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理论的创新
2021-01-16苗宇飞杜永波
苗宇飞 杜永波
(大理大学 a.马克思主义学院;b.法学院,云南 大理 67100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发展迅速,取得了许多成绩。与此同时,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我国社会领域的问题和矛盾依然存在,急需解决。时代在变化,新的社会治理理论的提出是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1],是对我国新时代社会治理理论提出的总要求。
一、社会治理的相关内涵
“治理”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流行,许多学者对“治理”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但以全球治理委员会在1995年的界定最具权威性:“治理”是个人和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2]。
“社会治理”实际指“治理社会”,就是特定的治理主体对社会实施的管理[3]。王浦劬先生从主体和实施两个方面对社会治理进行了理解。
当前,不同学者对社会治理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但应该注意到,随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国家、社会都对社会治理有了全新的定位,社会治理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因此,更应该注重社会治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方法、提出新措施,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社会治理。
二、中国社会治理理论之“新”
(一)新环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是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定位。因此,用唯物辩证法去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问题。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的发展问题是不平衡不充分,由此会产生很多社会发展问题。新的社会主要矛盾问题非常复杂,旧的社会治理理论、措施已不再适应时代发展。如果一味地用旧的理论去研究新的问题,非但不能解决矛盾,甚至可能产生新的矛盾,所以,应该继续创新理论。
与此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我国仍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1]。要求在解决社会矛盾、治理社会问题时要符合实际要求,不能急功近利、不切实际地采取解决措施,要在实地调研基础上,科学提出社会治理理论和措施。坚持符合国情和现实情况的大前提,不能随意更改现在的大环境。
在“一变二不变”的新环境下,结合我国政情、国情、世情来创新社会治理理论,是当前党和国家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新格局
“三共”的内涵对社会治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共建”主要强调的是社会治理的主体。进入新时代后,社会治理的主体开始由一元向多元发展。在过去,说到社会治理,更多地是强调政府管理,即主体是一元的政府,是以政府为主导,是管理型政府。没有和其他主体采取合作,这样的社会治理比较容易产生“一言堂”现象,不利于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和矛盾。而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是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和法治共建。这样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和共建可以形成最大的合力,来共同促进社会治理的发展。不同主体在各自不同领域具有各自的长处,共建可以使主体之间得到很好的补充,以此来完善社会治理理论。
“共治”主要强调的是社会治理的方法。在计划经济时期,社会治理主要集中在经济建设领域,更多重视GDP的发展,轻视了其他领域的发展。新时代,党和国家强调要全方位、多角度地推进社会治理。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不能只强调对经济建设的治理方法,同时,要兼顾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治理方法。只有丰富治理方法,然后将这些治理方法综合起来,这样的“共治”才会取得富有成效的社会治理。
“共享”主要强调的是社会成果的分享。当今社会是共享社会,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要做到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最后才能达到成果共享。社会治理不是单一的一个个体或一个团体就可以完成的,需要整合社会上的所有资源来共同完成,这就需要做到资源共享。现在人们生活在信息社会,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但也应该承认,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掌握。所以,应该加强信息分享,这样既可以丰富信息,拓宽获取信息的途径,同时,也可以减少获得信息的成本。最后是社会发展成果共享,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取得今天的成绩,离不开中国人民的勤劳奋斗。因此,要着力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人民获得幸福感。
共商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对创新社会治理理论具有巨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新手段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如何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出新的手段要求,即通过提高“四化”水平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1.治理社会化——全面
治理社会化是强调要抛弃过去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观念,现在提倡的是全社会共同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过去,因为制度等原因,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参与度较低,甚至漠视政治参与。进入新时代后,党和国家提倡公民要发挥自己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同时,也要求政府改变过去的管理方式,要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要注意发挥民间团体的力量,因为其更了解所处地域的社会问题。只有整个社会都提高参与意识,我们才能不断地提高治理社会化的水平。
2.治理法治化——依据
治理法治化是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它是社会治理的依据和保障。但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法律不公平现象依然存在,冤假错案时有发生。同时也应该看到,党和国家提出许多措施来提高治理法治化能力。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提倡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最大限度地维护宪法尊严。同时,对腐败现象严厉打击,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措施打击官员腐败。为了巩固基层政权,党中央提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团伙。这些措施的提出,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提高治理法治化的具体表现。
3.治理智能化——动力
治理智能化是为了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提高效率而提出的,是社会治理的动力。当前是大数据,高科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但由于部门职责不明确、各部门之间又缺乏沟通联系,导致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解决问题速度较慢。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智能技术来提高社会治理效率。首先,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将各信息要素整合起来,为智能化地提出奠定基础。其次,发挥新媒体平台的及时性,通过微博、网站、公众号等媒介,收集要治理的社会问题,并及时解决回复。最后,要加快建设综合治理机制,提高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杜绝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对有争论之处要及时解决。这些措施都可以提高治理智能化,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4.治理专业化——条件
治理专业化是为了在社会治理中体现专业水准,避免造成损失或错误而提出的,是社会治理的条件。古人强调:“术业有专攻”,社会治理事关百姓福祉的重大问题,必须以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和专业人才来实施。在专业知识方面,要加大对社会治理知识的相关整理,对不符合新时代背景的知识予以淘汰,对先进、优秀的知识要积极采纳。在专业技术方面,先采取地方试点实行,在摸索出技术后再向全国推广,同时,也要与地方情况相结合,不能生搬硬套;对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专业技术要虚心采纳。在专业人才方面,应该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制订合理和规范的行为准则与高校、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加强合作,共同培养社会治理的专业人才。有了专业知识、技术和人才的储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才能快速、合理和正确地解决社会问题,避免造成社会损失。这些措施的实施为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奠定了十分重要的基础。
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不是孤立的、单一的,四个必须紧密合作,协调发展。“四化”的实施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手段。
(四)新重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1]。中国社会的基层管理形式主要经历了“单位制”—“街居制”—“社区制”的变迁。习总书记提道:“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4]。过去社会治理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而忽视了社区治理的发展。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必须在社区治理上花费时间、精力,以弥补过去对基层治理的忽视。只有基层百姓的生活问题得到解决,社会治理才算取得成功,否则只是纸上谈兵,是不切实际的。现在各个贫困县都在加紧扶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力争在2020年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做到真脱贫。同时,还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这些措施的提出,都是为了解决基层问题,这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点,只有基层问题解决完善,才能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三、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困境
新环境、新格局、新手段和新重点四方面是当前社会治理理论的创新之处,但理论的提出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就目前而言,要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还面临三方面的困境。
(一)传统管理理念存在
计划经济时代,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强调政府主导,许多计划、方针、政策都由政府制定,同时,在实施过程中,由政府采取管理的方式进行。改革开放后,我国实施了市场经济,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但政府依然拥有很大的权力进行管理。进入新时代后,虽然党和国家强调要多主体综合治理,改变过去的单一主体治理的现状,但目前来看,传统管理理念仍然存在。首先,是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思维仍然留在过去,服务意识薄弱、管理意识仍然存在。其次,是社会公民对社会治理参与缺乏热情,依然停留在被动参与的传统管理理念之下。最后,是其他社会组织和团体缺乏治理权力,只能参与合作和提供意见,没有实质权力去及时治理。传统管理理念对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缺乏实质帮助,因此,其是失效的理念。
(二)社会治理主体失衡
在新时代社会治理过程中强调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但在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主体不平衡现象。首先,是社会协同方面,由于传统管理理念的存在,社会组织和团体缺乏合作和联系。其次,是公众参与方面,由于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较弱,公众对社会治理的参与热情度不高。最后,是法治保障方面,目前,我国社会治理的法律体系仍不完善,在许多方面都没有涉及。在社会治理五个主体中,党委和政府依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而社会、公众和法治三个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度和作用都较低,这些是主体失衡的表现。
(三)治理体系建设缓慢
只有建立完善的治理体系,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治理任务。但目前我国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在许多方面都十分缓慢。一是治理体系建设经验不足,我国实施社会治理的时间并不长,仍在起步阶段,许多经验都不足。二是治理体系建设人才缺乏,没有专业的人才提供知识和技术,不能为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方法。三是社会领域对治理体系缺乏足够支持。这些都是影响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缓慢的原因。
四、解决社会治理困境的对策
传统管理理念存在、社会治理主体失衡和治理体系建设缓慢是目前我国社会治理存在的三个困境,只有提出相对应的有效措施才可以解决这些困境,更快更好地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普及治理理念
进入新时代,要摒弃管理理念,更多地提倡治理理念。首先,要扩大对治理理念的宣传,要组织相关人员进入基层、社区宣传。其次,是多途径宣传治理理念,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最后,是组织普通百姓学习治理理念,使治理理念深入人心。通过三个途径宣传治理理念,有利于多途径普及治理理念的教育。
(二)平衡治理主体
社会治理要求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合作治理,这就要求提高社会、公众和法治的参与意识。社会组织和团体应自觉学习治理专业知识和技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社会治理建言献策,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公众要发挥主人翁精神,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结合,同时,也要监督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行为。法治要加快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危害社会治理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要保障法律尊严。提高社会、公众和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度,再加上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对平衡社会治理主体有很大帮助。
(三)完善体系建设
社会治理需要建设完善的体系来支撑。首先,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近年来,我国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要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能力。其次,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相关人员。再次,是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当前社会就业压力大,工作岗位竞争显著,工作、生活和学习是快节奏的状态,许多人精神压力大,所以,推动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当务之急。最后,是加快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社区组织是基层,是许多人民群众的生活所在地,与其休戚相关,因此,社区组织是社区治理的重心,必须要把加快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提上日程。综合全面推进、不断完善完善四个方面体系建设,把其作为早日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