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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梅南“现象学写作”及其实践性探究

2021-01-17

贺州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现象学写作者经验

李 睿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加拿大教育学家马克斯·范梅南在其著作《实践现象学:现象学研究与写作中意义给予的方法》中首次提出实践现象学,他说:“‘实践现象学’这个词组指的是各种应对并服务于专业工作者实践和普通人日常生活实践的探究”[1]1,早在范梅南之前,兰格威尔德、范登伯格、拜腾迪克等人的研究也可以归为实践现象学的研究,因为实践现象学关涉各个领域,如教育学、心理学、医疗卫生等领域,范梅南本人也说,“实践现象学指的是现象学研究和写作的实践,用来反思实践、反映于实践,并且为实践作准备”[1]2。对现象学感兴趣的并不一定是哲学家,20 世纪五六十年代,解释现象学中非哲学倾向兴起,一些在本学科具有深厚专业背景但对哲学思量掌握较弱的专业学者开始着手探究现象学研究,他们主要致力于本专业研究做现象学实践。写作在实践现象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写作本身就是做现象学研究的主要手段,只是以往现象学研究者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没有予以重视。本文基于范梅南对于现象学写作的研究与反思,探讨关于写作的现象学以及现象学写作的实践可能性。

一、方法的方法:现象学写作

现象学写作首先遵循胡塞尔“回到事情本身”这一箴言,利用“悬置”和“还原”的方法以及尽可能地用描述性的语言进行写作。这一方法还强调感受性以及写作的感召,“表达力需要我们的脑和手,更需要我们满怀感觉和感知的整个具身性的存在。因而,现象学文本写作是一个反思过程,试图恢复、表达我们在亲身经历中经验生活的方式——最终能够在我们的生活中用更多的敏思和机智去行动”[1]8,如范梅南所说“写作即反思,写作即研究”。在进行现象学文本创作之前,应该明确一个动机:意义的追寻。现象学写作文本并不是简单地将前反思经验描述下来,而是意义的追寻与呈现。第二,“惊奇”为现象学写作之方法论特征,“惊奇”使得体验者转移、离开原位,据海德格尔的观点,现象学思考引人入胜的是其“惊奇”的基本倾向。

(一)现象背后——意义的追寻

追求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意义是现象学写作之逻辑出发点,一颗骰子有六面,我们并不能同时观看到骰子的六个面,那些隐藏在我们视线背后的面就好比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意义,我们要通过可见的看见不可见的。范梅南的实践现象学实际上是生活意义的现象学,所有生活现象都可以作为现象学研究的来源,研究意义之意义以及意义的来源。关于意义的来源,范梅南认为:“意义不是从日常生活的残骸与腐败中挖掘而出的。意义早已暗含于视觉、听觉、触摸、被触摸,以及与世界的接触的前反思性的反思之中,早已暗含于对以上所有经验的现象性的反思之谜中。”[1]4-5意义本身潜存于前反思之中,因此前反思经验具有原初性。前反思不是反思,由于自我在与世界的互动中的同一性并不能依靠自我本身而确证,必须有某一先于自我本身的怀疑、认知的东西——这个东西包含了前反思,是一个先验的自我,一个真理的执行者。现象学对意义的追寻回溯到前反思经验之中,有前反思才有反思,追寻意义的一切可能蕴含在前反思之中。

“现象学的问题探索在前反思、前述经验——我们亲历的经验时刻中被给予的事物,探究前反思中原初性的意义。”[1]15由于物理定义的时间的单向性,在生活经验的此刻我们永远做不到说“我正在反思此刻”,因为从我们反思的那一刻开始,此刻经验就变成了前反思经验,前反思经验是一切反思的起点,前反思经验本身就蕴含了意义的可能性。胡塞尔强调任何一种严格的探究总应该彻底从清晰的原初开始,而不应因为现存的教条以及未经审查的假设而背离自己的探究,它直接指向事情本身是什么,而非事物给予经验的经验主义方式。这也意味着我们在研究这些前反思经验的时候需要抛弃除去前反思经验本身之外多余的东西,回到原初体验的世界,回到前反思的生活体验中自身给予的东西,“回到事情本身”去。

现象学写作关注生活世界,如死亡、睡眠、怕黑等都可以是写作的主题。在胡塞尔看来,“世界构造”问题最终就体现为,我们如何从绝对时间意识之流出发,阐明生活世界的层次结构、发生机制和显现方式。生活世界是一切视域的视域,人们局部世界的经验由此调节。现象学写作在收集、阅读相关主题材料时,就达成了对生活世界这个视域的认识,并且局部世界的经验得以与更大视域的生活世界融贯。

(二)方法论特征———惊奇

范梅南指出,现象学始于“惊奇”,熟悉现象学理论并不一定能够成为现象学家,需要对现象学始终饱含热情并且经过一定的规训,这样才能够形成现象学反思。当我们对习以为常的事物产生惊奇感之时,我们则与之产生深刻的联系。

黑格尔在《美学》中说到,一方面,艺术和宗教乃至科学研究,一般都起源于惊奇感,惊奇感使人摆脱蒙昧的状态,对事物产生兴趣,将自身从客观世界及其中事物分离开。另一方面,人如果丧失了惊奇感,只凭抽象的知解力对客观世界做常识的理解,客观世界在他的眼里就没有了新奇感,一目了然,或者是凭借更高深的意识而认识到精神的自由和普遍性,客观世界及其事物成为精神自觉洞见和明察的对象。与更高深的意识不同,惊奇感是在人脱离了原始的直接和自然联系在一起的生活以及对迫切需要的事物的欲念,从精神上跳出自然和他个体想在的范围时发生的,这时人被自然事物撼动,这些事物与他产生了联系,为他而存在,也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他能够从这些事物中重新发现自身[2]23。我们在日常的生活经验中一般都是以抽象的知解力来认识、理解这个世界,这时候人与客观世界还没有建立起独属于他自己的联系。当惊奇感发生时,人就会被习以为常的事物所震动,从而这个使他震动的事物就为他而存在——物我一体。我们都知道枇杷这样一种水果,但是在没有吃到枇杷之前,我们仅仅对枇杷有抽象的认知,当我们真正尝到枇杷那一刻并为枇杷的味道所颤动时,这时候主体与枇杷之间就建立起了独有的联系,主体才真正认识了枇杷。

我们需要明确现象学写作关注的是日常生活的经验,注重从前反思经验本身来分析现象背后的意义。“惊奇”指引着我们对日常生活中被我们熟视无睹的事物产生陌生感,亚里士多德指出,最好的惊奇感是在合理的情节及合乎自然概率事件之中产生的,平常的事物因此变得不平常[3]55。柯勒律治在评价华兹华斯时说:“渥兹渥斯先生给自己提出的目标是,给日常事物以新奇的魅力,通过唤起人们对习惯的麻木性的注意,引导他去观察眼前事物的美丽和惊人的事物,以激起一种类似超自然的感觉。”[4]63世界本来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由于我们对它太熟悉以及留存于我们脑中的惯性思维,我们反而视之不见,心灵被蒙蔽,自然也就感受不了、理解不了这个世界。清代诗人贺贻孙对日常生活经验有足够的敏感,他说:“吾尝谓眼前平常景,家人琐俗事,说得明白,便是惊人之句。”[5]164人们觉得最容易说得清楚的事情恰恰是最难的,平常物平常景人人能见,但多数人不会在意。就比如“池塘生春草”是平常的自然之景,谢灵运看到了平凡景物之美并为之惊奇,稍加点缀,用一个“生”字形容,极现成,也极灵幻,与“园柳变鸣禽”相比更为自然。华兹华斯和贺贻孙两位诗人都关注被人们所忽略的事物,从平常之事物中产生洞见,范梅南说“惊奇是一种性格,具有转移——位置的效果:惊奇使我们转移、离开原位”[1]461,惊奇使人脱离日常的思维,注意到那些被我们留存在日常经验缝隙中的感觉,关注到常人不屑之景,这些既是人们最常忽略的,也是最珍贵的敏思。

惊奇不但是现象学写作的先行官,同时也要诱发惊奇,惊奇伴随着整个写作过程,是现象学写作中重要的环节。惊奇使得人们停下惯常的思维开始感知日常经验,感知那些被我们忽略的日常细节,正如普鲁斯特所说:“习惯会使一切变淡……我们记忆中最美好的部分,都存在于我们自身之外……但凡我们能从自己身上发现智力由于不屑而懒得去探究的东西的地方,都有这些美好的记忆存在”[6]118。

二、写作的现象学

当我们拿起笔写或者坐在电脑前开始打字,进而完成一个作品的过程,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写作,写作仿佛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件。但是当我们认真凝视写作,它又好像转瞬即逝、难以捕捉,很显然,我们对写作本身的了解还不够,作家注重构思作品,阅读者可以关注作品,研究者们研究的也是作品,写作这件事在写作者那里似乎是呼吸空气那么自然的事件。范梅南坐在窗前凝望着窗外的风景,当他的儿子问他在做什么的时候,他脱口而出:“我在写作。”很显然,写作并不能简单地概括为文字的输出与作品的完成,写作者在写作时肯定有别样的体验,每一个写作者都是被困于文字世界的人,一个写作的人肯定曾陷入过“词不达意”的泥淖中,就如贾岛关于“僧推月下门”还是“僧敲月下门”的思考。在面对研究对象时,我们像现象学家那样采取一种接受的态度,探讨对象的本质,或许会看到研究对象中独有的东西。用现象学家的话来说,我们需要对写作这件事感到惊奇,惊奇于写作本身的面貌。关于写作的现象学,范梅南在写作的空间性、写作的在场与缺席这两方面谈得较为深刻。

(一)空间性

康德曾经指出,空间是我们感知外部世界的先天形式,要理解和把握外部世界,就必须有空间感。范梅南从词源这一角度指出,“‘空间’指的不仅是物理上的延伸和角度。空间还涵盖了时间和距离上的中断和延续。这个词承载着时间和物理上的伸展,以及在一段经验上投入的时间”[1]461。写作以语言为工具,构造一个个语言作品,想要理解和把握写作这一现象,必须理解写作空间。

英加登将文学作品呈现出来的空间称为再现客体的空间。再现客体是文学作品中的一个重要层次,一个儿童听父母讲述童话故事的时候,他所接触的是再现客体,阅读小说时,读者接触到的也是再现客体。写作者是再现客体的创造者,在写作时需要经历三种空间:第一种是物理空间也就是写作者身处的空间;第二种是写作开启的虚拟空间;第三种是英加登所说的再现客体空间。首先,范梅南认为在写作中需要寻找一种特定的空间感——作者的空间,他将写作空间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写作的物理空间,这是外在的空间,比如书房、卧室、图书馆、咖啡屋等这些实际存在的空间。范梅南之所以强调物理空间的重要性,是因为一个良好的物理空间可以使阅读者、写作者更好地进入文本空间,而这样的物理空间首先是要让我们的身体感到舒适,但又不能太舒适,不需要太安静,只要不受到干扰即可。第二种是写作的内在空间,这个空间是写作者在写作时开启的虚拟空间,范梅南描述这样一个场景:“我刚才在凝望窗外。虽然我也许在观察着海面,用目光追寻着远方的船只,但是我实际上并没有看见所有的这一切。我的思绪在别处。更确切地说,我在别处。”[1]460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说他在“发呆”或者“出神”,身体与意识没有同处一个空间,身体在这个世界中,但是意识却存在于另一个幻想的世界,也就是说写作这个行为发生时,写作的物理身体在一个空间,而意识则在文字开启的虚拟空间之内,写作者栖居在自我之中,栖居在文本之中,日常的自我开始撤离、后退,但是又没有完全脱离自己的社会、历史、生物的存在。在这个空间中,写作者享受着词语和文本所唤出的时间体验,体验语言之真义,体验写作的艰难,体验写作的独自经验。

在写作的空间中,写作者需要直面语言,范梅南说这是个充满阴影和黑暗的世界,在此中可以体会到写作之艰难、语义之艰涩,甚至发现写作的不可能。

(二)在场与缺席——俄耳甫斯神话

布朗肖将俄耳甫斯神话解读为写作事件,他关心写作经验本身,而不是写作经验的产物,他将俄耳甫斯比作诗人,俄耳甫斯用琴声就好比诗人用文字努力捕捉欧律狄克,欧律狄克是写作中缺席的那部分。俄耳甫斯想要将欧律狄克带到光明的地带,他转身想要抓住欧律狄克的时候,活生生的在场却消失了,鲜活的此刻总是转瞬即逝,当写作者进入存在的边缘空间想要抓住此刻的时候,它便消失了。

据奥维德《变形记》记载,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克在婚姻之神的见证下结婚,婚礼结束后,欧律狄克在田野游玩时不小心被毒蛇咬死。俄耳甫斯很悲痛,决定前往冥府寻找爱人,他用琴声打动了地府的渡河人、守门犬,凭借着自己动人的琴声和真诚的演讲感动了冥王和冥后,冥王允许他带走欧律狄克,并叮嘱他在走出冥府前不准回头看,否则欧律狄克将会重新回到冥府。在回去的路上,俄耳甫斯因太过思念妻子,禁不住诱惑转过了头,欧律狄克再一次死亡。俄耳甫斯是作者,爱情将其引向黑暗,文本的黑暗,他强烈地渴望看到爱情的本质,感受爱的形状,当俄耳甫斯转身凝视的时候,即是写作的开始。俄耳甫斯渴望将欧律狄克从黑暗中带向光明,欧律狄克是俄耳甫斯用文字感召出来的形象,但是这还不够,他想要直接的在场——不被文字或其他手段介入的在场。这其中也说明了写作中在场与缺席的问题,当我们试图用文字去描述的时候,而恰恰是文学将事件逐渐隐去,这就是“文学的俄耳甫斯情形”。“因为这个原因,作家就像俄耳甫斯一样,不能转身回到他的挚爱身边,他若这样做了,就会发现自己手捧着一个死亡的意义,换言之,一个被指定的意义。”[7]121

但热情的写作者并不会惧怕冥府的黑暗,他们想要抓住毫无遮蔽的此刻,就要进入存在的边缘空间,进入阴间和白日世界之间的曙光之中,就如俄耳甫斯不惧黑暗进入冥府,用坚定的信念和热情努力地靠近写作之真。

三、现象学写作实践:阅读材料

现象学写作在写作中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首先这一方法作为研究现象学的方法被提出,范梅南不仅探究现象学写作,还探究写作的现象学,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剖析写作这一事件。除了现象学研究之外,现象学写作这一方法在写作活动中呈现出巨大的潜力。现象学写作与阅读材料紧密关联,对同一主题材料的收集、选择、阅读、排序、分析都是现象学写作实践的方法,特别在阅读材料这一环节,同主题材料的阅读有助于激发写作者的写作欲望。范梅南提出“感召”这一语文学方法进行现象学写作,这一方法与近年来兴起的群文阅读方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两者都注重读写的有效转化,从阅读本位过渡到写作本位。

在《教育的现象学研究手册》现象学研究这一章节中提到了书面描述的主题分析,这一方法与范梅南语文学方法中关于“名字”主题写作研究相似,只不过前者列举的主题是“怕黑”。但需要注意的是,两者在材料的收集与书写上都注重所收集的材料是描述性的、尽可能不带修饰与总结性的片段。荷兰语“believings-beschrijving”,这个词的英语意思是“一个对你所经历的体验的书面描述”,即对自己所经历的体验进行描述性的书写。另外,收集好材料之后仍然需要注意材料的排序,一个成功的主题研究必定是循序渐进的。笔者以“睡眠”这一主题为例,将收集到的材料做以下排序:

1.一个人睡着时,时光的序列,岁月和星辰的顺序都围绕着他。他醒来时,会本能地根据这些信息,用秒钟功夫就得知自己处于地球上的哪一点,度过了多少时间:但是它们的排列可能会发生混乱,甚至出现中断。比如说,夜里没睡好,清晨时分睡意突然在看书的当口袭来,这时他的睡姿跟平时是全然不同的,他只消稍稍抬一下胳膊,就能让太阳停住甚至往后转,结果刚醒来的刹那间,他没有了时间概念,还以为自己刚刚躺下呢。再有,如果他在打盹儿,姿势更随便更出格,比如说是餐后坐在扶手椅里,那时,逸出轨道的日月星辰就整个儿乱套了,这张魔椅载着他飞速地在时间和空间中遨游,等到睁开眼睛时,他会以为自己是在好几个月以前睡过的另一个地方。[6]4

2.对睡眠者来说,在这样的睡眠中所流去的时间,和醒着的人在生活中所用去的时间,是截然不同的。有时候这种时间会流得特别快,睡一刻钟就像过了一整天;有时候又会特别长,你以为就不过打了个盹,其实已经睡了一天。于是,我们就乘着睡眠之车坠下了深渊,在深渊中,记忆无法再跟上快速下坠的睡眠之车;而心智早在面临深渊时已不得不折返。[6]269

3.我排除了所有睡着的可能性,除非我看见她,而且,伴随着我劝慰自己要保持平静,顺从自己的霉运,我变得越来越焦虑,我的心脏跳动得越来越痛苦。这时,突然,我的焦虑退却了,强烈的幸福感环绕着我,就像强效药开始发挥作用,而疼痛随之消散:我找到了方法,来放弃所有没见到妈妈就入睡的企图。[6]376

4.我们都记得那些遍施浑身解数却全然徒劳的夜晚;相反,我们越努力,就越清醒。失眠之人在床上来回翻滚,不停变换姿势,唉声叹气,紧闭双眼。关上隔壁房间里滴答作响的钟表,塞上耳塞,一会儿感觉太冷,一会儿又觉得太热,听着自己的心跳,试遍流行的窍门。可是仍然无果——不一会儿,在毫无防备的时刻,他睡着了。[1]366

5.达吕并没有受惊吓。“他要逃跑。”他仅仅是这样想着。“谢天谢地!”但是他仔细地听着。母鸡没有扑棱翅膀,这位宾客一定还在高台上。他听见微弱的水流声,但是他没有意识到这是什么,直到这个阿拉伯人再次站在门口,小心把门关上,然后不动声色地回到床上。这之后,达吕翻身背对着他,陷入了沉睡。但后来,从沉沉的睡梦当中,他还听到校舍旁边传来一些鬼鬼祟祟的脚步声。“我做梦呢!我做梦呢!”他对自己重复说。然后继续睡去。[1]370

将收集到的材料进行筛选,有普鲁斯特、加缪的小说以及现象学家林斯霍腾的体验描述。收集材料没有题材的限制,甚至可以自己进行主题书写,或者组成三人写作小组,组员之间互相分析。材料收集好了之后,需要对它们进行阅读以及结构化分析,通过阅读、对比这五个材料,可以分析总结出以下关于睡眠的特征:

1.入睡意味着世界沉入黑暗,并且将自己包裹进静止的寂静中;

2.睡眠是身体的沉思,身体放弃了、放松了对世界的把握;

3.睡不着时意识尚存;

4.失眠标志着不安全或不确定,因为不安全或不确定,离开这个世界便不可能。

阅读与写作密不可分,范梅南在讨论现象学写作时首先提到的是阅读作品,他主要强调阅读时人们被文字所吸引,他引用南希的话:“人们绝不能把阅读理解为解码的过程。相反,应该把阅读看作是一种触碰,或者说是被触碰。写作、阅读关乎机智”[1]463,文字与人的拉扯、吸引,从而为阅读者、写作者开启另一个空间,并且在这个空间中获取不一样的经验。就写作而言,阅读这一环节给写作者提供了广阔的材料世界,写作者可能身居狭小的卧室中,但是可以通过阅读到达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认为“小说是第二生活”,他在阅读小说时恍若进入梦境,会遇到一些匪夷所思的事物,让我们受到强烈的冲击,忘了身处何地,小说的第二生活可以持续地激发出所虚构作品的现实感和真切感。罗兰·巴尔特也讲述了阅读与写作的关系,巴尔特将“喜悦”作为写作欲望的出发点,而这个“喜悦”是通过对他人所写的一些文本的解读所产生的———“我写作,因为我阅读”,同时他还提到从阅读过渡到写作欲望的可能性,即需要插入一种关于“强度”的“微分装置”,即前面所提到的“喜悦”或者说是一种振动,一种“悟”。“被触碰”与“悟”都是阅读带给人的一种特殊能量,这种能量进而转化为写作的欲望。

对材料进行结构化分析之后,写作实践还没有结束,阅读者从与睡眠文本的精神约会中,诞生写作希望,对睡眠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开始写作自己关于睡眠的文本。

现象学写作关注日常生活经验,对我们熟悉得几乎要被忽略掉的事物产生惊奇,捕捉那些被遗忘在经验之中的敏思,将惯常的逻辑思维悬置起来,回到事情本身中去捕捉意义的痕迹。写作的现象学指向写作开启的内在空间,写作时真相的在场与缺席就如俄耳甫斯神话所描述的,要进入到写作的黑暗空间中才能把握语义之真,也是在这个空间中写作者才能体验到写作之艰难。现象学写作最终的目的是实践,写作与阅读应该联系起来,从阅读之中激发写作欲望,通过对同一主题的阅读和结构化分析,更深刻地了解这个主题,进而回到自身经验之中进行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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