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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丽丝·门罗对抗权威的书写实践
——以《男孩和女孩》《办公室》为例

2021-01-17罗美茜

贺州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艾丽丝门罗文本

罗美茜

(重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1331)

作为自传色彩较强的作家,艾丽丝·门罗以她细腻的女性视角投入平常人的欲望及遗憾,爱的欢愉与痛苦,以及逼仄生活中的负疚,让我们惊觉人类内心共有的野心、恐惧和悲哀。在她创作的小说作品中,内容大多是关于女性生活,关于女性的家庭、婚姻以及她们在面对社会不平时的各种挣扎和努力。

一、门罗家族的“女儿”经历

艾丽丝·门罗刻骨铭心的“女儿”经历,使其自然而然成长为一个思考女性地位、关心女性命运的作家。成年后,她专门整理过她的家族史,希望以此揭示加拿大女性的生命轨迹与历史命运。

据艾丽丝·门罗的梳理,她的家族并非加拿大原住民。托马斯·莱德劳是她的曾祖父,也是她第一个在休伦县定居的直系祖先。作为从魁北克登陆加拿大的苏格兰移民,她的加拿大祖辈皆以耕种为生,直到后来她的父亲开始从事狐狸皮毛生意。无论是农业种植还是毛皮交易,都属于传统的经济门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传统的经济部门更需要男性劳力。为了保障男性能正常有序地进行生产,女性被限定在家庭之中,主要承担家庭事务。然而,女性的这种家庭劳作却并不进入社会生产的考量,使得女性被排除在社会之外,女性的去处只有家庭。

艾丽丝·门罗特别考察了她的母亲安妮的生命轨迹。外祖母约翰·斯坦利·彭布罗克曾在婚礼上收到结婚礼物——一本书。这本书多是报道宗教等出版物的剪报,核心内容是教育女性如何成为一个“好妻子”与“好母亲”。在女儿安妮想通过读书成为教师的时候,深受传统文化尤其传统宗教思想影响的外祖母基于自我牺牲的疯狂,拒绝了安妮上高中的要求。她觉得女儿应该待在家里直到嫁人。她这样直白地说道:“我的女儿不需要出去谋生。”在艾丽丝·门罗看来,这些话等于是说:“我的女儿必须在家里当奴隶。”[1]35

安妮曾在渥太华师范学校接受教师培训,在拉纳克和阿尔伯塔省两个地方教过书。回到安大略省的巴瑟斯特从教两年后,她嫁给了一个来自休伦县莫里斯镇的表兄。对于结婚对象的选择,她也有特别的考量,这位表兄不同于她之前所接触的世代务农的人,他经营着皮毛生意。他成为她摆脱传统农场家庭妇女的期望,显然,她的计划落空了。她成了狐狸皮毛养殖场的家庭主妇,生儿育女,日日为家庭琐事而操劳。

艾丽丝·门罗从小也承担着家庭劳作的重担,特别是1943 年母亲安妮出现帕金森病症以后,门罗不仅承担体力劳动,当母亲因为病痛缺席家庭教育时,她作为长女替代了她的角色,不得不在繁忙的学业和家庭之间奔波。而后为了逃避传统农场妇女成为家庭主妇的命运,她拼命读书,希望依靠奖学金完成大学学业,正如她母亲安妮曾做的那样。但是她们都以失败告终,最终因为婚姻而不得不结束教师生涯。一家三代女性都有相似的人生轨迹:求学——成为教师——放弃工作——家庭主妇。在加拿大当时的传统习俗中,女孩的身份只能在女儿或妻子之间选择。

二、《男孩与女孩》:如何成为“女孩”

艾丽丝·门罗的《男孩与女孩》被反复提及,该篇收录在1969 年发表的《快乐影子之舞》短篇集中。它讲述了一个在狐狸养殖场长大的小女孩,如何一步步被外在世界“规训”成“女孩”的故事。作为门罗首次获得总督文学奖的代表作之一,该作品被研究者判定为门罗创作的“女性主义檄文”[2]36。但据笔者观察,研究者们并没有理清其中缘由。笔者以为,该作品成为女性主义理论试金石的关键原因在于以下两点。首先,这篇小说创作于女性主义运动的第二浪潮期,其描述印证了波伏娃在《第二性》中的名言:“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造成的,是传统的习俗和男权社会的需要造就了女人。”[3]402这响应了平等给予女性以教育和工作机会的时代热潮。其次,在于门罗的女性意识的自我解读,“许多女作家在她自己身上可能存在矛盾,雄心勃勃有野心的女人和被动的,想要被支配,想要在她和世界之间有一个人。我知道我就是这样的,我有两个女人。”[1]19她清晰地感知到,建立自我的需求和社会对女性要求之间,存在严重的分裂。关于《男孩和女孩》,她更明确表示她想要明确划分男女角色,“我想了解童年的恐怖,这是对真实恐怖的预感”[1]78,即展现社会对女性的要求最初是如何通过家庭这个女孩从小生活的场域完成的。

布尔迪厄在《文化生产的场域》中提出,在分层的社会等级与统治系统之间,有一种没有受到强有力的抵抗与有意识识别的文化,在代与代之间进行维持与再生产。在门罗的笔下,这种文化的维持和再生产是通过符号系统及其运作来完成的。一个社会的符号系统,不仅塑造对现实的理解,更构成了人类交往的基础,帮助确立并维持社会等级。语言作为人类社会中最大的符号体系,在《男孩与女孩》中具有极强的塑造力与约束力。该作标题中的“男孩”与“女孩”,并非只是生理意义上的性别区隔,联系文本中不同人物的语言表达及其含义,分明是在宣示其赤裸裸的、内涵异常丰富的社会及文化区隔意义:对“女孩”的社会分类与整合,“女孩”行为逻辑的规定。

“女孩”首先意味着,不能从事社会性的工作。文本中,当父亲向推销员介绍“我”为“新雇的助手”时,推销员一句“只是个小姑娘罢了”的简短回答[4]152,便暴露了社会对女孩的轻蔑与规约:“女孩”因社会、文化界定,被排除在社会工作领域之外。言外之意,只有“男孩”才具有进入社会工作领域的基本资格和条件。所以妈妈对父亲说:“等莱尔德大一点,你就有真正的帮手了。”弟弟虽小,但作为“男孩”,已被自动纳入了社会工作领域的考虑。而作为“女孩”的“我”,只能被母亲理直气壮地划入家庭领域:“那时候,我就可以让她多干家里的活儿了。”“我刚一转身,她就跑了,我感觉就像家里没有女儿一样。”[4]153

然而,在家庭生活中,“女孩”也有一系列的行为规范通过实践性评价被限定。与“我”同为女性的妈妈和奶奶,她们自觉地共同参与到对“女孩”的规训和劝诫行动之中,规定和限制“女孩”的种种行为。妈妈维护“女孩”规约,强悍、自然而然,一旦“女孩”“我”拒绝被限定在家庭领域,拒绝家庭劳作,就会被取消家庭成员资格——相反,“男孩”对家庭劳作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奶奶不跟“我们”住在一起,一旦有机会,也会对“我”唠叨“女孩”教育:“女孩子不要这样甩门。”“女孩子坐下来的时候双膝要并拢。”“这不是女孩子应该关心的事情。”[4]155

这些规约,无疑更内化为“爱”“我”的爸爸的无意识。当全篇高潮,即母马弗洛拉之死到来时,“我”的“错误”也因为爸爸的“她只是女孩子”[4]164而被“赦免”“放逐”。“赦免”“放逐”这些词语,显示了爸爸作为男性家长的至高地位与绝对权威。文中其他部分还提到,“我”喂狐狸时一定会强调是爸爸“真正的喷壶”,为爸爸干活感觉颇为自豪。这些是女孩为爸爸干活时的感受描写,表明女孩也被这些规定所俘虏,在自觉践行对女孩的规定。爸爸是“爱”“我”的,做不少事情时并无有意轻侮“我”的意思。在他心里,“女孩”脆弱且懦弱,处理动物这种带有男性专属意味的劳作,“女孩”没有资格和权力加入,也不用承担责任。

问题更在于,文本中的“我”也在日常生活中从语言符号的分类中习得了关于“女孩”的身份,尽管这种习得充满了困惑与迷思。

文本中写道:“‘女孩’这个词,原本对我来说是无害的,没有什么负担,和孩子差不多,现在看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女孩并非我当初所想象的,不过是我的身份而已,而是我不得不变成的一个角色。它是一个定义,总是与强调、责备以及失望联系在一起。”[4]155“女孩”对农场生命被屠杀充满恐惧,这些敏感的心理特点使得“女孩”被判定为“弱者”,而莱德尔作为“男孩”在面临“屠杀行动”时的冷静麻木,与“女孩”形成对立,成为“强者”。“弱者”特点自然地被判定为先天缺陷从而使女孩被安置在“被统治”的地位。如此看来,心理结构与社会结构(严格来说是权力结构)有某种对应关系[5]62。当“女孩”对应着“家庭”“文静”“懦弱”,男孩对应着“社会”“活力”“勇敢”,这些符号分类自然地把“女孩”与“男孩”对立。当“我”被语言符号分类说服,获得身份认知,这些规则被“我”所内化时,心理结构、意识观念也发生了变化,符号定义就变成了符号权力,“我”的身体行为自然发生了转变,即布尔迪厄所说的“习性”。在“我”未意识到“女孩”的含义之前,“我”喜欢在夜晚畅想,“这是我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我”想象的世界是一个“为勇气、胆量和自我牺牲提供机会的世界”[4]149。在这个世界,“我”射杀攻击人的狼,在爆炸楼英勇救人。而在“我”有了“女孩”的自觉之后,“我”依旧在夜晚展开想象,但在激动人心的场景中,“我”不再成为英勇的主人公,而成了“被拯救者”。“我”开始“在我和莱尔德的床之间放个什么当路障,隔开我的这一半和他的那一半”[4]162。

由此,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结构关系:客观的结构倾向于生产结构化的身份认同,而这种主观倾向又反过来再生产客观结构。从代表着家庭领域之外的社会代表的推销员,到与主人公同为女性的妈妈和奶奶,再到权力中心的爸爸,他们的行为使得“女孩”在这一社会结构之中被放到被统治的地位。“女孩”不仅代表着男性限定女性的语言符号,更意味着需要在社会结构关系之中完成的一系列具有文化结构的身体习性,在家庭这一领域中贯彻“女孩”的全部生活。这一场域便由此固定:通过“女孩”的成长路线,完全可以看到定义“女孩”的权力关系是如何在这种社会关系之下(核心家庭成员的劝诫以及劳动分工)再次生产的,就像妈妈和奶奶虽然同为女性,但是却成了规训“女孩”的男性成员的“同谋”。“当巴赫金提及‘叙事中交汇的两种路径’时,他认为写作是对先前文本集合的阅读,而文本是对其他文本的吸收与回应。”[5]34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理解为奶奶和妈妈的形象是门罗对于家族整理资料的吸收和回应。

然而,以上分析对于这部具有较强自传性的作品来说,未免显得过于“文学文本化”。“任何文本的建构都是镶嵌组合,任何文本都是对其他文本的吸收和转化。”[5]34在某种程度上,门罗的小说文本是她人生实践的转化。因此,有必要联系一下与作家生活有关的社会实践。这也是对前人研究的一点纠偏——如前文所述,研究者多认为这篇小说印证了激荡在波伏娃《第二性》全篇的那句名言,强调了文化的建构力量,直击了权力根本。实际上,《第二性》的前半部,还分析了一系列有形的生理影响,尤其联系了具体的历史实践和现实的社会结构分析。简言之,现有研究过度看重文化原因,忽视了经济和历史背景。可以确定,作家的生活与《男孩与女孩》具有高度相似的背景,即类似的家庭成员结构(父母、弟弟和妹妹),类似的社会(加拿大)经济发展情况。小说开头就讲明了爸爸的工作——养狐狸,通过狐狸养殖把狐狸皮卖给“哈德逊海湾公司”或者“蒙特利尔毛皮交易商”,在交易过程中,这些公司会送给爸爸“英雄”挂历。爸爸接受的礼物,代表着对社会资本的特殊授予,是一种制度形式的身份认定。作为一家之主的“爸爸”被社会认定,意味着“爸爸”作为养狐人是社会主体,弟弟作为养狐人的继承人是未来的社会主体,奶奶作为养狐人的母亲而存在,妈妈作为养狐人的夫人而存在,主人公作为养狐人的女儿而存在。女性作为客体被放逐在现实的角落,需牢记她们的精神内涵,严格遵守她们的生活方式、行为准则。

克里斯蒂娃在《词语、对话和小说》之中反复提到“互文性”理论的关键词:双值性(ambivalence)——“指历史(社会)植入一个文本,文本也植入历史(社会)。”[5]36《男孩与女孩》明显具有这样的“双值性”。“女孩”这一文化身份的完成,看似只在家庭之中,实际是在整个社会中,家庭只是作为社会结构的一个部分而存在。小说文本开头的“哈德逊海湾公司”和“蒙特利尔毛皮交易商”,是18 世纪加拿大尚属于法国殖民地时就有的皮毛交易商,它们见证了加拿大的成长。从历史上看,曾作为英国殖民地的加拿大,在美国独立战争后,英国痛失“税收矿产”,渔业、毛皮贸易、农业和木材业成为殖民地的支柱产业。20 世纪上半叶,虽然皮毛贸易已经式微,但对于门罗儿时的居住地——人口不到3000 人且没有贸易中心的威汉姆小镇来说,传统经济部门仍然是当地的主要经济形式。家庭作为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社会为了控制价值资源的一个场域。也就是说,根据社会的价值标准分类,《男孩与女孩》中男性的统治地位,是由加拿大经济结构所决定的。劳动分工使得男性天然享有经济资本的优势,女性自然被置于被统治地位。而后通过语言符号(比如“男孩”“女孩”“挂历”),将经济资本转化为文化、社会资本,合理化统治与被统治关系,而这一场域并不全是有意识执行的,是不同场域的对应物——社会和家庭,通过内在发展机制构建了对女性的统治和压迫,成功地将经济资本的效力变为无法识别的习惯,从而获得了权力合法性。

三、《办公室》:如何成为“女人”

艾丽丝·门罗一生有两个重要的身份:家庭主妇和作家。她深知两个身份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所以我很早就开始伪装起来了。我从12 岁起就想成为一名作家,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这项工作总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情,我觉得我必须保护它。当我很小就结婚,开始生孩子,住在郊区时,我继续保护它,过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真实而绝对孤独的生活和外表的生活。我假装成人们想要我成为的样子,找到了一种生活方式。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我在写作。”[1]20她抓住一切机会写作。其女儿谈到母亲的创作状态“就像简·奥斯汀一样,当有人走进房间时,她在手稿上放了一个刺绣框,爱丽丝保护了她的写作。她会撒个谎,声称自己在缝起居室的窗帘,而不是说她必须待在家里写故事。”[1]65女儿甚至用狂热来形容母亲的写作状态,但婚姻使得她并不能很好地投入到写作之中。1951 年,艾丽丝在温厄姆与吉姆(詹姆斯·门罗)结婚,开始了全职太太的生活。1963 年他们一家搬到了维多利亚,开办了一家书店,艾丽丝非常喜欢这家书店。但吉姆在未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买下了罗克兰大道1648 号的房子。她形容道:“那是一所寒冷的、有12 个房间的房子,渴望被变成一个展示场所。”对吉姆来说,这个房子是家庭展示富足幸福的象征;对门罗而言,却是多余的家庭劳动负担。她需要分散更多的写作精力来打扫这座房子——吉姆已经每周在店里努力工作六天了,“他不可能转身擦洗地板。”这段时间里,她记得“生活对我比睡眠更重要,不是性,什么都不重要。”[1]73从那以后,婚姻再也没有恢复过来。他们俩都在商店待上一天才回家,回家后,艾丽丝需要马上喂孩子等。艾丽丝从“女孩”到“女人”,不仅是年龄的成长,更是身份的流动与转变,变成了“妻子”和“母亲”。收录在《快乐影子之舞》中的《办公室》,就隐喻了艾丽丝的现实情境,展示了一个家庭主妇想要拥有自己的办公室从事写作的尴尬处境。

在一个社会之中,人们都有基本的知觉框架和限定词来区分彼此,以此来确立统治和被统治地位。《办公室》里,主人公是个试图完成自我、实现价值的女作家,她不自觉地将女人与貂皮钻石等物件相连。这些物件成了文化性别符号,代表着女人“应有”的行为逻辑:爱装饰表面、非实用且浮夸。正如主人公在找寻办公室的过程中所看到的景象,任何办公室已经预设了属于男性的房间:办公室充满了男性的对应物质符号,“陶瓷鹿头、铜马、硕大的烟灰缸,都是用各种沉甸甸的、有纹路的、闪闪发亮的材料做的。”最重要的是书桌后头那张男人肖像画,“他一头金发,坐在一张书桌后头,穿了一套西装,看起来相当的成功。”[4]83男性总是稳重成熟且充满自信,“成功”一定是男性的专用词。正因为这些,办公室作为一个功能性的物质空间,具有了鲜明的社会、文化意义,办公室是男性专属。相反,女性与房子的连接在于:“用来吃,用来睡;几间浴室,有和朋友说话的地方。我还有花园。家里不缺地方。”女人似乎属于家里的每一寸空间,“她自己就是房子本身,绝无分离的可能。”然而,房子里又没有一处真正属于她的空间。正如小说文本所说,房子以“保护”之名把女人牢牢限定于内,而女人在漫长的岁月里“被温暖所限制”[4]81。在这样的符号对立结构中,主人公的自我身份认同是分裂且犹疑未定的。一方面,“我”渴望成为作家,拥有一间自己的办公室。另一方面,“我”却觉得自己的想法有点“异想天开”,甚至“听起来不太对”,在内心深处,“我也觉得这是不合理的愿望,并不应该被满足。”[4]81通过这样的符号连接,女性习得某种心理结构,它变相成为一种权力压迫形式。但这种压迫,往往并不被看成权力,而被看作是承认、依从、忠诚的合法要求。这自然是习得的魔力使然。

人们习惯了这样的心理结构,自然会内化为身体行为并延伸出一套社会习性。它根据不同的群体划分产生自我实现的能力,不仅是心理的,还通过身体形式、风格和话语表达等形式表现出来。于是,男女差异立现:“对于男人来说,房子用来工作适合。他把工作带回家,为此还特意清出一块地方给他工作。为了尽可能地配合他的需要,房子的布局要重新安排。谁都能看出他的工作存在。没人指望他去接电话,也不会指望他能不能、找不找得到东西,或者孩子哭了他能起来看看,更不会盼着他去喂猫。他完全可以关上房门。”[4]80而当女人做这些的时候,孩子们会觉得母亲粗暴。当母亲不在孩子和丈夫身边,人们会觉得这是“违反天性”。因此,当主人公“我”提出想要拥有一间自己的办公室时,周围人沉默了,孩子们表现出“强烈的怀疑和漠不关心”。显然,主人公的企图,打破了人们期待的一般的女性习性,打破了一种深层次的文化结构。这种文化结构,通过提供存在的基本条件,对女性提出了实践性的评价,使女性不假思索地接受“女性应当在家庭贡献一切”的观念,而把经济与社会中男女的不平等合法化。

办公室从物质空间变成社会、文化符号,成了控制、争夺有价值的资源而进行斗争的场域。主人公开始了新的尝试和斗争,但房东麦利先生的抵抗,使主人公的写作生涯步履维艰。他最开始带着对女性的“预设”希望窥探女主人公的生活,自以为他的安排,“如果是女性会喜欢的”[4]80。在被主人公明确拒绝以后,他依然以送礼物的方式,强行刺探女主人公的办公室。当女主人公终于不耐烦拒绝交流的时候,他就以恶意污蔑的方式强行介入女主人公的写作生活。房东全程傲慢地以男性的身份介入女主人公的生活,属于典型的以贬低女主人公抬高男性自我价值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房东代表着男权社会,这个社会通常以刻板印象打量女性,肆意窥探与侵犯女性的精神世界。女主人公最终放弃了办公室,回归家庭。女性的物质和精神空间,不堪重压,双重失落。

学界通常把《办公室》与伍尔夫的《一间自己的房间》放在一起讨论。的确,这两个文本具有明显的互文关系。“房间”为女性作家提供了最基本的外在条件,写作需要连续的时间和不被打扰的空间。然而,女性却因为家庭事务而不能投入其中。于是,伍尔夫提出,女性需要经济独立、加强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困境。然而,《办公室》则强调,经济独立和加强教育并不能完全解决女性被压迫的境况,女性还面临着自我建构的问题。除了文化和经济压迫,在男性长期统治女性的社会结构关系中,女性还面临着福柯所说的“凝视惩戒”。这种惩戒,有形无形之中,极具杀伤力。总之,以上这些因素,使女性自我建构面临种种困境,正如《办公室》中的女主人公对合理要求的自我不确定,外界不断地窥探、打扰和阻止,女性自我尚处分裂之中,女性声音自然难以书写。

门罗的女性书写价值就在于她通过自身经历的书写,以细腻的笔触,在短篇小说这种形式之中,较为深刻地表现了在加拿大的背景之下,压迫女性的权力结构如何生成,以及如何通过家庭这一社会结构使女性自然而然习得某种服从的心理特征,并通过身体行为完成对这一压迫的服从。门罗由此完成了女性对抗权威的书写实践,为女性主义书写历史在加拿大文学史上留下重要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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