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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企业“走出去”直接投资税收风险及应对

2021-01-02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33期
关键词:埃塞税收制度东道国

杨 洁

(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 100044)

一、引言

对于那些“走出去”进行国际投资的企业,旅途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当前更加市场化、开放化和相互依存的世界中,我国“走出去”企业积极主动的从全球获取技术、市场、经验等资源与生产要素,不论是为全球制造产品,还是为促进、改善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关系,都会给企业经营带来不确定性,同时也带来机遇和挑战。一直以来,税收问题是影响我国企业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走出去”的首要问题,因此,研究我国“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风险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我国企业“走出去”可以更好地了解沿线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在企业管理中做到心中有数,在避免重复征税的同时,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与税收风险,最终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对于我国税收部门而言,可以通过对税收政策的不断优化实现税收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的征管合作,从而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坚强的后盾和保障,防止出现国家税收流失。

二、我国企业“走出去”直接投资存在的税收风险分析

1.政治风险

企业应该不断提升风险识别能力。随着我国企业直接对外投资的不断发展,面临国外政治风险的影响概率也在不断增加。其中政治风险是主要的,也是不可控的风险,总结有以下几类。

(1)政府干涉风险。该风险主要是被投资国基于保护本国利益的目的,对投资国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干预所带来的风险。通常会限制投资区域,设定一些额外的法规以及限制投资比例等,这种来自政府的干涉风险具有隐蔽性和可变性。

(2)政府更迭风险。该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当地政府的政局不稳定、出现政权变更等一系列问题而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政府更迭风险主要存在于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一些国家中,这些国家的政治转型和经济转型都将给我国“走出去”企业带来未知的不可控风险。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一些国家中,目前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执政党不稳定和政府更迭现象。对于我国企业而言,在对外投资中遇到这种权利的变更,必然会带来风险隐患。

(3)战争或内乱风险。目前,我国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时,沿线的一些国家仍然存在战争的风险,“走出去”企业一旦遇到当地战乱将无法继续经营与生产,对我国投资成本的收回将构成极大的威胁。

(4)政策法律变化风险。该风险主要是指被投资国政策变化对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有的东道国对投资的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这可能对我国企业的投资效益构成了高度威胁。

2.经济风险

投资就有经济风险,然而丰厚的知识储备可以有效抵御经济风险。从整体投资环境来看,经济风险主要是包括宏观经济、汇率、价格以及税收等变化引发的投资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经济周期也会导致宏观层面出现各种不确定性问题,从而引发宏观经济风险。

(2)汇率风险。该风险主要是由于结算货币的差异带来的影响。很多国家目前使用浮动汇率,由于周边的经济环境出现了变化导致汇率也在不断变化,最终使得外汇资产和负债存在显著的风险。另外,汇率风险作为一种潜在的风险,其影响具有长期性的特征,我国企业对外进行投资时获得的收益很可能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3)税收风险。该风险主要是对于投资公司而言出现重复征税或者是因为并未完全了解当地税收制度而构成的税务风险。随着目前跨国企业的不断发展,每个国家都会增加关于跨境税源的相关配套监管措施。只有充分了解东道国的各项税收制度,并严格按照当地的政策合法纳税,才能在境外投资中进一步降低被当地税务部门稽查的风险,避免产生高额的税收滞纳金及罚款。

3.税收制度差异的风险

从整体上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制体系存在较大差异,这就需要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具有强大的税务团队,对各国的税收制度具有强烈的敏感度,能够及时识别税务风险,迅速做出应对策略。例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各不相同的主体税种,德国的主体税种是消费税、法国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英联邦国家的主体税种是所得税,其中所得税往往是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时在税收方面关注的重点。然而,各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也并不相同,特别是针对如何有效规避双重征税的政策规定都各不相同,在对常设机构的判断标准方面也往往存在差异,在对成本费用的扣除规定方面更是千差万别。例如埃塞税法基本相当于我们国家20世纪80年代水平,埃塞本地的税法及其解释存在变数较大,往往造成我们对税务政策的理解存在差异。另外,当地税务问题申诉程序繁琐,涉及部门关系复杂,责权不够清晰。税收制度的差异,对我国走出去的企业来说,不仅增加了其面临的风险,也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国际双重征税风险

“走出去”的企业,要了解本国和东道国的相关政策法规,做好预防国际双重征税风险的准备。我国企业“走出去”对外进行直接投资产生国际双重征税的原因有很多。例如“一带一路”沿线不同国家在税制、税收减免、税率、征管手段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重复征税的风险几率。再例如 “一带一路”沿线的很多国家和地区,同时实行居民和地域两种管辖权相融合的双重管辖权标准,这对我国企业“走出去”极为不利,因此我国企业在境外的所得,通常要被东道国和母国进行税收双重管辖,最终造成了重复征税,使得我国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剧。

5.反避税调查风险

我国企业“走出去”进行对外投资很可能面临转让定价被调查风险、资本被弱化调查风险和股权架构被调查风险。我国企业走出去所面对的不同国家的转让定价规定各不相同,如果不能及时深入了解当地的转让定价,必然会使得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转让定价反避税调查。一般而言,根据公司所得税法的规定是可以在税前扣除投资资本的利息,但是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中没有资本弱化的规定,或者这方面的规定较为模糊,容易使我国企业在不熟悉东道国规定的情况下遭遇税务部门的调查。例如中埃双方政府签订有免除双重征税的协定,但由于项目人员没有深入理解该协定的细则,本想通过在国内缴税的证明在埃塞当地进行抵扣,却导致在东道国未按期足额纳税,造成巨额的税务罚息。

6.国际税收协定风险

签署国际税收协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并且能够有效防止东道国的不公正待遇。但是由于目前税收协定在签订范围上无法与企业走出去的速度相一致,另外,处于“一带一路”沿线的一部分国家对于税收协议的遵从度较低,经常出现忽视国家税收协议的问题,这大大侵害了我国企业走出去在境外的合法权益,最终导致税收风险的发生。

7.东道国税务部门检查带来的风险

东道国税收征管部门对我国的态度通常会对我国企业产生重要影响。如果东道国的税务部门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就会对我国企业产生严重的偏见,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会加大对我国企业的监管与审查力度,这种区别对待会加剧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所面临的税收风险。

8.“走出去”企业自身的风险

企业“走出去”进行跨国投资有风险是必然的。除去宏观投资环境和政府层面的影响因素,企业自身应对风险的能力也将对企业对外投资的成功与否产生影响。我国一些企业风险管理能力不足,不能清晰认识到东道国的政治局势和社会格局。例如有的企业缺乏风险识别能力、规避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在一些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方面偏于主观,缺少客观而科学的决策机制。再例如有的企业缺乏应对国际税务风险的专业人才。某企业的项目人员对于埃塞当地的税务政策不熟悉、不了解。相比较国内,埃塞的税务审计工作较为滞后,对税种和税法政策的解释比较随意,我们的实际操作人员如果把握不准,就会产生较大的税务成本。

三、我国企业“走出去”直接投资税收风险的应对策略

1.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性作用

政府对“走出去”的企业在必要时应该给予一定的支持,以减少跨国企业的抗风险压力。我国“走出去”企业所面对的投资国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企业必须对东道国的税收制度进行深入了解。同时,由于“走出去”企业对东道国的税收环境和税收制度变化缺乏敏感度,存在明显的滞后性,这就要求我国政府必须充分发挥指导作用,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相应的关注和指引。例如尽快完善对外投资税收指南、建立相应的信息传递平台、与投资国进行积极友好的沟通与交流、全面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税收合作力度等。

2.全面优化税务机关的涉外税收服务

我国的税务机关应从多方面着手优化涉外税务服务,帮助我国“走出去”进行直接对外投资的企业合理降低税务风险。例如我国税务机关应对“走出去”的企业建立专门的服务部门,为企业进行相关的税收服务。可以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对相关的政策进行解读,并把信息查询服务放在网络平台,帮助我国“走出去”的企业进行税务登记与申报。对于“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专栏的相关信息要及时更新,同时定期整理并更新各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定期整理并更新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帮助我国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获取相关信息。另外,全面提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让工作人员熟知各项规章制度、国际税收协定、各国的税收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

3.优化我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应积极鼓励 “走出去”进行直接投资的企业,特别是在税收优惠方面制定出相应的政策。例如应尽快优化我国税收抵免政策,虽然我国已经与107个国家和地区分别签订了税收协定,但是其中一部分税收协定并不适用于税收的抵免,这就要求我们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税收抵免制度和政策。再例如可以引入对外直接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我国企业进行对外投资的东道国大部分经济发展状况堪忧,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投资风险。在这方面我们应积极借鉴国际的做法,做好事前防范机制,及时制定出对外直接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风险。

4.完善税收协定、并充分发挥税收协定的积极作用

作为国家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国际税收的协调,积极探索建立经济互信、税源共享、征管简便、公平合理的新型税收关系。这样能够有效提升我国在国际税收制度改革中的话语权。

5.结合企业实际,全面掌握东道国税法

我国企业“走出去”对外进行投资之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要充分了解东道国的税收环境和制度,全面掌握我国与东道国签订的税收协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有在充分掌握这些税收政策后,才能够准确测算企业的税收成本,合理避免重复征税,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例如,企业可以组建专门的团队到东道国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在充分掌握东道国的税收环境与制度相关信息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纳税筹划,以此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再例如,某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与埃塞税务沟通,公司领导率队同埃塞税务部长进行会谈,双方达成相互理解、依法合规处理税务问题的合作意见,从而大幅降低了税务成本。

6.全面提升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我国大部分企业“走出去”比较重视企业在东道国的盈利能力,却忽视了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为了能够确保在东道国更好的发展,企业必须高度关注税收风险管理,尽快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同时企业应加大对专业税收人才的培养力度,不应该在决定去境外进行投资时才临时寻找相关的专业税收人才。例如,某企业在埃塞成立了分公司,为便于了解埃塞税务政策,聘请了税务局认可的税务顾问,但事实证明该税务顾问能力不足,在分公司税务筹划及税务问题发生后未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7.加强企业与外部的沟通效率

我国企业“走出去”必须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交流,特别是要高度关注与境内外税务机关、专业机构的沟通。“走出去”的企业应多与境内税务部门进行交流并服从管理。目前我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范围较广,涉及到多个国家,只有及时与境内税务机关进行沟通才能掌握最新税务信息。当我国企业在境外遇到税收争议问题时,可以向境内的税务机关寻求帮助,以此来化解企业的税收风险。另外,企业还应该与投资国的税务机关多进行沟通交流,与对方保持良好的关系,以致出现税收争议时能够有效协商。

8.制定科学而完善的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需要在综合各种影响因素的基本前提下,制定出科学而完善的税收筹划方案。例如“走出去”企业应主动向具有丰富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了解东道国的相关税收情况,聘请专业机构对可能出现的税收风险进行调查,最终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的税收筹划方案。

9.对投资区域及组织形式进行合理定位

我国企业“走出去”进行对外投资时在投资区域的选择上,一定要尽量选择已经与我国建立了经贸合作关系的国家与地区。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要关注母子公司之间的持股比例规定,这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税法中有明确规定:“要想充分享受间接抵免优惠,要求母子公司之间的持股比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实施,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会加入到“走出去”的行列中,然而,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如何有效应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税收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带来的税收风险,是我国企业“走出去”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因此,只有多方力量协同发力才能做到事半功倍,只有多方面共同努力和多措并举,才能使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走得更稳健更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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