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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译员到侨领
——梅光达在澳洲的赞译关系研究

2020-12-28叶霭云

关键词:使团译员口译

叶霭云

(广州大学 外国语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梅光达(1850—1903),是悉尼的首要侨领,也是晚清著名的爱国商人、慈善家和社会活动家。然而,学界却一直忽略了他作为译员的这一重要身份,认为他是从事茶叶出口起家。笔者通过研读清末澳洲发行的报刊、梅光达遗孀所写的传记、清朝官方记录等文献,认为梅光达是以当译员起家。他通过与各种翻译赞助人建立友好关系,不仅达到个人致富升迁的目标,还实现了保护侨胞利益、促进中澳交往的政治抱负。

为便于讨论,本文使用“赞助人”和“赞译关系”时有以下考虑。一方面,自从勒菲弗尔提出赞助包含“意识形态、经济及社会地位”[1]这三个相互作用的基本成分以来,不少学者已经从赞助的角度研究中国翻译史,例如王东风[2]、王友贵[3]、涂兵兰[4]等,却很少学者用此讨论口译。但是,“赞助本质上就是一种资源交换”,因为“赞助人提供支持,保护和帮助,被赞助方提供物质帮助、服务、忠诚和政治拥戴”。[5]这个观点也适用于梅光达与他不同时期的口译赞助人。而且,“勒菲弗尔的理论文本中存在着空白与沉默、裂隙与冲突”,尤其是“过于强调系统的约束力而忽略系统中的译者”。[6]。那么,以译员为中心、梳理在特定历史系统中为口译工作提供赞助的个人和团体的研究,不失为推进赞助与翻译理论发展的一种尝试。另一方面,王宏志明确指出“译者和赞助人之间也有一种互动的关系”,并提出“谁支援了某些翻译活动?为什么?他们提供了什么赞助?他们对翻译活动有什么牵制?他们跟建制有什么关系?他们跟译者建立了怎样的关系”这些研究问题。[7]以下将围绕这些问题,从赞译关系的角度钩沉梅光达的译员身份,展现其口译活动对清末的中国和澳洲的具体影响与历史意义。

一、南渡淘金:梅光达与叔父

1850年,梅光达出生在广东新宁(即今台山市)。当时清政府积弱不振,百姓贫困乏食,沿海地区的青年男子不得不涌向澳洲的“新金山”或美国的”旧金山”打工。在此历史背景下,梅光达在9岁那年就跟随叔父登上了去澳洲的轮船。按照梅光达遗孀的说法,梅光达年纪虽小,但上进心强,他主动向叔父“乞求同往”[8]9。更重要的是,他的叔父为他指出一条较为轻松的致富之路:去矿区当译员。其实,梅光达出洋前在赤坎学堂念书,而“他的叔叔断定他能成为一名好翻译,因为小孩子学语言快,他的父亲也同意了”[9]。那为什么他的父亲和叔父希望他当翻译呢?一方面,自从1757年清廷实施“一口通商”政策以后,广州十三行成为全球贸易中心,外贸活动辐射整个岭南地区。尽管外贸有强大的翻译需求,但政府不允许百姓学习外语,只任命一小批通事负责翻译,而当时就有一名通事“提携了至少四个儿子、三个堂侄和多名助手任职通事来发家致富”[10]。在利益驱动下,民间早有自学夷语、私充翻译的风气。另一方面,当时赴澳华工大多目不识丁,只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也懒得理会当地习俗,造成不少华洋冲突,矿区急需能讲中英文的译员居中调停。以下这则1856年州政府薪酬记录,就证明了当时矿区高薪招聘中文译员:“各矿区的总管年薪750镑;洋人书记员500镑;译员,洋人500镑,华人350镑;中文抄写员,60镑;工头,120镑。”[11]。尽管洋人比华人译员的薪酬高,但350镑在当时已经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因此,梅光达1859年到达矿区后,叔父将他安排在一家洋人开的杂货店做小工,让他学习英文,培养他当翻译。史家推断,“他的中文教育就此结束了,但他终生没有忘记这门语言,既能写也能说,他早已掌握了一个9岁孩子通常掌握的2000多个单词,他既能读也能翻译汉语文件”[9]。就这样,年幼的梅光达在叔父及整个家族的赞助下,以翻译工作为起点,成为“淘金潮中的幸运儿”[12]。

二、矿区译员:梅光达与养父、矿区华洋团体和机构

梅光达确实很幸运。首先,他所在的布莱坞(Braidwood)矿区的华洋关系比较融洽,因为该区的华工与欧洲矿工在经济上互利互补、在生活上各自为营,而且梅光达等人也有效地改善了种族关系[13]。那梅光达是如何做出这种贡献呢?这一点也是离不开他的幸运。他在杂货店时,深受一位女顾客喜爱。她的丈夫是苏格兰移民,拥有一处大型矿场,当时正愁着没有合适的译员帮他与华工沟通。于是,这对夫妻收养了梅光达,不仅教他讲英文,还教他弹钢琴、骑马、信奉基督教。梅光达的英文学得很快,很快就成为了养父的得力译员。在梅光达14岁那年,为了对他出色的工作表示感谢,养父将一块盛产黄金的地给了他。于是,年轻的梅光达就通过译员的身份获得了人生第一桶金。后来,他不断自学地质学知识,开采到新矿脉,18岁的时候就已经十分富裕,在矿区威望渐高。

除了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梅光达还以译员的身份申请到澳洲的国籍。华工入籍在当时并不常见,因为绝大部分在契约期满就马上回国,但梅光达自幼融入了当地文化,便决心归化入籍。根据梅光达遗孀的记载,他是在1871年获批入籍,证书上写他的职业是“布莱坞、阿拉伦(Araluen)和将军溪(Major’s Creek)地区的政府译员”[8]10。

但是,梅光达并没有长期在职。他于1872年4月回国省亲,同年8月才回到矿区,并且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在上次布莱坞法院开庭时,该区中文译员(梅)光达申请高于10先令的补贴,因为他回国期间业务受阻。法官大人说不能批准他的申请,但会帮忙询问是否可以给他更多补贴”①。其实,当时的梅光达已经拥有自己的矿场,他出任译员主要不是考虑经济因素,而是帮助稳定华洋关系。但是,他回国期间矿场的经营出现了问题,他申请提高译员补贴也在情理之中。然而,当时澳洲政府译员的补贴是固定的,即“中文译员如需在法庭工作超过两个小时,每天可有10先令的补贴,工作不足两小时的译员补贴为5先令”②。因此,法官不批准是有法可依的。但他愿意帮忙询问提高梅光达的补贴,证明两人的关系良好。尽管我们不知道梅光达是否最终获得补贴,但后期的新闻证明了他获得法官的厚待:“光达先生每次出庭,麦克法兰德法官都指明要给他在长凳席上留一个座位,显示各方对光达先生的敬意”③。可见,梅光达在矿区与赞助的个人(养父)和机构(矿区政府、法院等)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他在矿区的这种工作模式和赞译关系,开启了他以经商为主、口译为辅的职业生涯,让他逐渐实现经济追求和政治抱负。

三、法庭译员:梅光达与悉尼的华洋双方

1881年,梅光达搬到悉尼。当时他已经在整个新南威尔士州小有名气,各地报纸都称赞他“一直努力提高华人同胞在澳待遇,深受同胞敬重”④。当时的悉尼已经是华人重要的聚集中心,政府雇有中文译员,洋人也开始学习中文并能承担翻译工作,但梅光达依然是首选的法庭译员。例如,1883年法院处理一起华人财产案件时,总共4次开庭,每次都是由梅光达翻译,而且前两次更是由他代替已有的译员完成任务。又如,在一起华人斗殴的案件中,控辩双方声称不懂英文,在法庭上需要翻译,其中控方译员是梅光达。审讯表面上进展顺利,但梅光达发现辩方有诈,于是在辩方译员翻译完其当事人供词以后,突然用英文向法官说了一番辩方没有说过的话。辩方情急之下忘记自己声称不懂英文这回事,用洋泾浜英语大声说“我没有说过这些话”,弄得全场哄笑,法官也随即宣判辩方作虚假证供⑤。

在翻译研究中,“法庭口译”这一术语不仅限于法庭内的口译,还包括“警局、海关、移民局、律师事务所等场合中涉及法律事务的口译”[15], 而梅光达的法庭口译工作也包括协助澳洲警方调查和海关人员执法。例如,1883年,检查总长指派警员到多个华人居住区调查鸦片问题,并任命梅光达为“译员和总协调员”,而梅光达“为了公众的利益而放下了茶馆的业务”,开展长达几个月的调查工作[14]。其实,梅光达一直对鸦片深恶痛绝,因此他旨在借助口译工作的契机了解情况,以便开展进一步的禁烟行动。翌年,他不仅和警员递交了详细的调查报告,还以个人的名义前后两次向议会递交禁止进口鸦片的请愿信,被报纸称为“发起了反鸦片的战争”⑥。又如,1888年一艘客船抵达悉尼时,海关发现船上有华工偷渡客而禁止所有华工上岸。梅光达受政府委托,协助海关重审华工持有的文件。但是,当他试图登船时,洋人警长竟将他一把推开,说“不要华人!”第二天,梅光达率领一个华商代表团去政府抗议,最终让持有入境文件的华工成功登岸[16]。

从以上的法庭口译案例中,我们看到梅光达与澳洲法院、检察院、政府等赞助机构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受到当时华洋关系的牵制。但无论遇到任何情况,梅光达都是以译员和调解员的身份为华人发声。这个时候的梅光达,在赞译关系中已经获取更多的权力,不仅在口译工作中不偏不倚,还从单一的传声筒成长为敢于表达政治抱负的华人领袖。

因此,尽管后来梅光达已经名利双收,但他没有放弃法庭口译的工作。他不仅在百忙之中抽空如期到法庭、海关、警局担任口译工作,甚至还临时上任。在他48岁那年,当他得知法院因译员缺席而无法开庭时,便立即前往救场,当地报纸称赞“他为证人提供的翻译受到最高的认可”⑦。由此可见,华洋双方都高度认可梅光达长期的法庭口译服务。

四、使团译员:梅光达与清廷官员

对梅光达的翻译工作表示满意的,还包括首次访澳的中国使团。1886年,清廷派遣王荣和余隽率领使团到东南亚和大洋洲考察侨情,同时为澳洲设领做准备。使团于1887年5月到达澳洲并逗留了2个多月,而梅光达担任了使团在悉尼等地考察的译员。

笔者从现有的文字材料很难找到梅光达口译工作的详细情形,但当时使团所到之处都不少举行排华集会等示威行动,可推断他的口译调停工作并不轻松。而且,使团通过梅光达的热情接待和口译服务,掌握了华工在澳情况,完成了朝廷的任务;而身在海外的梅光达获得靠近清廷建制的机会,实现护侨的政治抱负,可见“赞助行为不是单向的受益,而是双向的互利”[17]。

具体而言,使团上报“本镇(府)查有商人梅光达,在英属雪莉埠地方贸易有年,不忘根本。平日维持调护,既能宜切枌榆,于华民不无裨益。而此次前来查询一切,尤赖该商奋勉,多所帮助。殊属可嘉。理合赏给功牌,用示鼓励”[18]55。于是,同年11月,梅光达获得清廷五品军功衔,并赏戴蓝翎。另外,梅光达与两名官员为在澳设领付出了一样的努力。王、余两人回国后,提出了向悉尼派遣总领事、在其他各埠任命当地华商为副领事的建议。但是,清廷对此事不断搁置,梅光达在翌年便与华商联名禀告,后来又以个人名义继续呼吁。

虽然梅光达在有生之年无法看到清廷在澳设领,但他的护侨活动从未停止,反而在以译员身份参与使团考察后变得更加积极。就像上文提到他以译员身份参与调查华人吸食鸦片问题一样,他通过口译工作不仅增进了对华人社区的洞察,还积累了政治资本,以在澳洲日益猖獗的排华背景下维护侨胞权益。因此,他不仅赢得侨胞的拥戴和澳方的尊敬,后来还成为清廷委任暂署当地的代表,在1897年被赏予“四品军功牌”,他的祖父、父亲以“奉政大夫”衔,祖母、母亲以“宜人”衔[18]54。梅光达加官进爵、光宗耀祖,已经远远超出当年家人送他出洋在矿区当一名译员谋生的期许了。

五、余 论

梅光达9岁随叔父出洋淘金,53岁在悉尼病逝,毕生奋力保护侨胞,促进中澳交流,而口译工作就是他一次次抓住历史机遇实现个人抱负的敲门砖。以上对梅光达矿区译员、法庭译员、使团译员的身份及相关的口译活动进行了基本还原,展现译员在中澳早期交往中的个人发展与升迁途径,以及其口译服务对相关赞助人的帮助与影响。

此外,梅光达以译员身份谋求升迁的经历,在当时的澳洲华人甚至洋人译员中有较高的典型性。在淘金热时期,多个矿区都雇有译员,他们不仅收入颇丰,也用口译工作开启日后更广阔的职业生涯。例如,陈三乐于19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巴拉瑞特(Ballarat)出任警署译员,后来成为了首位华人警官。又如,罗伯特·贝尔在1856年创立澳洲最早的中文报纸之前担任过政府的中文译员。因此,从赞译关系展现梅光达从译员到侨领的转变,或可为学界多角度审视晚清中外交往史提供新的视角,也给华侨史和口译史书写提供新的切入点。

注释:

① “Epitome of News”,inTheArmadaleExpressandNewEnglandGeneralAdvertiser, 1872.08.17,Page 3.

② No Title,inNewSouthWalesGovernmentGazette,1884.04.08,Page 2348.

③ “A Model Chinese Colonist”,inNewcastleMorningHeraldandMiners’Advocate,1881.09.24,Page2.

④ Ibid.

⑤“Early Inverell”,inGlenInnesExaminer,1933.11.21,Page 6.

⑥ “The Opium Traffic”, inTheDailyTelegraph,1884.08.02,Page 6.

⑦ No title, inEveningNews, 1897.12.02,Page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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