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现代化发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探究
2021-01-10来君
来君
摘要: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反映一个城市建设质量与层次的重要内容。让老年人、伤残人等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本文通过对西宁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提出了几点完善建议。
关键词: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老年人、伤残人、儿童和其他弱势群体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住宅小区等建筑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反映一个城市建设质量与层次的重要内容,是一个文明城市应有的温度。让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据中国残联发布的我国最新残疾人口数据显示,我国残疾人口逾8500万。预计到2050年,中国的老龄人口将达4.4亿,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也给无障碍设施带来强烈诉求。
现在,人们都接受无障碍设施的存在,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令人欣慰。但无障碍设施还没有成为市政建设和设施建设的必有配置,又显示出社会文明意识的缺憾。进一步讲,如果无障碍设施已经建设,但未能真正投入使用,或损坏后没有及时修复,就更是社会文明的缺憾了。
从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来看,我国无障碍设施的研究和建设明显滞后于发达国家,是城市建设的短板。加之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极其不平衡,西部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与东部地区相比较为落后。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也是一个典型的河谷型城市。由于特定的地理条件限制,城区建设密度高,基础设施负荷沉重,土地等各类后备资源不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发展也受到了很大限制。
一、调查与结论分析
城市现代化发展不能缺少无障碍规划设计。城市无障碍环境不仅能为残疾人和老年人的生活和出行提供便利,使他们更好工作和生活,还有助于提升整个城市生活的品质,尤其是户外公共环境的无障碍设施更是弱势群体参加公共活动的前提和保障。作者对西宁市群众随机发放调查问卷220份,经整理回收有效问卷204份,有效率93%。
从调查结果分析:多一半的受访者不知道何为无障碍设施;45%的调查对象不太关注,只有家里有老人和残疾人的受访者非常关注;受访者了解最多的无障碍设施是盲道;43%的人对自己生活区域的无障碍设施认为存在且较好,39%的人认为比较缺乏,城东区中庄村的住户说自己居住的地区基本没有相关设施;对无障碍设施的受损情况,32%的人不太了解;对西宁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比较满意和一般满意的占81%。同样,有老人和残疾人的家庭对现有的建设情况不满意。
二、西宁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地处青藏高原,市区南北群山环抱,东西湟水河穿城而过。截至2019年,西宁市常住人口达238.71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42.57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17.8%;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19万,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13.1%。2008年,西宁市常住人口达217.79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8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12.32%。2019年比2008年常住人口增加0.79%,2019年比2008年60岁以上老人增加4.28%。由此可见,西宁市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远远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老龄化趋势加快。截至2020年6月18日,青海省共有残疾人约30万人,持证残疾人数为183497人;西宁市共有残疾人约12万人,持证残疾人数为50900人。(数据来源: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西宁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应代表青海省的最高水平。但从实际调查结果看,情况不容乐观。西宁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落后于城市人口结构变化和城市发展需要,无障碍设施建设已远不能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已有的无障碍设施主要集中在人流密集的商业区,但数量不够、质量不高、不成体系、彼此不通。
2020年4月至5月,笔者在西宁市进行了实地考察,发现西宁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改造相较于过去取得了很大进步,许多公共建筑和道路都进行了相应的无障碍改造。在公共建筑方面,医疗建筑和文化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较好。但住宅建筑和道路方面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不佳,维护管理不及时,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城市的一块短板。社区是人们居住、生活的场所,我们应该重视社区级别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
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题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西宁市城区主干道和新建道路上的无障碍设施较为齐全,设施缺乏主要是在一些老路上,无障碍设施没有进入城市的“毛细血管”里,不能形成真正的系统,难以发挥实际作用。由于2012年以前标准低、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不高,造成了老城区无障碍设施数量少、质量低,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出行带来了很多不便。而恰恰老城区、老小区的老年人、残疾人群体数量较多,他们最需要无障碍居住环境。
(一)盲道问题
城市道路主要的无障碍设施是盲道,盲道的位置和走向,应方便盲人安全行走和顺利到无障碍设施位置。在西宁市已设有盲道的人行道仍有不正确的盲道设置,有的盲道中间会有电灯杆以及下水井盖,有的盲道地砖不够平整,更有的盲道时断时续,存在导向误区。还有部分车辆由于停车位不足而停在盲道上,使被占用的盲道不能服务于盲人。
(二)坡道问题
坡道是用于联系地面不同高度空间的通行设施。西宁市有些地方的坡道设计严重不足,甚至有的公共建筑未设坡道。很多商场、银行、酒店、公共事务机构营业大厅等地坡道设置少,入口大多是台阶。遍布于街道两边的餐厅商铺只有台阶,鲜有坡道,轮椅使用者只能通过寻求路人帮助才能进入。而有的地方虽有坡道,但不设扶手或坡度太陡,这些都使得轮椅使用者望而却步。更有甚者,在坡道出口安装铁桩子,让人无法正常通行。
根据调研,在城市中心区的公检法大楼、科研建筑仅有少部分设有无障碍坡道。医疗建筑中,绝大部分医院入口有坡道,设有无障碍电梯,但是在医院辅助用房的入口很少有考虑坡道设置。交通建筑中,曹家堡国际机场在无障碍设计方面可以与世界接轨,设施完备,使用方便。而新建的西宁火车站无障碍设施情况不尽人意,从车站广场到售票厅虽然有坡道,但与盲道导向没有衔接,盲人无法进入售票大厅。
(三)无障碍卫生间问题
老城区的很多商场、银行和公共事务机构营业大厅都未设置无障碍卫生间。而海湖新区的商场以及新建的体育公园等虽然设有无障碍卫生间,但部分设置不合理、使用不便。比如:有的坐便器旁虽然安装了拱形扶手,但缺少防滑设计,容易导致使用者摔倒;有的无障碍卫生间出入口的有效宽度达不到80cm以上,且存在较大高差,甚至在门前有台阶,等等。这些都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初衷相违背,不仅没有满足残疾人的出行、生活需求,反而造成了障碍。
(四)低位服务台问题
即使在无障碍水平相对较高的各公共建筑内也经常存在低位服务台等无障碍盲点。由于没有专为残疾人设计的接待台,高高在上的提款机、收银台、咨询台、售票处等给轮椅乘坐者带来较大不便。
(五)无障碍电梯问题
西宁市除了长江路、胜利路过街天桥、高层商品住宅楼、医院、酒店已经安装上符合要求的无障碍电梯外,无障碍电梯的普及率并不如人意。但已安装的残疾人电梯也仍有部分存在按钮过高等现象,导致轮椅乘坐者使用困难。
通过访谈发现,受访者对西宁市无障碍设施施工建设满意度评价不高,一位推着轮椅的受访者谈说:“路上的坡道,有的太陡了,有的看着有点坡,但和地面还有10厘米的台阶,推着轮椅上不去,不知道设计盲道的人是怎样考虑的!”一位盲人的家属说:“盲道被自行车、汽车、摊贩等占用太厉害了,我们家里都不敢让他单独出门。”这些存在的问题说明无障碍设施施工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缺乏考虑,没有换位思考,导致这些无障碍设施形同虚设,不能被有效使用。
四、完善无障碍设施的几点建议
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技术要求不高,投资也不大,但覆盖的内容比较全,容易被人忽视细节,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综合各访谈对象的意见,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围绕公共交通方面,建立全方位无障碍设施。范围覆盖到西宁市的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有坡道、盲道、低位售票口、无障碍卫生间或厕位等无障碍要求。在城市道路方面,除了要加强坡道和盲道建设以外,还应在主要道路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设置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公共建筑方面,新建、扩建、改建的办公科研建筑、商业服务建筑、医疗建筑等各类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要达100%。在特殊设施无障碍方面,80%以上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养老机构等都要做到无障碍建设。
1.推行无障碍设施,政府责无旁贷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建设要按照标准执行,而标准一般都分为新建、改建两类。新建的达不到标准可以不验收,改建的验收比较麻烦,要逐步推进。这取决于政府的制度,政府要在制度上创新突破,给予及时支撑,精准施策,找到于情于理的结合点。政府应投入相应比例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经费,与社会单位共同承担改造责任和任务。
2.“补旧账”首先不能再“欠新账”
改造工作付出很大的人力、物力及财力,这也应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不能再“欠新账”。现在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及住宅小区增加了无障碍设施,但是否考虑周全,多年后是否还受用,我们必须从“细心”到“细致”,不能发生“再改造”现象。
3.附施工图样本,避免“二次改造”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主要是针对新建无障碍设施所设计的规范标准。当今生活中残疾人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绝大多数还居住在老旧小区。所以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是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重头戏”,应为最需要的群体解决他们生活环境中最实际的问题。如果无障碍设施规范图形不能完全形象地表达出无障碍设施应如何设计与改造,那么改造后的效果经常不尽人意。当前非常需要在设计图形的基础上附加施工图样本,给施工人员更为清晰的参考,避免“二次改造”,避免给国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4.以“人性化”为主导,改造要因地制宜
“建筑是为了人”是当前国际建筑界提出的最响亮的口号。老居住小区随着不同时期的需要,设计样式千变万化,给当今的改造工作在技术和财力上带来了巨大压力。有的原有建筑根本或部分不具备改造条件,是否还要进行改造,如何进行改造,最好的依据就是“以人为本”,从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障碍群体的实际需要出发,达到适用和基本适用的效果。
(二)通过宣传使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深入人心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不同形式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宣传。让大家意识到选择使用无障碍公共环境是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只有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对无障碍环境的认识,才能真正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的生活状态。
(三)提高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1.进行科学统筹和规划。西宁市规划部门应该对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科学系统的规划,要注意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衔接性和与周围建筑的协调性。
2.进行角色调整,换位思考。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初衷是方便残疾人,满足残疾人的出行需求。如果只是由设计公司和施工单位来进行建设,会造成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不科学化。在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阶段,应该要求残联和各残疾人组织协会积极介入,提供无障碍设施设计和施工意见,也可以让残疾人和老年人派代表参与规划设计。在无障碍设施验收阶段,组织适用人群体验,如盲道由盲人验收,缘石坡道由轮椅使用者验收,这样才能使无障碍设施真正做到无障碍。
3.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由城管部门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审查和执行,新建建筑物规划中未考虑无障碍设施就不予开工,旧建筑物不进行无障碍改造的进行处罚。将管理执法权明确到政府的一个部门,明确无障碍设施建设、损毁、维护的责任主体,杜绝互相推诿。同时,将监督权赋予残联、妇联、老龄委、残疾人协会和志愿者组织,这些组织严格监督无障碍设施的管理,有权对管理部门进行问责。
(四)各机关严抓落实并各尽其责
各级职能部门(包括残联)一定要落实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的执行力度,对没有配套相应无障碍设施的任何新建和改建项目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不予進行竣工验收等,通过这些手段来确保这些新建和改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性。对于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存在重大违规或者严重不作为的部门与人员,应该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注重投入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作为公共物品的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其投入主体大多为各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必须明确认识,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无障碍建设的资金专款专用。
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和老年人提供便利条件,是我们今天必须要做,并且要抓紧做的一件大事。我们关注并研究这个问题,是希望社会能真正重视它的价值,希望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不再是被社会遗忘的“隐形人”。
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共建共治共享框架下多元主体参与的藏区社会治理精细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批准号:19BMZ133。
(作者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