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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质量推进“文化小康”建设研究

2021-01-15夏芸芸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小康文化产业武汉

夏芸芸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武汉 430019)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小康”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质量的文化尺度。高质量推进“文化小康”建设,对于提升国家或城市文化影响力,推进国家或城市跨越式发展、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化小康”的内涵

在我国,“小康”思想由来已久,但“文化小康”却是一个相对新颖的概念。目前学界主要从要义、作用、目的、建设等不同角度对“文化小康”进行界定,如李晖认为文化小康的要义实现基础在于民生普惠,持续动力在于多元繁荣,终极目标在于文化自信。[1]张树俊认为,文化小康是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和本质反映,是时代诉求的表现,其核心要素是民生文化。[2]王晓峰认为,文化小康对全面小康具有引领作用,要实现文化育民、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富民。[3]傅振宗认为,文化小康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人们在科学文化知识和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内在素质及其外在表现的总和。[4]张芸芸认为,文化小康是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特定阶段的文化发展的状态,主要体现在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满足、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与过去相比得到提高。[5]虽然当前学界关于“文化小康”的内涵尚未有定论,但一致认为“文化小康”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分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内容,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及《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也从不同角度对“文化小康”进行了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文化建设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即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进一步指出,到 2020 年,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家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高,并明确了14 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对如何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明确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这些顶层设计及指示精神从不同方位绘就了“文化小康”的蓝图,明确了“文化小康”建设的历史定位及重要意义,为“文化小康”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目标指向及实践路径。[6]

可见,“文化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内容,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质量的文化尺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它是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特定阶段文化发展的状态,是一种更高水平外在社会形态和内在灵魂诉求的集中体现,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之时、精神文化生活获得更多享有、更多满足的一种社会状况,更是助推社会文明衍化的巨大动力和无形资产。[7]这表明,“文化小康”是一种人人可享有的文化生活。“文化小康”具有群众性,不遗漏任何一个地区,不遗漏任何一个人。这一特征决定了“文化小康”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公共文化、文化产业“两翼”发展,不断拓展群众文化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其次,“文化小康”是一种健康文明的生活状态。这种向上性决定了“文化小康”建设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凝心聚力,价值认同,显著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文化小康”彰显文化自信。“文化小康”具有传承性,“文化小康”建设要着力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传承和保护,并加以创新性发展及创造性转化,不断扩大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增强群众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

二、武汉“文化小康”建设的做法、成效及问题

(一)武汉“文化小康”建设主要做法

1.强化顶层设计,从战略高度谋篇布局。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文化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格局。二是强化法律法规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关于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6]33号),依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通过持续性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丰富人们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

2.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对接文化供需。一是抓文化供给增量。一方面,加大政府补贴力度。在持续性加大文化专项资金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文化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运用政府文化消费补贴资金激励企业生产优质惠民文化产品,不断改善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结构。另一方面,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供给。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扶持作用,盘活可利用的社会资本,有序有效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到文化供给中,不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二是抓文化供给质量。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着力提供接地气、有人气的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确保文化产品和服务既叫好又叫座。推行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定期制定发布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目录,通过线上线下服务的“同步”与“共享”,“把群众‘要’文化与政府‘送’文化匹配起来,提升文化服务精准度,确保文化供给有效率、有质量。三是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性。上线武汉“文惠通”2.0版,提升市民文旅消费体验,扩大文化旅游企业受众面。完善“文惠通”平台与场馆交互功能,提升用户通过平台享受文化服务的便捷性。文化场馆和文化企业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开发公众号,方便居民参与文化消费。通过场馆无纸化扫码入场等方式获取积分,打通场馆线上线下服务链条。

3.深入文化精准扶贫,推进文明共建文化共享。一是坚持“结对子”。制发《关于组织开展市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美丽乡村(社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每年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村结成对子,共建新文化、共倡新风尚。二是坚持“种文化”。结合各类送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对乡村文艺骨干的培训和帮扶,进一步充实了全市农村文化的服务力量,增强乡村文化内生动力。三是坚持“送文化”。常态化开展“送戏下乡”活动,组织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开展流动展览进村级文化活动中心、进学校活动,每年举办武汉乡村文化旅游节,极大地丰富了农村地区精神文化生活。

4.不断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及时制发《关于支持武汉市文化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武汉市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扶持规定》《武汉市创建“国家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和《武汉市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认定促进办法(试行)》等文件,为文化企业提供税收优惠,优化文化产业招商引资环境,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制订《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一体化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制度》,建立市区一体、宣传部门与工作部门一体化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加快武汉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不断健全举办重大文化产业节展活动支持保障机制。深化新华书店、天河电影集团等国有文化资源整合改革,不断健全国有文化企业监管工作机制。

5.狠抓人才队伍建设,巩固文化小康人才支撑。一是完善文化人才选用机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落实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基层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和管理,配齐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能力。在社区、行政村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二是加强文化人才的培养。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全面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培训工作。注重文化人才的知识更新,提升文化人才对社会发展、舆情变化、知识创新的敏感度,确保创新能力的有效发挥。三是重视文化人才实践锻炼。通过“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五进”等活动,文化人才创造平台,搭建舞台,让人才在实践中成长,在事业中成熟。

(二)武汉“文化小康”建设成效

当前,武汉“文化小康”建设成绩斐然,城市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文化强市建设基础更加扎实,为武汉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文化力量。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当前,武汉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效能、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成绩显著,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与改善。在基础设施方面,拥有“国家一级图书馆”10家、“国家二级图书馆”5家,“两馆一场”、街道(乡镇)文化站、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村响”“户户通”等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并达到小康标准。在服务效能方面,建立市公共文化服务数字服务平台,“两个中心”建设持续稳步推进,“互联网+”公共文化等融合发展方式逐渐完善,群众点单、基层报单、中心派单、部门接单、群众评单形成闭环,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大大提高。文化服务活动丰富,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向社会开放,实现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图书流动共享和一体化服务,展览、音乐节、杂技节、送戏下乡、公益讲座等文化活动达上千场次,极大地丰富了市民精神生活,陶冶了市民情操。

2.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近年来,武汉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迅猛,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支柱性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据统计,2017年武汉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19.10亿元,比上年增加29.7%;2018年,武汉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733.19亿元,在全市GDP占比达到4.91%。2020年,虽受疫情影响,但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和创意设计三个行业仍实现同比增长18.1%、9.5%和3.2%。同时,文化产业品牌数量居全省首位,18家企业(品牌)入选“湖北省首届文化产业品牌选树”公示名单,入榜企业数量占获评企业(品牌)的60%。

3.文化精准扶贫工作基本完成。武汉积极开展文化精准扶贫,“文化小康”建设不落下一个地区、不落下一个人。一方面,扶贫先扶志。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百姓宣讲等平台,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送文化”“种文化”并进,“输血”“造血”并举,坚决革除贫穷文化,切实转变贫困思维,充分激发内生动力,树立想发展要发展信心信念。另一方面,以文化人。深入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文化进万家”“送戏下乡”等系列活动,满足贫困地区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贫困地区精神文化生活。目前文化精准扶贫工作基本完成。

4.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近年来,武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深化“五大”创建,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四个百万”“十大行动”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文艺轻骑兵”“戏曲下乡”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民文明素质及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提升。武汉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截至目前共有全国道德模范15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7人,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居于首位,被誉为“一城好人,道德高地”。

(三)武汉“文化小康”建设存在的问题

1.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当前,虽然武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建成,但优质公共文化资源仍主要集中在城区,城乡之间、区区之间和群体之间差距仍然存在。尤其是农村地区,“文化小康”建设较为薄弱,存在文化资金投入不足,文化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利用率低、无人管理,文化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供需错位,文化活动频次少、形式单一,群众参与意识不强、热情不高等问题,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同时,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2.文化发展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武汉文化体制改革还不够彻底,政府越位和缺位现象依然存在。一方面,政府承担了大部分公共文化事务,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服务质量及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政府对经营性文化企业扶持力度不够,经营性文化企业的生产力和创造力受到制约。同时,由于政府间强有力的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在“文化小康”建设中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现象时有发生,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整合力度不够,“文化小康”建设合力尚未形成。

3.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不强。武汉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供给力度还不够有力,文化企业生存压力较大,政策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文化产业整体规模还不够大,结构布局还不够完善,产业发展存在零散化、同质化问题。对新兴文化产业扶持力度不够,在全国乃至世界叫得响的文化品牌不多。文化企业改革进展较为缓慢,符合市场化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文化与科技、网络融合力度有待加强,“文化+”效应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文化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4.文化传承弘扬质量和效益不高。武汉城市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有着丰厚的传统文化资源,但当前文化传承弘扬力度还不够,效果不够显著,文化品牌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足。文化专项资金虽持续性投入,但部分未用在刀刃上,特色性彰显不够,重复建设现象依然存在。对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转换原创力低,传播度及群众接受度不是很高。“汉剧”“楚剧”等传统艺术和本土剧种文化赋能不足,缺乏系统性包装宣传,难以有效彰显武汉城市形象。城市名片塑造不够精致,东湖、江滩等地标性经典的人文底蕴发掘不够,对外推介力度不大,未能形成全国性亮点区块。

5.公民素质及城市文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囿于消费水平、消费习惯、消费便利性等因素影响,武汉文化消费水平还相对较低,文化消费潜力尚未得到充分释放。“知识贫困”现象依然存在,道德素质和科学素质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农村地区封建迷信还有市场,“汉骂”等糟粕文化中依然大量存在。部分市民公共意识淡薄,乱扔杂物、乱停车辆、乱穿马路、损坏公共设施等现象时有发生。不文明现象同样表现在网络空间,一些网民随意发表不当言论影响武汉形象。

三、高质量推进武汉“文化小康”建设建议

(一)坚持价值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和根本

习近平同志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高质量推进武汉“文化小康”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城市文化发展方向,涤荡错误思想,改造不良行为,切实推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活动,让城市更有内涵、社会更有文化、市民更有道德。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文化生产和服务全过程,净化文化市场,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品质,提升市民素养,引领道德风尚。要依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通过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制度保障等多种方式,融入到群众社会生活的方方方面,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达到“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程度。

(二)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针对农村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一是要统筹城乡资源配置,着力补齐农村文化建设短板。在加大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力度、着力补齐农村文化建设基础设施薄弱短板的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让企业等市场主体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有力支撑。二是要持续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成果。一方面,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先进文化与地方文化有机融合,创作既富有时代气息又让群众满意的文化作品,通过“三下乡”“文艺轻骑兵”“送戏下乡”等活动,促使城乡文化资源互通共享,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在“送文化”的同时更要“种文化”,通过建立激励制度、完善保障体系、加强培训等举措,鼓励优秀文化人才到农村工作,培育一批农村文化复合型人才,为农村文化建设贡献力量。三是要优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继续打造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琴台音乐节、武汉之夏、名家论坛、书香江城、武汉中节华优秀戏曲文化艺术节、首义文化节、高校艺术节等文化品牌,不断提升影响力。深入挖掘武汉地域特色文化,振兴武汉“戏码头”。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同步”“共享”。

(三)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继续深化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研究制定完善文化企业纾困解难相关政策,建立覆盖整个文化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政策保障体系。扶持新兴产业发展,为文化创意、文化旅游、影视制作等新兴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融合创新的发展方式,推动“互联网+”和“文化+”发展,推动文化与科技、信息、旅游等其他产业的融合。发挥文化产业园区的平台带动效应,加强区域间资本、资源、技术、人才的集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园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批有影响力、有竞争力、有带动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专、精、特、新”的小微文化企业做精做专。促进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培育一批知名文化产业品牌,引导文化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8]

(四)坚持文化自信,创造性地提升文化传承弘扬能力

要注重对武汉传统优秀文化的挖掘、利用和保护,在继承其文化精髓的基础上,赋予其时代内涵,着力打造一批彰显武汉特色、在全国乃至国际知名的文化品牌。一方面,要科学认识武汉传统文化。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态度来认识和发展武汉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武汉传统文化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元素,如知音文化、木兰文化、盘龙文化等深入挖掘并大力弘扬,为传统文化赋能,突出文化个性并融入当地产业。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如“汉骂”等,要强化治理,坚决摒弃。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武汉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化转换。着力推动武汉优秀传统文化转型升级,赋予优秀传统文化新的内涵和表达方式,将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真正顺应时代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最后,要加大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通过完善法规、政府扶持、广泛宣传、人才培养等举措,推动传统村落、传统技艺、传统艺术等传承和发展,让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迸发勃勃生机。

(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公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

一是要强化教育引导,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实施市民道德建设和市民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引导市民从细微处提升自身素养,营造全社会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气。二是要深化群众性文明养成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秩序、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校园和文明网络等行动,让文明成为城市的价值取向,让文明成为市民的价值遵循。三是要加大管理督导,全面落实《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加强惩戒制裁,引导市民树立以遵法守序为荣、失德缺德可耻的正确观念。四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善于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和“三微一端”创意表达,把文明素养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五是要弘扬科学精神,引导教育市民以科学文化充实内心,树立积极向上生活态度,自觉抵制封建、腐朽、落后文化。

(六)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武汉文化事业和产业相关立法及政策,推动文化制度定型,为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释放文化发展动力活力。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准确界定政府角色,强化政府在健全文化市场机制、培育文化市场主体、高效满足公众文化需求等方面的作为义务。持续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原则,推动经营性文化资产整合,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及竞争力。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合力。着力完善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推进宣传文化体制改革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市区一体、宣传部门与工作部门一体化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建立文化资产产权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经营,提升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释放文化发展潜力。[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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