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公众心理反应及干预对策
2021-01-06王琰彦王晏安媛媛王冬雪秦海宏
王琰彦,王晏,安媛媛,王冬雪,秦海宏
(1 大连大学护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2 大连大学医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3 辽宁省军区大连第十三离职干部休养所,辽宁 大连 116014)
0 引言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常也称作新冠肺炎疫情)开展的防控工作,是最近2 年间我国政府和各界社会民众需要共同参与完成的关键性任务[1]。同时研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我国城乡各界公众的基础心理状态产生不同程度影响[2]。
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致的个体性或者是群体性心理问题表现特征
1.1 心理应激反应的具体表现形式
遵照现代心理学基本理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在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以及个人层面,都可以被视作具备深刻影响作用的严重应激事件。
在心理应激事件发生之后,其实际诱导出现的心理反应过程,在群体性层面之上,通常表现为焦虑情绪状态,或者是恐慌情绪状态,且上述情绪状态在特定环境氛围背景下具备传染性和扩散性特点,能够诱导整体化的社会情绪状态展示出焦虑性特征、紧张性特征以及恐慌性特征[3],并极有可能在上述群体性心理情绪问题未能获取到有效妥善解决条件下,引致基础社会秩序逐渐趋向于无序状态。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持续过程中,基于个体性层面之上的应激反应过程表现特征,集中于如下几个具体方面。
(1)情绪方面:引致出现焦虑情绪状态、恐惧情绪状态、抑郁情绪状态、愤怒情绪状态、失望情绪状态、抱怨情绪状态、委屈情绪状态等,且实际发生的情绪起伏变化幅度通常会比常规状态更为强烈[4]。
(2)认知方面:在自我价值感层面出现程度显著的降低变化,在基础认知状态层面出现降低变化,主观思维过程的推进速度显著变慢、主观注意力难以集中、想象力显著弱化,在制定形成关键性决定过程中表现得犹豫不决。
(3)行为方面:逃避行为与回避行为、退化行为与依赖行为、敌对行为与攻击行为、无助行为与自怜行为、物质滥用行为(酗酒或者是吸烟)等。
在心理性应激事件发生之后,情绪方面、认知方面以及行为方面之间具备显著且鲜明的相互影响关系,甚至存在发生恶性循环结果的可能性。部分人还会发生较为严重的情绪反应结果和躯体症状结果。
1.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致的公众心理反应结果
(1)焦虑心理问题:具体形成和呈现出紧张情绪状态和担忧情绪状态。在主观感觉状态层面表现出高度不安状态,心神不安宁,且引致日常饮食行为和睡眠行为的质量显著下降,在持续关注了解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新闻报道过程中,时刻担忧自身和家属会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在基本情绪表现状态层面明显不稳定,极易被激怒和发脾气,极易在日常生活过程中因琐碎事件作用而表现出抱怨行为,甚至会出现血压升高症状、心率加速症状、周身盗汗症状,甚至是口干舌燥症状等病理性症状[5]。
(2)恐慌心理问题:具体形成和呈现出恐惧情绪状态和害怕情绪状态。时刻担心自身所处生活环境被新型冠状病毒所包围,在基于各类新闻媒体平台看到,或者是听到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新闻报道条件下,通常会感受到心惊肉跳、高度紧张状态,不敢出门活动,甚至在家里独处时也要佩戴口罩和手套,担心遭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问题;部分已经出现低热症状或者是轻微咳嗽症状的个体,即使其没有去过疫区,或者是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相接触,也不敢主动前往医院就诊,其本身担心被隔离;部分罹患躯体性疾病,或者是心理性疾病的个体,通常会在恐慌性心理情绪状态问题的持续作用之下,发生基础病情持续加重结果。
(3)抑郁心理问题:具体形成和呈现出悲观情绪状态和绝望情绪状态。在各类新闻媒体持续报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例数以及死亡患者例数持续增加条件下,其通常认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绝症”,看不到人类战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疾病的未来希望,尤其是在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认定成值得引起国际上广泛密切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后,其悲观性心理情绪表现状态更加剧烈,其食欲强度通常会变得更加剧烈或者是更加弱化,其通常不会感受到任何形式的愉悦感受,极易发生悲伤情绪和哭泣行为,在本能欲望强度层面发生显著下降。
(4)行为异常问题:具体形成和呈现出行为过度状态和行为显著不足状态。为控制规避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用而引致出现的不良结果,其通常会持续动态关注智能手机设备和电视,担心自身遗漏任何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联的新闻信息,在行为方式层面表现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高度紧张状态,因担心遭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而感受出较为强烈痛苦状态。
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公众心理干预实施策略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开展过程中,针对普通公众群体开展的心理干预工作,是同时具备科学性特点、专业性特点以及伦理性特点的工作,其本身与普通性心理干预工作环节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同时也具备共同点。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用而引致的心理问题具备应激性特点[6]。
遵照此篇文章研究人员现有的观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持续期间,通常需要完成的最为重要的心理干预工作环节,在于开展具备广泛波及面的心理性健康知识理念科普工作环节,要告知普通公众,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用而引致的焦虑心理状态和恐慌心理状态,是发生在普通民众群体之中的正常化的心理反应,且在确有必要条件下,还要为社会公众讲解介绍针对心理危机问题的自我救助处理方法,支持普通社会公众能够切实找寻到自我控制感,持续提升心理层面的内在安全感。
参考结合普通社会公众群体之中存在的,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知识理念学习认知状态相对匮乏问题以及因上述问题作用而引致的恐惧心理问题和紧张心理问题,针对普通社会公众开展必要性的医学知识理念科普宣传干预工作,具备高度重要性[7],开展医学科普宣传工作,是基础性心理干预工作过程中需要涉及的关键性方面。
在具体开展基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心理干预过程中,通常需要关注和把握的伦理学问题,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
(1)要避免做出超越自身工作胜任能力覆盖范围的工作环节(基于资格能力层面的伦理学问题)。要切实获取和具备适当程度的工作资格参与能力,主要涉及基本化专业训练以及危机处理专业训练。要能够全面准确充分评估确定当事人所具备的身心健康状况与个别差异特点,提供恰当形式的情绪支持,促进当事人实现对身心健康状态的恰当化调适[8]。
(2)要避免强制赋予基于个人性层面和社会性层面的价值观体系(基于专业关系层面的伦理学问题)。要切实建立和保持具备优质性与安全性的专业关系格局,尊重保护当事人的基本尊严与基本价值[9],以平等态度、真诚态度、关怀态度、负责任态度具体对外提供心理性帮助支持环节,尊重保护当事人个人层面的、社会层面的与文化层面的价值观,不评判基本的专业态度,不以外界标准指责和要求当事人。要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主观性认知体系以及基本化的心理情绪状态,支持其能够按照自身选择的方式,顺利完成职业生涯发展历程[10]。
综合梳理现有研究成果可以知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肆虐演化,不仅能够对我国城乡各界民众的身体健康状态造成显著且鲜明的威胁和破坏,还会因种类多样的疫情防控干预措施的运用,给我国城乡各界民众的基本性心理健康状态造成显著影响与改变,迫切需要择取和运用适当策略做好基本的心理干预疏导工作[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