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影响中国农民发展的因素分析

2021-01-06张如科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土地农民发展

张如科,高 君

(浙江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1300)

一、影响农民发展的土地资源因素

千百年来土地承担着保障农民生活与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是一切生产和生存的源泉。当前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制度保障并不健全,土地仍然是农民发展的基本来源。中国农民的发展受到土地资源因素的影响,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从传统农民对土地的全身心依附到集体农民对土地的苦苦挣扎,再到自主农民对土地的自由支配,走过了一个艰难的改革发展历程。

(一)农民发展完全依赖土地

传统中国的农民是靠土地而生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1],费孝通对农民有着质朴的论述,指出千千万万的农民是向土地“刨食”的人,向土地讨生活,依附于土地而生存。加之在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统治下,绝大多数的农民处于无地或少地的境况。为了生存,农民只能拼尽全力耕种在地主出租的土地上。正所谓“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生存是农民发展最低同时也是最高的目标,他们的生活必然需要围绕着土地而展开,对土地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望,认为拥有了土地就拥有了一切,无法离开土地而生存。这时农民的发展由于对土地的依赖,长期受到封建统治者赋税徭役的残酷压榨与地主阶级的层层盘剥,没有人身发展的自由。

(二)农民发展被土地严重束缚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对土地制度进行了变革,亿万劳苦农民终于分得了属于自己的一块土地。但是对于长期依靠土地发展的农民来说,生存的重压与劳作的艰辛使得他们一时难以真正的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生产方式较为分散与落后,依然深受土地资源的限制。“农民是粘在土地上的,而土地是不会流动的,世代定居是常态,人口流动很少”[2],农民根本没有能力离开土地自由发展。另一方面,建国初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实行与社会主义探索时期农业政策的错误制定,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管理下,受到地域与身份限制的农民,常年被束缚在土地上,不允许离土离乡,流动对这时的农民来说就是奢望,阻止农民自由地向上发展。加之片面追求农业产量的高速增长和为了尽早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发展目标,农民统一集体生产经营,全然没有自由活动的时间和空间,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的范围被集体所限。农民自身知识文化水平不高,农业生产技术条件落后,无法高效率地利用土地资源,只是日复一日地在农村坚守贫困,受到土地的束缚而难以发展。

(三)农民发展可以离开土地

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在获得土地承包权的同时逐步获得了脱离土地的机会。据调查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比重平均每年大约以1.6%的速度下降,到1987年,我国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89.2%下降到79.2%[3]。并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大量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向城镇迁移,不再仅仅是依附于土地、束缚在土地上的体力劳动者。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土地仍然是必需的,但已经不是唯一的。他们可以有除了土地之外其他致富的途径,从过分依赖与束缚土地的状况中解脱出来,寻求更广阔的天地。

(四)农民发展自由于土地

土地问题是农民能否实现自由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能否顺利达成的核心所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站在农民的立场考虑土地问题,着力强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三权分置”的土地思想,解决农民土地流转、经营发展的难题与困境。充分尊重农民发展意愿,增加农民土地收入。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4]。不论农民到何处务工经商,漂泊在何地,土地都是他们生存发展的退路。综上,中国农民要想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摆脱贫困的生存面貌,首要且必要的就是处理好与土地资源之间的关系,发挥好土地资源这一基础性因素促进农民发展的正向作用,维护好农民与土地的发展稳定,进而使其自由地运用其生存之土地根本,为实现乡村振兴、农民生活幸福奠定最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影响农民发展的政治制度因素

中国农民的发展与政治政策有密切联系,受到当时政治制度因素的影响。在过去长期封建专制集权统治下,农民对统治者所颁布的政策严令遵守,理所当然地认为国家权力、政治制度是至高无上的,是自己利益的天然代表,他们在封建制度的压迫与禁锢下艰难求生。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针对农民的发展状况制定了合理有效的政治措施,农民的发展逐渐受到各项政治制度的保障与维护。

(一)农民在封建专制统治下停滞不前

在传统的农耕文明中,封建政治统治占据主导地位,农民基本认识不到自己在政治上的影响或应该承担的义务,国家政治事务对农民是高悬于顶的大事。历代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与维护自身统治,限制与弱化农民的力量,对生存艰难的农民多征收赋税,聚集天下百姓的财富以维护其专制统治。加之占有大量财富的地主阶级,不仅在经济上压迫、剥削农民,在政治上也处于统治地位,农民的发展不堪重负,进而引发严重的社会生存危机,逼迫深受其害的农民不得不想尽办法来推翻压迫人、残害人的封建专制统治。在封建统治末期,农民掀起了大大小小的起义,渴望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美好愿望。然而,无论是声势浩大的太平天国运动,还是此起彼伏、断断续续的揭竿起义,贫苦的中国农民始终未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推翻封建专制政治的统治,大多以惨败告终。

(二)农民在建国初期政治地位曲折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亿万贫苦农民迎来了翻身大解放,获得了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然而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制定了一整套规范来约束农民行为,农民个人的发展受到集体政治生活的束缚。加之当时实施“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区别对待城乡居民的社会制度,将农民固定在一方土地上,阻断了农民追求更多发展的机会,被无情隔离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门之外。并且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在政治发展权利的享有和政治意见的表达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约束,农民的政治参与机会较少,也很少能够有合适的渠道去发表建议,提出自身诉求。这种厚厚的城乡制度壁垒隔断了农民向上向前发展流动的道路,农民发展受政治制度的压抑与控制。

(三)农民在村民自治中民主权利得到维护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率先对农村的制度建设做出部署,重新建立乡政府作为政权的基层单位,实行政社分设。到1984年底,“全国99%以上的农村人民公社完成党、政、经分开,撤销人民公社,建立起乡(镇)人民政府。”[5]一些农村地区也建立了村民自治委员会,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维护了乡村社会的政治稳定与秩序安定。从1982年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到1998年全国人大正式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有效维护了民主权利的发展。国家逐渐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和民主恳谈等制度,创新规范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丰富和发展了村民自治制度。总之,在国家政治制度的支持下,冲破一切束缚农民发展的制度约束,建立有利于农民发展的制度措施,推动农民朝着更加民主和谐的方向迈进。

(四)农民在乡村治理中政治权益得到保障

新时代的中国,建立健全了乡村治理、农民发展的政治制度。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6]建立完善的乡村基层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为乡村治理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进一步释放农民的政治主体地位,加强农民的政治表达权,扩大参政的渠道与途径,促使农民关心时政、参与基层民主的意愿更加强烈,推动农民朝着更加政治民主的方向发展。切实保障每一位农民的政治自由、民主权利,为农民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激发农民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农民摆脱贫困、走向自由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承前所述,农民不仅依赖于土地资源条件获得发展,还需要建立合理有效的政治制度来维护,充分发挥制度的巨大优势,以促进农民的发展进步。不断完善与加强政治制度建设,尊重农民的政治权利,切实维护好农民的政治权益。

三、影响农民发展的经济市场因素

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很少与外界交往,几乎不受经济市场的影响。鸦片战争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逐渐解体,农民被迫卷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但却无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建国伊始,我国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农民发展与市场经济相背离,受其影响微乎其微。随着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农民才从过去自给半自给的经济发展转向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逐渐与市场经济接轨。

(一)农民发展与经济市场全然断绝

在封建专制统治下,小农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这种经济发展形态有着致命的弱点,难以融入到市场中。一是农民经济力量有限,无法应付各种天灾人祸,极易破产与发生饥荒。列宁曾指出:“独立地农业劳动,只有在最好的年成和特别顺利的条件下才能抵偿这种农民的生活费用,所以这种农民的地位是极不稳固的。”[7]二是农民生产能力较弱,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生产,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8]农民农产品的生产只是为了满足基本生存,根本没有时间、精力能够生产出在市场中流通、售卖的商品。三是农民的生产规模小,生产技术落后,“建立在劳动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上面的小农经济,是分散的、孤立的,从而在技术上是极其落后的。他们限于种种条件,没法精耕细作,没法改善种子土壤。”[9]这些弱点严重阻碍中国农民发展进步,而当资本主义经济入侵时,他们没有能力在激烈的经济市场中求生存。

(二)农民发展与经济市场隔离

建国伊始,为尽快恢复国家经济发展面貌,党和政府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农民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完全听命于计划指令来生产,与经济市场处于隔离状态。这时的农产品也全部是统销统购、合同定购,仅通过合作的方式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农民几乎不受经济市场的影响。到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与手工业改造的步子过快,国家高度集中与垄断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渠道,严禁任何商品的出现与交换,限制甚至关闭农村与城市的农贸市场,致使农村市场的发展萎缩,农村经济的发展急剧下滑。面对这样的农村经济发展境况,政府领导人决定重新建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缩小生产单位,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农民的利益,流通领域恢复了一定的市场。但好景不长,随之而来的十年动荡再次摧毁了农民与经济市场的微弱关联,中国农民的发展始终与经济市场的发展规律背道而驰,受其影响很少。

(三)农民发展逐渐适应经济市场化

1978年改革开放后,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转向市场,冲破了高度集中统一、自给半自给的农业发展格局,农民的生活发生巨大变革,但这种变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经历过长期计划经济时代的农民很难一下子摆脱这种生产方式的影响,主动参与到市场经济的竞争中,“既盼市场、又怕市场”是这时农民矛盾心理的真实写照。1992年,邓小平在党的十四大上明确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把农业推向市场,引导农民正确认识市场经济,激励他们积极参与。在与市场的直接联系中,不少农民认识到“无商不活”,由原来单一的生产转变为注重商品生产经营,日益适应市场的竞争环境。越来越多农民为了更好地发展,愿意投入到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个别农民因提前洞察到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成为其中的佼佼者。例如,一些乡镇企业的建立与发展,一些农民企业家顺着改革的春风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农村与城市中生根发芽,在积极参与经济市场中提高了自身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与竞争能力。

(四)农民发展日益融入市场经济

乘着改革开放、经济飞速发展的东风,中国农民逐渐适应市场发展,在经济市场的推动下生产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但不容忽视的是,在适应经济市场的过程中,农民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基于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加大对农民的扶贫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农民融入市场,增进农民参与经济市场的机会,培养其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经济意识,让农民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发展。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党和政府也尽可能地帮助农产品的生产与经济市场的发展相融合,引导扶持农民逐渐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使农民成为人人称羡的职业。总之,振兴乡村、兴旺农业、幸福农民这些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经济市场所提供的获利机会,因为解决乡土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恢复农村企业”[10]。没有在激烈市场中竞争、拼搏过的农民无法获得真正的发展。党和政府需要给农民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让农民在经济市场中有效率、自由的发展,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市场经济的竞争中。

四、影响农民发展的思想观念因素

生活在封建专制统治下的农民,传统落后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有着较强的渗透感染力,深刻影响着农民的思想素质、道德观念与价值取向,也影响农民的发展进步。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发展巨大变革,大多数农民的思想才逐渐转变。如今,新时代党和政府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农民的思想道德素养不断提升,文化观念逐渐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水平。

(一)农民发展受传统思想观念束缚

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农民在意识形态领域长期受到封建专制与地主阶级思想文化的侵蚀与支配,呈现出落后、僵化的思想状态,逐渐形成了制约农民发展的小农意识。主要表现以下特点:一是主体意识缺失。在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统治下,农民对“君权神授、皇权至上”的思想观念顶礼膜拜,对地主阶级的“剥削”浑然不觉,没有个人主体的自觉性与自主性。二是自由理念淡漠。农村的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熟人社会,每个村落都是一个比较封闭稳定的场所,农民生活在其中,信守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作息活动时间,几乎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这个村子。农民的思想意识狭隘、目光短浅,没有对自由的追求与向往,过着小富即安的生活。三是社会责任感缺乏。在小农经济的发展条件下,农民围绕着“家”而展开生产劳作,一切生活劳动都是为了自己的小家。尤其处于强大的官僚政治体系的压榨下,大多农民思想保守,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谙世事。小农意识这些特征严重束缚着农民思想观念的发展,在行动上也无法做到积极主动自觉,发展始终受到约束。

(二)农民发展受各种错误思潮冲击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真正主人,农民拥有了当家做主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其思想的解放。但随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农民发展受计划经济、统一分配这一集体思想的约束,自由生产、独立自主的意识受到压制,自身发展受到冲击。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动荡,打倒孔家店、乱贴大字报,我们的思想文化遭受重创,尤其是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为了一己私利而发起了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十几年文化建设的全盘否定,使我国的文化建设失去了文化自信。总之,这一时期,社会主义道路在不断摸索中前进,对人民大众的思想文化建设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一些错误思潮常常影响着农民的思想观念,农民的发展受此冲击而发展缓慢。农民也只是盲目崇拜与听从国家领导人的观点,自身没有建立个体意识与自我认知。“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11]因此,这时的农民受到社会主义各种错误思想的冲击,未能获得独立自由的发展。

(三)农民发展受精神文明建设促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总结十年“文革”的教训,重新确立了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加强文化建设以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加强农村的物质文明建设,又促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发展。作为乡村社会变革主体的农民,其思想观念、生产方式、行为规范等方面在这一时期也发生了一系列可喜的变化。主要表现为这几个方面:其一,部分农民的商品意识不断增强。融入激烈市场中的农民,慢慢地接受了商品经济自由竞争的新观念,放弃了过去“重农轻商”的传统观念。其二,大多数农民民主意识逐渐建立。20世纪90年代末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确立与实施,农民在参与基层政治生活中,民主意识有明显增强。其三,农民主体意识初步形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得农民拥有生产的自主权,加之随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推进,农民意识到自己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越发注重追求个人的发展提升。

(四)农民发展受乡风文明引领

进入新时代以来,相比于物质贫困,更糟糕、更害怕的是“贫穷志短”,大多数农民缺乏改变现状、摆脱贫困的信心和斗志。因而农民要想发展,首要的就是摆脱精神贫困,实现乡村的文化振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在乡村发展的战略目标中提出要振兴乡村的文化,就必须形成良好的“乡风文明”,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教育农民、武装农民,把农民培养成“有文化、有道德、会技术、懂经营”的现代化新型农民。同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乡村的文明程度,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由内向外的发展,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新农民的思想,用思想引领行动,用良好的乡风滋养农村、助力农民的发展提升。只有乡风文明了,农民的精气神足了,农民脱贫的步伐才会更加坚定,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才指日可待。

五、影响农民发展的自身能力因素

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是其生存发展的内生动力。正如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12]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才是推动农民发展变化的关键所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更需要广大农民的自身能力的发展提高,内生性动力得以充分展现。

(一)农民受自身发展能力低下压制

在封建社会中,中国农民发展呈现出这样的典型特点。一是农民生存空间狭小且具有较强的分散性与封闭性,发展能力低下;二是社会分工程度低,社会交往有限,“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而不是与社会交往”[13],这样造就了农民愚昧无知、不思进取又封闭孤立的社会心理,形成了保守、散漫、狭隘的小农意识,对任何能主宰其命运的力量盲目信奉与无限崇拜。“小生产方式使人们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首创精神”[14]。这时的中国农民自身发展能力低弱,发展受阻。三是农民常重视德性而忽视个人才干。钱穆曾说:“中国人常重德不重才。因德乃求之己而无不得,因此重德便走向安与平。才则求之外而不必得,因此重才可以走向危与不平,即乱。”[15]在封建传统观念中,农民思想上缺乏自觉性,行为上多为被动性,盲目地听从、顺从,个人能力受压制束缚。

(二)农民受自身发展能力停滞迟缓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将工作重心转向小农经济的建设中。1952年底土地改革完成,“这场改革是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一场伟大斗争”[16],广大农民真正意义上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迫切想要在土地上大展身手,提升自身发展能力。但这时的农民依旧深受传统小农经济的影响,面临着生产效率低、农业发展慢的局面。1953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生产合作社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引导农民集体生产经营,带领农民走上社会主义合作化、集体化的发展道路,农民的生产再扩大能力有所提高。1958年掀起人民公社化运动,在这种“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统一生产,无差别劳动,不切实际地希望农业在短时间内获得飞跃。在这种集体合作劳动的形式下,片面追求生产产量,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农民能力的提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淹没在集体性的浪潮中,个人发展迟缓。

(三)农民受自身发展能力提升加快

“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17]1978年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闸门,农民奋斗的热情极大点燃,奋斗的能力得以提升。农村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亿万劳苦农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他们逐渐从集体生产的束缚中走出来,成为家庭生产经营的主人。至此,中国农民的发展迎来了质的飞跃,真正意义上获得了发展的自由。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开展,“农民的发展不再局限于温饱的基础性需求,而转向发展与享有更好生活的多层次需求上来”[18],农民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有更多的空闲时间去丰富发展自己,开拓更多的生产领域。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学习的农民,努力提高自身发展能力,为农业的生产发挥出自己的巨大力量,成为20世纪80年代最有活力与创造力的社会群体。

(四)农民受自身发展能力改善进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更是将农村的发展、农民能力的提升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上,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努力培养与造就一批懂农、爱农、为农的工作队伍,促进农民自我能力的全面发展。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农村各方面的发展突飞猛进,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水平日益提高,据统计,“2017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5%,……农业生产方式已经实现了由人力、畜力为主向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与农业现代化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农村发展滞后问题日益凸显。”[19]而造成农村发展滞后的最主要因素则是农民自身的发展能力问题。新时代以来,农民自身的发展能力与之前相比是有很大的进步,但是还未能达到现代化农民的发展水平,真正实现自身能力的全面发展。农民的发展能力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定的缺失,农民的奋斗能力、自主学习能力、技术应用能力、社会认知能力等方面亟待加强。

因此,踏上新时代的发展征程,决战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的发展目标,必须要不断加强对农民能力的发展培育,提升农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促进农民能力的全面发展。从内部迸发出主动创造、振兴乡村的不竭动力,为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提供强大的内生力量,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猜你喜欢

土地农民发展
我爱这土地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会”与“展”引导再制造发展
分土地
“五老”以“三用”关爱青年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