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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意识形态的形式性构成及其辩证转换
——齐泽克精神分析视域下的意识形态结构分析

2021-01-16孔明安

关键词:齐泽克现实性幻象

孔明安,谭 勇

在意识形态批判方面,迄今为止,除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意识形态理论之外,齐泽克是当今西方左翼思想家中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他在精神分析视域下,结合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和商品拜物教的分析,对意识形态做了更深入的分析。概而言之,齐泽克的主要贡献在于突出了马克思所论述的意识形态的“无意识”的特征;而这一特征在现实社会则表现为意识形态的“形式性”及其与“现实”的内在辩证关系。因此,如何理解意识形态的形式性和现实性以及二者的关系构成了本文的主题。本文试图从齐泽克精神分析维度对意识形态的形式性与现实性以及两者间的相互辩证关系作简要分析。

一、意识形态的形式性

在把握意识形态的形式性之前,首先需要认识形式性的重要性。齐泽克在考察了马克思对商品形式的分析以及弗洛伊德对梦的形式的分析之后,认为对形式的分析是非常重要的。通常,人们总是执着于挖掘隐藏在形式背后的内容,而忽视了对形式本身的分析。用齐泽克的话来说就是:“要通过分析来揭穿的‘秘密’,不是被形式(商品之形式、梦之形式)隐藏起来的内容,而是这种形式本身的秘密。”(1)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年,第3页。通过这一论述,齐泽克将我们的目光引向了意识形态的形式本身。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应该如何看待意识形态的这一形式?意识形态形式本身具有怎样的地位?或者,直白一点地说,我们花费大力气分析形式本身是否值得,它能为我们打开怎样的新视域?对于前一个问题,齐泽克通过详细剖析马克思对商品形式的分析以及弗洛伊德对梦之形式的分析已经提供了分析形式的方法。对于后一个问题,齐泽克给出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齐泽克是怎样通过分析商品形式和梦之形式来确立分析形式本身的路径的?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对商品进行了透彻分析,也正是在这里,马克思展开了关于商品形式的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铁、麻布、小麦等“表现为商品或具有商品的形式,只是由于它们具有二重的形式,即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从这一论述中可以明确看出,商品形式具有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二重性。马克思进一步挖掘了商品形式的秘密,也就是指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但是对于这一秘密的揭示却并没有改变“价值量的决定所采取的物的形式”。(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1、93页。古典政治经济学虽然也发现了这个秘密,但由于他们执着于隐藏在商品形式后面的内容而无法对“真正的秘密做出解释”。(3)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第8-9页。相反,马克思则抓住了商品形式本身,指出劳动产品采取商品形式所具有的谜一般的性质是从商品形式这种形式本身来的。(4)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89页。正是通过商品形式,“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最后,生产者的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89页。在这一经典论述之中,我们发现,正是通过商品形式,人类劳动的等同性、人类劳动力的耗费、生产者关系等等这些人的特质、人与人的关系采取了物的形式。而这种转换正是商品拜物教、商品恋物癖得以成立的基础。可以说,正是马克思对商品形式本身所作的分析,使得他对商品拜物教的成因作出了详尽论述,使得他窥破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物化现象,使得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达到了异常深刻的程度,使得他对商品形式的分析对一般社会科学领域也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在齐泽克看来,马克思对商品形式的分析是通过两个步骤完成的:第一步是要打破商品形式的表象,找到商品形式背后隐含的意义,在商品形式这里就是要打破交换价值是由纯粹偶然决定的这一表象。第二步则是要打破对上述“秘密”的迷恋,也就是说不要止步于发现交换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而要更进一步地分析商品形式本身。

必须承认,齐泽克对马克思商品形式的分析耳熟能详,并将之与弗洛伊德梦的解析联系起来。在《意识形态崇高客体》中,他借助弗洛伊德对梦之形式的分析对意识形态的形式本身展开分析。梦的解析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核心。对于有人指责弗洛伊德在分析梦的时候充斥着“泛性欲主义”这样一种观点,齐泽克认为这是建立在根本的理论失误之上的:“它把梦中的无意识欲望(unconscious desire)等同于‘潜在思想’,即等同于梦的意涵(signification)。”事实上,弗洛伊德一直强调,在“潜在梦思”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无意识”性的。这里其实涉及了梦之形式的三重结构:显在的梦文本(manifest dram-text)、潜在的梦内容和梦中表达出来的无意识欲望。在齐泽克看来,显在的梦文本是由潜在的梦内容翻译过来的,就好比字谜关系,比如字谜“一口咬掉牛尾巴”就相当于显在的梦文本,而谜底“告”字就相当于潜在的梦内容。而存在于梦中的无意识欲望并不等于潜在的梦内容,它实际上依赖于由潜在的梦内容转译为显在的梦文本这个过程而存在。所以齐泽克指出,无意识欲望“唯一的藏身之所是‘梦’这种形式:梦的真正主题——无意识欲望——是在‘梦的运作’中,在对其‘潜在内容’的精心阐释中,表达出来的”。(6)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第4、6页。在此的关键之处是,梦的真正主题是蕴含于梦之形式中的无意识欲望,如果只停留于梦的潜在内容,那将无从获得关于无意识欲望的认识。因此,要把握住梦之形式中的无意识欲望也需要两个步骤:第一步要打破梦是无意义的表象,把梦设想为有意义的现象,并找出其压抑的内在信息,即潜在内容。第二步则是不要止步于梦的潜在内容,也就是梦的意涵内核,而要更进一步地分析梦之形式,寻找其中蕴含的无意识欲望。

分析至此,事实上已经解答了本节一开始提出的两个问题,一方面分析形式的路径分为两个步骤,即第一步要打破形式表象,找到形式背后的内容;第二步要打破对形式背后内容的迷恋,通过分析形式本身,找到形式本身中更深层的内容。另一方面,通过对商品形式的分析和梦之形式的分析两个案例,已然展示出分析形式本身的重要性毫不亚于寻找形式背后的内容,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次,何为意识形态的形式性呢?我们已经指出梦之形式拥有三重结构:显在的梦文本、潜在的梦内容和无意识欲望。商品形式其实也拥有这三重结构,商品形式首先因其表象而让人误以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纯粹偶然性决定的,这一层其实就相当于显在的梦文本;第二,商品形式背后的内容是商品的价值由人类劳动时间所决定,而这相当于潜在的梦内容;第三,商品形式本身所蕴含的三重转换——即人类劳动的等同性转换成劳动产品等同的价值对象性;以时间计算的人类劳动力耗费转换成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形式;生产者实际关系转换成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是商品形式本身的真正内涵,这相当于无意识欲望。与商品形式、梦之形式相同,意识形态的形式也具有三重结构。齐泽克在分析犬儒主义的时候曾指出:“犬儒理性不再质朴,它成了一个悖论,一个有关‘已被启蒙的虚假意识’(enlightened false consciousness)的悖论:人们对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一清二楚,也完全知道在意识形态普遍性的下面掩藏着特殊的利益,但依然对这种意识形态依依不舍。”(7)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第28页。从这一论述中可以把握住以下三点:第一,我们在此看到了传统的意识形态批判程序,也就是指出一种意识形态所具有的虚假性,并由此消解这种虚假的意识形态。不过这种意识形态批判程序在这里却失效了,因为人们即使认识到意识形态是虚假的,却仍然要拥抱这种虚假的意识形态。第二,这里涉及意识形态形式的两个常见结构,一是具体的意识形态文本,这相当于梦的显在文本;二是意识形态背后的内容,这相当于潜在的梦内容。传统的意识形态批判程序正是通过将意识形态文本与其背后的内容比较之后,发现意识形态所具有的虚假性。第三,问题的关键是,为何人们仍然不舍弃这种虚假的意识形态?就像宗教意识形态被揭穿为是人们头脑幻想的产物,是人民的精神鸦片之后,人们不但没有放弃宗教信仰,反而更依赖于这一信仰,这是为什么呢?显然,传统的意识形态批判程序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已经“束手无策”。因此,这个难题实际上已经说明了对于意识形态的把握不能仅局限于以上两个结构,而必须求助于意识形态形式的第三个结构,它相当于梦之形式中的无意识欲望,也就是意识形态形式本身所蕴含的真正主题。

关于意识形态形式的第三个结构,齐泽克指出:“寻常的‘意识形态批判’总是试图从某个社会的有效社会关系的联合中,推导出该社会的意识形态形式(ideological form)。与此不同,精神分析的意识形态批判首先着眼于在社会现实中运作的意识形态幻象。”这里的幻象一方面就是人们仍然不放弃虚假意识形态的原因,因为在他们的行为方面,他们受到意识形态幻象的引导;另一方面,正是意识形态幻象结构着社会现实,也就是说,我们所体验到的社会现实其组成部分就有意识形态幻象。这样,如果我们依据所谓的社会现实来采取某些行动,那么我们实际上也是受着意识形态幻象的引导。齐泽克进一步指出:意识形态是“‘幻觉’,用来结构着我们有效、真实的社会关系,并因此遮掩不堪忍受的、实在界的、不可能的内核”。正是在这一论述中,意识形态形式的第三个结构显现出来了,也就是意识形态幻象结构着社会现实,并由此遮掩着实在界的内核,这一结构就相当于梦之形式中的无意识欲望。为了更好地理解意识形态遮掩实在界的内核这一论述,齐泽克列举了在20世纪出现的纳粹集中营这个案例,在他看来,当各种意识形态试图将集中营归纳为具体的社会秩序的产物的时候,实际上都在躲避一个事实,那就是集中营作为“同一个创伤性内核,为所有制度所共有,而且永不变易”。(8)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第37、50、57页。这里并没有详细分析意识形态幻象这个概念,因为它与意识形态的现实性联系过于紧密,我们将在后文加以论述。

综上所述,意识形态的形式性包含三重结构:意识形态文本、意识形态背后的内容以及意识形态幻象结构社会现实时所遮掩的实在界内核。也就是说,任何一种具体的意识形态,它都包含有这三重结构,而这即是意识形态的形式性。

二、意识形态的现实性维度

把握意识形态的现实性离不开对意识形态幻象的理解。在齐泽克看来,“意识形态不是用来掩饰事物的真实状态的幻觉,而是用来结构我们的社会现实的(无意识)幻象”。(9)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第33页。那么什么是意识形态幻象呢?齐泽克对于意识形态幻象的关注,源自他对马克思的一句经典论述的追问:“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们这样做了。”(1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91页。在这里,齐泽克认为存在意识形态幻觉,但是与一般的理解不同,他并不认为意识形态幻觉仅仅位于“知”的一方,在他看来,意识形态幻觉还位于“为”的一方。正如他所指出的:“幻觉、错误和扭曲早已在社会现实中发挥作用,在‘人实际上正在做什么’这一层面上发挥作用,而不仅在‘人认为或知道他们正在做什么’这一层面上发挥作用。”为了进一步说明幻觉是如何在人的行为中发挥作用的,齐泽克列举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货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货币时,其实很清楚货币代表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是在实际使用货币的过程中,从人们的行为来判断,好像货币所具有的财富属性已经与人的社会关系无关,而只取决于货币本身的物质属性。关键就在于,人们在实际行为中受到了意识形态幻觉的引导还不自知,他们忽略了意识形态幻觉。由此,齐泽克指出:“这种忽略,这种无意识幻象(unconscious illusion),就是可以称为意识形态幻象(ideological fantasy)的东西。”(11)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第30、33页。在这里,齐泽克已经接触到意识形态现实性的一个维度,那就是它已经通过意识形态幻象引导了人的实际行为。换言之,意识形态通过意识形态幻象引导现实社会中人的行为而展现了其现实性。

当然上述分析似乎还是过于抽象,这里有必要考察为什么人们无法逃离意识形态幻象的引导这个问题。在齐泽克看来,其关键原因就在于人的信仰具有客观性,“信仰远非‘隐秘的’、纯粹的心理状态,它早已物化(materialized)在我们有效的社会行为中”。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很容易发现这种信仰的客观性,比如,有人信仰宗教,但他信仰的形式却不是每天亲自诵念很多遍经文,而是把祷告写在纸上,并把带有经文的纸放在转经轮上,让转经轮自己转动,通过这种形式来完成自己的信仰。齐泽克还列举了不少这样的例子来说明信仰所具有的客观性,比如死者家属通过“哭灵人”这个中介来达到自己悼念亲人的目的,电视观众通过“罐头笑声”这个中介来达到享受轻松时光的目的等等。所以,所谓信仰的客观性,就是指人们的信仰通过客体的中介来完成。在理解了信仰所具有的客观性之后,就很容易解释为何人们会在其行为中被意识形态幻象所引导了。人们对意识形态的信仰或者相信已经物化到了客体中,物化到了社会运行的机理之中。所以,即使人们主观上已经意识到了意识形态本身的虚假性,但仍然无法摆脱这一意识形态的控制,因为人们“已经不再相信物,但物还在相信”。因此,齐泽克进一步指出,根据人们的实际行为判断,社会现实似乎已经被一种“仿佛”所支撑,“仿佛我们相信官僚体制是全能的”,仿佛我们相信总统是人民意志的化身等等。这里的关键就是,这里的相信并不是人主观意志上的相信,这里的相信其实是客体性的相信,它“已经寄身于、物化于社会场域(social field)的有机效能中”,(12)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第37、34、37、37页。并且这种相信一旦被打破,社会场域之肌理也会随之瓦解。熟悉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人应该对这一观点并不陌生,因为阿尔都塞曾经指出:“仅就某个主体(某个个人)而言,他所信仰的那些观念的存在,是物质的,因为他的观念就是他的物质的行为,这些行为嵌入物质的实践中,这些实践受到物质的仪式的支配,而这些仪式本身又是由物质的意识形态机器所规定的。”(13)路易·阿尔都塞:《论再生产》,第361-362页。实际上,阿尔都塞已经在这里提到了人们信仰所具有的客体性。不过齐泽克在这里往前推进了一步,他不仅看到了人们的“相信”所具有的客观性,或者说物质性,还看到了人们所“相信”的观念是意识形态幻象。例如,资本主义社会并不能带给人真正的自由,因为这一社会形态中还存在着剥削,但生活在其中的人的实际行为却体现出他们相信资本主义社会能带给人真正的自由。所以,齐泽克强调:“信仰支撑着幻象,而幻象调控社会现实。”(14)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第37页。既然人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现实都被意识形态幻象调控着,那么人自然也无法逃离意识形态幻象的引导了。

至此,我们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回答,即如何理解拉康的基本命题“在梦与现实的对立中,幻象位于现实一方”。要回答这个问题,得从梦说起。齐泽克引述了拉康对梦的分析。与梦比起来,我们所体验到的社会现实更能遮蔽我们的欲望这一实在界。一般人对梦的分析,会认为梦不过是人们逃避现实的一种场域。为应对现实的刺激,人们会快速地建构梦境来防止惊醒,直到外界刺激过于强烈。但在拉康看来,人们从梦中惊醒并不是由于外界刺激过于强烈,而是由于人们在梦中遇到了自己欲望的实在界。人为了逃避与这种实在界相遇,而从梦中遁入现实。由此看来,梦与现实的对立就体现在这里,在梦中,我们能与欲望的实在界相遇;在现实中,我们反而无法与欲望的实在界相遇,其原因就在于现实把欲望的实在界给遮蔽了。所以,当齐泽克说“意识形态的情形与此毫无二致”的时候,他就是指意识形态幻象也会和“现实”一起遮蔽欲望的实在界,这就是为什么“幻象位于现实一方”的原因。由此,齐泽克的结论是,意识形态就其基本维度而言,“不是为我们提供逃避现实的出口,而是社会现实本身,以供我们逃避某个创伤性的、实在界的内核(traumatic,real kernel)”。在此,我们难免会有这样一种印象,现实被意识形态幻象所建构,那么我们岂不是一直生活在完全的幻觉之中?齐泽克提请我们注意的是,现实并不是广义的幻觉,因为总有实在界内核无法被意识形态吸纳进去,但它却被意识形态所遮掩了。我们要接近它的唯一方法就是通过梦,即“我们处理这个实在界硬核(hard kernel of the Real)的唯一切入点是梦”。(15)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第49、50、50、53页。

当然除了从意识形态幻象这个维度阐释了意识形态的现实性之外,意识形态现实性的典型说明就是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理论。阿氏指出,这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物质的。“一种意识形态总是存在于一种机器当中,存在于这种机器的某种实践或多种实践当中。这种存在就是物质的存在”。阿尔都塞进一步阐述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它们包括教会、家庭、学校、党派等等。这样一来,阿尔都塞便将意识形态通过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深入现实中的各种物质客体中。这成为意识形态现实性的典型例证。

最后,意识形态的现实性还表现为意识形态是一个社会的症候。症候(symptom)是精神分析的一个核心概念。拉康认为,症候是一个令人烦恼,但不能摆脱的存在现象,是剩余快感(对象a)的不断累积的外溢或拱出。因此,与剩余快感的“虚无”性质相比,症候是“在”而非“虚无”。当然,症候不是一个简单的存在,而是一种拱出的现象存在。与弗洛伊德相比,拉康有关症候的看法是在1959年《精神分析的伦理》的第七次讲座中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并将症候与快感关联了起来。此后,症候与快感相关联,并构成了创伤性的内核。快感与创伤的悖论特征,必然导致症候也是悖论性的。但另一方面,症候与快感又不同,症候不是实在界,而是从实体中拱出的存在,它既暗示,同时又掩盖了那个普遍性实体(实在界)的不一致或不协调。

拉康甚至提出,是马克思发明了症候概念。其主要根据在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拜物教的分析,即商品拜物教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症候。齐泽克在《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中,结合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概念对症候给予了更为详细的分析。如上所述,从哲学的本体论角度出发,症候标志着一种特殊的“在”,也就是现实性的存在。当然,必须强调,它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现实存在,一种“拱出”的存在或“现实性”。所以,只有在这个意义上,齐泽克才认为“症候是一种激进的本体论”,即与快感相关联的“对应物”。齐泽克又说:“症候概念是它必不可少的对应物,是快感实体的对应物,是符指化互动围绕着它建构起来的实在界内核的对应物。”因此,只有从快感出发,才能更好地理解症候。但是,决不能将症候视为实体或快感。实体是“无”,而症候是“有”,它是对实体之“虚无”之“在”的确定性的证明和肯定。所以,齐泽克说:“症候是拉康对下列永恒哲学问题的最终回答:‘为什么总是存在某物而不是乌有?’——这代替了‘乌有’的‘某物’,就是症候。”这说明,症候与实在界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对立。在拉康那里,实在界即实体,或者说本体,是一种“虚无”或“乌有”,而症候就是其反面,是“有”,但这个“有”并不是一个具体的“有”,而是一个特殊性的“有”,一个主体自己看不见的“有”或“存在”,一个“拱出”,一个悖论性的存在。这种悖论性的存在典型地体现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拜物教上。所以,齐泽克接着说:“这就是症候,一个特殊的、‘病理性’的符指化构成,快感的绑定,一个抵抗沟通与阐释的惰性斑点,一个不能囊括在话语循环、社会联结网络中却同时又是它们生成条件的斑点。”(16)Slavoj Zizek,The Sublime Object of Ideology,London:Verso,1989,pp.72,71-72,75.由此可以推出,症候与快感,与实在界的关系,似乎具有类似的一体两面的特征:只不过一个虚无,是乌有;另一个是“有”或曰“现实性”。

三、 意识形态的形式性与现实性的悖论性统一

回到意识形态的现实性这一问题。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说,意识形态是一个社会的症候。而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社会中,这一症候的现实性就表现为“商品拜物教”。相反,意识形态的形式性就是意识形态的快感,它表现为意识形态的文字、口号,甚至某个符号或动作,总之就是那个能填补了意识形态快感内核的形式性之物。如此,作为症候的意识形态的现实性与作为快感之内核的意识形态的形式性就如此“悖论性”地结合在了一起,构成了意识形态“一体两面”或“对立统一”。它们之间的关系呈现为互为依赖又互相对立的辩证关系。当齐泽克说“意识形态就是幻象所结构着的社会现实”时,这句话其实蕴含了意识形态的形式性与现实性的“悖论性”的统一,因为支撑幻象的是无意识的 “快感”的形式性;而意识形态的现实性则又是被幻象所结构着,或者说,意识形态的现实是建立在“幻象”的基础上。正是基于此,齐泽克才说,幻象处于在意识形态的“现实”一边;反过来,意识形态的“快感”则居于“形式”的那一边。对于意识形态的现实性特征,阿尔都塞有明确的论述。他与葛兰西一样,认为意识形态就像水泥一样,(17)参见路易·阿尔都塞:《论再生产》,第427页译注。封闭了由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构成的这座大厦。此时意识形态的这种“遮蔽”功能就是意识形态的现实性的体现,也就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论述的意识形态的“虚伪性”的特征。正因为意识形态的这种“遮蔽”的现实功能,它使我们看不到社会的矛盾和“裂隙”,并产生了意识形态的幻觉,相信社会是“和谐的、有效的、统一性”的整体,而非后马克思主义学者拉克劳所谓的“社会是不可能的”的观点。正是由于意识形态的“遮蔽”功能,这一症候的出场才封闭了主体的分裂或断裂,从而使主体变成了一个“理想化的和谐”主体。所以,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齐泽克说症候“是我们真正惟一的实体,是我们存在的惟一的实证支撑,是赋予主体以一致性的唯一之处。换句话说,症候是我们作为主体‘逃避疯狂’的一种方式,是我们‘选择某物(症候构成)而非乌有(严重的精神孤独症,对象征世界的摧毁)’的方式”。(18)Zizek,The Sublime Object of Ideology,p.75.一句话,症候的出现既标志着意识形态的特殊的现实性,同时,由于意识形态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的症候,如商品拜物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典型症候,弘扬革命理想,宣传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就是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症候,所以,症候也彰显了意识形态的某些形式性的特征,如重复性、外在性、简明易懂性(如简单的口号或标语)。至此,可以说,意识形态的形式性与意识形态的现实性其实是意识形态的两个不同方面,但同时又是不能截然分离的两个维度。一方面,两者代表了关于意识形态研究的不同进路,反映了意识形态本身的基本属性;另一方面,两者相互渗透,互为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为条件。这就不难理解齐泽克在《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一书的第一部分要借助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理论来阐释精神分析的“症候”概念。同时这也说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与齐泽克精神分析理论之间的内在关联。意识形态形式性与现实性的“悖论性”和“统一性”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此呈现了惊人的“巧合”。其实,对于意识形态的形式性与现实性的辩证关系的理解,有点类似于对一个立体物的多维度的呈现。为了更好地把握一个立体物,必须把这个立体物的俯视图、侧视图和正视图都画出来,如此人们才能根据这三视图将这个立体物准确地建构出来。因此,从形式性和现实性这两个辩证的维度来把握意识形态,为深化当代意识形态研究打开了一个更广阔的空间。

一方面,我们已经知道意识形态的形式性具有三重结构:意识形态文本、意识形态背后的内容以及意识形态幻象结构社会现实时所遮掩的实在界内核。对于形式的重视,齐泽克曾在《延迟的否定》中作了如下论述:“形式不再是那个需要人们从其背后寻找被隐藏的‘真正本质’的被动的表达形式,而是成为了促使被动的、无形式的质料独特化的机制,并赋予质料特定的规定性。”(19)Slavoj Zizek, Tarrying with The Negative:Kant,Hegel,and the Critique of Ideology,Duke University Press Durham,1993,pp.134-135.另一方面,从意识形态的现实性这一维度来看,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对意识形态的现实性也有所阐发,例如马克思指出:“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成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在这里,马克思就把意识形态拉回到社会现实之中,指出意识形态中呈现出的各种关系其实都源自人们的实际生活。再者,马克思还指出:“‘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振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5、533页。马克思在此十分精准地指出了“精神”,这实际上就是我们的意识,在其最基本的层面是需要通过物质这一载体而呈现的。最后,从辩证法的角度看,还可以把意识形态的形式性和现实性类比于现代物理学光所具有波动性和粒子性二重属性、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二重属性。

总之,齐泽克从精神分析这个维度对意识形态的形式性和意识形态的现实性所作的分析和揭示,为研究和批判当今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提供了一个重要视角,一定程度上拓展和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其不足之处,即齐泽克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远远逊于马克思。这是研究当代意识形态理论所必须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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