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瑞替普酶对急性心肌梗死的疗效
2021-01-22赵颜霞
赵颜霞
(新郑市人民医院 心血管内科一病区,河南 郑州 451100)
急性心肌梗死是冠状动脉急性、持续性缺血缺氧所引起的心肌坏死。患者多表现为剧烈而持久的胸骨后疼痛,静息和硝酸盐药物不能完全缓解,伴随血清心肌酶活性增加和心电图进行性改变,可能并发心律失常、休克或心力衰竭,危及生命。常用治疗方法是直接冠脉介入治疗。研究证实,及时溶栓治疗可有效延长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生存时间,恢复组织和器官的血液供应,改善患者预后[1]。本研究探讨注射用瑞替普酶对急性心肌梗死的疗效。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新郑市人民医院收治的100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按照治疗方式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50例。对照组:男28例,女22例;年龄41~77岁,平均(58.68±2.85)岁;病程1~5 h,平均(2.56±0.45)h;梗死部位为下壁合并右心室10例,广泛前壁10例,前壁10例,下壁9例,前间壁5例,下壁合并后壁4例,高侧壁2例。观察组:男27例,女23例;年龄42~77岁,平均(58.21±2.22)岁;病程1~5 h,平均(2.52±0.41)h;梗死部位为下壁合并右心室11例,广泛前壁10例,前壁10例,下壁9例,前间壁5例,下壁合并后壁3例,高侧壁2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病程、性别、年龄、梗死部位)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经新郑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纳入研究的患者及家属知晓本研究内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选取标准(1)纳入标准:①符合急性心肌梗死诊断标准;②可配合治疗。(2)排除标准:①对本研究所用药物存在禁忌;②合并其他疾病影响本研究结果;③合并恶性肿瘤;④合并精神疾病无法配合;⑤合并严重肝肾功能障碍;⑥合并凝血功能障碍。
1.3 治疗方法对照组接受阿司匹林(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44020839)和阿托伐他汀(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1407)治疗:阿司匹林,睡前口服,每次100 mg,每天1次;阿托伐他汀,睡前口服,每次20 mg,每天1次,治疗3个月。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接受注射用瑞替普酶[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国药准字S20030095 ]治疗:30 min内静脉注射9 mU注射用瑞替普酶,注射时间≥2 min,30 min后再注射1次,然后皮下注射5 000 U肝素(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20173252),每12 h注射1次,连续治疗6 d。
1.4 观察指标(1)疗效。显效:症状消失,左心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LVEF)、超敏C反应蛋白(hypersensitive C reactive protein,hs-CRP)、脑钠肽(brain natriuretic peptide,BNP)结果正常。好转:LVEF、hs-CRP、BNP改善50%以上。无效:LVEF、hs-CRP、BNP改善低于50%。治疗总有效率为显效率和好转率之和[2]。(2)LVEF、hs-CRP、BNP水平。采取超声心动图检测患者治疗前后LVEF水平,采用干式免疫荧光定量法检测hs-CRP水平,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BNP水平。(3)用药后出血事件(牙龈出血、血尿、消化道出血、皮下瘀斑)发生率。
2 结果
2.1 疗效对照组显效18例,好转22例,无效10例;观察组显效38例,好转11例,无效1例。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98.00%(49/50)]较对照组[80.00%(40/50)]高(χ2=9.043,P=0.002)。
2.2 LVEF、hs-CRP及BNP水平治疗前,两组LVEF、hs-CRP、BNP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LVEF水平均较治疗前有所升高,hs-CRP、BNP水平均较治疗前有所下降,且观察组LVEF水平较对照组高,hs-CRP、BNP水平较对照组低(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LVEF、hs-CRP、BNP水平比较
2.3 出血事件发生率两组出血事件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出血事件发生率比较(n,%)
3 讨论
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心肌梗死患者不再局限于老年人,年轻人心肌梗死发病率也在不断提高,尤其是经常加班、工作强度大的人群。急性心肌梗死疾病的症状主要表现为胸骨或心前区持续剧烈疼痛,伴恶心、呕吐、出汗和烦躁。有严重心肌梗死症状的患者可能出现心率异常、心力衰竭及死亡。对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治疗的关键是尽快使闭塞血管开放,以便尝试通过缺血保存心肌,改善心室重构,从而有效控制病情,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和预后。注射用瑞替普酶是一种具有溶栓功能的纤溶酶原激活剂,具有局部和特异性血栓溶解作用,在心肌梗死的治疗中被广泛使用,与原始的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比较,瑞替普酶缺乏表皮生长因子Kringle功能区,半衰期为15 min或更长,且使用更方便,属于第3代溶栓药物,纤维蛋白选择性强,具有起效快、再通率高、出血少等特点,可促进梗死血管再通,改善患者预后,较第1代和第2代溶栓药具有更好的疗效[3-4]。
阿替普酶作用于纤溶酶原时,亲和力相对较高,可以完全溶解体内病变组织中的血栓,并且对全身纤维蛋白溶解作用不明显[5-7]。阿替普酶能通过与纤维蛋白结合激活纤维蛋白原,有效溶解纤维蛋白,缓解症状。研究表明,瑞替普酶注射液对心肌梗死有较好的临床效果,并且出血并发症风险较低[8-10]。
本研究中对照组接受阿司匹林、阿托伐他汀治疗,观察组则在对照组基础上接受注射用瑞替普酶治疗。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治疗后两组LVEF水平均高于治疗前,hs-CRP、BNP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观察组LVEF水平高于对照组,hs-CRP、BNP水平均低于对照组,且两组不良出血事件发生率无明显差异,与李喜学[11]观点相似。
综上所述,在阿司匹林、阿托伐他汀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注射用瑞替普酶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效果显著,可提高患者LVEF水平,降低hs-CRP、BNP水平,值得临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