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体育“生态——心态”的微观文化治理转向
2021-01-06冯强暴丽霞
冯强,暴丽霞
1 前言
文化治理是英国文化大家托尼·本尼特于20世纪80—90年代提出的一种政治观。其不同于政治、经济的“硬”治理,体现出特有的“软”文化政治观[1]。中国快速推进的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解决了外在的人和人共存的生态关系,却使乡村社会呈现出一种精神悬浮状态以及人陷入秩序整合的困境,乡村文化价值日渐消解,失去其认同根基[2]。健康中国、乡村振兴开启了国家从宏观层面对农村由上而下、由外向内的政策治理的振兴之路,学术界响应国家政策,也有了“重返乡村”“目光向下”的学术关怀。但更多学者关注的是国家这个“大我”在民族文化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和外造秩序,而民俗体育文化参与主体“小我”和“小我”内生秩序的忽视与遮蔽是民俗体育研究的现实瓶颈。一味地依靠国家、社会的顶层设计与强制治理会使乡村治理陷入内卷化[3],造成国家、乡村、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断裂;忽小重大、“只见乡村不见人”失主体的“缺席对话”[4]又会使民俗体育参与主体日渐“失声”“离身”,转而成为无力的沉默者,失去内生动力。
后乡村振兴时代从“物”到“人”“人人共荣”,从“生态”到“心态”的主体振兴是乡村振兴、乡村社会治理文化转型背景下亟待研究的时代问题。怎样使由上而下,由外向内的国家治理与由下而上、由内而外的个体治理有机结合,提高农民自治的主体性和内生力?各个学科应该综合研究和梳理因全球化推进而使中国农村社会急剧变迁而造成的文化中断现象,找到应对世界剧变而又获得身心健康发展的途径。民俗体育文化植根于乡村,有着天然根基性的乡土秩序和乡土情怀;乡村振兴让民俗体育文化参与社会治理有了可为之力,有利于新时代文化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软”着陆。因此,结合乡村社会文化背景,致力于对民俗体育参与主体的深度关照,实现“大我”到“小我”的微观转向,建构民俗体育文化微观自治的路径有很大的研究空间和价值。
2 中国乡村文化治理与民俗体育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述评
以改革开放40年为时限,对改革开放40年中国乡村文化治理与体育的相关研究进行归类,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有关乡村文化治理的学术反思。研究以“文化治理”并含“乡村”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搜索到相关文献52篇。主题词“乡村文化治理”最早出现于2007年,大部分研究结果集中在近两年。比如学者龙晓涛[5]等分别结合不同时代背景,从理论上依次探讨了乡村文化治理的路径、功能、困境等;朱菲菲[6]等提出了乡村社会治理的主体缺失问题;李红艳[7]等对乡村文化治理进行了个案实证研究;丁宁宁[8]提出了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何建华[9]提出了乡村社会治理中的道德治理功能的微观转向。总之,学者们围绕乡村社会“人”的治理的微观转向成为新的学术聚焦。第二,乡村振兴与农村体育研究的学术反思。研究以“乡村振兴”并含“体育”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搜索到相关文献76篇。其中2018年18篇、2019年58篇。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以白晋湘[10]等学者为主的村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以花家涛[11]为代表的民族民间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的研究;以倪震[12]为代表的乡村振兴与农村体育现代化的互动研究。以上研究为农村体育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现实选择。第三,乡村振兴与农村体育参与社会治理研究的学术反思。新时期文化强国、文化自信战略背景的提出,对民俗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提供了历史机遇。韦晓康[13]认为,非正式的宗族制度和祭祀制度,具有调节乡村社会关系和稳定乡村生活秩序的重要作用,可以形成多元主体的互动参与治理模式;雷军蓉、王世友[14]认为,体育文化研究应坚持本土化回归,运用整体思维的研究范式,促进研究范式多元互补,坚持研究内容的多元视角和研究方法的交叉互补;钟秉枢[15]等认为,农村体育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主要有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农村体育文化多元治理体系等;郭学松、杨海晨[16]等提出了民间体育传承人、民间体育组织在村落治理中的治理机制。上述研究为民俗体育文化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实证路径与方案。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俗体育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逐步形成了以民俗学和文化学为主线,以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等学科为辅助的综合化、多元化的理论体系、研究理路和学科架构。但是有关中国乡村文化治理与民俗体育研究在以下几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第一:大多研究都是站在西方理论的观点和立场发声,西方理论引用与移植现象明显,鲜有研究站在中国立场,发出中国声音,阐释与理解中国本土的民俗风情;第二:民俗体育研究“只见事象”“不见人”的主体忽视与遮蔽是民俗体育研究的学术壁垒,大多研究关注的是宏观层面国家这个“大我”在民俗体育传承发展中的强势治理与外造秩序,鲜有研究关注民俗体育的创造传承主体“小我”的本我感受和内在秩序;第三:大多研究关注的是民俗体育事象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与视角,少有从民俗体育主体参与乡村文化治理的角度切入和建构,存在将民俗事象、民众、生活三者机械割裂与分离的研究纰漏。因此,第一,站在文化自信的中国方位,重塑中国民俗体育研究从“西方文化”转向“中国文化”的文化认同,提高中国本土情境的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和价值诉求;第二,积极践行“文化治理”的政治观,弥合国家宏观政策治理与微观个体治理的鸿沟,探寻由上而下、由外向内的国家治理与由下而上、由内而外的个体治理有机结合的学术路径;第三,矫正过往对民俗体育文化事件过度关注、文化主体离身的研究现实,构建民俗体育文化治理的本土化“软”路径是本研究的学术发现和学术探索。
3 民俗体育生态——心态的微观治理路径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在其经典社会学巨著《自杀论》中指出:工业化带来的并非是人们生活的安定,而是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生活的无意义感。在现代文明的强势裹挟下,当今社会暴露出的不仅是严重的生态失衡,而且也有人自身、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心态矛盾。文化自信、乡村振兴、健康中国为民俗体育参与文化治理提供了时代机遇;身体哲学、身体美学的具身体验是民俗体育参与主体重塑和回归的身体逻辑;“生态”——“心态”的微观转向可以弥合国家宏观政治治理的工具理性与个体微观生活治理的价值理性的鸿沟,有助于后乡村振兴从“物”到“人”的主体振兴,可为中国乡村后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健康乡村建设提供理论与现实依据。因此,研究以文化治理为依据,以乡村振兴为背景,从民俗体育参与主体“小我”视角,挖掘民俗体育文化治理本土化“软”路径及机制,构建从“身体秩序”到“心态秩序”再到“社会秩序”三个维度的民俗体育文化微观治理路径,提出民俗体育“生态”——“心态”的本土化文化治理发展对策。
3.1 个体身体秩序的构建
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人类社会空间不断被压缩和封闭,生态环境日益破坏所带来的空间不足的压抑、环境恶化的焦虑、精神悬浮的失控日益威胁着人类健康。人类面临着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身心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竞争压力。健康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唤醒了民俗体育参与主体的身体热情,新冠疫情的爆发让人们重新审视和诠释生命的意义。民俗体育根植于乡村,有着天然的乡村生态优势,与现代的体育运动相比,其乡村土壤孕育的文化精神更容易被民众接受。梅洛庞蒂将人的身体行为文化由低到高分为三层秩序:物理秩序、生命秩序、人类秩序[17]。现代体育更多关注的是低层次物理秩序的构建。中国民俗体育源于中华民族的日常生活事象,受“宇宙、自然、人都是‘气’构成一体”之哲学观和“乐长生、重节制、讲中庸”之人生观的熏陶[18],坚持“天人合一”“身心合一”的生命观,强调一切活动都统一在和谐的文化氛围、文化意境中,注重艺术性和对身体之外的扩展性价值,重视体育文化的内在气质、品格和精神修养等理性思辨,追求以外达内、由表及里、由形而下的身体活动来促进形而上的精神升华。民俗体育已经不单单只是形式与内容的表达或是民族文化符号象征,而是“心态”层面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人们通过参与仪式的准备而获得的一种共荣感。通过有形的身体规训与塑造、展示、延续无形的社会心态和文化认同,使自己及他人都脱离日常生活状态,而进入某种不可言诉的神圣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完成自己内心仪式体验,得到一种自我满足从而获得“新生”。
因此,充分利用民俗体育的文化载体,通过民众参与主体的身体回归,借助具有丰富仪式象征和生命隐喻的民俗体育文化载体,用自己真实的身体形塑在运动中建构着身体存在与生命和谐的生命哲学,用身体阴阳、动静、虚实的辩证表达方式体验着、探寻着人与自然、身体与心理的最大沟通,建立个体平和的身心秩序,获得人自身的快慰与超越,学会和自己的生命握手言欢,冷静、理性地对待生命,建构乐观主义生命态度,树立正确地生命观,依此来排解现代化所带来的个体身心秩序失衡。
3.2 个体心态秩序的构建
费孝通认为:“生态关系是指人和人的共存关系;心态关系是指人和人的共荣问题。生态——心态的转变意味着从志在富民转向遂生乐业[19]。生态治理是由外而内强制实施的;心态治理则是由内而外主动生发的。”中国的城镇化建设带给乡村“物”的聚集与丰满,却使乡村因不断向城市输血而造成自身失血过多,元气大伤,乡村社会的主体——人陷入精神悬浮、秩序失衡的状态。村民因为缺乏对现代化的认知和理解而造成了内心的空虚。民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意识与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等硬件设施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乡村日渐凸显。风靡一时的现代广场舞一方面因为扰民成为民众“幸福的烦恼”,一方面从性别上将男性拒之门外,广大男性民众用什么样的方式抚慰自己的内心,彰显自己的男子气概?怎样从乡村的主体民众出发,发挥民众整体的能动性,提高民众的自我造血功能,是乡村社会治理的一个新的破解途径。
文化是一种人类社会美好生活的晴雨表和风向标。中国有8亿农民,是健康中国的主力军。丰富独特的民俗体育是植根于乡村、自发于农民、接地气、顺民意的一项集体性民俗文化。作为一种特色文化资源,日益渗透到乡村的休闲、健身、旅游等行业,成为培育健康、积极、向上文明乡风建设和推动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手段。比如,民俗体育特色小镇、民俗体育特色村、民俗体育文化节等体育文化旅游项目与日俱增。因此,在宏观层面,加强民俗民间体育文化现代化的综合治理,推动其现代传承与规范发展,微观层面借助现代市场等社会手段,通过文化创意设计、民俗体育艺术展演等形式将民俗体育文化融入民众的现实生活[10]。一方面满足民众个体健康、审美、娱乐的美好生活愿景,建立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秩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用体育的力量讲好中华儿女故事,培育文明乡风,助推乡村振兴和健康中国建设。此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重视经济公正的“生态”和谐共存,也要重视观念相通的“心态”和谐共荣[20]。民众通过民俗体育这种最淳朴的行为方式,一方面用自己乐意、擅长、接受的方式来延续乡村文化认同,教化下一代,从而达到情感认知与认同;另一方面在民俗体育仪式活动中,不同地位、身份、层次的人参与和执行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任务,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在民俗活动中相互缓和、印证、消弭,人们在仪式中获得团结感、归属感和认同感,依此来化解现代文明冲击带给自己的困顿。这是民俗体育的内生动力。
3.3 社会秩序的构建
何为乡村治理?在社会学者看来,乡村社会治理有两个基本内涵,即乡村社会秩序形成与维持的途径和过程、乡村社会发展的实现路径和过程[21]。舒茨认为身体是躯体,社会秩序都可以通过身体来构建。梅洛—庞蒂认为身体具有具身性及社会建构性。戈夫曼认为:身体就是人们在角色扮演和印象管理过程中不断建构和再生产社会秩序和情感表达的过程[22]。民俗体育以身体参与为中心建构象征秩序,是由生物身体向符号化身体转化的过程。通过身体的直接参与,身体的功能和意义发生转变,身体勾连了社会,建构了差序化的象征社会秩序。现代社会追求速度和效率的理性逻辑使人的生活空间发生变革,逼迫人身体要不断地与其生活世界的要素发生各种形式的分离,却又在心理生存的意义上依赖于它们。民俗体育活动通过身体构建三种村落文化空间,即娱己、娱他、娱神的娱乐空间;导德齐礼的道德伦理文化空间;差序格局的权利文化空间[23]。通过有形的物理空间构建无形的文化秩序空间。在文化空间结构中呈现出亲属关系、互惠关系、圣俗关系、人情关系的“层次感”和“阶序感”,行使各自的文化权利网络关系[24]。
民俗活动的传承者或组织者往往是村里的“头面人物”。民俗活动一方面可以弥合上述个体的各种分离;另一方面民俗活动的传承者和体育精英有利于培育新型的乡村社会权威主体。中国每个乡村有着特殊的乡规民约和社会秩序,民众普遍持有“贱讼”“息讼”“无讼”的观念。每遇矛盾纠纷时,村民往往习惯先按照村里的乡规民约或者寻求村里的“头面人物”进行调节;“头面人物”凭借自己在村里的威望行使“隐权力”[25]。习俗无须一种意识上的支配和强制,而是拥有一种自觉的意识倾向性。民间“贱诉”现象使民间习俗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一种活的法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起到一种构建秩序的作用。而民俗体育活动则是乡规民约的另外一种表达与延续。它借助其独有的文化润滑剂和柔性作用生发出一种真实生活该有的秩序和伦理,是法律在乡村的一种无意识的文化表达和乡村文化认同的再造。民俗体育传承人通过民俗活动载体,教化带动乡村秩序和人生价值的塑造,用体育的力量在显形的物理空间培育良好的乡风文明,构建无形的乡村秩序。这样一举两得的社会结构关系,是一种有效的乡村社会治理途径。
4 小结
民俗体育文化作为一种物的延续和情感的传承成为当下中华民族追求“文化自信”“健康中国梦”的重要载体。用民俗体育蕴含的和谐精神、团圆意趣和塑人价值,唤醒个体身心秩序,促进社会秩序,构筑人类秩序是当下时代的应然和必然之选。研究以托尼·本尼特的文化治理和费孝通的文化观理论为依据,结合文化自信、乡村振兴文化转型的国家和时代背景,提出新时期民俗体育研究“生态——心态”的文化治理转向,并建构个体“身体秩序”到“心态秩序”再到“社会秩序”的微观文化治理软路径。作为民俗体育研究者,不应机械地割裂国家宏观政治治理的现实路径,也不应该一味地强调民俗体育微观生活治理的唯一选择,而应该站在文化自信的历史方位重新审视、阐释中国民俗体育文化的主体回归,让民俗体育走进健康中国、乡村振兴建设的行列,发挥其健康促进的价值意义,实现民俗体育主体身心内生秩序和国家、社会外造秩序的统一以及国家宏观刚性治理与微观文化柔性治理的结合,依此来书写与承续礼仪之邦的强国策略、大国情怀。这是新时期民俗体育研究者重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践行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