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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生态正义思想研究现状及趋势评析

2021-01-13寇爱林马亚妮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正义学者生态

寇爱林,马亚妮

(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正义问题是一个涉及到人与人关系的古老而永恒的问题,而生态问题则是在18世纪工业革命之后才成为一个被普遍关注的涉及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和人们对全球性生态危机解决之道的深入探索,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一些学者逐渐开始将正义问题从人与人的关系拓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使生态正义问题成为学界日益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研究者们期望通过对生态正义问题的探索和研究在生态资源的共享、生态责任的共担、生态共同体的共建等方面有效地应对和解决全球性的生态危机,从而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协调发展的整体性正义,促进人、自然和社会这三者之间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内外的学者们从各自不同的理论背景和现实处境出发,围绕生态正义的概念、产生生态非正义的因素和实现生态正义的路径等方面展开了研究,取得了不少重要的研究成果,对缓解全球生态危机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外生态正义研究现状

1.生态正义的概念

研究生态正义的首要内容就是界定生态正义,学者们根据各自不同的学科背景从不同的角度对生态正义进行界定,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基于人与非人存在物的关系,部分学者对生态正义的概念大概形成了两种观点。第一种是把生态正义概括为人对非人存在物的责任和义务。如,汤姆·雷根表示人与非人存在物都处于同一个生态圈,人和动物都有平等正义的权利,人类有责任对其他非人生命物的生存权负责,动物有被人类尊重和平等对待的权利[1]。罗尔斯顿认为自然界可以为生态系统中的其他生命物种提供帮助,整个生态系统都应该是道德关怀的对象[2]。辛格认为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权得到平等的对待[3]。奈斯认为自然界中的其他非人生命都有自己的内在价值,这些生命应该和人类一样被平等地对待,人类没有权力去伤害其他非人生命体[4]。第二种是以弗里特杰夫·卡普拉等为代表的学者,他们把生态正义界定为人与非人存在物的共生。其中卡普拉认为生命存在物通过物质与信息的直接或间接交换后联系在一起的就是生态正义[5]。

二是基于人与生命存在物的关系,以保罗·泰勒和布赖恩·巴克斯特等为代表的学者把生态正义界定为一种以生命存在物之间关于生态资源的分配正义。其中,保罗·泰勒表示生态正义是指所有生命存在物都有其与生俱来和公平正义方面的价值所在[6]。巴克斯特认为生态正义就是人与其他生命存在物之间关于生态资源的分配正义[7]。

三是基于人与人的关系,有些学者对生态正义的概念做出了两种界定。第一种是把生态正义界定为环境正义。这种观点以彼得·温茨为主要代表,他认为生态正义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和担任的社会责任的正义合理分配[8]。第二种是把生态正义界定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在生态权利方面的平等正义。这一观点的代表学者主要是马钱德拉·古哈、卡伦·沃伦等。他们认为生态正义就是在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重新分配资源或是男性和女性在生态权利方面的公平正义[9]。

2.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原因

要摆脱生态危机、实现生态正义就需要面对和解决生态非正义及其产生的因素。目前,国外学者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原因,大概形成了“绿色生态中心主义”和“红色人类中心主义”这两种不同的见解。

“绿色生态中心主义”的典型代表人物是威廉·莱斯和本·阿格尔。这些学者认为,生态非正义产生的原因是人类在“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对生态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消耗。一方面,他们认为人类由于控制自然和异化消费的非正义行为引发了生态危机,从而产生生态非正义。例如,威廉·莱斯提出,在工业社会中通过控制自然和消费商品来满足人类的需求是不正确的需求观,这是造成生态非正义的根本原因[10]。另一方面,他们认为人与自然之间本质上是处于一种平等和谐的状态,但在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人类对自然界进行无限制的开采和利用,从而引发了生态危机,产生了生态非正义。

“红色人类中心主义”的典型代表人物是大卫·佩珀、福斯特、高兹等,这些学者们认为产生生态非正义的原因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其中,大卫·佩珀认为产生生态非正义的根本原因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存在的一些矛盾。福斯特和高兹认为,产生生态非正义的原因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扩张方式使得人类在生产过程中疯狂地掠夺自然资源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导致人与自然本身和谐的状态被破坏[11][12]。

3.生态正义的实现路径研究

在涉及到生态正义的实现路径问题上,上述学派及其代表人物探讨的很多,这些主张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

第一,以分配正义来实现生态正义。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温茨。温茨提出了著名的以人际关系为核心的“同心圆”理论,他提出要把人与其他非人类生命物理解为一个相互影响和相互联系的整体,他认为要以人与人之间以及非人存在物之间的分配型社会正义来实现生态正义[8]。

第二,以生产性正义来实现生态正义。持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人物是詹姆斯·奥康纳。他认为实现生态正义的有效途径就是在生态学社会主义中实现从“分配性正义”到“生产性正义的转变[13]。

第三,以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来实现生态正义。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福斯特、高兹、萨卡等。福斯特认为实现生态正义的有效途径就是通过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后再加入社会主义因素,使人与自然达到和谐相处的状态[11]。高兹认为应该对资本主义制度及其生存方式采取有效的改革措施以防生态资源枯竭,从而以此来实现生态正义[14]。萨卡认为需要通过在批判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条件下去建立生态社会主义,以此来实现生态正义[15]。

第四,以重塑生态观和完善制度来实现生态正义。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威廉·莱斯、福斯特、戴维·佩珀等。威廉·莱斯认为实现生态正义不仅需要培养人们树立科学的生态正义世界观,还需要考虑生态正义实现的制度保障,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社会制度体系[10]。福斯特认为实现生态正义需通过道德革命融合生态价值和生态文化,构建新的生态道德价值观[16]。戴维·佩珀认为实现生态正义就需要重新培养和树立以人为本的生态观,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17]。

二、国内生态正义研究现状

1.生态正义的概念

关于生态正义的概念,国内学者大多数借鉴了国外学者的观点,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色。国内学者对生态正义的界定大都立足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这几方面的关系来提出自己的观点。

基于人与人的关系理解生态正义的代表人物主要有郎廷建、李培超、王宏兴等。其中,郎廷建从人与人的关系出发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生态正义就是人与人之间以生态资源为中介的生产关系正义,其属于社会正义之范畴[18][19]。李培超认为生态正义就是人与人之间能够公平正义地分配自然资源和承担起保护生态的责任[20]。王宏兴和孙功认为生态正义就是人类社会能够公平正义地享用自然资源和承担保护环境及节约资源的义务[21]。

基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生态正义的代表人物主要有薛勇民、张建辉、李永华等。薛勇民、张建辉认为生态正义就是注重以公平正义的态度和原则去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22]。李永华认为生态正义就是不同国家或地区以及整个人类应该拥有平等公正的权利和相同的义务去对待自然,是一种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正义理论[23]。李华荣认为生态正义是在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关系下人对整个自然界所做的反思和构想,具体表现在价值观念、价值规范以及评价准则等方面[24]。江潭瑜认为生态正义就是人类需要培养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关系的内在价值和内在自觉[25]。李银娥认为生态正义表现为一种综合性的关系,是人类的行为在符合生态平衡原理和生物多样性的原则下应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26]。

基于人与社会的关系理解生态正义的学者较为缺乏,主要代表人物有贾卫列。他认为生态正义就是人类应该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生态关系[27]。

2.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原因

关于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原因,国内学界主要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种:

第一,资本主义制度及其生产发展方式导致生态非正义。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李培超、梁悦凤、陶火生、颜景高、陈云等。李培超认为产生生态非正义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制度,只有消除资本主义制度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生态正义[20]。梁悦凤和陶火生认为“西方国家产生生态非正义的因素是资本主义制度,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上,导致生态非正义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发展方式的不合理”[28]。颜景高认为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导致了全球范围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从而引发生态非正义[29]。陈云认为生态非正义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方式的非正义性,所以应该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非正义性角度去探索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30]。

第二,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导致生态非正义。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郎廷建、佘正荣、张仲涛等。郎廷建认为造成生态非正义的原因是在经济落后的情况下过度追求经济发展而忽略了正义和各类资源在各阶层之间存在分配不公平的现象[31]。佘正荣认为产生生态非正义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化的发展促使西方国家牺牲生态利益而去过度追求经济效益[32]。张仲涛也认为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原因是人类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加剧了生态危机的发生,而后导致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的物质和精神之间的严重失衡,也导致了人类社会在发展进程中不能够正确认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33]。

第三,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导致生态非正义。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李艳琼、姜涌等。李艳琼认为人们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出现了两种认知偏差,即自然中心论和人类中心论。这使得人们为获取经济利益而去破坏自然环境,导致人与自然失衡,从而引发生态危机产生生态非正义[34]。姜涌认为产生生态非正义的原因是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之争和其体现出来的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价值观[35]。

除了以上三方面,刘洋还指出“产生生态非正义的原因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经济、技术优势和依靠现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对发展中国家的生态资源进行最大化的占有与支配”[36]。

3.生态正义的实现路径研究

关于生态正义的实现路径,国内学者分别从加强体制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和创新科学技术等方面展开了具体研究。

第一,加强社会经济、政治、生态等体制建设以实现生态正义。赵玲认为实现生态正义的重要途径就是加强各国间的合作以及加强各国的法制建设和实施[37]。钱秋月认为实现生态正义需要加强意识形态、生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38]。俞田荣认为实现生态正义需要完善各种制度和加强法治建设[39]。李晓、路日亮认为实现生态正义需要注重变革一系列相关的现代化实践模式与增强现代性建设的制度属性,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义来缓解生态危机[40]。

第二,创新科学技术以实现生态正义。薛勇民、张建辉认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是实现生态正义至关重要的物质基础,因此实现生态正义的有效路径就是需要创新和完善科技手段[22]。张传文认为实现生态正义就得大力发展生态科技,使科学技术与社会协调发展[41]。

第三,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以实现生态正义。陈世润和虞新胜认为实现生态正义需要社会主义生态制度作为保障,也需要在自然可持续发展状态下处理好人与人、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在环境权益与责任方面的关系,使所有人都能获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权益,也使所有人都能够承担相应的生态责任[42]。张云飞认为实现生态正义只有社会主义一条道路,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才能真正谈得上公平正义[43]。

另外,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王英伟和孙新认为生态正义实现的有效途径是生态共享,其可以实现人、自然、社会等各种要素的和谐相处,也让人们在更好的发展条件上获得公平正义[44]。

三、国内外生态正义研究评价及研究趋势

1.国内外研究评价

国外学者关于生态正义的研究总体上比较全面,但目前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深入探索。第一,关于生态正义的概念方面,国外学者基于不同视角,从人与非人存在物的关系、人与生命存在物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出发对生态正义的概念大致形成了一些观点,有较明显科学的伦理主义倾向。其不足之处在于缺乏对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相互辩证统一关系及其整体性正义的研究,尤其缺乏对这一整体性正义内涵所应然包含的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探究。第二,在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原因方面,国外学者从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两大方面探讨的较多,但在依靠资本主义制度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的大背景下,缺乏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制度本身去探索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原因,也缺乏对产生生态非正义其他维度新因素的探索,因而没有挖掘到生态非正义产生的本质原因。第三,在生态正义的实现路径方面,国外学者大部分从分配、生产、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和重塑生态观念等方面去试图挖掘实现生态正义的路径,虽然做出了较多探索,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例如,在制度方面,学者们对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不够彻底,对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一般也只是提出改造性的意见,不愿意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制度;在其他实现途径方面,一些实践操作性的探索也不够具体,因此还需持续深入的研究。

我国学者对生态正义理论的研究多借鉴于西方学者的理论,但又区别于国外学者的观点,虽然研究成果较多,但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研究。首先,在生态正义的概念方面,我国学者对生态正义的界定都没有脱离人与人、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与国外研究相似,也大都集中于人与人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缺少对人与社会关系的深入研究。其次,在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原因方面,我国学者多从资本主义制度及其发展方式、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和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等角度去挖掘,虽然取得了一些有益成果,但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还是不够全面,应该进一步去挖掘引发生态非正义的其他新的因素。最后,在生态正义的实现路径方面,学者们研究的关注点大都偏向于宏观层面的概括,缺乏系统的阐述和实践性操作维度的研究。因此,要想实现持久的生态正义,不能仅仅依靠外在的强加力去推动,还需要从个人主观意识出发去树立正确的生态正义价值观,更需要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去探索和研究生态正义的实现路径。

总之,从目前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来看,学界对生态正义思想的研究呈现碎片化状态,还没有形成系统性的研究。学者们对生态正义及其概念、特征和内容等问题的研究尚待丰富和完善,对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原因探索不够全面,对生态正义的实现路径大都是进行简单概括,缺乏系统的理论阐述和可供实践操作的研究,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挖掘。

2.研究趋势

一是对生态正义进行多维度、跨学科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研究。在现有的国内外研究中,学者们基于各自的学科背景,从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出发对生态正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却缺乏从人与社会关系维度展开的研究,而且已有研究比较零散。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不仅需要加强从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维度的研究去更加完整科学地界定生态正义,而且更要注重多维度、跨学科的交叉融合研究,使生态正义的研究更加理论化和系统化。

二是要深入挖掘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区域空间性原因。学界探索了诸多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原因,但仍缺乏对导致生态非正义的区域空间性原因的研究,所以在未来的研究中需要加强对生态正义的区域空间性问题的研究。一方面需要探索国际和国内、城市和农村、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不同区域的不同生态非正义问题以及引发这些问题的不同因素,尤其要重视贫困农村地区的生态非正义问题,立足实际找准问题,探究产生生态非正义问题的根源所在。另一方面由于空间资源的生态属性也体现着生态正义的诉求,因此需要探索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空间生态非正义和城镇内部空间、城市与农村空间、民族区域空间、全球生态空间等不同形式的生态非正义问题,多维度地分析导致这些空间生态非正义的不同因素,为探索生态正义提供新的研究视角。

三是加强对实现生态正义路径的实效性研究。目前学界对生态正义实现路径的研究大都偏向于宏观层面的呼吁,缺乏对生态正义实现路径的实效性研究。所以,在未来的研究中不能空谈生态正义,应该多结合本国生态实际,加强对生态正义具体案例的分析,着重考察生态正义理论的实践操作维度。不仅需要探索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的正义准则,使之与实际生态问题联系起来,形成正确的生态正义价值观,还需要立足于各国生态实际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结合,充分吸收国内外关于生态正义的优秀研究成果,探索出实现全球生态正义的切实有效路径。

生态问题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而迫切的问题,生态正义既是“全球问题”,也是“中国问题”,我们不仅要倾听国际生态正义话语,更要加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正义话语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了生态利益共同体、生态行动共同体与生态发展共同体的统一,为全球实现生态正义提供了创造性与现实性的战略思维,为不同生态正义话语体系之间的对话奠定了基础。因此,在未来对生态正义的研究中,不仅要加强对生态正义的整体性、区域空间性以及实现途径的实效性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也需要借鉴国外生态正义思想的理论资源和现实经验,吸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立足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当代实践,构建既具有现实合理性又具有开放包容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正义的话语体系,增强和提高中国特色生态正义话语体系的张力和国际认同,“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45],建设美丽中国,为缓解全球生态危机、实现全球生态正义提供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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