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利率改革下利率管理对策建议
2021-01-10潘梦佳
摘要:2019年8月以来,我国陆续对贷款和存款利率进行市场化改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行近两年,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优化政策初步落地,需要持续跟踪监测和深入学习研究。本文从利率市场化的政策要求出发,结合海西州存贷款利率改革的实践,对日常开展的利率相关工作进行思考。通过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发现利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利率管理分类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贷款;存款;利率市场化;利率管理
一、先贷款后存款,为稳步走好利率市场化之路奠基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遵循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近年来,秉持循序渐进的原则,贷款市场和存款市场的利率依次进行了改革与优化,为稳步走好利率市场化之路奠定扎实基础。
(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
1.政策回顾
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的方式报价形成基础性贷款参考利率——LPR,最终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每月20日计算并公布。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第15号公告,对LPR形成机制进行改革完善,明确银行应在新发放贷款中主要参考LPR确定贷款利率。也就是说,银行新发放贷款时,利率按照LPR,以“LPR±基点”或“LPR±xx%”的形式来确定。
2.海西州推进LPR改革的实践
第一,不同企业、行业以及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总体呈现价降态势。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带来的持续影响,各级政府不断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使有关行业及对应企业的融资便利性得到普遍提高。金融机构继续下沉服务重心,精准支持小微企业等领域。
2020年1月-6月,海西州小型企业新增贷款发生额较同期(LPR改革前)增长6.06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下降71BP;微型企业新增贷款发生额较同期(LPR改革前)增長3.53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下降54BP。2021年1月-6月,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加权平均利率较2020年同期虽然略有增长,但仍然低于2019年LPR改革前水平,分别低38BP、35BP。
近三年,海西州新发放贷款集中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及供应业和租赁以及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及供应业2020年1月-6月加权平均利率较同期(LPR改革前)下降54BP,2021年1月-6月加权平均利率较LPR改革前下降62BP;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0年1月-6月加权平均利率较同期(LPR改革前)下降69BP,2021年1月-6月加权平均利率较LPR改革前下降41BP。制造业2020年1月-6月加权平均利率较同期(LPR改革前)下降32BP,2021年1月-6月加权平均利率较LPR改革前基本持平。
分金融机构类型来看,海西州辖内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2020年1月-6月加权平均利率较同期(LPR改革前)下降20BP,2021年1-6月加权平均利率较LPR改革前下降33BP;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1月-6月加权平均利率较同期(LPR改革前)下降59BP,2021年1月-6月加权平均利率较LPR改革前下降15BP;青海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由于自身规模小等原因改革前后新增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基本持平。
第二,新发放贷款中全面运用LPR。
从应用占比看,2019年8月,海西州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运用LPR定价的占比为37.10%,其余金融机构占比为39.95%。2020年8月,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运用LPR定价的占比达100%,其余金融机构占比上升至90.41%。2021年6月,辖内全部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运用LPR定价的占比稳定为100%。
从组织架构看,海西州辖内金融机构一般由运营管理部、综合业务部、资金计划部、信贷管理部等部门协调配合执行上级行有关贷款利率的决策部署。LPR改革后,各家机构多部门联动,对信贷系统、贷款合同等进行升级改造及修订补充。
从合同文本看,海西州全辖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基本涵盖: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循环卡贷款、固定资产借款、流动资金贷款等。信贷业务贷款合同均由省级分行统一印制下发至各个分支行及相应的营业部和市场营销部。新发放贷款合同中使用LPR加减点的形式进行定价,并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官方表述。对于固定利率贷款业务明确参考LPR定价,写明所使用的LPR发布时间、期限品种和加减点数。不存在仅仅使用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参考LPR定价的情况。
从核心系统看,在青海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统一部署下,海西州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均在LPR改革后建立FTP(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管理办法与FTP定价系统,采用人民币存贷款市场FTP曲线和金融市场业务FTP曲线分别指导两类业务进行定价。存贷款业务FTP利率按月评估调整,并在FTP曲线构建中嵌入LPR指导定价,充分体现LPR的变动情况。
第三,存量转换工作如期完成。
按照上级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中心支行自2020年3月起,引导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截至2020年8月底,全辖法人金融机构完成0.5446亿元银团业务以及0.066亿元个人业务的存量转换工作,其他金融机构也按照省分行要求开展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其中,部分银行对客户下调存量贷款利率,真正实现让利于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例如:A银行向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贷款3860余万元,转换前后利率下降25BP,为企业每年节省利息费用9.65万元。B银行向某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500万元,转换前后利率下降43.5BP,节省利息10.88万元。
(二)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优化
1.政策回顾。继2019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之后,存款市场利率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今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全系统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中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存款管理意识、坚决强化存款管理,深刻认识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压舱石”作用、贯彻落实金融为民的初心和使命。6月21日,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存款利率的自律上限进行了优化,将原来由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上限的方式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动增加基点。
2.海西州政策落实情况。新政出台后,普遍来看,半年及以内的短期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基于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存款利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其中,活期利率大多不变,1年期以内存款利率有一定上调,而1年期以上存款利率则出现明显下调。
根据调查,此次自律上限調整会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结构。一方面,基于客户偏好,部分银行增加吸收短期定期存款,从而增加短期资金成本。另一方面,在短期内会使部分银行面临存款流失,进而推高同业负债压力,同业存单利率与银行间资金利率快速抬升。但是,与去年监管要求压降结构性存款规模的方式不同。本次治理是从“价”着手,从源头入手缓慢为之,并且是调整有限的规模,对比去年直接从“量”上打击,预计影响较小,会温和很多。
通过政策分析。第一,贷款利率于2019年改为“LPR+基点”“LPR-基点”的方式,并在2020年3月-8月完成定价机制切换,标志着我国已基本完成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款自律上限调整,存款定价机制优化为基准加点的形式使得存款利率的定价方式与贷款更为匹配,有望推动存贷款报价方式逐步接轨,也更加符合利率市场化的方向。
第二,本次存款定价方式调整,是以基准利率为锚,保证了存款基准利率的压舱石作用。调整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模式,能够继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改革潜力,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并能起到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的作用,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
第三,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打击银行同业间的高息揽储行为,为其综合负债成本打开下行通道。除此之外,防止部分银行通过“倍数”报价机制造成“杠杆效应”,从而产生非理性报价或“套利”行为。
第四,从短期看,存款利率报价方式的调整,并不会引起当前存款利率大幅变动,也不会对居民财富和银行经营产生剧烈影响。
第五,从长期看,此举提高了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的灵活性和精准度,是推动存款利率定价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措施。相比“基准利率x倍数”模式,“基准利率+基点”模式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小幅度对存款利率进行“微调”。此外,长期存款利率将趋于下行,短期存款利率则基本稳定,存款期限利差或将收窄,有利于引导银行存款回归合理的期限结构。
二、利率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格审慎评估达标率有待提高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每年都会对自愿参与的金融机构开展同业自律评估,即“年度合格审慎评估”,以此来赋予遴选成员更多的市场化定价权,促进金融机构强化财务约束、提高自主定价能力,进一步完善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目前,海西州5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中,有2家被自律机制评为“基础成员”,剩下3家均为“观察成员”。参与评估的指标包括定价的能力、行为、影响等多方面内容,每方面涵盖精细化的指标,具体涉及公司的治理、组织架构、机制建设、信息系统、决策执行、竞争行为等方面。对各项指标依次比对,一方面,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由于自身规模、业务发展状况等原因限制相关指标的得分。另一方面,在参与评估过程中,资料报送与要求是否契合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合格审慎评估达标。
(二)利率执行缺乏权威性
商业银行业务管理部作为连接各营业网点、传达监管部门政策要求的中端,在执行利率时,应在前期政策传达、中期实际操作、后期审核查验中发挥重要作用。部分银行在利率执行过程中缺乏权威性,存在个别银行政策理解不深入、传达不到位、利率表述不严谨、台账审核不严格、要素更新不及时等情况。
(三)相关系统学习不深入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FTP上线运行近一年,但具体应用仍停留在省级联社层面,在各家基层行社的推广、学习及应用不够深入。其他业务相关部门对FTP进一步了解的意愿较低,各家基层行社对FTP的认知只基于表面、多流于形式,对于LPR怎样嵌入FTP、相关曲线如何运行、FTP在业务领域怎样应用等问题缺乏了解。
(四)操作风险增大
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存贷款利率工作量加大,银行业务经办人员的工作负担加重,同时伴随有手工操作风险的增大。例如,利率相关系统优化升级后,大量存量信息需重新录入,相关人员在操作时,出现要素手工录入错误、与合同利率不匹配的情况。
(五)人员配备不齐全
中小银行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持续存在。就海西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而言,近五年来,业务相关人员频繁变动,总体呈现下降趋势,最大降幅近两成。人员配备不及时、不齐全,导致政策传导出现断层,业务开展不连贯、不通畅。
三、对策建议
(一)金融机构
1.观念传导。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我国实施利率市场化改革,实际上是通过改革畅通利率传导渠道,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以此来应对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伴随利率市场化逐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管理机制以及FTP机制的建立,利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因为利率直接关系到各家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财务可持续发展能力,所以加强利率管理不仅是监管部门的职责所需,也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重要方式,成为各机构提升稳健经营能力、化解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实现高质量且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各机构必须深刻认识利率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对利率相关工作的责任意识,在开展利率相关工作时学透政策、精准执行、严格落实。
2.成立利率审查部。银行业金融机构现有贷款业务发展运行机制中,一般设有贷款调查部、放款监督审查部、信贷核查部、贷款担保能力审查部和法律审查部等,各部门涉及贷前调查、贷中审查、放款前监督等诸多事项。建议利率管理借鉴这一做法,成立各分支机构的利率审查部,将其设立在州级分行的计划财务部,由董事长或行长直接担任总负责人,由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具体负责,成员由业务管理、定价执行、法律事务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构成利率政策传达、执行、核查的一条线运行机制。实时关注并及时传达央行、自律机制以及各自上级行的最新利率政策,对权限内存贷款业务涉及利率的事项进行办理前、办理时、办理后的监督和核查。运行时遵循计划财务部的统一调度,统筹全行人力资源,提高工作質效。
3.加强同业交流。同业之间的量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可以加强同业交流,互换业务心得,探讨经营思路和发展路径,互学共进。通过深入挖掘大数据对同业的存贷产品、销售方式进行比较研究,扬长避短,提高分支机构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在管理系统(如FTP)等方面也可以交流,深入学习有关定价方式及实际运行原理,共同培养锻炼利率管理队伍。
4.因户、因地施策。全面提高存贷款分层定价及执行水平,深化、细化对各网点环境特点的研究。充分了解客户群体、周围竞争同业分布、同业定价水平、同业产品种类、客户主要产品需求等要素,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差异化、精细化制定分层定价及执行方案,提高方案的可行性和竞争力。
5.加强利率管理人才培养。一是提高政策传达及落实效率。利率相关政策出台后,各银行州级分行应及时准确地将文件或通知转发至分支机构,责任到人,做好有关记录,即谁接收、谁转发、谁负责落实均需做好记录,确保政策传达至基层网点。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人民银行、各自总分行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各机构也可以根据需要联合所属监管部门开展内部的系列培训,学习政策、答疑解惑,加强理解、熟悉操作。三是加强上下级联动。日常开展工作时,通过内部检查、业务督导等方式,加强上级机关行对下级分支机构的业务指导。同时,选派人员至机关行学习利率新政、熟练系统操作、掌握监管单位的工作要求,以此来积累岗位经验,对所在分支机构做好利率政策宣导和实操帮扶。
(二)基层央行
1.细致落实各项自律政策。政策传达是否正确、及时是政策最终落实好坏的基本前提。基层央行是连接总行、省会中支与金融机构的中枢,相关工作人员应充分认识到身处政策前端的重要性,积极、充分地发挥桥梁作用,自觉遵守上级自律机制的各项决议,全面把握决议精神,细致落实各项自律政策,在遵循上级自律机制有关利率定价行业自律约定的前提下,对辖内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进行自律监督和管理,引导辖内金融机构紧跟利率市场化步伐,稳步走好利率市场化之路。
2.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理定价。以海西州为例,全辖共5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伴随LPR落地取得成效及存款利率定价自律上限的优化,利率管理对其自身的管理水平乃至发展前景是持续的巨大考验,还需进一步学习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并且加强和上级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一方面,基层央行利率岗位人员应充分调动积极主动性,将与下级被监管机构协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疑惑反馈给上级行,同时向上级行学习先进有效的利率管理方式和办法。另一方面,基层央行应加强与辖内金融机构沟通,了解机构在开展利率相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介绍先进的发展经验,引导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合理定价。
3.配合开展各项评估工作。近年来,自律机制推出合格审慎评估等诸项政策,基层央行货币信贷条线应秉持“上下一条线,全省一盘棋”原则,大力落实总行及省会中支的宏观经济政策,引导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健康发展,把握机会、学懂弄通政策、配合自律机制开展各项评估,在实际参评时,有时效有质量地提供评估资料,提高评估达标率,推动地方法人迈向全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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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潘梦佳,经济学学士,助理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