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支付时代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及其对税收的影响研究
2021-01-08冯炳纯
■ 冯炳纯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440)
随着新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现代服务业也迅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中投顾问《2021—2025年中国现代服务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上下卷)》显示,2019年服务业对我国的经济增长贡献率为59.4%,同时该研究报告还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55.4%,同比增长了0.3百分点。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化不断蔓延情况下,加剧了数字经济全球化,同时不断加速数字支付的普及应用,使现代服务业成为我国新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动力。并且随着数字支付不断渗透到各个行业,数字支付的“数字化、移动化”等特性,给支付行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也丰富了人们的日常支付行为。但也正由于其便捷性及其新的用户体验,也给现代服务业的税收带来了新的挑战。数字支付迅速发展背景下,一方面税源管理缺乏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手段;另一方面依托数字支付而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如数字产品交易等,其税源及其税收制度也不够完善。因此,现代服务业的高速持续发展,亟需要解决由于数字支付等新型支付手段所带来的增值税税源管理难题,其最主要的就是如何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地监控和管理税源,完善数字支付环境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等问题。
一、增值税与税源管理概述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税种之一,属于流转税的一种。它是以商品或应税劳务在流转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应税依据的。作为我国最大的税种,增值税征收由税务局统一负责。从收入看,非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有一半上交财政部,一半作为地方政府收入;而进口环节增值税则由海关负责征收且全部上交中央财政。
(二)税源管理
税基的控制管理取决于税源管理过程。税收收入的增长依赖于加强税源管理;稳定的税源,才能更好地刺激经济持续上行,从而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繁荣。因此,在税收征缴过程中,税源管理工作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同时税源管理是否科学也将影响税收收入。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需要有科学合理的税源管理为前提,它是高效征缴税收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税源管理制度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与改革。税源管理的创新与改革是实现专业化、细致化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更是推进我国税收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的具体实践。在税源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和创新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税源管理中的应用,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从而推进税收现代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最终实现国家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另一方面,税源管理改革不仅是理念创新,更是一种管理工具的创新。税源管理模式创新,既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日益完善的标志,更是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历史性变革的重要途径。
二、数字支付时代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数字支付时代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现状
数字支付是以一定媒介进行支付的新型支付方式,具有很强的便捷和隐蔽性。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增值税条例缴纳增值税”。因此,除了另有规定除外,凡符合以上规定的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活动,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进行结算都需要依法纳税。数字支付目前主要包括数字支付背景下传统交易以及新商业模式背景下的新型业务交易。
1.数字支付背景下传统交易的税源分析
从传统交易形式而言,数字支付的出现只是支付工具的创新,就其交易本身与传统方式没有实质区别。但是由于数字支付方式的隐匿性,也出现了增值税税源的一些新问题。
从传统交易的资金流动而言,销售活动与资金流动相对。与传统结算方式的销售没有本质区别的是,即使采用数字化支付方式,资金流动也会在企业的银行账户上有所体现,企业需要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地点为企业所在地。但是如果企业采用数字支付进行结算,由于其支付的隐蔽性及其便捷性,使得其买卖双方所在地也可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同时若以其产品配送中心为提货点、仓库等分支机构形式存在,以提供完备物流体系作为依托,则一旦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地点不同,将会导致纳税地点确认出现困难,从而可能造成增值税税收征管上的困难,也间接造成增值税税源管理困难。假设总分支机构分别在A、B两地,须在所在地缴税,通过数字支付方式,总部可在A地直接收取B地货款,实现销售后开具发票给购货方。然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这样企业可能会利用目前税收上的漏洞来逃避缴纳税款,但税务征管部门可以通过监控其增值税税源来实现税收收入。
2.数字支付背景下新型商业模式的新型业务交易税源分析
新经济背景下,不断地产生了许多新型的商业模式,也不断地出现众多新的业务类型。以数字形式存在的无形产品,如在线阅读的报纸刊物,可供直接下载的音乐、软件等,对传统的有形产品概念提出了挑战。对于数字化产品或服务,若难以核算清楚,将按照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硬件以及机器设备等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予退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享受低税率增值税税收优惠的货物中,包括电子出版物,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该类货物时增值税税率为13%。数字产品的增值税可以参照该税收条款进行征收,但是现代服务业数字化、交易模式数字化、支付模式的数字化后,则其数字支付背景下新型商业模式的新型业务交易涉税问题将难于界定,其增值税税源监控也难于实现。
(二)数字支付时代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问题
在我国,税源管理具有如下特性:首先,税源结构较简单,税源大多以中小纳税人为主,个体税源数量占比大,但分布广而散,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税收贡献率也不高,对新兴行业关注较少,重点仍在传统行业上;其次,税收收入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应积极发展新税源和加强监管老税源,以此不断补充税收收入;再次,各地也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找出适合自己的税源管理方式,但大多分级指标都比较简单,且不具备推广性;最后,我国的税源管理模式虽然已经向管数制发展,但当前却依然是以管事为主。在国家倡导的“互联网+税务”的号召下,各级税务主管部门应积极探索不同的改革方式,以大数据为着力点进行管理。但与此同时也存在若干问题,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
三、数字支付背景下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税源管理问题及原因剖析
数字经济的发展为商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交易完成便利化提供了条件。但是商业交易在享受了便利性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现实问题。因此,将从交易本身、交易双方和税源管理者三个角度来分析数字支付背景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困惑。
(一)数字支付方式下交易现象分析
数字支付几乎突破了交易时间、交易地点、交易人等因素的限制,它打破了原有支付的硬件限制,比如原先需要持有现金,商户需要有POS机才能支持刷卡,消费者需要实际线下进行支付等。但是数字支付则打破了原有的物理空间限制,也打破了时间的局限性。
1.数字支付方式下交易真实性分析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一方面新型的商业模式出现新的交易业务,而这些新型商业模式下的新型交易业务则很难判定其交易事实;另一方面数字支付方式下也很难界定其交易结算本质。数字支付的方式较多,如微信有转账、红包等方式,这些方式均可以用于生活间的私人资金往来,也可以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支付手段,这就难于确定是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的正常消费,还是两个人之间的由于其他事情而产生的非交易性转账行为。而这些行为都是难于判断其交易行为是否纳税的重要依据,因此如何在数字支付的背景下确定交易是否确实发生则是难于解决的难题,其税源的真实性也难于界定。
2.数字支付方式下交易实质性分析
数字支付能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由此带来了以下问题:第一,由于新的商业模式及其数字支付可突破其交易空间限制,从而使得税收征管部门在进行交易事实涉税中难于确定其交易的发生地,即难于确定其税收缴纳地及其纳税行为;第二,由于新的商业模式出现新的交易业务,从而使得税收征管部门在进行交易事实涉税中难于确定其交易事项的实质,也难于对其交易的实质进行有效的监控,即难于确定其交易实质的金额或估值;第三,由于新的商业模式及其数字支付可突破其交易时间的限制,从而使得税收征管部门在进行交易事实涉税中难于确定其交易的发生时间。另外,数字支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及其交易的多元性和分散性。此外,交易者还可能通过网络技术进行修改交易时间等事项。因此,导致税收征管部门在其涉税行为中,难于进行纳税行为和税源的确定。
数字经济背景下新商业模式迅速发展,在数字支付方式下进行经济业务交易,造成其税源难于确认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原因是其在新商业模式下进行数字支付的交易事项,突破了传统的时间、空间及纳税人之间的界限和交易人之间的资金往来界定。此外,税收征管部门目前还难以对新商业模式下的新业务交易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二)数字支付方式下交易双方的主体分析
1.数字支付方式下的购买方分析
从增值税链条关系上可知,交易的购买方是增值税纳税人,若购买方是最终的消费者,则其是最终的增值税承担者。一般情况下,交易事实发生后,只要交易完成,增值税就会直接转嫁给了消费者。然而在数字支付方式下,由于其支付的隐蔽性和交易对象的虚拟性等特性,消费者虽然承担了增值税,但是企业则利用新型的商业模式及数字支付方式进行有意或无意的逃避缴纳税款。
2.数字支付方式下的销售方分析
增值税是流转税,其通过商品的流转实现增值税的转嫁。商品的流转过程中,其商品的销售方为增值税的缴纳人,而消费者为增值税的负税人,而且现在税收管控上是通过“以票管控”方式进行税收管理。因此,在新型商业模式背景下,通过数字支付进行交易事项,企业可以有意或无意地与消费者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并以无发票形式进行实现“双赢”交易。
因此,在新型商业模式背景下,以数字支付方式进行交易,体现出交易双方的纳税意识有所欠缺;同时也暴露出我国在新经济体系下的税收监管制度及手段的漏洞与不足。
(三)数字支付方式下税源监管机关分析
1.数字支付方式下税源管理制度分析
在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及全球化背景下,企业通过不断地改革与创新,导致新的商业模式不断产生及应用,而数字支付方式也在广泛普及。由于在新型商业模式背景下,以数字支付方式进行交易,有较强的隐蔽性和交易主体的多元性等特性,使得税源管理也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然而,目前我国税源监控和管理的制度都存在不足,需要不断地完善新经济体系下的税源管理制度。
2.数字支付方式下税源监管手段分析
在新经济体系不断迅速发展下,当前税收管理部门增值税税源监管手段不足。对于传统服务业而言,原有的税源监管手段勉强可以应对。但是对于隐蔽性高、灵活性强、突破时间和空间束缚,甚至具备可篡改性的数字交易等,现有的税源监管手段显然能力有限。因此,在数字支付背景下,需要不断地完善税源监管手段。
3.数字支付方式下税源管理队伍分析
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及应用下,当前的税源管理队伍能力显得明显不足。目前,税源管理队伍主要是税务相关专业出身的专业人员,但是数字支付背景下现代服务业税源管理,既是税源管理问题,更是技术问题。数字支付对于信息化技术要求极高,而税源管理队伍中缺少精通信息技术和税源管理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导致税源管理在数字支付领域缺乏专业性。因此,如何系统地提高现有的税源管理队伍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税源管理上的应用,成为目前提高税源管理人员能力的首要任务。
四、数字支付时代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的优化思路
(一)不断完善数字支付领域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制度
税收制度是各种税收法律的总称,是一个国家税收的保证。在数字经济快速全球化下,数字支付不断渗透到各行业,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税收管理部门应该针对新经济背景下增值税税源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加快完善数字支付时代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制度。在现有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制度中,增加针对数字支付为基础的税源管理制度,加以完善现有的税源管理体系,从而保证新经济体系下的增值税税源得到有效地监控和管理,同时能让制度适应新的时代发展背景,适应新的产业需求,从而使得国家财政税收收入得到保障,继而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税源管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1.加快完善数字支付领域的税源管理法律制度
数字支付不断普及应用到各领域,而我国数字支付体系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制度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为了适应当下数字化发展的新趋势,应加快研究并完善适应数字支付背景的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税源管理制度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同时,税收相关管理部门还需要加快探索完善新经济体系下的税收管理制度,尝试建立一个完善的税收征管体系,以适应新经济快速发展及全球化。
2.加快完善数字支付领域的税源管理优惠政策
尽管数字支付不断迅速发展,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原因,我国数字支付体系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也还处在发展的萌芽期。因此,从国家税收征收管理角度来说,一方面,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现有的税收管理制度,特别是税源管理制度,从而减少国家税收流失;另一方面,还要加快制定税收政策,从税收角度给予进行数字支付的交易优惠政策,从而鼓励其可持续地健康发展。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对特定领域实施适当的优惠与激励,能更有效促进整个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3.加快完善数字支付领域的税源监控制度及惩罚力
由于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支付体系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加上很多公民的纳税意识及相关法律意识不强,很多纳税人会有意或无意地利用数字支付的税源管理存在的灰色区,进行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因此,税收征管部门需要加强纳税义务的宣传教育,从而有利于树立全民的纳税意识;同时,税收征管部门还需要通过加强抽查力度,对增值税税源进行有效监控,打击个人账户进行交易行为,并加强惩罚力度,树立反面典型案例,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对于纳税人,一经查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可以与其单位或个人的信用挂钩,纳入信用体系进行管理。
(二)不断优化数字支付领域的增值税税源管理手段
1.不断优化数字支付领域的增值税税源管理模式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数字支付时代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应进行管理模式的创新,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税源管理上的应用,加强税源数据的共享,完善“互联网+税务”的管理模式,从而实行优化税源管理及创新管理。
2.不断优化数字支付监控手段
随着数字支付迅速普及应用,税收征管部门应不断加强研究新领域背景下的税源监控手段。因此,税收机关应该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不断完善税源监控手段,以期实现实时监控、全网稽查;加强国际合作,联合打击国际化避税漏税行为。
3.成立专业的税源管理机构
由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特性、数字支付领域的创新性,税收征管部门应该加强税源管理队伍多元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面对数字支付带来的税源管理问题,既要加强税源人才的专业性培养,也要引入信息技术科学专业人才进行技术手段支撑,更要着重培养税收、技术、法律等复合型人才,增强税源管理团队全局意识、多领域管理能力。同时,还要组建专业反避税机构,其目的在于预防、发现、解决逃避缴纳税款行为。
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数字支付等新型支付技术的创新与发展,给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需要不断创新与改革税源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我国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制度及其相关政策,尝试构建完善的税源管理体系,从而促进我国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