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清理规范的沂源实践
2020-12-29董纪民
董纪民
2018年,山东省沂源县指导各镇(街道)在试点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县各镇(街道)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已接近尾声。其中,628个村已开始收缴拖欠承包费,占总村数99.21%,其中602个村已完成拖欠承包费收缴,占总村数的96%,520个村已完成合同规范完善,占总村数的83%。
清理规范的范围
清理规范的范围原则上是除家庭承包方式合同之外,村集体与自然人或法人及其他组织订立的正在履行、到期未续签和未完全履行义务的各类承包合同或者租赁合同,以及已形成事实应签未签的合同。主要包括:集体机动地、园地(包括老果园、桑园、茶园、菜园、花卉园等)承包合同;“四荒”地、养殖水面、林地等未发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承包合同;集体建设用地、房屋、机械设备等租赁方面的合同;集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集体对外投资参股、持股合同;集体统一经营项目(包括旧村改造、物业经营等项目),自有资金理财项目;其他应当清理规范的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等。
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流程。一是县级成立了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清理规范工作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和督导指导工作。各镇(街道)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清理规范工作,各村作为清理规范工作直接责任主体,均成立了由老党员、老干部、老会计组成的清理规范工作组,全力推进清理规范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指导手册》,明确工作原则、范围、关键环节、工作重点以及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为村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操作指南。三是制定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清理规范“十一步”工作流程,实行分步推进、检查、验收,确保了每个工作步骤落到实处。
加强业务培训指导。采取县农经人员包镇(街道)、镇农经人员包村工作指导机制,定期深入镇(街道)、村进行业务指导。实行“周五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镇(街道)农经站长会议,以会代训的方式,调度各镇(街道)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统一讲解相关业务,探讨交流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统一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流程、工作标准、问题处理建议,通过解决问题的形式来进行针对性指导,保证了工作效果。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工作中,重点围绕摸底核查、清理清收、规范完善三个关键环节,要求镇(街道)、村严格按照“十一步”的工作程序扎实推进。强化“三核三公示”(摸底核查核实、收缴核查核实、清理核查核实,摸底账目公示、收缴开支分配公示、规范台账公示),做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要公开公示,公示的方案、内容、相关表格要真实清楚,让群众看得“明白”。
强化工作督导调度。制定印发了《全县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督导指导方案》,成立了3个督导指导组,分片包镇办,定期到各镇、村进行督导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行每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制度,每周五调度各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排名作为十个新突破考核打分的依据。根据工作调度、督导汇总情况,每半月形成工作通报,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并发至各镇、街道,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