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职业生涯管理的苏州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路径研究
2021-01-07童举希王峥杜晴
童举希 王峥 杜晴
摘要:中共中央2019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提出了建设高素质农民队伍的任务,为乡村产业兴旺的战略目标提供实现路径。本研究基于苏州市开展高素质农民职业生涯管理的创新举措成效,研究包含规划制定、定向委培、协同培育、终身教育、政农互动、全程扶持在内的苏州市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特色路径,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培育规划、提升组织能力、完善职业通道以及实现全程扶持等针对性政策建议,以期提升苏州市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成效,助力实现苏州地区农业产业兴旺目标。
关键词:高素质农民;建设路径;职业生涯管理;乡村振兴;管理举措
中图分类号: C975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21)24-0009-07
收稿日期:2021-04-28
基金项目:苏州市农业农村智库软科学研究课题(编号:SR2020007);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科研创新计划(编号:KYCX18_24760)。
作者简介:童举希(1956—),男,江西抚州人,硕士,教授,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三农问题研究。E-mail:juxit@cslg.edu.cn。
通信作者:王 峥,硕士,主要从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研究。E-mail:wangzhengsu@126.com。
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对农村农业资源的持续汲取,工业化发展空间日益受限,使农业领域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况,农业人才缺乏已经成为制约乡村产业振兴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1],主要体现为农民职业化进程的迟滞[2-3]。在此背景下,我国在2012年开启了延续8年的新型职业农民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并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不断扩展其政策内涵。2019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出台正式宣告我国现代农业人才培育步入高素质农民培育新阶段。对此,学界已出现许多关涉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主题的培育政策实施的现状描述与政策建议,先进的管理与组织理论也逐渐被引入到相关研究领域。
1 研究现状
检索相关文献发现,在地域视角方面,既有文献对东北、西北、华北等农业主产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举措和典型案例、模式的研究较多,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践与探索的关注较少。近年来,苏州市作为发达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典型,其成功经验对其他地区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对苏州案例开展研究可以丰富高素质农民培育举措与成效研究的地域视角。
理论视角方面,已有文献基于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理论视角强调对高素质农民培育进行科学的政策介入[4-5],也有学者借助该理论架构中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测试部分对农民开展职业管理的可能性进行了初步探讨[6]。众多学者对于实现农民职业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职业教育方面[7]。因此,职业生涯管理理论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中的应用是一个较为新颖而颇具研究价值的研究方向。
职业生涯管理理论亦称职业发展管理理论 [8],来源于人力资源管理与组织行为学领域。一般而言,职业生涯管理由組织职业生涯管理和个体职业生涯管理2个部分构成,前者又可被分为职业指导活动与组织支持活动,职业指导活动即由组织提供的职业测试、反馈、职业导师制、生涯规划等;组织支持活动即职业培训、职业保障、支持政策、职业发展通道等组织支持活动。个体职业生涯管理则一般由个人职业发展目标管理、主动职业反馈和职业边界管理等内容构成[9]。职业生涯管理的核心目标在于在动态中匹配组织与个体发展目标的长期需求,以期最终影响组织内个体的职业态度、职业成功以及职业满意度等结果变量[10]。
纵观苏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实践历程,科学培育高素质农民的相关工作一向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由于地形、经济结构和区位等因素的影响,苏州地区的农业体量及其所占经济总量比重远逊于我国部分农业主产区,但得益于独特的地理风貌与人文历史环境,苏州市农业产品具有浓厚的区域特色和品牌价值,因此农业对苏州而言具有尤为特殊的意义。因此,苏州市政府十分重视区域内稳定职业务农队伍的科学培育工作,率先开展诸如职业规划、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政策支持与职业信息反馈等高素质农民培育举措正切合了职业生涯管理的理论内涵,相关政策实践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作为保障粮食安全与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的关键举措,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兼具长远指导价值与当下实践意义,并且需要依靠大量的公共投入。近年来,苏州市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积极探索职业生涯管理举措且成效显著,获得了全省乃至国家的肯定,成为苏州市“三农”政策实践领域的一大特色,成功地避免了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培育工作转变为“走过场”式的政策空转,能够为其他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供有益借鉴。本研究通过对昆山市、张家港市、太仓市、常熟市等重点地区开展实地访谈与线上问卷调研,提炼苏州市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模式,重点梳理其成效与不足,最后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2 苏州市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的举措与成效
在近1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历程中,苏州市始终坚持科学理论与实践认知相结合的培育管理路径,大力探索高素质农民职业生涯管理,通过推动对高素质农民招募、甄选、培训教育、技术指导和职业发展等全流程多环节的服务,建设区域高素质农民人才队伍,相关整体性培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培育效果十分显著。2012年昆山市成为全国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此后几年时间内,苏州市下辖多个县(市)先后入选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与制度建设试验区域,太仓市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获原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与国家农业部的先后肯定。2018年昆山市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设计试验点”,标志着苏州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迈入了更新和更高的发展阶段。
2.1 苏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举措
2.1.1 规划先行绘制农民职业蓝图
高质量的政策设计与培育规划是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的工作起点。基于苏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四个百万亩”法定版图(即百万亩优质粮油工程、百万亩高效园艺工程、百万亩特种水产工程、百万亩生态林地工程)以及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精神的意见》等文件,苏州市精心制定了区域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规划,在规划中明确提及至2020年末全市须完成培育新型职业农民9 000名,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 600名的工作任务,并出台系列配套扶持政策,同时探索实行高素质农民“编制管理”,进而达成基本建成一支与苏州现代农业产业需求相适应、专业层次分明、年龄结构合理、技能领先实用、从业领域明晰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的目标。总而言之,科学完备的培育规划为苏州市高素质农民职业发展提供了美好蓝图,也为当地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奠定良好的前序基础。
据统计,2015—2019年苏州市共完成 18 640 名高素质农民的培育工作,其中仅2016—2019年就完成认定高素质农民5 235名,超额完成了至2020年完成认定3 600名高素质农民的既定目标(表1、表2)。
2.1.2 強化甄选实行定向委培
学历和职业教育是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的关键环节。不同于同处
江苏省内的淮安市、东台市等地所实行的中等学历教育-职业农民培训衔接模式[11],苏州市将高素质农民学历教育视野转向了高等学历教育,注重在青壮年农民主力军、大中专农业院校毕业生、返乡退伍军人、有志务农的城市青壮年、农业产业技术人员中甄选对象,重点考察其农业职业兴趣,农业技能与高素质发展潜力,每年组织考察合格的培育对象参加高素质农民高等学历教育。其中,张家港市于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施大学生职业农民定向委培工作,甄选有意愿以务农为志业的应届高中生参加以农业类大专院校为主的定向委培高考项目,一旦录取即签订协议,学费由市政府全额报销。随后,太仓市、昆山市、常熟市等县(市)先后跟进,实施高素质农民大学生定向委培项目。据统计,2010—2018年,苏州市各区县(市)已经与扬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合作委培定向涉农大学生796名,其中已毕业404人,毕业生大多分配到户籍地农业龙头企业工作,2018年底共有从事农业产业人员359名(表3),有效提升了苏州市高素质农民队伍的文化与技术水平。
2.1.3 多元合作健全培育机制
协同完备的培育机制是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的实施基础。苏州市重视与区域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积极构建由高校科研机构、农业智库、农业社会服务机构以及现代农业基地(企业)组成的立体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与协同培育机制。苏州市政府与苏州大学、常熟理工学院、苏州科技大学、苏州农村干部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广泛开展合作,先后发文并定期划拨财政经费成立并支持苏州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中心、苏州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苏州乡村振兴(城市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苏州为农服务中心等农民教育培训支持与咨询机构的发展;推荐吴江区同里现代农业产业园等6家农业园区为江苏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实训基地并获批准。此外,还认定苏州乡村振兴学堂、苏州农村干部学院、苏州大学、常熟理工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5个培训中心和张家港市神园葡萄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善港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8个实训基地。形成了师资完备、功能齐全、高效多元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2.1.4 终身教育保障素质提升
实施终身教育是保障高素质农民队伍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职业生涯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组织与个体的可持续发展。苏州市自2015年起设立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累计已投入新型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1 200万元以上,专门用于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训与外出学习考察;上述资金除完成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目标以外,还被苏州市坚持用于组织高素质农民参与终身性质的继续教育,此类教育由各县(区)地方负责主导,由其自行制订年度教育计划,综合实施网络教育、学分制和“菜单式”职业技能教育模式,培训项目涵盖现代农业技术、农业创业知识与创新技能等内容。此外,昆山市在2018年开始实施高素质农民在职大专生班项目,与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签订合作协议,累计已选拔高素质农民在职大专生92人;昆山市还先后组织3批共58人高素质农民典型代表赴我国台湾地区参观学习交流,开拓高素质农民的视野和理念掌握水平,力图更好激发高素质农民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2.1.5 组织培育促进政农互动
组织载体建设为助力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起桥梁作用。苏州市积极引入和培植社会力量协同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17年12月,昆山市率先成立苏州市范围内首家新型职业农民协会,推举和甄选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担任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昆山市则通过一系列放权赋能手段,促使新型职业农民协会扮演了沟通政府机构与职业农民之间的中介角色,为高素质农民提供诸如经营计划制定指导、生产技术指导、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向政府部门反馈高素质农民发展的现状与政策诉求,为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提供了良好的组织载体,对高素质农民的生产经营、培训交流以及品牌营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升了高素质农民的职业满意度,从而可以有效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效能。
2.1.6 政策支持落实全程帮扶
全程扶持服务是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的关键。为保障高素质农民事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及更好地体现生涯管理的意涵,苏州市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全程扶持政策的制订与落地。(1)设立大中专院校、农业与技术研究院所对接专项资金,鼓励专业研究机构组建专家团队对高素质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定期结对指导;与此同时成立“乡土专家团”,灵活吸纳和聘请高素质农民群体中生产经营效益好、技术掌握能力相对突出的佼佼者与前述专家团队共同构成农业专家指导团队。昆山市率先探索实施的高素质农民专家指导“1+1+N”模式,即1名专家教授指导1名乡土专家,1名乡土专家与多名农民结对子的帮扶指导关系[12]。(2)完善系列惠农金融服务政策。首先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及惠农贷实施意见的出台,其次是持续推进农业经营险种试点。(3)开展系列助农增收支持。如组织本地高素质农民赴外地参加农业展销,或是直接给高素质农民提供生产经营与农机具补贴。(4)颁布《苏州市高素质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即通过高素质农民个人缴费与地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社保补贴制度,至2019年底,苏州市已向符合社保补贴认定标准的高素质农民共 2 017 人次发放社保补贴2 001.1万元。(5)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定。吴中区、昆山市探索将高素质农民纳入当地职称管理体系,将高素质农民的职业类别与职业发展通道管理制度化。
2.2 苏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效分析
苏州市在国家乡村振兴以及高素质农民培育宏观背景下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政策尝试,其中不乏一些具有开创性的培育举措。通过对这些培育举措进行分类与归纳可知,苏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工作实践实质上触及了职业生涯管理的关键维度(表4)。据此,本研究依托职业生涯管理理论框架设计实地调查问卷,并对苏州市培育高素质农民的成效开展描述性分析。
2.2.1 调查方法与样本说明
2.2.1.1 调查方法
基于苏州市已开展的职业生涯管理实践探索,本调查组主要参照龙立荣等的组织职业生涯管理量表[13]、Ilies等的工作满意度量表[14]等成熟的专业化量表,结合调查需求与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调整,总体上考虑了苏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内容与被调查高素质农民对象的认知和理解能力,并在问卷中增添了高素质农民生涯困难感知以及政策需求等内容,最终编制完善《苏州市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现状调查問卷》以开展实证调查。
2.2.1.2 样本选取
本研究采用了非随机抽样方法,研究样本主要通过笔者在2018—2019年2年间以培训人员身份参加苏州市各县(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的同时开展参与式观察与调查时获得。本研究主要的数据收集方式是向实地参训农民以及在各调查地区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联络群中发放问卷。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被调查群体主要以苏州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街道、镇为单位轮流选取高素质农民(动员并安排参加培训)以及部分新兴职业农民自主报名等途径为主要构成方式。
本次调查以线上问卷调查结合线下纸质问卷调查的形式共发出问卷375份,实现后期回收问卷337份,回收率达89.87%,筛选后获得有效问卷316份,有效率达84.27%。调查对象分层分布方面,本次调查对象来源于苏州市范围内昆山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以及吴中区等5个高素质农民数量规模较大的县(市、区),调查对象以种植业、养殖业从业人士为主,基本涵盖苏州市高素质农民群体类别。
2.2.2 调查指标说明
职业生涯管理包括职业管理、职业咨询管理与职业开发管理三大系统,涵盖职业生涯规划、职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导师制、职业保障、职业发展通路、个人职业流动管理等内容。根据其内涵与专业研究量表,设计高素质农民职业支持感知度、职业生涯管理认知程度、职业满意度及持续务农意愿等共6个具体测试指标,以高素质农民培训频度感知度、高素质农民的职业支持感知度等2个维度测度被访者的组织职业生涯管理感知水平;以个人职业发展目标清晰度评价、职业发展主动反馈态度等2个维度测度被访者的职业生涯自我管理感知水平;以职业现状满意度及持续务农意愿等2个维度测度受访者的职业生涯满意度。
2.2.3 调查结果
2.2.3.1 个体特征
在受访者性别分布上,316份苏州市高素质农民样本中男性高素质农民人数达233人,占总人数的73.73%,女性仅为83人,占总人数的26.27%,表明男性高素质农民人数要远超过女性。其次,受访者年龄集中在31岁以上,样本年龄众位数位于41~55岁区间,该组占总人数的33.54%,中位数在31~35岁之间,可以判定各个年龄层在本样本中皆有广泛分布,但分布层次主要集中于中年与老年。在学历分布上,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平人数达232人,占总人数的73.42%,表明苏州市高素质农民学历水平较高。在家庭年均收入分布上,大部分受访者家庭年均收入水平分布在5万~10万区间,占31.01%。在高素质农民类型分布上,生产经营型占43.04%,专业技能型占2089%,社会服务型占36.07%。
2.2.3.2 苏州市高素质农民组织职业生涯管理感知度
统计数据表明,从受访高素质农民年度培训频度来看,有38.61%的受访高素质农民,其年度培训频度达到3次以上,36.08%的受访高素质农民表示其年度培训频次在2~3次;从受访高素质农民的组织职业支持感知度来看,39.24%的受访高素质农民认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得到了组织的扶持,并认为扶持力度“比较大”,其次,20.89%的受访高素质农民认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得到组织的扶持力度达到“非常大”的程度,但39.87%的受访者表示其组织职业支持感“较低”,与认为组织职业支持感“比较大”的受访者所占比例几近持平,表明相关组织还应该继续加强对高素质农民的职业支持。
2.2.3.3 苏州市高素质农民生涯自我管理评价
统计数据表明,从自我职业发展目标清晰感知度来看,受访高素质农民中有39.56%的高素质农民认为对个人职业发展目标较为清晰,另外,对个人职业发展目标清晰感知非常清晰的群体占24.05%;从职业信息与诉求反馈态度来看,40.15%的高素质农民认为自己非常积极地向组织反映自身各类生产和日常工作及职业发展方面的问题与需求,2278%的高素质农民对自身的职业信息与诉求、反馈评价,达到非常积极的程度,对职业信息与诉求、反馈表现出非常不积极或者从未主动反映过的高素质农民仅占1.27%。说明大多数受访的高素质农民职业发展目标清晰,与组织进行职业信息与诉求沟通等反馈行为的态度积极,高素质农民对职业生涯自我管理总体呈现较为积极的评价。
2.2.3.4 苏州市高素质农民职业满意度与持续务农意愿
统计数据表明,对自身职业发展现状较为满意的高素质农民占44.3%,对自身职业发展非常满意的高素质农民占29.43%,总体来看,超过70%的受访高素质农民对职业发展现状的满意度较高;其次,36.71%的受访高素质农民表示非常愿意持续务农,受访高素质农民中,超过75%的受访者其持续务农意愿较高。
3 苏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结合上述职业生涯管理视角下的培育成效分析可知,苏州市高素质农民在经营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困境,且对培育政策的诉求较为广泛,反映出苏州市当前职业农民培育政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待完善。
3.1 管理体制尚不健全,主管部门有待明确
作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力量,各地政府均高度重视与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但由于现实状况,高素质农民只有技能培育的主管部门,而作为农村人才队伍,没有纳入地方人社部门的管理与指导,没有真正的管理部门,成为实施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的阻碍。
3.2 职业知识略显不足,主动管理有待加强
尽管许多基层政府部门开展了高素质农民职业生涯管理具体工作,但多数基层人员对职业生涯管理的内涵不熟悉,缺乏主动开展职业生涯管理规划的意识与技能。各地制定的规划内容仅限于职业教育与培训、职业认定等常规性工作,未将职业生涯管理等成熟理论运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系统。
3.3 分级认定尚未开展,职业通道有待拓展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高素质农民职业发展的通道,但所推行的高素质农民三类三级高素质农民认定制度并未实现横向与纵向的完全贯通,现实中大多地方停留在高素质农民的分类认定,仅有部分地区真正实现了分级认定。此外,在高素质农民认定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如认定标准和精度低下,难以反映高素质农民的受训程度、资质地位以及实际生产经营绩效,对高素质农民生涯发展激励效果欠佳,降低高素质农民职业生涯的持续进步意愿与终身学习自主性。
3.4 扶持政策覆盖不全,农民获得感有待提升
调查数据显示,近7成受访者表示收入不佳是导致其退出高素质农民队伍的主要原因,34.81%的受访者认为,在获取土地经营权方面存在困难,是导致其退出高素质农民队伍的第二大因素,33.23%的受访者表示是因为自愿转行而退出高素质农民队伍。原因在于当下扶持政策侧重对高素质农民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但对更为实际和直接的政策支持诸如土地流转优先权、生产资料与经营补贴、生产经营保险、职业社保等优惠政策仍不完善或难于落地,造成高素质农民组织职业支持感仍然处于低位,部分高素质农民甚至产生了“红旗”到底还能扛多久的困惑,甚至想退出务农事业。调查结果反映了受访者在高素质农民职业生涯中所面临的困难,其中有66.14%的高素质农民认为务农收入低是其职业生涯持续性的主要瓶颈。其他影响因素以影响程度排序从高到低依次为政策优惠不足、农业技能不足、市场信息不足,投选比例依次为45.57%、43.05%、39.87%。此外,对农民社会地位依然较低的认知因素也成为一项高素质农民生涯发展的阻碍(投选比例为34.49%)。
此外,苏州市高素质农民还有着广泛的扶持政策诉求。60.76%的受访者认为配套扶持政策中最需要农业机械补贴,其次是农业保险补贴,该项占比为58.54%,此外,土地流转优先权、农药化肥补贴等政策保障均是受访者认为需要加强的内容,2项投选比例分别为57.28%、54.43%,反映出受访高素质农民对提升认定证书含金量、加大农民职业生涯发展实际扶持的迫切诉求。
4 优化苏州市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路径的思路与建议
苏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但依然任重道远。2019年苏州市政府出台的《苏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提出要全面建立高素质农民在内的4支农村人才队伍。因此,基于苏州市高素质农民新时期新目标新任务的政策精神指导,深度结合职业生涯管理理论,本研究提出如下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改进思路与建议。
4.1 构建生涯管理组织,健全职业管理体系
建议将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设为地方高素质农民管理部门,将其管理职能并入相关科室,将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规划中。依托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村委会等基层政府农口部门,成立乡镇高素质农民(管理)服务中心;推广昆山市相关经验,成立县(市、区)高素质农民协会,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跟踪管理和自我管理[13];从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农村管理机构聘请具有专业知识与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顾问,从管理目标、管理过程等对高素质农民生涯管理进行规划指导与实施。
4.2 培训生涯发展知识,打造专业管理队伍
针对基层农口部门、村委会等管理人员,定期举办人力资源管理等知识培训,聘请相关专家指导基层农口人员掌握高素质农民职业生涯管理规划、职业生涯发展沟通与确认,职业生涯发展通道设计、职业生涯发展动态辅导等知识,提升农口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生涯管理理念与技能,打造高素质农民管理队伍,将职业生涯管理理念应用到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及时了解高素质农民的职业发展诉求,解决高素质农民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促进高素质农民队伍持续发展[15]。
4.3 优化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农民内生动力
结合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政策的实施现状,优化职业发展通道设计。(1)优化高素质农民认定标准,除 “三类三级”认定制度中已涵盖的学历、年龄、培訓参与等指标外,将高素质农民绩效综合考核结果,如经营规模与经营方式、农业技术水平、生态保护、经济收入等纳入认定与职称评定指标体系,构建并提升高素质农民职业发展的纵向阶梯高度与横向通道长度。(2)延展职业发展通道的宽度,完善高素质农民的职业评定类型,注重多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育,提供合理的职业宽度。(3)打通职业类型与级别的结构藩篱,鼓励高素质农民根据自我兴趣爱好及技能特长与市场需求选择农业职业类别,参与多类型的高素质农民考核认定[16]。同时提供差异化扶持政策,打造交互动态的职业发展通道。
4.4 实施职业导师制度,提升农民发展能力
构建职业导师指导制度,推广昆山市“专家教授团”与“乡土专家团”建设优秀经验,组织专家学者、农技指导人员以及当地农业“土专家”担任高素质农民的职业发展导师;借鉴张家港市、吴中区等市(区)的跟踪式培育扶持经验[17],建议各乡镇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自主聘任农业科技特派员、资深村干部、乡贤能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高校院所相关专家结对指导高素质农民,实现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一对一、一对多挂钩跟踪扶持服务。
4.5 强化政策全程扶持,保障职业培育效能
在现行相关政策基础上完善与优化职业生涯管理政策。一是在昆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制度试点”工作基础上,制订与完善苏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选拔、职业培训、职业类别选择、认定分级、职称评定、退休等职业生涯全程动态管理制度(图1);二是切实完善相关特惠政策,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生产经营的财政扶持力度,如土地流转费用补贴,创新思路以破解高素质农民承包土地难或承包优先权无法落地的难解问题[18],加大高素质农民农机具与药肥等生产经营补贴力度,切实提升高素质农民收入水平;三是优化高素质农民经营保险制度,增设“三农”险种,鼓励农业农村领域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服务,为高素质农民提供各类生产经营保险。提升高素质农民证书“含金量”与认可度,增加高素质农民的系统内福利,促进高素质农民职业生涯发展,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效能,加快苏州市现代农业发展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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