,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年,第3页。

上述诸论如果成立,则老子不可不谓奸险,所幸它们只是对老子的漫画式理解。于是有人就如何战胜做文章,比如北宋苏辙解释成自己退处不争,待强强相争过后,再坐收渔利;董平先生解释成用更智慧的方式去取胜;黄友敬先生则说:“其胜也,非以力,非以有为,乃是胜之以‘不争之德’,而‘天下莫能与之争’。”(34)黄友敬:《老子传真》,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94页。

以上诸人皆误,而误解的关键在于,没明白此处“胜”非意为战胜或打败。河上公注:“柔弱者久长,刚强者先亡也。”(35)王卡点校:《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142页。看得出,河上公就没有理解为战胜。历史上也曾有人指出“胜”不是求胜,比如唐代王真说:“此亦非谓使柔弱之徒必能制胜刚强之敌,直指言王侯者已处刚强之地,宜存柔克之心耳!”(36)王真:《道德经论兵要义述》,《道藏》第13册,第642页。明代洪应绍说:“柔胜刚,故宁为柔,不为刚。弱胜强,故宁为弱,不为强。非求胜也,知刚强之不可久也。”(37)洪应绍:《道德经测》上卷,熊铁基、陈红星主编:《老子集成》第七卷,第712页。

世人好争,看到“胜”便想当然地理解成战胜。以上三人未如此理解,是也。老子反复强调不争,这里所谓的“胜”,实意为胜过、优于,表示前后两者之间的比较。民国时期崔汝襄已明确提出:“胜,犹过之也。……此相较孰优之词,非以此术胜之也。”(38)崔汝襄:《道德经传赞》,熊铁基、陈红星主编:《老子集成》第十四卷,第470页。当代学者中,这样理解的有陈鼓应、白奚、卢育三、王邦雄、吴怡、杜保瑞、鄢圣华、崔珍晳等,但相对人数是非常少的。古今通常将“柔弱胜刚强”理解为以柔克刚,并引滴水穿石等事例为证。但这只是一面之词,不足为据,因为我们完全可以从经验生活中举出更多反面例子,比如以卵击石、螳臂挡车。这些也算是以柔对刚吧,但它们的下场如何?死的不是刚,而是柔。对此,老子不应不知。那么,是不是他说错了?老子没错,错的是我们,是我们错误地理解了他的思想。试想,如果实力真的弱,还能克强吗?“柔弱胜刚强”有普遍必然性吗?把它机械地理解为弱小战胜强大,实在有悖常理。老子说的“柔弱”绝非实力上的软弱、事实上的软弱,而是指主观上示弱的姿态;相应地,“强”也不是指实力上的强大、事实上的强大,而是指主观上逞强的态度。“柔弱胜强”,不是说柔能克刚、柔能战胜刚,而是说示弱的姿态胜过、优于逞强的态度,所以它表达的仍是守雌不争之旨。七十六章“强大居下,柔弱居上”、七十八章“弱之胜强”,皆应如是观。

深入体会还可发现,“强”不是实力强大的他者,而恰恰是争强好胜的自己。“柔弱胜强”不是鼓动我们打败他人,而是提醒我们战胜自己、节制自己。老子本人就不求胜人,唯求自胜,没有丝毫的躁气和竞心,正如《庄子·天下》所评:“人皆取先,己独取后。”(39)郭庆藩:《庄子集释》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1095页。

“柔弱胜强”实为由四句所表达的普遍必然性而悟得的在世方式,上下文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反者,道之动也;弱者,道之用也”所含藏的因果关系。那么,为什么柔弱胜过强呢?七十六章说:“坚强,死之徒也;柔弱,生之徒也。”逞强最终陷自己于死地,示弱才能很好地在世。《说苑·敬慎》讲了常摐教导老子的故事:“(常摐——笔者注)张其口而示老子曰:‘吾舌存乎?’老子曰:‘然。’‘吾齿存乎?’老子曰:‘亡。’常摐曰:‘子知之乎?’老子曰:‘夫舌之存也,岂非以其柔耶?齿之亡也,岂非以其刚耶?’”(40)向宗鲁:《说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243-244页。这事不必实有,但其中的哲理与《道德经》所讲并无二致。牙齿硬吧?但烂的烂,崩的崩,掉的掉。舌头软吧?但到老死都还完好。舌头为什么能完好?因为它能柔。因此,老子提醒我们要能弱,这不是要我们当懦夫,而是增长生命智慧。

那么,为什么柔弱就能让我们更好地在世?因为柔首先是不伤人,这样才能使人不伤己。柔是保全生命的智慧,这里的生命不限于一己之生命,而是涵盖群己之生命。老子实在是着眼于君民关系、邦国关系、人我关系,提醒世人遵循“柔道”,如此才能两不相伤,和谐共存于天地之间。

四、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章末云:“鱼不可脱于渊,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上句是衬,下句是主,两句是喻体与本体的关系,即以鱼之不可脱于渊,比喻邦之利器亦不可“脱于渊”而“示人”。

(一)何谓“邦之利器”?

古今对“邦之利器”的解读也是五花八门。以下罗列几种主要看法并做一评析:

1.赏罚

《韩非子·内储说上》:“齐王问于文子曰:‘治国何如?’对曰:‘夫赏罚之为道,利器也。君固握之,不可以示人。’”(41)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第229页。蒋锡昌、高明二位先生也释为“赏罚”。但问题是,赏罚的主要功能是劝诫,既然是劝诫,当然要“示人”(韩非把“示”理解为出示),怎么又说“不可以示人”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2.权谋

这可以说是古今最普遍的解读方式,集法术势之大成的韩非其实也这么理解。明代陆西星说:“利器,权谋之类。利器示人,则人思备之矣。”(42)陆西星:《老子道德经玄览》,《藏外道书》第五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年,第235页。当代学者马恒君先生说:“‘利器’等于是克敌制胜的法宝、绝招,指谋略。……‘人’是敌人。”(43)马恒君:《老子正宗》,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年,第118页。

这类权谋式解读不能成立。其一,老子从未大力肯定“邦之利器”,以上诸论却把它当作法宝秘不示人。其二,如前所论,老子不是教人去克敌制胜,而是引导人们节制自我。其三,几事不密,将遭祸殃,这个道理一般人都懂,而且一直就在这么做,不待老子提醒。

与“权谋”说类似的,还有“权柄”说(如成玄英、吕知常、童书业、许抗生、王垶、古棣、罗义俊),“微明之道”说(如王道、丁杰、郭阶、朱维焕、董平),“南面之术”说(如张舜徽、黄钊),“机密”说(如陈高佣、周绍贤、杨鹏)。这类“阴森森”的解读皆非。举个例子,老子根本没有想着用所谓的微明之道去制刚强之命,而如果微明之道可用以保身守国,则正是老子要向世人推荐的,何得言“不可以示人”?王弼等释为“利国之器”,其所以不可,原因同此。

3.柔弱之术

北宋苏辙认为:“圣人居于柔弱,而刚强者莫能伤,非徒莫能伤也,又将以前制其后,此不亦天下之利器也哉?”(44)苏辙:《道德真经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5页。也就是说,因为柔弱胜刚强,故柔弱即是利器。明代黄润玉也说:“此柔道胜刚,乃国之利器也,不可使人也识其几。”(45)黄润玉:《道德经附注》,熊铁基、陈红星主编:《老子集成》第六卷,第216页。吕惠卿、倪元坦、谭正璧、周干庭、田子耕诸人亦作此解会。但很明显,老子恰恰是竭力向世人推荐“柔道”,故此解可谓南辕北辙。又有辛战军、牟钟鉴、刘兆英释为道,其弊相仿;而且,道怎么就成了“器”呢?

4.刚强之物

明代林兆恩指出:“刚强者,国之利器也。若以刚强自恃,是乃以利器示人也,不犹鱼之脱渊乎?亡无日矣!”(46)林兆恩:《道德经释略》,《四库禁燬书丛刊》子部第一八册,第602页。持此说者还有王雱、日释敬雄、易佩绅、岑庆祺。此说由“柔弱胜刚强”而来,比较符合语境。而王真、陶崇道将其具体化为兵事,徐学谟、严复具体化为军械武备。笔者以为,“利器”之利,锋利也。锋利则易伤人,因此把利器理解为兵或兵器,顺理成章。

“邦之利器”是一个富有包孕性的概念,它不是确定的哪个东西;事实上,凡是刚强而有可能伤人割人的,皆属利器。故兵器是利器,武力是利器,权力是利器,国威是利器,未能顺物自然因而带有强制性的“齐民要术”,都是利器。明代薛蕙的解读值得我们记取:“利器者,喻国之威武权势之属。示,观也。犹《春秋传》所云观兵觌武也。刚强者,危亡之道也。柔弱者,安存之道也。有国家者,岂可以强大而自恃乎。今夫鱼能深潜,则常活,不可躁动而脱于渊,不尔则为人所制,而菑害及之矣。譬国能守柔则常安,不可矜其威力,以观示于天下。”(47)薛蕙:《老子集解》,熊铁基、陈红星主编:《老子集成》第六卷,第299-300页。实力上的强者、权力拥有者尤其需要示弱,因为他们一逞强,不仅会自遗其咎,而且受害者将是一大片。

(二)不可以示人

此处“示”不是多数人所理解的出示,而是耀示、夸示。示人乃示强于人,此已是滥用利器,非所以为柔弱也,故不示。吴怡先生所言甚是:“‘不示人’,就是不逞强;不逞强,就是柔弱之用。”(48)吴怡:《新译老子解义》,台北:三民书局,2008年,第242页。但当时的侯王大多炫其刚强,到处驰骋,以为无物不可摧,殊不知大危将至矣!

只要我们明白“示”意为炫耀性质的夸示,而不是简单的出示,便知把“利器不可以示人”理解成“使……供自己密用而不为人知”的做法,不能成立。这样一来,所谓的权谋说、权柄说、微明之道说、南面之术说、柔弱之术说、机密说等等,全被摧破。

五、总破权谋说

由以上分析可见,本章是在谆谆告诫世人持守雌柔之道,万勿争强好胜,其义旨与权谋说风马牛不相及。“强梁者不得其死”(四十二章),“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九章)之类的劝诫,也是要提醒世人“毋遗身殃”(五十二章)。世人若不想自遗其咎,就应见小守柔。老子可谓老婆心切,然而世人虽智大迷,多得意忘形而自速其亡。如此则老子被诬为阴谋家,到底是老子的不幸,还是诬者的不幸呢?

在权谋说甚嚣尘上的同时,古今也一直有人在反驳权谋说。薛蕙就本章的脉络分析道:“窃谓此章首明物盛则衰之理,次言刚强之不如柔弱,末则因戒人之不可用刚也,岂诚权诈之术而与二篇之言相反哉。”(49)薛蕙:《老子集解》,熊铁基、陈红星主编:《老子集成》第六卷,第300页。这一总结非常精辟,但相对而言,这种声音非常微弱。笔者以为,只要我们不拘泥于片言只语,“瞻前顾后”,融会贯通,便可发现,权谋说是不能成立的。

其一,权术阴谋的适用场合主要是君臣之间以及列国之间。在混乱的春秋战国之际,对君权造成直接威胁的是臣下和其他诸侯国,但老子(包括庄子)基本不谈君臣关系,而谈到邦国关系时,突出的是“大者宜为下”(六十一章),他们主要谈的是带有根本性的君民关系。大谈君臣关系的是儒家、黄老学派和法家。儒家强调臣下尽忠;黄老学派谈君-臣-民三者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通过臣的有为实现君的无为;而韩非式的法家才着重谈君臣间的权力斗争。韩非持极端的性恶论,在他眼中,似乎每个人都怀藏着狼子野心,没有谁值得信赖:“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为了防止君权旁落从而对君主“独擅”造成威胁,韩非便大谈驾驭臣下之术:“道在不可见,……函掩其迹,匿有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谨执其柄而固握之。”这里所谓的“道”实乃韩非的术,即《难三》篇末尾所说“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现)”。韩非还认为君王要表现得神秘莫测,俾使“群臣竦惧乎下”。(50)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第115、28、380、27页。

只有像韩非那样感觉整个世界不可信赖因而整天生活在恐惧中的人,才会时时想着用心计、耍权谋。老子则批评机心和智巧诈伪,提倡充分信任这个世界,个体之间真诚相待,坦诚而处。这样的个体就是里外透明的人,没有什么可以隐藏,也不畏惧、防备什么。可以说,阴谋权术在这里找不到市场。

其二,春秋战国是一个列国兼并、大国争霸的时代。在以力相争的现实生活中,(51)《墨子·兼爱下》:“然当今之时,天下之害孰为大?曰:若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劫弱,众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敖贱,此天下之害也。”《明鬼下》:“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正。”(孙诒让:《墨子闲诂》,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13-114、221页)《韩非子·五蠹》:“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第445页)老子这一套在短时间内是不会有成效的,甚至是行不通的(没等到见效,国家即已灭亡),这反而证明老子的有关言论并非阴谋,而是理想。老子根本不想“克”谁。滴水固然可以穿石,但绝非一朝一夕之功;相反,以卵击石的后果如何,却是立竿见影的。

其三,不成立的关键原因还是“反者,道之动也”。现在假设我们把它当成权术,用来争胜遂欲,而实际上也遂了愿,那么依照“反者,道之动也”,接下来就只有受害的份。这恰恰与人们的愿望背道而驰,故权谋说根本没把握住老子思想的内在逻辑。

世人习惯从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来看待老子言论,就会觉得它们不能成立或令人费解,于是对其加以阴谋诡计式的解读,实则形式逻辑原本就不适宜用来解读老子思想,我们应努力把握老子思想自身的辩证逻辑。

六、余 论

《史记·陈丞相世家》载陈平少好黄老,然陈平亦自谓:“我多阴谋,是道家之所禁。”(52)司马迁:《史记》第六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062页。北宋晁迥说:“道家所忌,忌乎有机而丧道。”(53)晁迥:《法藏碎金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52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578页。道家哲学,还需要我们去细细揣摩。我们不能把后人对它的误解当成学说本身。后人无意误解或有意误用,那是后人的事,与老子无干。老子不必担此文责,我们也不能拿后人的误解去指责老子思想。徐梵澄先生说得好:“老氏此言,初未尝教人以此机以陷人,则亦不任其咎。医言堇可以杀人,非教人以饮堇也,教人免于其祸也。观于人类之相贼,操此术者多矣,亦不待老氏之教。”(54)徐梵澄:《老子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1-52页。

老子之被误解,非立说者之过,乃学人不察之失。无奈的是,如何解读老子思想或拿它作何用,真是在乎人的,这里考验的不只是理解力,还反映出解读者心态的偏正。可以肯定,误解与歪曲将会永远存在,我们无法防止,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将其消除,因为这里不存在一个累进的问题。我们每个人必须亲自经历长期的研读过程,才有可能贴近老子的内心世界。在没有反复涵咏和省思《老子》文本的情况下,诸多误会的产生竟是自然而然、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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