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视域下的乡村振兴
2021-01-06王彦飞
王彦飞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 天水741018)
社会学视域下的乡村振兴,其实质就是农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变迁转型。我国农村社会的变迁转型既是农村社会政策实施的结果,也是进一步施行新的农村社会政策的条件。而乡村振兴则是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布局之下提出来的,从根本上一揽子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的战略决策。二者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一、我国农村社会变迁转型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正经历着剧烈的社会变迁转型过程,农村的社会结构、产业结构,甚至农村自身的存在方式都发生着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促进了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化经营,必然深刻改变农村生产关系,进而要求采取协作化的社会组织结构和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大量‘空心村’的出现导致土地闲置、资源浪费,必然要求推动村庄结构调整。”[1]虽然目前多数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的农村地区,现代工商业发展尚不成熟,对本地农村社会转型的推动不够,但由于国家整体发展的带动作用,使得这些地区的农村也处于一种外力拉动型的变迁转型过程之中。
(一)我国多数农村地区现代工商业发展水平低,劳动力转移主要靠外部拉动
我国农村曾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之中,明清时期在东南沿海一带也曾出现过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但影响有限。近代以来,农村自然经济受到冲击,但直至解放前仍然是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态。解放后,由于长期受制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束缚,农村工商业发展水平仍然很低,农村劳动力大量滞留于农业生产之中。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农村曾经历了乡镇企业繁荣发展的黄金期,农村劳动力出现了离土不离乡的转移趋势,但就总体而言,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则是在城市改革兴起之后,依靠来自城市特别是东南沿海城市的带动才产生的,农村地区现代工商业经济因子生长有限,对劳动力转移的推动作用不大。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1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077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425万人[2],外出人数仍然占比较高。
(二)劳动力外出流动性趋强,“新生代”农民工呈全流出状态
我国农村人口由原来封闭保守流动性不足向着逐年加速的趋势发展,近年来在一些地区更是有着倾巢而出之势,举家外出、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民工占比逐年加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正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候鸟式”流动向定居型流动转变,从居住到孩子上学到家庭生活都融入了城市,已基本实现了“市民化”。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自幼上学,基本上不会干农活,除了在户籍上与农村有联系之外,无论思想观念或生活方式,还是工作意向或工作实际都与其父辈有着天壤之别,他们其实就是天然的“市民化”人口。在一些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农村地区,这些“新生代”农民工已然呈全流出状态。《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在2014、2015、2016、2017、2018年五年间占比持续提高,分别为47.0、48.5、49.7、50.5、51.5,差不多每年上升1个多百分点,已成为农民工中的主力军[3]。
(三)农民收入结构和增长来源发生显著变化,工资性收入占比增幅较大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高,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构成和增长来源发生了显著变化,由过去以粮食等实物性收入为主逐步演变为现在的以工资性收入、新型农业产业收入等货币化收入为主的收入格局。这表明,我国农村经济自给、半自给的状况以及以农业为主的单一生产结构得到改变,农村经济已经走上了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发展轨道。近年来,随着农民大规模外出打工及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开始降低,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和主要增长因素,转移性收入也成了农民家庭收入新的增长点。资料显示,从收入结构来看,2020年农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6974元,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最高,约为40.7%;人均经营净收入6077元,占比为35.5%;人均转移净收入3661元,占比21.4%,转移净收入的较快增长也带动了农村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4]。
(四)农村空心化比较严重,大量耕地撂荒,农业资源亟待整合,农居结构与产业结构正在孕育或形成历史性变革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成本较高、风险较大、收益较低,在有外出谋生的活路之后,大多数农民不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人去房空,以致大量耕地被撂荒,土地、房屋和基础设施空置现象突出,农村社会出现了严重的“空心化”现象。就土地撂荒而言,由于外出务工已成为我国多数农民谋求改变家庭经济状况的首要选择,原本经营的土地要么撂荒要么转租,而在农业经营环境不好土地无法流转出去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撂荒成了当前最为普遍的现象。《经济参考报》记者2019年在甘肃、河南、贵州等中西部地区调研发现,由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等原因,农村土地撂荒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个别地区还有扩大趋势[5]。这种状况,在对农村地区的居民分布、村庄规划和资源整合利用产生深刻的影响的同时,也为农居结构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正在孕育或形成农村社会农居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历史性变革。
(五)农业现代化发育水平较低,且地区之间差距较大,农业产业的现代转型由东向西呈阶梯状逐步减弱
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发育迅速,农业投入、农民生活水平、农业经济结构及农业产出水平等都有较大改善,但整体水平仍然较低,而且地区之间差距较大。由于农业经营规模过小,影响着农业机械化的应用和农业经营的组织化发展,加之缺少适应市场经济的“窍门”,多数农民“跟着感觉走”,经营风险较大。而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发育迟缓,为农民提供综合性公共服务的能力较低,无法满足农业产业市场化发展的需要。而且地区差距也在扩大,在东部部分地区已有较为成熟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而在西部及中部大部地区农业产业的现代转型却才刚刚起步。在西部农村,由于市场化发育水平较低,农户经营基本上属于半自给半商品的性质,且农产品销售大多仍然停留在原始产品的销售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不多,且多属初级产品加工,加工链条短,附加值低,难以形成规模形成产业优势。所谓的龙头企业基本上还处于成长发育期,加之政府财力有限扶持力度不够,发展不景气,很难得到农户信任,与农户关联度低,带动力不强。
(六)农民群体以“职业”为核心迅速分化,并带来了社会思想文化及风俗习惯的急剧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的同质性被打破,原来收入相近、地位相同的农民群体开始逐渐分化。虽然近些年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特别是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这种分化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但贫富差距一经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形成了阶层和代际转移,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在“农民”这一称号下,农民群体因为从事各种职业而日益分化为工商企业家阶层、农业经营者阶层、常年务工者阶层、在乡兼业者阶层及农村贫弱者阶层等。这种分化,还日益改变着农村社会的思想文化及风俗习惯,过去那种以血缘关系和宗法关系为纽带的传统文化习俗正在被打破,原有的家族文化、民风民俗正在被现代思想文化及习俗所取代。在农民的人际交往中,宗法意识逐渐变淡,利益观念日渐浓厚,人们交往的核心逐渐转变为以利益为纽带的职业关系,后者正在成为农村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础。
二、我国农村社会变迁转型对乡村振兴的影响
(一)农村社会变迁转型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在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也为乡村本身的振兴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作为农村现代化的一体两面,缺一不可。甚至可以说,城镇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牵引力量,没有城镇化就不会有乡村的振兴。但从城镇化的角度看,城镇化最终表现为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农村人口的减少,而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正是主导这一过程的主体力量。一方面,农村人口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迁移,解决了发达地区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是影响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向非农产业转移及向城镇聚集,也是我国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发展和农村地区城镇化的基本途径。我国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其实质是农村社会资源适应社会转型需要而进行的再配置过程。在这一过程里,农业劳动力从收益较低的农业部门向收益更高的非农部门转移,既加速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也使农村“人地”紧张关系得到了根本改善。外出农民工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土地的规模经营成为了可能,从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腾挪出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农村社会变迁转型过程中,农村人口就近就业,架起了城乡沟通的桥梁,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排头兵
外出的农村人口,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本地的地级市或县城镇就近打工的。他们架起了城乡沟通的桥梁,促进了农村与城镇之间人员、资金、信息的交流,推动和提升了本地的城镇化水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2020年前一直持续增长,且中西部地区吸纳农民工的能力在逐步增强。2020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省内就业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1.6、1.3、1.8和1.0个百分点。且从农民工就业总量来看,东部地区下降3.6%、中部地区基本持平,西部地区却增长1.7%[6]。显然,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口就近就业的条件也在逐渐成熟。当然,就现阶段来讲,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地级市和县城镇所提供的工作岗位不多,劳务报酬也比较低,但由于入住成本低、生活费用低,对一些一直在外打工无法照顾家人,外迁生活成本又太高的农民工来说,将家庭成员迁往附近的地级市或县城镇居住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些农民工活跃于建筑、机械等工业部门及环卫、家政等服务行业,既推动了当地城镇经济的发展,繁荣了城市生活,也架起了城乡沟通的桥梁,成了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排头兵。
(三)农村社会变迁转型过程,造成了部分村庄的消亡和居住方式的“集镇化”或“社区化”发展,造就了乡村振兴的自然载体
近年来,农村社会变迁转型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农村社会聚落方式及居住方式的现代转变。在人口大量外出打工的背景下,村庄对依附其中的大多数村民来说,文化、情感等象征性的意义多于实际意义。村庄,甚至已经不是他们的主要居住地,更不是主要的生产生活所在地。对于他们来说,把“家”建在交通更为便捷,生活服务质量更高,更便于安置老人和孩子上学的集镇,无疑更有助于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即使对仍坚守农业一线的村民来说,由于交通条件的改善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分散居住对农业生产所带来的方便正在变小,他们更为期盼的是集镇生活所带来的便利。于是,在村民自然选择或政府的引导推动之下,农村社会出现了村庄的“集镇化”或“社区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农民居住方式的重大变迁。资料显示,我国自然村总数近年来平均每年减少近10万个左右[7],正是这种变迁趋势的现实反映。虽然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发展相对滞后,乡村的消亡稍显迟滞一些,但村庄本身也仍然需要有一个适当集中化的变革。
(四)农村社会变迁转型过程,促成了土地的集约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孕育了乡村振兴的内核性因子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逐步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高度集中和经营方式过分单调的弊端,达到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主动性的目的,但却形成了“包”而不“联”、“分”多“统”少以及“耕地碎片化”等不利于农业集约化现代化发展的现实。农户小规模生产、分散经营,经济实力脆弱,难以面对来自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为此,农村社会以“劳务经济”为突破口,实现了农村土地资源的“自然减负”,“人地”矛盾得以缓解,但却造成了大量土地的撂荒,以及土地留给中老年人耕种,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这就把土地流转及培养造就一支合格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问题提了出来。央视网报道,目前全国已有1239个县市区、18000多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5亿亩[8],就是这种发展要求的客观反映。可以说,改革开放40多年来,农村社会一直在以顽强的毅力和抗争精神推动自身的现代转型,创造性地孕育了农村“人地”资源的重新培置、土地集约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条件。而这一切,正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内核性因子。
(五)农村社会变迁转型过程,孕育出的蓬勃生机推动了农村工商业的发展和产业融合,形成了对乡村振兴的全面支撑
新时代的乡村振兴,不仅需要农业本身的现代化以解放农业人口,提高农业从业者的生活质量,而且还需要加快农村社会现代工商业的发展,在广大农村地区实现农工贸及各种新产业新业态的融合,彻底消除工农城乡差距,建立工农城乡之间平等的现代职业转换体系与居民管理体系,提高农村社会所有成员的生活质量。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外出劳动力回流后并非回乡务农,而是在从事工商业等非农活动,这也是当下农村社会变迁转型过程中农民群众自觉选择的经济活动形式之一。可以预见,随着农村现代农业、现代工商业和各种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必将创造出更多对金融、交通、信息、住宿、餐饮、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带动农村第三产业的繁荣兴盛,使农村经济结构由以农业经济为主转向农工贸服诸业及各种新产业新业态的融合发展,并且,也必将由此带动农村社会生活方式、居住方式的“集镇化”或“社区化”转型及农村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从而形成农村工商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反哺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的全面振兴发展,实现农村社会的“产业兴旺”和对乡村振兴的全面支撑。
(六)农村生活方式及文化观念的现代转型,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先进的思想文化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9]这魂就是文明乡风,就是农民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的现代化。农民生活方式及文化观念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既是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成果,也是乡村振兴的精神力量。大量农民在乡镇企业发展中、在最初最原始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中、在与越来越多外地客户的经济往来中、在现代工业文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双重熏陶中,逐渐唾弃了墨守成规、安于现状的小农意识。他们敢于到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搏击风浪,也学会了现代法治社会的处事规则和责任精神,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培养了从农村传统社会生活走向现代“集镇化”或“社区化”社会生活的基本素养。因此,随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及经济结构、职业结构的变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观念、生活方式也发生着根本性的转变,正在推动着乡村社会实现全面的质变,使传统的乡土文化与现代文化交相辉映,为乡村社会的转型发展铸就了具有时代气息的文化之魂,建构起新时代乡村文化新的秩序,并使之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思想文化基础。
三、加快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现代转型与乡村振兴的基本思路
新时代乡村振兴所要实现的农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变迁转型,应当表现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而其主要动力或支撑力量则是农村社会现代产业的发展。这里的现代产业,首先应当是现代农业但又不局限于现代农业,而是应当包括适宜当地农村发展的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信息业及其融合发展所衍生的一切新产业新业态。由于特殊的产业和人文环境,特殊的自然生态特征和居住特点,我国农村社会的现代转型与乡村振兴之路应当首选以村庄整合推动村庄“集镇化”或“社区化”的道路。同时,还可以结合自身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等特点,以周边城镇为依托,进行社会转型与乡村振兴的多元探索。
(一)积极培育农村社会现代转型与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培植来自农村社会自身产业发展所孕育的支撑力量
毋庸讳言,农村社会现代转型与乡村振兴,涉及农村人口结构的重塑、新兴劳动力的培养、经济支撑力量的孕育、村庄形态的转型、文明乡风的形成等。这一切,既要依靠城市发展所形成的拉力,但又绝不能完全寄托于城市的发展拉动之上,而是要更加依靠农村社会自身发展所孕育的推动力量。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必须与重塑后的农村现代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相结合,才能孕育出乡村社会繁荣发展的丰硕成果。这就需要让现存的部分甚至绝大部分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并实现职业的非农化,使留下来或愿意到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在全新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实现职业的现代转变,使原来意义上的农民转变为现代经营概念下的“职业农民”或工人。而这种转变仅靠城市发展的拉动是难以完成的。退一步讲,即使在没有农村自身非农产业发展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城市的拉动实现了农村人口转移的目标,但其结果仍然是农村社会的不断凋敝,而绝非现代转型与振兴。因此,农村社会新兴劳动力量的培养与现代经济力量的孕育,农村社会现代转型与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的培育形成,最终离不开现代农业与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等的交相辉映与深度融合。
(二)结合农村社会变迁转型实际,顺势而为,积极推进村庄整合,走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
我国农村的社会变迁,创造了或者说产生了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的现实需要。从农村现代产业发展的角度讲,规模化、协作化、企业化的经营形式,不再依靠农民一家一户留守在田间地头,而现代交通的日益发达也为农民远距离的农业生产提供了可能。当生产对分散居住到离农地最近的要求开始降低的时候,在老人抚养、小孩上学等教育、医疗甚至供水供电、买菜买面等方便生活的集中居住要求就开始占了上风。由于我国总体的农业人口比重仍然较大,农村人口居住又比较分散,加之特殊的地理地貌特征及交通条件,我们的乡村振兴之路应当首选以村庄整合推动乡村振兴的村庄“集镇化”或“社区化”的道路。通过对那些分散的小规模的村庄进行适当合并,可以避免或减少重复建设,有利于节约用地,也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享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增进社会福利。我国应当在农村区域内条件成熟的地方,积极推进村庄整合,培育出具有一定规模和生产生活服务能力的现代集镇或社区作为乡村振兴的现实载体。
(三)发挥区位、资源及人文优势,实施非均衡推进村庄“集镇化”或“社区化”道路,加快农村社会现代转型和乡村振兴的步伐
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认为,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地方,而是以不同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最终的不同影响[10]。我国学者也认为:“各地区在制定未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时,应注重农村增长极的培育。……使农村增长极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的均衡发展和社会的和谐。”[11]据此,我们在以村庄整合推动农村社会的现代转型和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可以首先对具备先发优势的村庄,给予较多的资金帮扶及政策支持,如以发展货物贸易、特色产品和文化旅游等为基础,建成一批贸易型、特色型、资源型,甚至“飞地”型的新型集镇或社区,使其先行一步成为农村社会现代转型和乡村振兴“集镇化”或“社区化”发展道路的实践样板和排头兵,然后在其带动和示范下渐次推进其他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最终形成全域范围的“集镇化”或“社区化”网络,实现有计划非同步推进村庄整合与“集镇化”或“社区化”发展的目的。
(四)以中心村镇为重点梯级推进,逐步完善县域范围的集镇或社区体系,构建非均衡转型与振兴发展的地域基础
实施非均衡推进村庄整合,走“集镇化”或“社区化”道路的策略,需要在一个具体细分的地理单元内进行。而这一地理单元,就自然地理气候道路交通条件和后天的文化传统、行政资源及经济技术联系等因素来讲,现有的县级行政区域就是最为合适的选择。当前我国多数县域范围的中心村镇分布密度比较低,体系结构比较松散、孤立,经济联系也不够紧密,城镇人口和用地规模也比较小,产业、技术和人才的集聚度不够高,对周围农村的辐射比较弱,对周边村庄劳动力的吸纳有限。这些村庄的农村劳动力更多地选择到更远的大城市去寻找机遇,甚至有些中心村镇本身的居民也因得不到较好的工作机会,不得不流向远方或呈亦工亦农的半流出状态。所以,推动农村社会的现代转型与乡村振兴,首先要考虑的是培育县域范围内中心村镇的辐射与拉动机制,把农村与城镇,尤其要把农村与县城镇、中心村镇的发展结合起来,通盘考虑,以县城镇及中心村镇作为本地县域范围乡村振兴的基础力量或原始“增长极”,并依次梯级推进,完成县域范围“集镇化”或“社区化”的发展布局。
(五)发展产业集群,增强大中型城市的吸纳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拓展农村社会现代转型与乡村振兴的支持视域
在当下以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务工为契机与标志的社会变迁转型中,外部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工作机会和较高的比较收益是农民外出务工最主要的动力。我们看到,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中东部发达地区都是西部落后地区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主要目的地,这一情形直到近些年西部经济发展改善之后才有所改变。因此,农村社会变迁转型与乡村振兴的问题,必须得到来自外部包括本地城市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而对城市经济实力尚不发达的中西部甚至一些东部地区来说,发展产业集群是一条强大自身,增强其对农村劳动力吸纳能力和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辐射带动功能,拓展农村社会变迁转型与乡村振兴支持视域的有效途径。东部省市借助改革开放初期的有利时机,不仅在大城市发展了成熟的产业集群,而且在多数乡镇也通过遍地开花的中小企业奠定了产业集群发展的基础。但在全国经济格局已然迅速转变和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当下,中西部等后发地区要如法炮制,通过发展产业集群实现本地经济发展及支持农村社会现代转型与乡村振兴,则应当以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大中城市为基地,已有一定经济技术基础的现有企业为主要培育对象,以吸纳区域外优质资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为开拓途经,来形成自身产业集群的发展链条和竞争优势。
(六)变革城乡二元结构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拓展我国农村社会现代转型与乡村振兴的制度空间
从当前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现代转型与乡村振兴的诸多因素来看,除了经济发展水平这一基础性因素外,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城乡二元结构体系及相关的社会管理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也明确提出了“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12]的实施意见。我国必须紧扣国家发展变革的时代主题,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不分城乡的“居民平等”为核心理念,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居民权利一体化,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原农村人口在权益对等基础上真正融入城市社会;积极推进农地权属制度改革,加强农民土地权益的有效保障,推动农地资源的整合利用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坚持“市场机制原则”和“择业自由原则”,使农业生产成为农民群众在市场充分竞争基础上与其他行业利益均等前提下的一项自主自愿的就业选择,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积极推进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和组织方式的现代转型,以构建新生产方式和新生活方式为目标,引入城镇社区服务管理体制,促进农村服务与管理的“集镇化”“社区化”,为乡村社会的现代转型与全面振兴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