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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思政体系下高校思政教育的创新方向与落实路径*

2021-01-16

菏泽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政体大思教育者

张 颖

(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大思政的核心内涵是“一体化领导、专业化运行、协同化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理念和体制机制。在长期探索发展中,大思政在认识和实践上不断丰富完善,已逐步成为高校思政教育工作的特色理论和实践[1],而构建大思政体系也已成为高校深化立德树人、提升教育实效的重要途径。大思政理念的提出不仅为高校思政教育提供了发展方向引领,也提出了更深刻的要求。高校及教育者只有以大思政理念和大思政体系为指导,在日常教育工作中积极落实,才能在教育理念、内容及方法层面实现变革,从而真正实现创新,在保证正确发展方向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水平的发展。将大思政理念运用到思政教育中,教育者要充分结合本校办学实际与育人目标,在精准定位教育理念、教育活动的同时,探索本校思政教育与大思政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明确思政教育创新方向,有针对性地提升教育创新效果,促进高校更高效地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在大思政体系下,思政教育需更关注学生主体地位,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强调协同育人,促进思政课与专业课的协作,在同向同行中提升教育实效,密切关注教育发展战略。但在当前环境下,实现思政教育在大思政体系下的创新,还存在一定阻碍,各种各样现存问题严重影响思政教育创新效果,思政课与专业课的融合育人也受到严重阻碍,思政教育者应深入分析大思政要求,探究大思政体系下教育的有效创新路径、展现教育创新育人实效。

一、大思政体系下高校思政教育的创新方向

大思政强调专业性和协同性,要求各类课程要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并深化大思政理念,在互相协作中实现更高水平的育人效果。在此背景下,思政教育也应重视协作育人,保持以人为本育人理念,在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提升育人效果,在紧跟大思政理念发展要求的同时展现思政教育创新的时效性。

(一)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以人为本开展教育

大思政重在发挥组织优势,在强调协同的基础上发挥教育最大合力,而作为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在其中将产生重要影响。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在教育创新过程中尊重大学生主体地位,思政教育才能有效坚持大思政理念方向,才能在大思政体系下获得更有效的创新。一方面,大思政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构建能培育大学生正确思想价值观及坚定理想信念的育人格局,确保高校育人体系可围绕学生主体展开,在大思政体系下创新思政教育,转变传统教育理念,在选择教育内容、设计教育方式时充分关注学生主体的学情实际,并重视教育过程中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既能确保教育的针对性,又能提升教育的亲和力,进而促进创新的高效推进。另一方面,大思政强调以人为本,在教育过程中充分关注学生的成长和需求,开展因材施教、差异化培养[3],有效契合大思政发展体系,在创新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方向引导,并从学生主体角度出发提升创新效果。

(二)强调协同育人,推动思政课与各类课程融合发展

大思政强调育人格局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在此背景下创新思政教育,也应以此为方向,在教育中融入协同育人理念,将思政教育与各类教育深度融合,推动各类课程协同共进,共同培育学生的正确思想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及综合能力,确保高校培养出综合素质高且专业水平强的时代新人,不断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人才保障。一方面,思政教育应强调协同育人,以协同育人引领教育创新,深化协同理念,坚持大思政育人格局发展方向。在此过程中,思政教育者应深入学习探究大思政发展要求,创新教育理念,认同大思政发展要求且致力于展现育人重要价值,并在教育过程中积极落实协同育人,确保思政教育可在统一领导下寻求与各类教育的合作,致力于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形成协作育人氛围。如此,高校思政教育创新便可获得更深厚的基础和更有利的环境。另一方面,高校还应致力于推进思政课与各类课程的融合发展。作为思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政课承担着培育学生价值观和提升学生道德修养的重要职责,是高校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阵地,所以在大思政体系下创新思政教育还应关注课程教学创新。鉴于大思政的协同育人理念要求,高校也应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协同效应,促进各类课程协作育人,在课程同向同行中完成育人目标。

(三)关注教育发展战略,展现教育创新时效性

大思政理念被提出后,一直引领着高校立德树人的发展方向,也展现出国家及教育部门对思政教育的重视,在大思政体系下,教育者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教育目标,制定教育计划,并依据国家及教育部门的指导开展具体教育活动,在时时变革中保持教育与时代发展的同步,提升教育创新的时效性。第一,大思政理念具有较强的导向性,在教育模式创新中,教育者应落实大思政有效引领,既充分关注教育目标、内容及方式的科学合理性,还要重视战略性在教育模式中的运用,将大思政融入教育模式,通过强化思政教育展现育人价值,也在此过程中促进教育满足大思政要求、契合大思政理念,在展现发展战略性的基础上实现创新[4]。第二,在大思政体系下实现创新的过程中,高校还应保持教育应有的敏感度,在紧密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和形势变化的基础上实现创新,并展现教育创新的时效性。这不仅是高校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的发展要求,还是保持教育高水平发展、强化育人效果的重要途径,也只有坚持时效性,思政教育才可密切与学生主体之间的联系,在教育模式中充分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在有效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提升教育效果。

二、大思政体系下落实高校思政教育创新存在的阻碍

大思政体系不仅提供了创新方向,还能进一步深化教育效果,促进教育创新的高水平发展。但在当前环境下,高校推进思政教育创新还存在一定阻碍,表现在教育者理念、教育内容、教育平台及教育机制等方面,严重影响创新效果。

(一)教育者的育人观念落后,无法在创新中契合大思政要求

当前,高校思政教育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多以经验为主,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占主体地位,教育模式的设计和实施也多以教育者为主体,且教育者对构建大思政体系的要求认识不足,无法带领思政教育在大思政体系下获得更高效的创新[5]。一方面,部分高校尚未针对思政教育者开展集中培训,教育者缺乏系统了解大思政理念和落实要求的有效途径,其教育理念及育人能力也无法获得全面提升,这成为教育者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阻碍因素。另一方面,教育者承担高校思政教育任务,教育对象是全体大学生,其日常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较为繁重,缺乏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自主探索学习大思政发展要求,也无法意识到自身在开展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差距,导致提升自身的育人能力缺乏有效参考。此外,教育者的育人综合素质也存在短板,无法积极有效落实大思政发展要求、坚持必要的协同理念,也无法引领教育创新的正确方向。

(二)思政教育内容较为固定,无法展现大思政发展特征

思政教育内容多来源于思政课教材、时代发展形势及国家重要政策,存在一定的固定化趋势,再加上目前多数高校尚未真正形成大思政育人体系,育人工作主要由思政工作者承担,大学生主体及专业课教师尚未真正参与育人工作,如此便无法体现大思政发展要求,也无法丰富育人内容,成为教育创新的阻碍因素。一方面,思政教育队伍组成较为单一。当前高校多以管理者、思政课教师及辅导员为育人工作主体,其日常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较为繁重,选用的育人内容较为固定、缺乏创新,无法引领思政教育资源的多样化发展。另一方面,专业课教师及大学生尚未深入参与育人内容选择及资源挖掘,专业课蕴含的育人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致使教育内容缺乏丰富性,也无法展现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在大思政体系下创新便缺乏必要的内容依据。

(三)大思政平台缺失,思政教育创新缺乏有效支撑

在大思政体系下落实教育创新还面临大思政育人平台缺失的问题,无法支撑多样化思政教育的开展,相关实践活动也缺乏有效载体,给思政教育创新带来阻碍。一方面,目前多数高校尚未深入推进大思政,高校对建设大思政育人平台不够重视,也并未组建专门的队伍负责大思政育人平台建设,进而导致平台的缺失,无法为创新思政教育提供有效支撑。另一方面,思政教育落实方式也较为单一,开展思政教育多以课程教学、讲座报告等形式为主,实践育人形式较少,如此思政教育内容便无法深入学生内心,大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也无法反映教育内容的影响,创新效果难以展现,以此为依据提升创新实效也缺乏有效依据。

(四)大思政机制建设存在不足,无法保障思政教育创新

在大思政体系下推进思政教育创新,还需要完善的机制保障。但当前环境下,高校尚未完善大思政育人机制建设,无法真正为创新提供应有保障。首先,高校协同机制尚未完善,部分高校在开展思政育人工作时仅依靠校内思政工作者,未与政府、社会及学生家庭等构建密切联系,校内各工作部门及专业课教师也未深入参与思政育人工作,推进校内校外协同育人缺乏有效载体和依据。其次,思政教育评价机制较为落后,评价主体仅以思政教育者为主,评价内容多以学生参与教育次数、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为主,评价形式也多为结果性评价,如此,不仅无法全面反映学生接受思政教育的效果,也无法为创新提供有效依据。最后,高校管理机制也存在一定不足,无法有效推进职责划分、领导统一等进程,导致教育创新在具体过程中无法及时解决各类问题,教育创新也缺乏必要保障。

三、大思政体系下落实高校思政教育创新的有效路径

鉴于在大思政体系下创新思政教育的重要价值,高校需有针对性地分析当前存在的不利因素,从多角度入手突破各项阻碍,从教育者育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方式及健全管理机制等层面助力教育创新的高效推进,促进高校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强化教育者大思政育人理念,提升教育者的综合素质

教育者是创新思政教育的引领者,在大思政体系下落实思政教育创新,高校应密切关注教育者育人理念的转化与更新,也应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培训及教育提升教育者的综合素质,使其成长为可真正引领创新的教育者。首先,高校应为思政教育者提供大思政相关培训,在紧密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和思政教育创新方向的基础上培育教育者大思政育人理念。高校应注意对大思政体系格局的深入研究,确保培训内容的正确有效,融入国家及教育部门对高校大思政发展中的指导意见,在坚持正确方向的同时深化教育者对大思政的理解,助力教育者在内心深处认同大思政发展趋势和相关要求,进而形成大思政育人理念,并在具体教育活动中坚持大思政理念指导。同时,高校还应注意培训形式的创新,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支撑开展多样化的培训,在培训者与教育者充分互动中完成大思政内容及理念、要求的传递,既帮助教育者创新育人理念,又助力其掌握大思政育人方法,能在创新过程中坚持正确的导向[7]。其次,教育者也应树立转变自身育人理念的自觉。在日常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之余,教育者应积极关注时代变化和国家要求对思政教育带来的影响,具备创新意识,认识到当前思政教育存在的不足,并研究大思政与本校思政教育实际之间的契合。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大思政育人理念,在认同大思政育人格局的基础上有效引领思政教育的创新。最后,二者还应关注教育者综合素质的提升,在培训及自学中明确学生主体地位的重要性。高校应在培训中融入提升教育者育人能力的内容,引领教育者获得更全面的发展;教育者应意识到自身在落实大思政育人理念层面存在的差距,积极探索提升自身育人能力的途径和方法,在坚持正确育人理念的基础上提升思政教育创新效果,并在发挥自身强有力育人能力的同时有效引领创新方向、提升创新效果。

(二)优化思政教育内容资源,全方位展现大思政体系

在大思政体系下创新思政教育,对教育资源的整合必不可少,教育内容是提升教育效果、落实育人任务的重要依据,只有以大思政体系为导向,整合校内校外资源,丰富教育内容,才能全方位展现大思政理念的重要价值,真正实现新型育人理念对教育创新的方向引领。首先,高校应组建健全的思政教育队伍,确保队伍组成的合理化和多样化。高校应将思政教育管理者、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后勤教师及部分专业课教师全面纳入思政教育队伍,为教育者提供沟通交流和协作育人的密切联系机会,也在教育队伍中加入大学生意见领袖,进而有效获取学生主体对思政教育的需求,以便提升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其次,健全的思政教育队伍应发挥其育人优势,在坚持大思政体系方向引领的基础上密切合作,互相支撑。思政工作者可与辅导员、后勤等多机构密切合作,多样化获取学生主体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及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选择优化教育内容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促进教育资源的多样性;思政课教师可引入集体备课制度,与专业课教师密切合作,在日常选择教育内容中形成协同力,深入挖掘专业课中蕴含的育人资源,也将思政内容融入专业课教学,在二者同向同行中完成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转换,保障教育内容资源丰富性的同时拓展育人场域,不断满足大思政发展要求,也为增强思政教育创新效果提供助力[7]。最后,高校及思政教育者还应注重培养大学生意见领袖,发挥意见领袖充分表达学生主体需求及对思政教育创新提出建议的作用,以期为优化教育内容提供真实客观的依据,同时也可将大学生置于构建大思政育人体系中,进一步拓展高校思政育人范围。

(三)完善大思政育人平台建设,支撑多样化教育创新

教育平台能为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有效支撑,也能进一步丰富教育活动的形式,确保教育实现更高效的发展。在大思政体系下落实思政教育创新,高校也需关注育人平台的建设,为各种各样思政教育的顺利推进提供平台支撑,保障大思政的有效落实,促进育人效果的有效提升。首先,高校应重视大思政平台建设,从思想观念层面意识到大思政平台建设的重要性。为此,高校应加大资金技术投入,为构建大思政育人平台组建专门的工作队伍,在与教育者密切合作中推进育人平台建设,建设出可供思政教育使用的线下育人平台,并拓展线上教育场域,为思政教育者及大学生提供智慧平台。通过建设线上平台,思政教育相关资源可形成信息数据库,为创新思政教育提供有效参考和依据,支撑教育资源的多样化、动态化创新,借助此,教育者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也更为便利,教育形式也可获得较大程度的创新。其次,在推进大思政育人平台建设的过程中,高校及教育者还应充分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坚持学生主体性的同时推进平台建设。二者应注意拓展平台建设渠道,为大学生提供参与大思政育人平台建设的途径,在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确保育人平台的针对性,展现高校育人的亲和力。最后,高校还应注重平台中实践育人模块建设,确保各类教育的多样化推进。为此,高校应积极推进社团建设,倡导学生主体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通过多种多样的社团活动展现实践育人价值,思政育人元素通过实践活动深入学生内心,促进社团建设融入大思政平台,与线上虚拟的真实体验实践协作,为大学生带来多样化的教育体验[8]。基于此,大思政平台可完成其支撑教育创新、拓展教育场域的重要任务,不断提升创新效果。

(四)健全大思政机制建设,保障思政教育创新顺利落实

从协同机制、评价机制及管理机制等角度保障思政教育创新的顺利落实,积极创设和谐育人环境,助力教育获得更高水平的创新[9]。首先,高校应完善协同机制建设。大思政既强调育人的全面性,又要求各育人主体实现有机协同,在互相融合中推进育人效果的提升,所以在大思政体系下落实思政教育创新,高校应完善协同机制。为此,高校应密切与政府、社会及学生家庭之间的联系,构建和谐的外部协同环境;同时还应关注思政教育者队伍之间的协同,确保各类教育者可分工合作、密切联系,创建稳定的内部协同环境。其次,高校应完善评价机制。在教育创新过程中,高校还需从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等层面进行完善,确保多元评价主体都可参与思政教育评价;完善评价内容,不仅包括学生主体对思政理论知识的掌握,还应强调学生在思想价值观层面的变化;同时高校还需变革评价方式,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协作中达到客观真实的评价目标,进而展现新型评价机制的重要价值,发挥以评促教、以评促改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提升创新实效。最后,高校应健全教育创新管理机制。高校应在组建思政教育者队伍的同时,重视对管理者的安排和责任划分,完善思政教育创新顶层设计,形成系统化的管理机制,在坚持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及协作落实的基础上有效开展思政教育创新,形成全方位育人局面,为思政教育创新提供完善的机制保障。明确各部门职责,并确保职责有效落实,真正实现大思政体系下思政教育创新的有效落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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