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背景下企业并购会计方面问题分析
2021-01-03曹国良
曹国良
(潍坊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 潍坊 261000)
一、引言
对于企业的并购工作开展来看,在新常态经济下能够有效实现扩大企业资本,而且也能保证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扩大自身的规模。但是,由于企业在并购上会存有动态因素,而且也会由于多种问题而导致并购工作的开展无法实现对资本的扩张,所以这就需要企业在各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实现对并购工作内容的有效优化,并针对可能存在的会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这样才能在基本工作落实上,真正有效确保企业并购工作开展的全面性,并以此发挥经济建设的作用,从而才能满足社会经济的高效运行。
二、企业并购的概述
很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保证自身的运行规模能够更加匹配市场需求,就需要通过对闲置资金的利用来贴合自身的发展战略目标,并通过以并购的形式来进行资源优化,这样通过对产品结构的进一步升级,就能够有效扩大企业规模并增加股东收益。因此,对于企业快速发展来看,扩张的手段之一就是通过并购行为来满足企业规模的升级。同时,企业在并购工作开展时,需要以收购或者是兼并的形式来满足并购工作的开展,企业法人需要在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实现以平等、自愿的形式来获取其他法人的产权,这样企业在资本运行和经营的过程中,就能够实现自我扩张。但是,企业并购需要在短时间内实现大规模的扩张,所以就需要企业通过资源优化配置来节约自身的扩张成本,并且也要缓解自身的竞争压力,在资金分配上能够实现满足资金应用的合理性[1]。
依据我国当前的法律条款来看,企业在并购工作开展中,可以选择新设合并、控股合并以及吸收合并三种形式,这也使得在进行发展扩张时,需要按照相关条款来进行各项工作内容的开展。比如,在控股合并当中,需要以并购双方不解散为主来实现并购企业、收购企业,直至达到控股地位,这样控股合并发生后,就会使被合并方自动纳入合并方的财务报表编制范围当中,以此就能在合并后,实现满足扩张的需求。在新设合并当中,它是指并购双方都会进行解散,并进行重新成立,从而以单一法人地位为主来进行确认,这样新企业所有持有股权的员工都可以参与到合并双方的资产中,并保证在新的基础情况上进行运营发展,所以此形式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扩张的目的。在吸收合并当中,它是以并购企业续存关系为主来实现对并购对象的解散,因此企业在合并应用的期间内,合并双方都要获取其中的负债资产来作为企业负债核算内容。对此,在各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就需要在合并上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选择,并通过全过程会计管理工作的落实来满足对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保障,这样才能达到企业并购的标准,并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来满足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此才能保证并购工作开展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三、企业并购的原因
首先,企业开展并购时,并不会盲目地进行并购目标的确认,而是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依据实际调查情况进行筛选,并选择适合的企业进行并购。对此,一般来讲企业在进行并购时主要原因其实就是为了获得更加优质的资源,这样才能在贴合自身发展目标的同时,实现资源整合,进而才能保证在后期建设上,使企业的发展更加长久。因此,对于企业来讲,获得优质资源既包括了人力资源和生产资源,同时也需要在市场发展中占据着良好的市场份额,而这也使得企业并购行为能够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发展持久力。
其次,企业想要以并购来实现扩张自身的规模,就需要在并购工作开展前对目标进行有效确认,这时企业在进行筛选上,不仅要对自身的财务状况以及各项指标进行全面分析,同样也要对想要并购的企业财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这样才能根据综合情况以及阶段性目标的应用来实现满足对企业的筛选。同时,企业也可以在贴合自身实际情况与对方企业实际情况后,实现制定并购之后的发展事项,这样才能在并购工作开展上,真正做到以强加强,并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从而保证企业在后续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节约成本,并提高经济收益。
最后,从企业并购来看,财务协同效益能够在企业并购后实现给企业自身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所以这也使得企业在并购工作开展上,基础目标的设定并不是毫无意义,且毫无目的的[2]。同时,对于并购工作的开展来看,所有面临被收购的企业并不是毫无价值,而是选择具有成熟运作体系,且整体工作人员都具有较高的内部凝聚力,这样才能保证在被收购之后,可以通过整合管理来实现满足对体系的优化,这样才能在各项工作开展中,节约工作时间,并在成本控制上提高经济收益,进而才能在财务协同效益下,使并购之后的企业获得全新的经济发展能力。
四、企业并购的原则
首先,企业运营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利益最大化,所以即使社会上对于企业的要求是让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但是在实际运营的过程中,企业经营的性质就决定了企业在任何工作开展上,都会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来进行运作。因此,对于企业的经济活动来讲,想要实现经济利益目标最大化,就要实现以并购形式来扩张企业资本,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在后续运转中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对此,对于企业的并购工作来看,需要遵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进行各项工作的落实,这样才能确保在并购工作开展中,通过详细的计划以及财务信息的披露应用来满足对并购工作开展的保障,进而在各项经济活动中,以长期发展利益为主来实现资本扩张,从而保证企业在并购之后更具市场发展的潜能。
其次,对于想要通过并购行为来扩大自身规模的企业来讲,从并购工作的开展来看,由于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且又属于投资行为当中的一种方式,因此即使并购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润,但是也会伴随着同样的风险性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同时,对于收益与风险来看,它们二者之间是呈正比例关系的,所以很多企业为了尽可能地获取高额利润,在进行并购工作开展上,就必须通过风险评估来实现对并购行为的保障。此外,对于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内容来讲,它不仅仅是要实现对财务信息的全面披露,更要通过对筹集资金以及个人财产投资分配比例等内容进行全面整合来实现系统评价。对此,对于并购工作的开展来看,只有实现风险控制原则的有效应用,才能保证为并购工作做好基本保障,并且也能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做好保驾护航的工作。
最后,从企业的并购工作开展来看,它并不是一种盲目地扩张行为,而是需要在并购工作开展中,实现双方企业都能够对对方的财务信息进行全面了解才能够进行的一项工作。因此,对于企业的并购工作开展来讲,它必须通过实力相继原则的应用来保证并购行为的开展能够真正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收益,并真正做到扩大企业的规模,进而提升企业的外在影响力。因此,对于企业的并购工作开展来看,如果不具备实力相继原则,必然会导致企业在并购工作开展中承担更多的风险问题。但是,对于已经被认出实际目标的企业来讲,并不是所有经营情况不良的企业都能够找到愿意进行投资的企业来进行并购,以此帮助企业摆脱资金贫困的窘境。对此,这也需要在发展与建设的过程中,通过长期规划来进行合理规避,这样才能在满足市场经济运行的同时,实现将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得以实现。
五、企业并购会计处理中的内容分析
首先,新会计准则的应用使得在参与企业并购工作开展中,不管是开展前还是开展后,均会受到同一方以及多方控制来使控制工作的开展可以满足整个并购工作的运行。而且,该控制工作并非暂时性的,还需要将企业进行划分,并保证企业能够在同一控制下,实现并购工作的落实。因此,这也使得在进行具体应用的过程中,需要参考实际情况来进行分类,以此才能在不同类型的模式应用下,实现以结合法律法规以及权益内容确认来对会计准则应用的处理。毕竟,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导致合并原理存有较大的差异性,而这也会导致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在适用条件前提存有不一致问题时,对于权益法的应用来看,就只能在同一控制源下实现对企业合并工作的开展,而此时想要实现对非同一控制源的合并,则要以购买法来实现进行合并。并且,在资产计价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如果其基础计价存有差异,那么以购买法为准,被并购企业只能够以公允价值作为基础计量来满足各项工作的运转。毕竟,对于权益法的结合应用来看,需要以账面价值作为基础计量来进行应用,这样才能满足后续工作的落实。此外,对于商誉确定来看,如果此时存有差异,那么在成本与净资产价值之间就会出现公允价值差额。对此,在购买条件下,就需要对其进行确认。但是,由于在结合权益法时,其实并不会产生新的商誉,这也需要在计算的过程中,对被合并方企业合并前的账面商誉进行确认,并在合并中取得资产确认,从而才能满足后续工作的落实与应用。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合并成本处理中,其实也存有一定的差异性,因为在购买法当中,合并成本必须以企业实际支付价值来实现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这也使得在合并过程中,就需要合并双方进行辨认,并且要实现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内容进行确认,这样才能在合并时以商誉进行记录,或者是以当期损益进行记录。但是,在权益法的应用下,合并企业所取得的资产以及需要支付的负债内容需要按照成本合并之差额进行冲减,这样才能在留存收益中进行确认[3]。
其次,根据新会计准则内容的规定来看,对于非同一控制源下的企业合并工作开展,对合并企业中已获得的资产、负债以及公允价值计量等内容需要进行分摊,并通过当期损益内容的记录来满足财务工作的落实,但这必然会引起企业损益的变化。因此,根据制度原则应用的内容来讲,如果账面价值在计量上存有变化,同时也不会引起企业损益变化时,则可以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此外,对于企业合并成本当中的内容来看,对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差额必须进行确认,此时也要归于商誉,但是由于商誉无法进行摊销,所以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也必然会导致企业资产的增加。对此,对于会计处理方式存有的差异性来讲,它对并购企业利润的产生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比如,对于并购工作的开展来看,由于会对当年利润带来影响,这也使得在会计工作开展中,必然会对并购工作的落实产生波动变化。毕竟,在购买法当中已经规定了并购行为成功实施后,需要将并购企业的利润纳入到企业的收益当中,这时如果企业的合并,并不是在初期就已经发生的情况,就需要将合并之后的利润归入到合并企业的报表当中。但是,依据权益法的内容来看,不管合并发生在哪个年度,只要参与合并的过程,所有的利润都需要归入到合并企业中。基于此,如果以购买法进行合并,那么间接费用就需要记录到当期损益,而直接费用则需要通过调节公积资本来进行构成成本的处理。在权益法的应用下,并购时所发生的计费都需要进入到当年损益中,因此如果会计应用方式不同,则必然会使当年利润带发生改变。再比如,在并购之后的年度利润当中,权益结合法当中的资产负债需要以原有形式进行账面记录,而购买法需要将已获得的资产负债内容以公允价值的形式来进行记录。但是,如果此时的购买成本已经超越了公允价值,则必须以商誉确认为主来进行记录,而此方式会导致在购买法应用下,使净资产的价值增高并且也会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着不断摊销的现象,所以此时在并购后,企业所产生的费用会增大,从而就会造成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降低的问题产生。而权益结合法的应用则与其呈相反状态。
六、新常态背景下企业并购会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式
一是信息披露。当前在会计信息应用上常常存有披露不完整的现象,会导致在合并过程中无法实现满足各项工作的落实。因此,这就需要在进行各项会计内容应用中,以信息披露为主来满足各项工作的开展,而且要保证在各项工作上,实现以被并购企业应披露信息的调查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这样才能真正加强合并工作开展的最终质量。此外,在各项工作开展中,也需要完善企业合并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并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开展,以此才能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发挥下,保障信息披露应用的完整性。
二是公允价值。我国当前经济市场的发展获得了空前的提升,但是整体的发展趋势仍然是以上升阶段为主的理论探索阶段,因此这就会导致在各项工作开展中存在随意性较大,且法律体系不健全的现象,而导致公允价值在计量上很大程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而无法保障应用的精准性。对此,只有实现完善资产评估体制,并实现对各项工作内容的不断完善,这样才能尽可能规避负面影响,并提高其应用的专业性。
三是人才保障。在企业并购工作开展时,需要实现对双方企业内部账务进行处理,所以只有发挥好财务人员工作的职业技能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但是,由于过去企业会计常以日常账务处理为主,这就导致在新会计准则应用下,很多会计人员对并购工作的内容不甚了解。对此,只有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并提高其综合素质,从而才能满足对并购工作的有效落实。
七、结语
在企业并购工作开展中,财务会计工作的内容能够起到积极性作用,并且也能有效规避风险问题的发生,并为企业的后续运营打下良性基础。对此,这就需要在各项工作开展上,针对并购时会计工作开展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合,以此才能在各项业务开展中,真正实现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