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职业尊严的困境与突破
2021-01-06陶佳蔡娜
陶佳 蔡娜
一、问题概述:档案职业尊严的研究及概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不再只是满足于物质需求,越来越多的人更加注重精神的满足,即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尊重与自我实现的需求,这种需求通常从他们自身所从事的职业中来获得,表现为职业尊严。各行各业都应有其职业尊严,档案行业也不例外。研究档案职业尊严对改善职业环境、激励职业人员、提升职业地位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档案职业尊严研究现状
在知网上,以题名“职业尊严”“职业+尊严”为检索项,检索范围为总库,得出研究职业尊严的文献共179篇,剔除重复项、无关项,最后剩余145篇,涉及到具体职业的文献有102篇。如图1所示,研究的职业类型包括教师、导游、法官、图书馆员、护士、记者、医生等26个门类,范围比较广泛,且都是和人民大众联系紧密的职业。其中,教师、医生、护士发文量占比最高,其次为图书馆员、记者、农民等职业,研究档案工作者职业尊严的文献仅有一篇,而通过以“档案+尊严”搜索,得出研究档案学术尊严的文献共7篇,其中也隐晦涉及到了档案职业尊严。
(二)从档案学术尊严到档案职业尊严
2009年胡鸿杰发表《再论中国档案学的学术尊严》指出“摆在中国档案学的“研究主体”面前有三条道路可供选择,即“投靠”或者“融入”其他学科、“参与政务”为政府部门“排忧解难”“捍卫基本原则,坚持学术传统” ,提出作为“应用型学科”的档案学可以从“实践”入手,即在档案工作中重塑档案学尊严,档案学术尊严的实现开始与档案职业挂钩。2010年王广宇发表《中国档案学尊严的解读与实现》 ,提出“从内铸品质、外塑形象两方面来促进中国档案学尊严的实现,在外塑形象方面,要促进档案信息的开放利用,推动档案服务社会化”,将档案职业的发展放在了实现档案学尊严的更高位置上。同年,高大伟发表《中国档案学尊严的回归——基于学科范畴体系的考察》,提出实现档案学尊严的回归要从促进“制度档案学”向“社会档案学”转变,提高社会的档案意识、档案职业意识和档案学意识 ,直接将“档案职业意识”纳入实现档案学尊严的回归重要要素中。2012年章华明《档案学的学术尊严与基层档案工作者的职业尊严》指出,档案学的学术尊严不是孤立的,它同时还包括档案工作者的职业尊严 ,首次明确提出档案“职业尊严”。2018年孙大东、陈冉发表《基于美德伦理学视域的档案学学术尊严研究》,指出档案学学术尊严的内涵应包括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提高档案职业准入门槛,加强档案教育,是提高档案学学术尊严的策略之一 ,再次强调了档案职业因素在实现档案学学术尊严中的重要作用。
(三)档案职业尊严的概念界定
关于职业尊严,程海霞认为,职业尊严是人们从事某项工作获得的身份和地位的认可和肯定,图书馆人职业尊严是从事图书馆工作的同仁在工作中的自我认同和他人的认可,从而产生的自我价值感。李宝富、周昕认为,职业尊严是指人们由于所从事的某种社会职业而获得的尊重与权益,包括由职业而带来的职业认可、职业报酬、职业权益、职业地位、职业贡献、职业价值等 。笔者以为职业尊严指人们在从事某种职业时所拥有的一项权利,这种权利应被从业者自身所认可、被他人所尊重、被社会所承认。档案职业尊严,包括档案行业尊严及档案从业者尊严,前者表示这一职业在社会各行业中的地位如何,以及社会对档案行业的评价;后者表示档案工作者在工作、生活中所拥有的尊严,是档案工作者的一种心理状态和生存状况。职业尊严具有激励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协调职业内外各种社会关系等作用。“个体或学科的尊严,总是需要得到外部的积极评价和肯定”,职业的尊严更是如此。要实现档案职业尊严,不仅需要档案工作者进行深刻反省,更要听取外界对档案职业的意见。由此可见,档案职业尊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二、构成要素:影响档案职业尊严因素分析
在教师行业,刘燕认为,影响教师职业尊严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包括国家对教师职业的政策与制度,教师的专业水平特别是道德水准和教学水平,教师的经济收入,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发展空间,以及社会对教师职业价值的认识水平和认可程度等 。黄卫立、徐志锋认为,一名教师,具有广博的学识和高尚的道德,才是为师之道,是构建教师职业尊严的必要条件。在档案行业,按照前文所述相关概念,笔者归纳出影响档案职业尊严的主要要素有三点,即个人认知度、社会认同度及立法保护度。
(一)个人认知度
从广泛意义上来说,个人认知度包括自我认知、工作环境认知、职业倦怠认知和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自我认知即个人对自身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等全方位的认识;工作环境认知包括个人对自身工作的地方舒适度的感知,比如空间大小、采光通风、同事关系、工作氛围等;职业倦怠表现在工作热情丧失,缺乏活力,缺乏成就感,在工作中难以感受到自我价值和意义,用消极、麻木不仁的态度来对待;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指从业者对所从事的工作的满意程度,与薪资待遇、职业声望、工作内容息息相关。
(二)社会认同度
档案职业社会认同度是指社会公众对档案、档案工作、档案事业以及档案工作者的肯定性评价。一般從门槛准入、职业功能、福利待遇、职业素质等维度来开展判定。门槛准入指从事档案职业的资格,包括需要满足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职业功能,即职业对社会的功用,对社会的有用程度;福利待遇指从事档案职业带来的工资收入、带薪休假、教育培训、保险保障等情况;职业素质指从业者的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等。
(三)立法保护度
孙秋玉认为,在完善我国职业相关的立法时,应当对职业尊严予以关注,即从业者自身对职业尊严、职业形象的维护,以及社会对职业尊严的尊重,形成对职业荣誉、声誉、权威的全面保护 。诚然,只有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人们才会尊重各种职业的基本权利,档案职业尊严依赖于社会法治的进步与公民意识的觉醒。档案职业尊严的立法保护度,主要体现在《档案法》对档案职业关于工资收入、劳动保障、培训教育、晋升渠道、社会地位等的相关规定上。
三、陷入困境:档案职业尊严面临的困境分析
一直以来,档案因其政治性和机要性,长期服务于政府各部门,普通大众利用率较低,又因其职业在工作内容和环境等方面表现出的特殊性,导致社会档案意识较弱,档案职业在社会大众中声望不高。
(一)档案职业的社会认同度偏低
长时间以来,档案及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一直受到忽视,甚至有些单位和人员认为档案及档案工作是可有可无的。在一些机关单位,档案室除了收集整理归档办毕文件的工作以外,档案室工作人员平时更多地从事着文件的收取、复印与传阅等零散工作,工作人员也非档案专业人员。一直以来,在整个社会评价范围内,档案职业被看做是技能低下、门槛较低、从业容易、收入较少的职业,在公众心目中呈现出枯燥、清闲、守旧、刁钻为难的刻板印象,社会认同度偏低。
(二)档案从业者个人成就感较弱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综合档案馆的专职人员中,34岁及以下的人数仅占17.2%,从事档案工作的大多为年长者。对于年轻人来说,档案工作每天只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等简单的机械操作,貌似但凡是一个识字的人,培训一下都能上岗,在工作中看不到自己的价值。另一方面,每天和一堆档案、档案装具、电脑打交道,加之档案职业收入稳定,前途一眼望到头,觉得自己再怎么努力,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成就。
(三)档案职业立法保护有所欠缺
众所周知,教师有《教师法》、医生有《执业医师法》、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等,这些法律都明文规定了从事各种职业享受的基本权利和需要履行的基本义务。档案职业没有专门的法律,只有针对档案工作制定的《档案法》。新修订的档案法仅在“档案机构及其职责”这一章中涉及到了档案工作者切身利益,即“国家加强档案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由此可见,档案职业在法律保护方面力度不够。
四、解剖困境:档案职业尊严困境的原因分析
对档案职业尊严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其面临众多困境的原因主要在于档案职业队伍的素质没有突出的竞争优势,社会公众对档案、档案行业、档案工作的价值认识不足,以及档案职业福利待遇不高等方面。
(一)档案职业缺乏高素质人才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综合档案馆的专职人员中,文化程度为本科及以下的占比为91.5%,高中(含中专)及以下占总人数的3.8%,而在专业程度上,82.77%皆为非专业程度人员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部分档案从业人员学历偏低,高学历人才较少,且专业程度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档案职业声望。
(二)社会档案意识有所欠缺
公众档案意识较弱,对档案的概念模糊不清,对档案的价值认识不足,档案的利用率较低。在很多单位,领导人员同样没有充分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档案从业人员缺乏服务意识,加之很多档案依然处于“重藏轻用”状态,因而档案宣传力度不够,这也反过来导致了普通公众档案意识的欠缺。
(三)档案职业福利待遇较低
朱伶杰等认为,档案工作平淡多于挑战,年轻人体会不到工作带来的乐趣和成就感,对工作的价值和意义认同感差,同时,34岁以下年龄段处于工作和家庭的起步和成长阶段,在住房、抚养孩子方面经济压力大,但收入较低无法满足需求,在心理上形成巨大落差,使档案工作人员产生厌烦不满、倦怠等消极情绪。另一方面,领导对档案工作的不重视,公众对档案职业的认识不足,也会导致档案从业者的个人成就感较低。
五、突破困境:档案职业尊严的提升策略
通过综合分析档案职业尊严存在的困境及原因,笔者试图从档案工作者个人素质的提升、档案部门激励机制的建立、社会公众档案意识的提高等方面,积极探索提升档案职业尊严的策略。
(一)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个人职业素养
要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就要尊重自己;要想活得有尊严,就得有尊严地活着。档案工作者要从自身出发,树立“职业不分贵贱,劳动便是光荣”的工作信念,堅守从业初心,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最新技能,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和职业要求,不计较一时的荣辱得失,努力找到工作的乐趣,实现人生价值。
(二)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提升档案职业幸福感
孙秋玉认为,只有获得充足的收入,从业者才能有尊严地体面生活,才能摆脱来自社会的轻蔑,因此要提供与从业者价值相符的收入。因此,适时提高档案工作者的工资收入,是提高其工作热情的一种方法。另一方面,档案部门应当制定科学的奖惩机制,可实行半年考核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再者,严格落实档案人员培训教育政策,提高档案工作者的专业技能,不断适应新时代对档案人员的职业要求,使其能很好地胜任档案工作,在工作中获取成就感。最后,加强档案文化建设,可以在节假日或档案日,给档案人员发放纪念品,表达档案部门对职工的关心关怀。
(三)加强档案工作宣传,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
新修订的《档案法》提出要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档案部门要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档案法》等档案相关知识,宣传档案,宣传档案行业,宣传档案工作者,宣传怎样利用档案来维护自身权益等,促进档案工作社会化、大众化,让档案工作走进千家万户。档案馆应该加强和图书馆、博物馆、电视台等部门的合作,通过举办讲座、陈列展览、邀请市民参观、媒体宣传等,提高公民对档案的认识度。还可以利用每年一次的档案日开展集中宣传,制作写有档案知识的小礼品免费向群众发放,如小扇子、明信片等。
(四)促进职业尊严法律化,提升档案职业尊严
关于在档案职业尊严立法保护方面,许多行业已做出了很好的榜样,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其做法。例如,《执业医师法》中提到:“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也提到:“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这些法律都提到了“尊重”二字,这是对各行各业社会地位平等的映射,有力地保护了职业的尊严。虽说档案管理人员不比医生、导游、教师等和公民接触频繁,但也应该出台相关的保护办法,提高公众对档案、档案工作、档案职业的重视程度,促进档案事业的更好发展。
六、结语
档案职业尊严的提升有赖于档案工作者、国家层面、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具体而言,档案工作者应端正从业心态,培养工作兴趣,积极在工作中发现职业乐趣,以档案职业为荣,积极奉献,实现自身价值;国家层面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档案从业人员工作和晋升等福利,同时宣传档案工作,提高公众档案意识;社会公众应积极学习《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认识档案部门的作用,善于运用档案来维护自身权益,主动参与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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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