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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仪《嘉靖惟扬志·经籍志》目录学思想探析

2021-01-07

图书馆研究与工作 2021年7期
关键词:著录扬州文献

房 亮

(扬州大学文学院 江苏扬州 225002)

《嘉靖惟扬志》是明代学者盛仪(约1487—?)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完成的一部扬州(即惟扬,今作“维扬”)地方志。盛仪,字德璋,号蜀岗,扬州市江都区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赐进士出身,历任礼部主事、监察御史、太仆寺卿等职。盛仪博览群书,文采尔雅,所纂《嘉靖惟扬志》是明代方志中较好的一部,也是扬州现存最早的地方志,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该志见著于《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存目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以下简称《四库总目》)既称许其“纂次颇有端绪,在明代地志中差为完善”,又批评其“惟以古今关涉扬州事迹,仿纲目编年纪载,别为《历代》一志,则体例殊嫌创见”。全志所记内容广博,较全面地记载了扬州自然和社会的历史情况。《嘉靖惟扬志》共三十八卷,今仅存十八卷,其中卷十二《经籍志》见存。《经籍志》反映了扬州地方学术文化的发展状况,也是考索扬州地方人物著述的重要渊薮。如北宋学者胡瑗(993—1059年)是早于程颢(1032—1085年)与程颐(1033—1107年)的理学先驱,但《宋史·艺文志》《四库总目》等书目只著录其《周易口义》一种易学著作,而《经籍志》则著录了《乡彦易传》十卷、《周易口义》十卷、《易系辞说卦》三卷,可补相关著录之不逮。然而,有关《嘉靖惟扬志》的研究,迄今只有朱怀干的一篇书评[1]与许卫平的一篇简论[2],且两文皆以《嘉靖惟扬志》为对象,几乎没有涉及《经籍志》的内容。有鉴于此,本文专就卷十二《经籍志》试作述论。《嘉靖惟扬志·经籍志》主要由《前言》、分类著录、小注和《后序》四大部分构成,兹以此为框架,分析其目录学思想。

1 《前言》

《前言》计60余字,其曰:“六经之道著明于孔孟,群儒之说折衷于程朱。学术信有依归,风俗同于道德。渊源既达,流派自分;会归虽统于圣真,行远亦资乎羽翼,溯一本而示的,附诸家以著名。”

《前言》揭示孔孟、程朱一脉相承,反映了程朱理学在明代已经占据学术主导地位。盛仪认为,目录可以“达渊源”“分流派”,可视为章学诚“辨章学术,考镜源流”[3]思想的前驱。作者既强调“圣真”的“会归”价值,又重视“羽翼”的“行远”意义,实际上确立了学术源与流、核心与边缘的二分体系,从而回应了学术传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在持守“圣真”学术标准前提下,根据学术史的实际展开合理安顿“羽翼”,从而维系了整个学术体系的连续性与动态平衡。

2 文献的分类著录

《前言》之后是510种文献的分类著录,计分制书、本邑人士著述、宦游、寓贤、郡邑记载、版刻六大部分。

2.1 制书

《经籍志》首先著录《制典大诰》《大诰武臣》等“俱御制序”的图书共47种、《皇明文衡》《性理大全》《资治通鉴》等“俱钦定”图书3种以及《朱子纲目》1种。这51种文献与“惟扬”并无直接关联,但体现了当时的官方学术和意识形态,因而弁乎目录之首,反映了目录“聿资治理”的政治功能,也与《前言》“学术信有依归,风俗同于道德”的认知相鼓桴。同时,也是对有明一代官私目录多设“制书”类的积极回应。我们知道,在经史子集四部之首设立制书类(或称国朝、圣制)是明代目录的一个重要特色,例如,官修目录《文渊阁书目》设“国朝”类、《新定内阁藏书目录》设“圣制”类,史志目录《国史经籍志》设“制书”类,私家目录《博雅堂藏书目录》设“制书”类。在四部之上设制书类,表征对皇权的崇敬,也是对皇权管控学术思想的目录学认可。

2.2 本邑人士著述

51种“制书”文献以下,著录“惟扬”人士的著述约312种,这也是《经籍志》的主体部分。作者没有标示经史子集等类名,但基本上是根据传统经、史、子、集的顺序排列,四部著录文献分别为62种、32种、52种和166种,大致反映了自唐尧以迄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扬州本邑人士的著述盛况。

从二级类目来看,作者的分类排列颇显杂乱。如经部图书的实际排列顺序为:易类(15种)、书类(7种)、诗类(5种)、春秋类(9种)、礼类(3种)、论语类(6种)、孟子类(2种)、中庸类(3种)、四书类(1种)、乐类(4种)、谶纬(2种)。这与自《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以及清代《四库总目》以来易、书、诗、礼、乐、春秋、四书、孝经、尔雅、群经总义、小学、谶纬的主流顺序并不吻合。尤其春秋类前置于礼、乐类,礼、乐二类中间还收录了四书类图书,尤为不伦。不仅如此,经部之末还著录了《安定先生言行录》《安定先生言行记》等子部儒家类、《元城语录》等子部杂家类的文献6种。

与经部类似,二级类目分类的混乱也反映在史、子、集部。例如,史部32种文献的实际分类是:正史(1种)、编年(1种)、载记(2种)、政书(1种)、传记(8种)、地理(2种)、杂史(1种)、目录(1种)、史评(1种)、子部小说类(1种)、传记(2种)、政书(4种)、地志(7种)。若参以清代《四库总目》,《经籍志》不仅没有按照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的顺序排列,而且还出现了诸如同为政书、同为传记而两分的情况。子部与集部的二级类目之杂乱无序亦充斥于篇,兹不赘述。

2.3 宦游与寓贤

在“惟扬”本邑人士著述之后,盛仪还著录了在扬州做官或在扬州卜居的非扬州籍人士的文献,分别称为“宦游”和“寓贤”。其中,宦游类著录董仲舒、潘徽(隋炀帝杨广时博士)、顾云、高骈(皆为唐淮南节度使)等人所著文献27种;“寓贤”收到罗隐、王巩等寓居扬州的外籍人士文献19种。这两类文献由于数量无多,故不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而只依时代顺序由古及“今”排列。

2.4 郡邑记载

“宦游”和“寓贤”之后是“郡邑记载”类文献,主要收录有关扬州及下属扬州郡县的地方志(如南朝阮叙之《南兖州记》、萧梁任昉《荆扬迁代记》)、人物志(如华隔《广陵烈士传》、佚名《广陵耆旧传》)、政书(如朱廷立、陈克昌《盐政志》)、地方诗文(如马希孟《扬州诗集》)、地方品物(如陈嵓《淮南百咏》)等,合计著录33种图书。

2.5 版刻

《经籍志》文献著录的最后一类是“版刻”,收录扬州籍人士所刊刻的文献,计68种。具体排列方式是以地区为原则,同一地区下再按刊刻者职位高低排列,职位高者在前。故首先是御史所刻之书,然后是(扬州)知府所刻之书、(扬州)指挥所刻之书;接下来按照江都、如皋、通州、泰州、宝应等下辖县区罗列,各下辖县区以知县刻书在前,普通士人或商贾所刻罗列在后,同一人刊刻的文献则集中罗列。因此,虽然版刻类著录的文献广涉经史子集各个部类,但并不按经史子集之序排列。

我们知道,国家书目的“收录范围以‘领土—语言’为基本原则。不仅记录一个国家领土范围内出版的各种类型、语言、载体的文献,而且对本国领土以外的本国公民及使用本国语言文字著述的文献也予以收录”[4]。相比而言,《经籍志》文献著录的六大部分中,“本邑著述”与“版刻”的责任者都是扬州人士,两者的区别在于责任方式不同。而如果同一文献的著述和版刻皆为惟扬人士,则归诸前者,如《扬州诗集》,盛仪注云:“扬州教授马希孟撰刊。”列在“郡邑记载”类而不在“版刻”类。“宦游”与“寓贤”都是与扬州有关联的外籍作者;“郡邑记载”类则是文献的内容与扬州有关联,作者可以是本邑人士,如上举《扬州诗集》中的“扬州教授马希孟”,但主要是外籍人士,如《高邮志》,盛仪注云:“成化初学正余姚孙珩撰,户部照磨州人龚显同修。”上述五大部分,差可与国家书目的收录范围相比较,唯第一类“制书”,可以理解为国家意识形态,具有《后序》所谓“日星并丽”的典范价值。

3 小注的内容及其价值

从著录格式来看,盛仪是以书名、篇卷为标目,原书不分卷或无篇卷者则缺载篇卷。如《诗下传》二十卷(真州沈铢撰)、《诗上讲义》(真州沈季长撰),前者附有卷数,后者则缺如。而关于作者信息则以双行小字号注语的形式出具。如上例中的沈铢、沈季长。今按,沈季长为沈铢之父,其先湖州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徙家真州扬子(今江苏仪征)。

《惟扬志》是关于扬州地区的地方志,其所著录的文献除去制书类、宦游类、寓贤类以及“郡邑记载”中的少部分图书之外,其他文献的作者或刊刻者都是扬州本地人。盛仪小注在第一次出现作者信息时往往标注籍贯、职官,以下则蒙省不具。如果同一作者有同一类别的多种文献见著,则在最后一种以“并(俱)XX撰”作结。这种处理方式,颇合姚振宗所谓“班氏修史,颇改旧文,此亦史家通例,有不得不然者”[5]之例。

盛仪双行小字的简单注释,以交待作者为主,但也不乏对作者、图书内容等信息的进一步补充,这对于读者了解相关文献助益甚多。其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介绍作者生平和轶事。例如,经部小学类《会意分音大广篇韵十卷》注云:“国朝景泰中,惟扬布衣欧清撰,清字本源,精于字学,当时夷人入贡,闻其名必造其庐。”史部地理类《鸡林志三十卷》注云:“江都王云编,崇宁中云使高丽,辑其会见之礼、聘问之词,类分为八门,云崇宁中举进士,仕至刑部尚书,死于靖康之难。”

第二,揭示不同的责任方式。例如,经部书类《洪范解一卷》小注“晁氏曰胡瑗撰”。子部图书历法类《二十四气中星日月宿度一卷》注“判太史局荆大声述”。除了撰、编、刻等常见的责任方式之外,如果图书有序,也往往会特别提出。例如,易类《周易传十卷》小注“高邮孙觉撰,杨龟山为序”。宦游类《江都集礼一百二十卷》小注“隋晋王杨广为扬州总管,镇江都潘徽时为博士广命徽为之序”。

第三,交代图书内容信息。例如,史部人物列传类《聚贤录》三卷注云“胡讷撰,录贤惠之女,贤取其介洁,惠取其聪敏”。《民泰录三卷》注“亦胡讷撰,录循吏善政,天圣中借《贤惠录》上之”。史部杂史类《回天录一卷》注:“宣教郎秦湛撰,记吕好问围城中事,好问除右丞,训词有回天之力与故以名录。”郡邑记载类《大业拾遗记一卷》注“唐颜师古撰,载隋炀帝时宫中秘事及幸江都事亦载之”。寓贤类《指南录一卷》注“宋丞相文天祥撰,自仪真入扬州、高邮、通泰,纪行所作诗自为序”。

第四,阐明图书内容变动情况。例如,子部医术类《华佗方十卷》注“吴普录《唐志》作《集华氏药房》”,补充解释同书异名信息。郡邑记载类《扬州府志十五卷》注云:“国初洪武间修,不著姓氏,中有王云陈良史正志等传,盖常见《宝祐志》者。”这里涉及对作者及参考文献的推测。

第五,补充图书其他信息。例如,经部易类《易义海撮要》十卷注云:“房审权编《义海》百卷,侍御史江都李衡删削而益以《东坡》《伊川》《汉上之说》为撮要十卷。”既交待了《易义海撮要十卷》以房审权编《周易义海》一百卷为蓝本,又增益苏东坡《东坡易传》、程颐《程氏易传》、朱震《汉上易传》而成《易义海撮要》十卷的事实。《四库全书》著录《周易义海撮要》十二卷,提要云:“第十二卷《杂论》,亦衡所补缀。故婺州教授朱汝能、楼锷《跋》,称‘卷计以百,今十有一’,盖专指所删房本也。《书录解题》作十卷,又传写之误矣。”参考《经籍志》可知,盛仪亦误十二卷为“十卷”。

4 《后序》

在《经籍志》的殿末,有一篇300余字的《后序》。其内容大抵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从“圣贤精神、心术”的角度定位经籍的本质,缘此而论,读书的本质是“读圣贤”,从而见贤思齐,上达“人皆可为尧舜”的精神境界。与西方式的“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的知识论相比,盛仪实际上揭示了文献的价值论。

第二,泛论“州郡”与“家国天下”在文献、文化上的互动关系,而又转进为对扬州文献、文化简史的勾勒,并照应“家国天下”层面上的“兰台、石室之所藏”离不开求购于州郡;而地方士子的著述也只有上达天橱,才能得到庋藏并成为天下的共同精神财富。其所举“李邕曾孙磎藏书至万余卷”之例中的李邕是唐代书法家,江都人,一说江夏(今湖北武昌)人。李邕曾孙李磎,为唐代著名藏书家,平生喜聚书,家有藏书万余卷“李书楼”,即《后序》所谓“号李书楼家”,明初学者曾泰作有《万卷书楼记》。所举胡安定之例,即胡瑗(993—1059年),泰州海陵(今如皋)人,祖籍陕西省安定县(今子长县),人称安定先生。北宋时期学者,理学先驱、思想家和教育家。胡瑗是宋代理学酝酿时期的重要人物,与孙复、石介并称宋初三先生。《四库总目·经部·易类序》曰:“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可见,胡瑗是易学史上两派六宗中的义理派儒理宗的先驱,直接影响到了程颐的《程氏易传》和朱熹的《周易本义》。

第三,举程颐(程伯子)、谢良佐(字显道)以及韩愈(字退之)之例,强调文献的本质在于有益身心,从而回应开头的文献价值论定位。

5 结语

盛仪《嘉靖惟扬志·经籍志》是一部典型的地方志目录,兼具方志与目录的双重内涵。从方志的角度来看,该志旨在全面反映古代扬州(所谓“惟扬”)一地的图书文化,从目录学的角度来看,作者强调《经籍志》旨在“达渊源”“分流派”,这与南宋郑樵“类例既明,学术自分”、清代章学诚“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共享一致的学术话语。显然,作为方志编纂者的盛仪,其《经籍志》自觉把握了中国古典目录学的学理本质与精神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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