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群建设研究
2021-01-09万艺
万艺
摘要为助力我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国家战略,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群建设被提上了议程。面对当下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存在的“与法律英语课程相混淆、‘教’、‘学’两面”等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区分法学双语课程与法律英语课程,做好法学双语课程的内容体系设计”“在教师选任、教材选编以及教学组织设计方面”“增强学生的参与机制”等改进方案。
关键词 涉外法律人才 双语教学 法学课程群 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j.cnki.kjdk.2021.25.025
Helping Foreign Legal Talent Training: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Bilingual Teaching Curriculum Group for Law Major
WAN Yi
(Jiangnan University, Wuxi, Jiangsu 214122)
AbstractIn order to help China’s national strategy of training foreign-related legal talents, the construction of bilingual teaching curriculum group of law specialty has been put on the agenda. Facing the main problems of"confusion with legal English Curriculum", "teaching" and "learning" in the current bilingual teaching curriculum of law specialty,this paper puts forward "distinguishing legal bilingual curriculum from legal English curriculum, designing the content system of legal bilingual curriculum", "in terms of teacher selection, textbook selection and teaching organization design" "enhancing students’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and other improvement programs.
Keywordsforeign legal talent; bilingual teaching; law curriculum group; talent training
0引言
2020年10月29日,《光明日報》刊登了北京外国语大学米良教授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是紧迫的国家战略》一文。文中指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我国所面临的国际局势的复杂性前所未有。法律也应当是我们应对外部挑战的有力武器。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没开发,还有很多明显薄弱的地方未强化。主要原因是我们在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缺乏高端的涉外法律人才,缺乏足够的涉外法律人才队伍。”文章一经刊出,旋即引发了各界高度关注,并引起了法学界的强烈共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水平也稳步提升,但一个突出的问题却是:为什么我们的法学教育远未能跟上经济发展的速度,为什么我们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还是未能具备国际性的视野?伴随着这些拷问,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也随之被提上议程。而欲培养优秀的涉外法律人才,甚至是涉外法治人才,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法学教育。为了助力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也为了加强法科学生的专业素质、拓宽其眼界,有必要发展法学双语教学课程群的建设。
1当前法学双语教学课程的主要困境
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是指“用汉语和外语两种语言讲授法学课程的教学模式”。①由于我国法学双语教学还尚在起步,这一新颖的教学模式在丰富法学教育形式多样化的同时,也由于缺乏相应的规范与共识,而在实践中产生了些许尚待解决的问题。
1.1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不能简单等同于法律英语课程
法律英语课程本质上属于专业外语课程,主要侧重于法律语言的掌握和法律专业术语的学习,属于法律通识类的外语课程,而与专业的法学课程有所区别。
法律英语课程相对于普通英语课程而言,具有更强的法律专业属性,但是相较于法学专业双语课程而言,其又更具有一般性和通识性,更加类似于各个部门法,如合同法、侵权法、国际法、经济法、刑法等的英语“大杂烩”。要求的是语言内容尽量覆盖法律知识领域的广度,而不强调挖掘法律知识的专业深度,主要目的在于提升学生的法律语言驾驭能力和涉外法律用语的熟练度。
但法学双语课程不同于法律英语课程,尽管两类课程都较为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但是法律英语课程重在讲授一般通识性的法律知识,而法学双语课程则是重在讲授法学某个单一领域的专业知识,相较更具备专业性与知识深度。因此,法学双语教学课程在本质上属于法学专业类课程,而非语言类课程。在性质上与法律英语课程具有显著区别。法律英语课程更为基础,在学习了法律英语课程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开展法学专业的双语教学课程。
另外,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并非只是一门单一的课程,而应该是一个“课程群”的概念,也就是说是由多门法学专业课程所组合而成。在这些课程(如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等等)的教学上,同时使用“汉语+外语”两门语言进行教学的课程模式。因此,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具有“学科专业性、课程群集性和教学语言丰富性”的三重属性。
然而,事实上很多学校在课程体系设置中都未能准确区分“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与“法律英语课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将二者混同或简单等同视之,这样的做法和相应的课程体系设置都是有待商榷并应当及时修正的。
1.2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在“教”上所面临的难题
在教学过程中,“教”与“学”是一对主要矛盾。其中,这对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教”,也即“教师”。一位优秀的教师相当于一个好的领路人,可以带领学生快速的入门,进入到课程学习的核心重点部分。这样的好老师对于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而言无疑是极其重要的,但另一方面,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因其对教师的要求颇高,不仅需要教师精通法学的某个专业领域,能够掌握该领域内相当的法律知识,还要能够熟练地使用外语进行课堂教学,这样的高标准、严要求也使得能够胜任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教师极为稀缺。而高质量法学专业双语教师的缺乏无疑会导致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缺口的进一步扩大。
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在“教”上所面临的难题除了有“教师”之外,还有“教材”。一本好的教材就如同一支登山杖,能帮助师生更好地攀登学术高峰。教师如有一本好的教材,在备课和指导学生上就能更加得心应手,而学生收获一本好的教材,在学习上也能够目标更加明确、做到有的放矢,从而使得师生在整体上达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但是知易行难,目前市面上一本好的外语类教材都非常难觅,何况是一本好的法学双语教材。囿于我国自编法学双语教材阙如之事实,很多学校的做法都是直接采用外国原版教材进行教学。②诚然,使用原版教材能让学生直面原生态的外语环境,但也同时存在原版教材价格昂贵、“内容繁杂、学生对其文化理解差异与外国知识背景的缺失”③等等诸多问题。因此,本土化法学双语教材的匮乏也确实是当下所面临的又一难题。
最后,除了“教师”和“教材”的因素外,“教学”也是一项最易忽视、但又不容忽视的难题。其实这可能并非是法学双语教学所独有之难题,而可能是教学通病。那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比较容易忽视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从而使得课堂讲授变成概念性知识的灌输,加之背景知识的铺垫相对较多,导致学生多为被动式接受性教学、而缺乏自主学习思考的积极性,很容易形成广为诟病的“填鸭式”教学模式。④这也是掣肘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教”之难题。
1.3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在“学”上所面临的难题
“教-学”作为一对矛盾,除了“教”外,还有“学”(即“学生”)。常言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除了“教”上所列問题外,“学”上也面临着部分难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学生的个体差异性,也即每个学生的外语水平和专业能力并不相同,有时候甚至差距较大。虽然学生都经过了高考,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因此也具备了进一步开设法学专业双语课程的基础条件。但是,由于学生之间个体差异性较大,有的学生较为重视外语学习,外语基础扎实,语法、词汇量和听力水平都较为不错,但有的学生则未必。据笔者观察,多数学生进入大学后,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放松对外语的学习,由此导致外语水平下降,这会进一步导致双语教学难度的提升。而本来法学学科的专业性就比较强,此时如果外语水平又无法跟上,这势必会进一步导致学生产生畏难心理,进而对法学双语学习产生厌倦的负面消极情绪。这些都是不利于有效开展法学双语教学的现实困境。
2推进法学双语教学课程群建设,助力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为了助力我国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针对前述实践中产生的各项难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以期为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的建设有所助益。
2.1区分法学双语课程与法律英语课程,做好法学双语课程的内容体系设计
在认识到法学双语课程与法律英语课程在性质上的差别后,应该正确区分两类课程的不同,并且在教学体系的安排上体现出这种差异性。具体而言,法律英语作为法学双语课程的前置性课程,开课时间应该在第2-4学期,最迟不应晚于大二下,以为其后的法学双语教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而在法学高年级(大三、大四)的学习过程中,可以适当开设法学双语课程,当然课程设置应当遵循“科学且合理”的原则。首先,有些专业基础课程是不太适合使用双语教学的,如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因为这些学科主要侧重于介绍国内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引入他国法的比较,但不太适合于双语课程教学。其次,有些国际性质的课程,例如国际公法、海洋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私法、国际刑法等课程,由于其中比较多的涉及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与国际法原则,而且所涉文件如《联合国宪章》《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又多为英文文本,因此这些课程可以作为法学双语课程开设。⑤最后,在采取双语教学的法学课程群中,可以遵循如下原则:即以国际法,尤其是国际公法中的一般法理为基础,展开相关课程的讲授。例如可以针对国际法的主体、国际人权法、国家责任、国际条约等核心议题,讲授法理学在国际公法领域的研究范式和理论革新;同时可以进一步延伸到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条约的缔结、国际争端的解决等法律实践,讲授国际公法的实施机制与中国独特的国际贡献等,最大程度上助力我国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
2.2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在“教”上的改进
在教师方面,应该做到双语教学任课教师的选任严格化、标准化,师资培训常态化、高效化。在教师选拔上,不仅要求任课教师具有优秀的外语口语水平,同时应具备法学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最好具有国外知名法学院校的留学经历或是在外访学经历。在教师培训上,仅有国内培训不够,还应该在前期国内培训的基础上,利用假期时间赴国外进行学习交流。尽管当下国外疫情较为严峻,但是从长远来看,采取国内外相结合的进修方式更为妥当。
在教材方面,诚如前所述,引进外文原版教材固然是一个不错的方式,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而借鉴原版教材的理念,由具有丰富双语教学经验的本土法学教师自主编纂双语课程讲义较为可行。当然了,外文原本教材可以作为辅助性的教学资料而加以使用,以此补足拓展并深化双语教学的内容。
在教学方面,应当做好双语课程的组织设计。如可依据培养目标划分为课前、课堂、课后三个维度:首先,课前选取外文权威报告、典型案例作为预习资料,并布置阅读任务,在课前准备阶段自主阅读,以锻炼学生精读、略读和梳理核心观点的能力。其次,课堂精讲是课前预习资料的延伸与拓展,由教师梳理知识体系、剖析实践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课堂发言、分组讨论,锻炼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最后,课下由学生结组完成课堂作业,锻炼学生自主学习和学以致用的能力。
2.3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在“学”上的改进
为了使得法学双语教学课程起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让双语课程变成“金课”而非“水课”,还应该在教学课堂中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参与机制。教师应对专业外语文献组织引导学生进行精读,针对教学相关内容,教师可有意识的设计问题的难易度,区分引导并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主动学习,锻炼学生的英语思维习惯。在介绍外国法时可交叉使用英汉双语,让学生面对英文法条,教师用汉语表达;在参加学生讨论时,教师用英语举例及解释。⑥这样的学术训练,不仅有助于法科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掌握大量法律词汇,提高外文阅读能力,也是培养其写作技能的有效途径。另外,考虑到学生的个体差异性,还可以采取分班教学的方式。具言之,在授课前先对学生的外语能力进行调查(可以結合高考外语成绩、四级考试成绩以及先修的法律英语课程成绩来加以确定),依学生的语言能力来决定双语授课的内容、深度以及班级。然后因材施教,对外语能力较强的学生,可以在专业深度和语言难度上进行更深入的学习指导。对于外语能力较弱的学生,则应将重点放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上和专业外语词汇的掌握上。⑦
3结语
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虽然迫在眉睫且极为重要,但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作为培养优秀涉外法律人才之路的法学双语教学课程,无疑起到了先决性的导向作用。本文抛砖引玉,期待学界的各位同仁一起加入法学双语课程群建设的大讨论中来,共同为我国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添砖加瓦!
基金项目:江南大学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法学专业双语教学课程群建设研究”(项目编号:JG2019094);法学基础课程“进阶式”教学方法改革研究(项目编号:JG2019105)
注释
①樊云慧.对高等学校开展法学双语教学的思考.高教探索,2013(1).
②包运成.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法学双语教学初探.前沿,2008(2).
③周莳文.论法学双语教学模式的改进——以学生为本位的合作式学习的探索.教育理论与实践,2007(S1).
④石慧.国际经济法课程双语教学的实践.中国大学教学,2011(1).
⑤林薇.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探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S2).
⑥陈雪萍,沈四宝.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要过“两关”.中国大学教学, 2010(3).
⑦张建军.法学本科专业国际经济法课堂教学改革思路之梳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