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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拓展与模式创新*

2021-01-06

图书馆 2021年2期
关键词:丽江文旅空间

耿 达 饶 蕊

(1.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昆明 650091; 2.云南师范大学泛亚商学院 昆明 650092)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是新时代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随着2018年3月我国文化和旅游部的组建,政界、学界乃至社会大众都对文旅融合的相关命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当前,文旅融合在“理念融合、职能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交流融合”方面正有序发展。文旅融合涉及到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三个不同行业领域,学界对文旅融合背景下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融合发展研究相对较多,这主要基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具有相同的市场属性,尤其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方面具有一定的实践探索经验;而对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尤其是对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新时代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有何变化?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之间的边界在哪?如何有效融合?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回答这些关键问题有助于找准文旅融合的最大公约数和最佳连接点,进而促进文旅实现深度融合。

1 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拓展

中国文化政策在经历了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的演进后,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和内涵逐渐清晰,并被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且上升至国家法律的高度。随着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在新时代文旅融合背景下,当前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还存在一定局限,导致在具体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因此,需要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形成做历史梳理,并结合时代背景,进一步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使其能够包孕文化旅游产业的公共性议题。

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首次提出是在2005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上,随后在2006年出台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专门开辟章节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规划。以此为契机,学界开始雨后春笋般涌现出大量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如较早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深圳学派”代表学者陈威认为公共文化服务就是由“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公共部门提供的、以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为目的、向公民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1]。把公共文化服务界定为“基于社会效益、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公共文化产品的资源配置活动”[2]是政府和学界的基本认识。“十二五”时期,政府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抓手,加大公共文化建设投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由此,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就成为“十三五”时期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2015年1月颁布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出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并从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方面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紧接着2015年5月颁布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在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指导性目录和购买机制等方面明确了要积极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要求。这一阶段,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成为政府和学界探究的重点。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从立法的高度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管理、提供、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规范。其中总则第二条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了界定:“本法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3]至此,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已经清晰和明确。

“十一五”“十二五”时期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认识主要是基于文化福利观,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通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时期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认识主要是基于文化治理观,旨在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在前期“量的增长”基础上通过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来实现“质的提高”,构建高效能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简要回顾“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基本脉络,我们可以发现政学两界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认识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实践探索的推进而愈加清晰,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也更加丰满。可以预见,在即将到来的“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一个重点方向就是如何有效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发展需要突破当前的文化福利观和文化治理观,不但要考察“公共性的文化”,而且要更加关注“文化的公共性”。“文化的公共性”是有效连接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旅游产业的支点,在实际工作中不是强行区分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而是整体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4]。因此,有必要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理论内涵进行再认识,使其能够充分包孕文化旅游产业,尤其是旅游公共服务的方向。

如何在新时代文旅融合背景下整合资源,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需要明确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边界,更需要积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找准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的最大公约数与最佳连接点。当前国家文化政策将文化领域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明确了两者的业务边界和责任边界,从属性上将文化事业定义为由政府主导整个生产和供给的过程,侧重公益性、公共性的行业体系,其特点是具有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而文化产业则是由市场主导的,由市场主体依据市场需求,向社会公众生产和提供带营利性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性行业体系,其主要特点是市场性、营利性和分众性,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文化需求。“文化生产的社会规制与资本规制决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在性质与功能指向的差异,也导致了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在市场、生产和分配领域的区隔。”[5]这也使得在事业和产业各自领域运行的两种相互割裂的文化资源配置形式,均无法有效实现文化资源的高度整合和最优配置;同时,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文化供给领域的决策环节在公共文化服务层面不免出现迟钝和偏差,在文化产业层面又存在局限和误导,这直接影响了文化领域的产品服务供给与群众文化需求的顺利对接。

从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公共文化服务是国家视域下移与聚焦的结果,其脱胎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确立的文化事业体系,是对文化事业体系的内涵超越[6]。文化事业代表的是一种国家话语,它通过国家资源配置建立行业的单位管理体制,文化生产和供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半封闭系统;文化产业代表的则是一种市场话语,它通过遵从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产业的管理经营机制,注重市场理性和经济效益,是一个竞争性开放的系统;而公共文化服务则代表着公民话语,它是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建立的一种“上下联通”的交流对话机制,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是一个包容的、开放的多元系统。公共文化服务在理论价值上能够解决文化事业供给的“不到位”和文化产业供给的“到不了位”问题,是解决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路径。而且,公共文化服务能够为文化旅游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共文化扩展和充实了文化和旅游的设施基础,公共文化丰富和增强了文化旅游的传播能力,公共文化内涵式延展了文化旅游的时间。”[7]

旅游产业提供的是民众“想要”的东西,而文化领域提供的是考虑民众可能“需要”什么。不同于文化和旅游“体用二分”阶段,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是“体用一致”的相互赋值的过程[8]。新时代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需要把民众“需要的”和“想要的”有效结合起来。因此,公共文化服务要将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这两种认知观进行综合,构建一种文化政策的“宽松路径”(Latitudinarian Approach),这是审美观包容、能被人广泛获取的路径。宽松路径的公共文化政策忠于宽广审美表达的高标准,同时又尽可能广泛地使人能获得卓越的文化,为不同地区、社会阶层和教育背景的人服务[9]。具体而言,就是要打通事业和产业的边界,促进其融合发展。就公共文化服务而言,部分操作环节引入市场机制是实现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的有效措施。其实质是将行政计划的调控与市场竞争机制相结合,针对社会公众的文化需求,进行信息资源的对接和共享,使文化供给的总量与文化需求的总量达到动态平衡,从而促进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文化消费的良性增长。

总之,新时代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建构需要重新思考其公共性、文化性、服务性和体系性,结合公共文化服务的本体和客体,连接服务的实施者与接受者,追求文化的公共价值内核,塑造有内涵的文化产品,提供有温度的品质服务,构建有体系的供给系统,真正实现文化培根铸魂、温润心灵的作用。

2 营造文化场景: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的丽江实践

文旅融合给公共文化服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从服务对象看,公共文化服务侧重于本地居民,而旅游则更关注的是外地游客;从工作性质上看,公共文化服务偏重于事业属性,注重社会效益,而旅游则更强调产业属性,注重经济效益。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文化与旅游已经紧密相连,“体用一致”。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需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共同发力,根据时代语境、地域特色、文化诉求,从口径更宽、涵盖更广的日常文化生活入手,立足于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10]来满足人民群众(包含居民和游客)的美好生活需要。

丽江,这个曾被西方人称为“被遗忘的古国”“与世隔绝的美丽地方”,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外游客向往的文化旅游胜地。丽江拥有得天独厚的文化旅游资源,美丽壮观的自然景观与绚丽悠久的民族文化相辅相伴。早在 2004年丽江便明确提出打造“文化旅游名市”的目标,之后进一步确立了“文化立市,旅游强市”的发展战略。丽江是实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先行者,丽江在文化旅游崛起中创造了一种文化和旅游高度融合、互动发展、壮大产业、繁荣事业的新模式。这种模式改变了以往旅游的单调做法,为旅游注入文化灵魂、彰显了生机活力;也使文化获得宽阔的载体,拓展了无限的市场空间,让产业发展获得了精神动力支持[11]。根据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2008—2018年,丽江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由625.49万人次增长至4643.3万人次,年均增速为22.20%。其中海外游客由46.58万人次增长至119.42万人次,年均增速为9.87%;国内游客由578.91万人次增长至4523.88万人次,年均增速为22.83%。旅游业总收入由69.54亿元增长至998.45亿元,年均增速为30.53%;截至2018年5月,丽江市有旅行社199家、星级饭店155家房间11232间、特色民居客栈118家[12]。文化旅游产业已成为丽江名副其实的龙头支柱产业。

在丽江文化旅游产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尤其是近年来丽江古城景区游客投诉率长期居高不下、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事件频发、古城原住民与旅游经营者矛盾冲突、景区产品质量下降、旅游设施品质退化等诸多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2月,原国家旅游局对丽江古城5A级旅游景区做出严重警告的处理决定。丽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亮起“黄灯”的重要原因为商业氛围浓重、文化原真性的丢失。其根本原因在于丽江文化旅游产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过于强调产业化的开发,而对公共文化服务重视不足。在新时代文旅融合背景下,丽江市政府意识到文化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规范的文化旅游市场,也离不开健全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旅游产业互动融合是提升丽江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的重要途径。由此,在新时代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诉求下,丽江市通过建设具有地方特色与体验性的文化场景,促进文化消费来连接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之间的链条,以实现文旅深度融合的空间生产,达到消费空间与服务空间的协同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都需要通过构建一定的文化呈现的场景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场景是旅游目的地空间、场所和文化、价值观、生活方式等集合形成的场域和情景,是容纳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旅游产业的装置。新芝加哥学派的代表学者特里·克拉克和丹尼尔·西尔通过对后工业城市发展的研究提出了场景理论,他们认为场景是具有地方整体文化风格或美学特征,涉及消费、体验、符号、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等文化意涵,文化场景赋予城市生活以意义、体验和情感共鸣[13]。文化和价值观通过场景来反映和塑造着人们的空间行为动机与现代生活秩序。实际上,场景理论揭示了各种消费实践活动的符号意义。各种城市生活娱乐设施组合所形成的具有文化价值取向的场景存在真实性、合法性、戏剧性三个维度。真实性是对“你真的是谁”的考量,关注身份界定与自我认知,即能否代表本土性或社会团体的文化认同;合法性是对“行动的理由”的考量,关注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的耦合程度,即行动的逻辑是功利主义或平等主义的;戏剧性是对“如何展示”的考量,关注外在、共同的自我表现,即表现形式是敦亲睦邻、个性张扬、魅力时尚或正式拘谨的。

丽江市政府为了消融城市商业氛围浓厚的气息,积极运用文旅融合发展的场景思维,打造了以恒裕公民居博物馆、手道丽江民间手工艺术馆、方国瑜故居、雪山书院、纳西人家、王丕震纪念馆、纳西象形文字绘画体验馆等为代表的18个文化院落,营造具有地方特色与体验性的文化场景。在文化院落的建设过程中,依托纳西民族文化,借助本土文化名人要素,向游客提供免费的艺术展示、文艺展演、文化体验等活动,营造出质朴的民族文化氛围。丽江古城打造文化院落符合场景理论的三个主体维度。

其一,提高场景真实性,构建本土性的文化认同。丽江古城里酒吧和店铺较多,商业气息浓厚。旅游产业的过度开发造成了经济剥削及文化破坏等问题。(其强大的文化消融功能吸收扎根在地方的、特色鲜明的风俗和信仰,将这些风俗和信仰放进全球的搅拌机里搅拌成黏稠的大杂烩,以方便做出回应的大众市场。)文化真实性的丧失使丽江古城仅仅成为游客印象中的“艳遇之都”,而厚重的民族特色文化仅仅是艳遇的背景。当地一位老者表示“在丽江古城内有低俗超越高雅的现象,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受到了巨大冲击,很明显的就是喧闹的酒吧街,文化矛盾非常突出”。为提升丽江古城文化内涵,开展传统文化展示体验点建设,丽江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和丽江纳西文化传习会联合打造了古城文化院落。例如2017年4月18日开馆的天地院,就是古城保护管理局打造的第18个丽江古城民族文化展示窗口。天地院是典型的“一进三院”式纳西族传统民居,据天地院负责人和学光教授介绍,“天地院已经有150多年的历史,在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的支持下,在去年四月份打造开馆的文化院落,主要面向游客展示两个文物展馆和纳西族传统的歌舞演出,演出人员多半是我的学生,还有一些在乐舞大赛中挑选出来的优秀的民间纳西艺术人才。开馆近两年的时间里,在政府及领导的支持下,天地院的工作不断完善,宣传面不断扩大,得到了游客的一致好评。每年来参观的访客人数近5万人,即使是丽江旅游的淡季,天地院的访客还是不断增加”。天地院收藏展示了丽江古城历史文物、茶马古道文物、东巴古籍、纳西东巴家居等,天地院内每天还分三个时段循环上演纳西族特有的东巴舞谱舞、“热美蹉”、“呀哈哩”、“阿丽哩”、树叶、羌笛、纳西古乐等一系列特色文化活动。天地院对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均免费开放,而此前天地院是收费的。“说实话,此前收费时,院子很难维持,而且游客感兴趣程度不高,较难提升古城文化。好的是,在古管局的大力支持下,现在打造成古城免费文化院落,对于古城的意义更大,游客实际收获也会更大。” 从收费到免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更专业的社会团体提供了更地道的文化服务,不仅盘活了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还通过文物展示、歌舞表演等方式,丰富游客了解古城、体验古城的方式。

其二,遵守场景合法性,加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约翰·厄里针对旅游业效应的复杂性与矛盾性,提出了一个要害问题:“我们必须问:为谁发展?许多旅游设施对当地的大多数人几乎没有什么好处。同理,许多旅游目的地的财富分配是极不平等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获利甚微。当然,这取决于当地的所有制关系。”[14]丽江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除了作为展示的文化政策之外,更加强化文化政策“本身”,即重视公共经费资助艺术的政策与文化身份的协商构建政策。诸如通过加强对名人故居纪念馆、民俗文化展示馆、纳西民俗博物馆等特色文化设施和人文景观的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还通过与美国全球遗产基金会合作,共同出资完成了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299户传统民居、236个院落的恢复性修缮;加快培育传统工匠、民间艺人、丰富老字号特色产品,尤其注重对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丽江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民族文化保护发展基金,保障文化遗产的可延续性和传承性,同时完善了古城旅游服务基础设施,提升了文化遗产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了古城传统民族文化的有效挖掘、整理、传承和展示。通过开展“和美大研邻里文化节”等各类民族民俗文化活动,吸引原住民回归古城,三年来参与人数累计达34337人,原住民的回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其三,涵养场景戏剧性,鼓励多元文化的包容开放。托尼·本尼特认为文化治理需要不同的多样性话语,它确认的多样性源头有“亚国家的”“多国的”“土著的”“移民的”“本土的”,还有“市民的”“行政的”“社会的”“经济的”“观念的”多样性语境。本尼特列举了四种权利原则,它们是:“平等机会”、给“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有效发挥作用的文化手段”、“通过富有想象的机制培养文化多样性”以及“培养推动多样性的责任感,以期确保不同文化持久的互动”[15]。丽江不仅是“艳遇之都”,还是民族文化艺术之都。丽江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全市有纳西、彝、傈僳、白、普米等 22 个少数民族,其中有 12 个世居民族。众多的民族构成,悠久的历史文化,造就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丽江正在积极创建“中国国际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在全球化背景下,更加注重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并通过世界性的话语表达“民族的就是世界的”目标。

丽江古城打造的文化院落,是在文化旅游活动中由目的地建筑、场所、景观等硬件环境和其文化主题、价值观、生活方式、活动、体验、审美、情感等集合形成的一种文化场景,是能有效容纳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旅游产业的装置,不仅是蕴含地方文化特质和文化意义的体验空间,还是能提供高品质体验产品和服务的消费空间。

3 空间重构: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的模式创新

基于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理论内涵与实践探索的阐述,我们可以发现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的模式创新关键在于空间重构,营造一种使当地居民和外地游客都能感到舒适的文化场景。公共文化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文化空间的建构过程,新时代文旅融合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模式创新亟须进行空间重构,即由管治空间向服务空间、由权威空间向生活空间和由单项式空间向互动式空间转变[16]。公共文化空间是公共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活动及依附于其上的一套文化价值观念系统和文化治理体系。根据亨利·列斐伏尔空间三重性(空间实践、空间的表征和表征的空间)的分类[17],可以大致将公共文化空间分为物理空间、活动空间和制度空间三个维度。公共文化空间的建构要基于物理空间、活动空间与制度空间的协同联动,只有社会内部形成的自然性秩序与外部嵌入的建构性秩序有机耦合才能促进公共文化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在物理空间上,要打造文化综合体。公共文化物理空间是公共文化生活与生产的场域,主要是指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体育场馆、文化广场和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也包括名人故居、传统民居、宗庙、祠堂等传统公共文化空间。博物馆等现代公共文化空间所生产的可参观性文化目的是向非专业的人群传递专业知识,在这种文化交流的语境下容易与参观者产生隔阂。新时代文旅融合背景下,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诉求,需要打造一种文化综合体,既能够传递公共文化知识,又能够促进文化消费。文化综合体作为文化存在的一种空间形式,由文化景观结构、文化区域结构和文化服务中心等有机结合而成,文化综合体既是消费的空间,又能产生空间的消费。文化综合体可以归纳为观演、博览、教育、生产四大类型,它是以文化生产为基础、文化体验为特色、文化休闲与文化商业为重点、创意产业为延伸、会展商务为辅助,将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有机融为一体,并通过促进文化消费来展现城市文化的公共性、指向性、聚集性、融合性、关联性、辐射性和衍生性。例如法国巴黎的蓬皮杜艺术文化中心就是一个文化综合体,它把造型艺术的展出、工业设计展览、音乐厅演出与剧场、图书和公共情报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等都综合在一个巨大的新型建筑结构之内。文化综合体将文化与自然主题化,使文化成为一个可以观赏的去处。“可参观性取决于对文化的展示”,文化展示具有科技性、互动性、可读性等特性,可参观性生产用文化来吸引游客目光,进而引致空间的生产,形成一种文化和经济的消费现象[18]。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文化消费空间不断转型升级、迭代更新。网络化、信息化的发展将促进文化消费模式由物质形态的产品消费到非物质形态的符号消费、实物消费到体验消费、在场消费到在线消费、区域市场到世界市场转变。因此,文化综合体需要将线上文化内容与线下多种业态融合,围绕线上文化内容打造线下主题性、体验性和互动性的文化场景,实现线上线下的互动化和社交化,提供新型休闲娱乐服务业态。

其次,在活动空间上,要深挖地方性知识。公共文化活动空间是依托于物理空间进行的各种公共文化活动,包括政府有计划组织开展的文化活动以及民间社会传统的民俗节庆活动。公共文化活动空间的效能主要体现在文化参与率上,而居民的文化参与率又与公共文化空间的主观认识体系密切相关,自我的文化表达与自洽的文化氛围有利于提高公共文化空间的文化参与率[19]。居民通过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可以在参与行动中由集体记忆产生群体认同、在获取社会报酬中实现角色认同、于自我价值重建中重拾个人认同[20]。新时代文旅融合背景下,推动居民提高认同性进而持续参与公共文化的一个基本路径就是深挖地方性知识。地方性知识能促使当地居民产生熟悉的地方感和文化身份认同,也能让外地游客产生神秘的猎奇感和文化参与热情。人类学家格尔兹提出地方性知识“发生经过自有地方特性,并与当事人对事物之想象能力相联系”[21]。地方性知识是地方群体在长期的历史发展、社会变迁和生态地理环境中积淀并传承下来的惯习,具有独特性、差异性的特征。文化旅游产业的开发和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都需要以地方性知识为基础,通过组织富有地方文化资源禀赋的公共文化活动,把地方性知识与国家现代治理体系有效结合,促进内生秩序与嵌入性治理之间的互动耦合。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不是搞平均化和无差异化,而是要结合地方文化资源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因此,除了要提升政府供给的质量和效能,如送文化下乡活动等,还应当激励民间组织供给的热情和动能,如群众性文艺社团、民族民间传统节庆等,把国家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地方性知识的传统惯习有效整合,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的生成与生产。

再次,在制度空间上,要强化整体性治理。公共文化制度空间是针对物理空间建设与活动空间开展的一系列政策制度,主要包括公共文化财政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法律法规、社会参与机制、绩效评价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由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和标准、资源配置、管理运行、供给方式以及绩效评价等所构成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但是,由于文化市场发展还不成熟,文化体制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呈现格式化、条块化、碎片化的局面。安东尼·埃维瑞特在《文化治理:整体性文化规划和政策取向》中指出“除非采用全局性、整体观念的治理模式以及实际的操作方式,跨越各自为政的行政设置,实现横向跨部门合作,否则文化政策不能完全落实”[22]。公共文化的政策取向与实践需要强化整体性治理。整体性治理主张机构间的协调、政府功能的整合、行动的紧密化和提供整体性的公共服务,注重聚合政府以外的非营利组织、私人组织和自愿团体,充分发挥它们的专有资源和比较优势[23]。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文化发展的整体性规划,强调文化部门同其他部门之间的密切联合,共同推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例如,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扩大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等,通过连通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扩大文化消费助推文旅融合。文化整体性治理需要拓宽视野,把地区性文化资源纳入全球化和国家现代化的语境中,使公共部门、私营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体等利益相关者相互依存、相互调适,建立多元参与主体平等协商的对话机制。

最后,要预留空间,为大文化体系提供操作余地。文化和旅游融合是政策驱动、市场驱动、技术驱动和价值驱动的结果。文化和旅游部门的整合组建对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起到了制度性保障作用。从文化的属性来说,存在着“政治的文化”“经济的文化”“文化的文化”三种形态,让文化回归文化的公共性和主体性是促进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建设的价值取向。基于文化的公共性和文化的主体性构建,未来应当建立大文化的管理体制,尽可能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等领域相近的职能、事权进行再整合,形成大文化体系,打造“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的管理模式,减少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现象,统合国家文化行业资源,为实现文化强国目标重构大文化行业的制度意识形态,这在数字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基础上是可以实现的。技术阶梯性进化特征所产生的平台效益可以瓦解文化行业之间的藩篱,文化行业的大部制在本质上是一种技术变迁的制度性表达。展望未来大文化体系的建构,需要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预留可操作的空间。在未来大文化体系建构中,公共文化服务要基于“以文化成天下”的理念,充分利用文化的公共性及其公共治理的效能,为培育塑造公民意识和公民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持,在国家—社会—公民三位一体中实现文化身份的时空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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