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互动与多元创新
——中缅贸易视野下金融合作的可行性及其路径研究
2021-01-12
(西藏银行总行,西藏 拉萨,850015)
2020年恰逢中缅建交7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新年度元首外交的首站选择了缅甸,双方成功签署涉及政治、经济、民生和区域合作的系列协议,这与当前提倡的“一带一路”建设和“与沿线国家双边贸易”的战略目标是一致的。因此,进一步加速推动中缅贸易的互联互通,实现多方位的合作共赢,既是基于本土利益的需要,也是全球视野中双边互利合作的诉求。中缅金融合作是经济合作的要素,目前,虽成果累累,但在建立银行、货币清算体系、顶层金融设计和资金汇路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不畅通问题,值得关注与重视。本文从中缅金融合作的现状出发,分析实现进一步合作的可行性路径,并尝试从金融、企业和政府三个方面,为中缅金融合作的巩固与深化提出建议与对策。
一、政策与瓶颈:中缅金融合作的可行性分析
(一)中缅经济合作的政策导向与发展趋势
1.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政策是中缅经济合作的重要保证。就缅甸而言,缅甸经济合作政策发布部门为缅甸商务部、海关、缅甸投资委员会,相关主要法规有《〈竞争法〉 实施细则》(2017年)、《缅甸投资法》《所得税法》(2011) 等,从国家层面提供了政策支持。就中国来说,中缅经济合作的政策主要有:一是倡议建设“一带一路”及战略合作。核心目标是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二是中缅经济走廊。沟通了印度洋地区与缅甸、中国内地市场,推动缅甸和中国西南地区经济社会的大发展。三是辐射中心的建设。国家支持云南建设“辐射中心”,围绕八大重点产业和“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四是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建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五是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建立。这是“一带一路”“六大经济走廊”之一,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陆路支撑。中缅两国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为中缅金融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2.经贸合作的进展较快
中国“一带一路”、经济走廊建设等政策的实施,中缅经贸合作在贸易和投资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贸易方面:2018年,中缅双边贸易额达152.4亿美元,同比增长13.1%;2017~2018年中缅边贸额为67.5395亿美元,占缅甸边贸总额的79.797%,同比增长7.263%。投资方面: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对缅甸的投资总额为205.07亿美元,约占缅甸吸收外资总额的26%,排第二位。这样的发展态势,表明中缅经济的进一步合作前景较好。
(二) 中缅金融合作存在的现实瓶颈
中缅金融合作虽然有国家政策支持,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中缅双方金融合作尚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中缅商业银行间缺乏合作、中缅双方缺乏货币清算体系、缺乏顶层金融设计与合作、资金汇路不通、中缅国际结算实操不畅等。
1.中缅商业银行间缺乏合作
经调查,截至2019年7月,中缅货币兑换交易所(中方4个货币兑换交易所)停止交易,已处于停业状态。由于双方对银行监管标准不一,中方对银行金融机构监管严苛,需要提供备案合同、企业账户信息等复杂材料,导致中缅双方商业银行仍处于几乎无合作状态,因而,中缅双方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两国企业资金流动问题。
2.中缅双方缺乏货币清算体系
截止目前,中缅两国双方缺乏金融顶层设计与合作,两国并未建立有效的货币清算体系,导致两国货币结算时困难重重。但是,中缅双边贸易与投资飞速增长的现实,使得两国货币清算数量急剧增加,尚不健全的清算体系已无法满足两国经济的发展。
3.中缅双方缺乏顶层金融设计与合作
中缅两国边境地区金融合作较为单一,主要是边境地区开设人民币存款账户以及推行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然而,中缅双方中央银行并未签署货币互换与清算协议,也并未有良好的金融合作会晤机制,缺乏顶层金融合作与金融发展新格局的构建,导致中缅双边金融合作无法有序地推进。
4.中缅两国资金汇路不通畅
缅甸金融机构仅为中方企业开立非居民账户,生产管理所需资金均集中在非居民储蓄账户(以下简称“NRA”账户),储蓄金额限度较低、资金到账时滞较长、资金汇款手续繁琐、企业无法及时从NRA中取出现金,致使双边企业资金流供应不稳定,且在双方企业发生贸易时无法及时地提供两国货币互换服务。
5.中缅国际结算实操存在问题
缅甸政府传统认可的官方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新加坡元等,并未将人民币纳入法定结算货币。一些边贸商只能通过地下钱庄兑换人民币,而且首先需要兑换成美元结算,兑换过程中会产生损失。虽然后来的双边货币结算协议已有人民币结算账户,但推进缓慢。一是由于人民币储备太少,存款量也较少,难以开展;二是边境地区不愿将人民币存入银行,习惯上使用现金支付;三是虽然有跨境调运业务,但也难以满足人民币需求。目前,4个货币兑换所已经关闭,缅甸境内已经不允许企业开立人民币账户,滇缅双边贸易结算面临瓶颈。中方结算方式主要是人民币结算,然而缅甸的结算方式复杂,认可的结算方式也不是以人民币结算为主。
二、“多元”与“互惠”:中缅金融合作的路径选择
通过对中缅经济合作的政策导向与发展趋势、中缅金融合作存在的现实瓶颈分析可以看出,要实现中缅金融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探寻出一条中缅双方多元合作与互惠互利的金融合作路径。
中缅合作作为“一带一路”倡议和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环节,应充分用活用足国家相关政策,以国家战略合作为契机,打造中缅金融、农业、能源、矿产、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多元合作,以实现双方的互惠。下面以与缅甸地理区位较近的云南省为例来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做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走出去”的管理。一是推进中(滇)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走出去”的系统化与专业化,结合云南省绿色农业、绿色工业以及绿色服务业等领域发展目标,使投资领域与云南省发展相互契合,进一步促进投资系统化与专业化;二是推进中(滇)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走出去”的规范化与便利化,投资前签订投资合同应尽量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资中应结合云南省八大产业发展战略,鼓励云南省已有在缅投资企业,如能投、建投等的发展。中(滇)缅合作应以绿色农业合作、绿色能源合作、矿产合作、基础设施合作及金融合作为重点领域,提升中(滇)缅双边多元合作机制,确立中(滇)缅合作的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其次,探究中缅深度合作模式。政府政策层面、金融层面与企业层面深度融合,需以“五通”建设与合作为中心。在金融合作层面,推进交易结算与清算规范化和便利化,短时高效处理两国资金流转、结算与清算等问题;在企业层面,推进两国贸易、投资便利化与特殊化,双边签订顶层契约,形成特事特办、专事专办的新格局,使得两国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更加规范与便利。
再者,从国家战略角度来看,中(滇)应以“一带一路”“中缅经济走廊建设”“辐射中心”等政策为契机,从政府政策、金融政策层面提出有利于两个企业双边合作共赢的模式。从中(滇)缅合作具体实施层面来看,引领中(滇)投资企业向云南省八大产业领域投资,促进绿色农业(绿色食品)、绿色工业(绿色能源) 与绿色服务业(健康生活目的地)的进一步完善,有效地促进两国贸易与投资规范化与便利化。农业方面,中缅边境农业合作应以绿色替代种植项目为主;能源方面,应维护中缅油气管道运营安全、推动缅甸海上油气田开发、深化中(滇)缅电力、风、光、核、煤等新能源开发合作;矿产方面,应推动中(滇)企业在缅甸的地质矿产勘查,促进磷化工、有色金属基地建设,不断推进达贡山镍矿项目、蒙育瓦铜矿等项目;基础设施方面,应发挥中(滇)缅在基础交通建设方面的优势,协助缅甸不断推进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方面,应扩大中(滇)缅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创新发展,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最后达成双方经济合作共赢、互惠之目标,以促进中(滇)缅金融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探索与创新:中缅金融合作的建议及对策
在实际操作中,为保证多元合作与互惠互利的中缅金融合作路径的实现与可持续发展,应从以下方面对中缅金融合作进行探索和创新。
(一) 金融体系方面
1.加强中缅双边银行合作
(1) 多渠道加强银行合作的深广度
国家发改委副司长马强提出,中缅投融资合作难度不小,但潜力很大。中方应积极与缅甸政府协商,引入中资商业或政策性银行参与缅甸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推进中资银行与缅甸商业银行的联合融资合作。一是对于双方愿意共同支持的项目,中缅两国积极探讨开展联合融资,特别是对那些融资需求大、投资回报好、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这是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合作共赢的有效途径。二是整合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缅甸银行了解缅国内客户,能够深入及时地收集到各种项目信息。双方应共同探讨建立经常性、动态的信息交流机制,以深入发掘客户和业务潜力,共同支持缅甸发展。三是加强业务创新合作。双方银行要探索业务合作的新模式,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加强交流。中缅银行可通过会议、网站、刊物等方式深入交流,积极互派团组进行考察和学习,并就双方感兴趣的问题共同开展课题研究,从各方面进一步推动双方的互利合作。这些举措如能有效落实,则中缅双边银行的合作将会得到质的飞跃。
(2) 探索改进中缅跨境金融服务
通过民间合作、地方政府合作,畅通人民币结算渠道,推进中缅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中缅央行的联系与交流,建立双边会晤机制。通过边境地区双方金融机构的互动协商,进一步签订银行合作协议和货币互换协议。
2.建立双边货币清算体系
(1)“经济援助+投资”模式
目前,中缅双方的贸易存在诸多问题,基于以往的经验,建议中国对缅甸实行“经济支援+投资”模式,即以经济互助项目为契机,推进承建项目的企业在缅甸投资开发相关领域的市场,从而依靠经济援助形式扩大与缅甸的国际开发合作。缅甸政府也应在政策上对中(滇)企业个体商户等提供优惠。
(2) 逐步取缔地下钱庄
在中(滇)缅货币清算中,地下钱庄的作用很大,中缅边境的贸易逐年增长,很多货币结算因为机构的不完善,居民、企业就会选择地下钱庄交易和办理。为了规范金融业货币互换与资金清算跨国业务,应该加强银行业跨国业务规范化、便利化与合法化,逐步取缔地下钱庄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的货币结算业务。
(3) 提升结算便利化程度
中缅银行签订货币互换及清算协议,互开货币结算账户,用于资金清算,通过双方银行的结算工具有边贸银行汇票、边贸结算专用凭证、边贸汇款委托、边贸电汇及边贸本币信用证电汇、边境贸易付款保函等,不断简化结算手续,推动边贸金融便利化。
3.强化双边金融合作建设
(1) 推动中缅商业银行联合融资合作
对滇缅企业来说,双方正式且实力强大的商业银行支持对外贸易显得尤为重要,所以中缅双方可以在各自银行的支持下进行联合融资合作,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东道国的优惠。
(2) 加强与缅方中央银行会晤与沟通
尽快签订双边央行的金融会晤和合作协议,加大边境地区双方金融机构的往来与互通,通过双边协商,共同签订政府层面的合作协议。
4.建立健全多种支付方式
(1) 推动人民币为支付结算货币
在未来的合作领域,加强人民币使用,中缅双方都支持人民币结算,使人民币的接受率提高。
(2) 引入网络银联快捷支付方式
缅甸政府方取消缅甸场所禁止使用支付宝等网络银联快捷方式的规定,中(滇)方也可以适当地使用、支持缅甸的快捷支付方式。
(二) 企业方面
1.充分发挥企业比较优势
中缅企业应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合理科学地进行贸易分工,推动双边企业贸易转型;培育自主品牌,充分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新型信息平台。
2.提高企业的现代化水平
双边企业应提高管理水平,培育现代化企业管理人才,逐步实现经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物流集约化、生产机械化、监管科学化。
3.强化企业金融部门作用
双边企业应成立相关的金融部门,充分利用金融产品以及相关衍生金融工具来规避一系列金融风险,推动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的签署。
4.建立企业合作大数据库
建立双边贸易大数据,减少双边企业因统计数据不一致而导致的问题,达到数据统计规范化。
(三) 政府合作方面
1.深化中缅经济走廊合作机制
处理好国家战略和中(滇)发展、沿边开放与重要门户等多种复杂关系,积极借鉴亚投行推动GMS合作机制经验,构建中缅经济走廊合作机制。
2.提升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
提高对中(滇)缅合作项目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重点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支持中缅经济走廊建设和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3.建设区域性的金融投资中心
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沿边金融、跨境金融、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推动金融服务便利化,全面推进云南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4.共建中缅合作专业信息平台
中缅双方共同建设双边合作的中英缅三语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合作的相关信息和文件,为政府、企业、银行、个人等提供政策信息。
5.支持对华友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提高与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合作,积极宣传“互惠共赢”,树立正面形象;充分利用缅甸的媒体做好利好宣传;对利益受损群众及时给予经济补偿。
四、结论
缅甸是与我国接壤的东南亚国家,与其形成互惠共赢的友好经济关系,对于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金融合作的角度看,中缅双方都力求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进行跨度更广、程度更深的创新合作,这就意味着,在未来需要不断突破原来在建立银行、顶层金融设计、资金汇路等处因合作欠密、交流尚弱形成的掣肘,并从金融体系、企业和政府等多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寻求强化中缅金融合作的途径。在金融体系方面,应当加强双边银行合作、建立双边货币清算体系、强化双边金融合作建设、建立健全多种支付方式;在企业方面,需要充分发挥企业的比较优势、提高企业的现代化水平、强化企业金融部门作用,并建立企业合作大数据库;在政府层面,深化中缅经济走廊合作机制、提升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建设区域性的金融投资中心、共建合作专业信息平台、支持对华友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也是巩固中缅金融合作成果,进一步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实现双边互动与利益共赢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