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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朝海上贸易中的棉布和人参贸易

2020-12-27王卿超

鞍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棉布人参海关

王卿超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外语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中国与朝鲜的贸易交流古已有之。近代中朝两国的贸易形式主要有朝贡贸易、边境贸易和海上贸易。清朝前期,由于朝鲜是中国的藩属国,因此每年派朝贡使者经由陆路往来于中朝两国,除了朝贡物品以外,使者及随行商人等可携带物品进行交易,此为朝贡贸易。除此之外,由于中朝两国毗邻,边境地区早有贸易往来,如人们在指定的边市——栅门、义州、珲春、会宁等地进行物品交易,此为边境贸易。到了19世纪中后期,世界近代化的浪潮席卷而至,各国的海上贸易开始兴盛起来,朝鲜亦相继开通了釜山、仁川、元山等港口。清政府与朝鲜于1882年签署《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中朝两国开始通过海路进行贸易往来。为了中朝贸易的顺利开展,清政府不仅开通去往朝鲜的定期航船,任陈树棠为总办朝鲜商务委员,驻朝鲜汉城,还在朝鲜的仁川、釜山、元山、汉城设商署,管理中朝海上贸易事宜,中国的上海、烟台、天津、牛庄为对朝贸易的主要港口[1]。在此时期的中朝海上贸易中,中国向朝鲜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棉布类、铜铁类、自来火、绸缎、糖等各类土、洋杂货,中国从朝鲜进口的主要商品有各类海产品、豆饼、牛皮、人参等本土产品[2]。其中,棉布和人参在朝鲜开港后至20世纪初的中朝贸易中备受瞩目。针对学界于中朝贸易相关的研究大多以宏观研究为主、对具体流通商品的研究较少的现状,有必要对19世纪七八十年代至20世纪初中朝海上贸易中的棉布和人参贸易展开论述。

一、棉布贸易

朝鲜开港初期,通过日本商人进入朝鲜的英国棉布,细密漂亮,受到两班和富裕阶层的欢迎[3]。彼时的朝鲜社会主要的日常消费便是购置衣料,但由于传统手工业发展水平较为落后,难以生产出质优价廉的布料,因此必须依赖进口来满足人们的需求。由于当时朝鲜的对外航路主要通往中国和日本,因此流入朝鲜的英国棉布主要来自日本和中国的转口贸易。据资料表明,不少中国商人在上海采购英国棉布,再销往朝鲜和日本。《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签署之后,在朝鲜的对外贸易中,中国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加,华商通过上海购入英国产的漂白布等机织棉纺织品,然后运到朝鲜贩卖;在朝鲜则购入金银等贵金属和日本货币,运到上海、香港、台湾等地销售,从中获取利润[4]。在开港期的对外海上贸易中,不少中国商人在上海采购棉布,专营对日本和朝鲜的复出口生意,由此英国棉布通过个别的棉布交易所和拍卖行,进入中国商人的流通系统,走向东亚各地[5]。由于19世纪中后期的上海已发展成中国近代最大的对外贸易中心,是重要的洋货集散地和中转站,因此外国棉布亦先进口到上海,随即从上海再输出到中国内地及海外地区,可以说上海成了朝鲜进口棉布的货源地。根据对现有资料的考察,朝鲜开港后至20世纪初中朝之间的棉布贸易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不同阶段,即第一阶段1876年至1882年、第二阶段1883年至1893年、第三阶段1894年至20世纪初。

第一阶段中朝之间的棉布贸易是以日本为中介展开的。1876年,朝鲜在日本的压力下对外打开门户,开通了距日本较近的釜山港,由于此时中朝之间还未开通海上航路,因此朝鲜的大部分贸易主要是针对日本展开的。这一时期朝鲜对日本的贸易属于无关税贸易,几乎为日本商人所从事的资本主义产品的输入贸易所垄断。这是因为1876年朝日签订了《朝日修好条规》《附录》《通商章程》等,其中除了规定根据领事裁判权日本人享有治外法权和设立居留地之外,还涉及仁川、釜山、元山三个港口的开港与无关税贸易条款和协定关税的内容[6]。因此,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朝鲜所需的英国棉布主要由日本商人经上海的清商手中购入再输入朝鲜,如部分浙江籍中国商人活跃在上海和长崎专门从事对朝鲜的棉布复出口生意。此种情形随着1882年《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的签署,中国开始承认对朝海上贸易的合法性后渐渐发生了转变。第二阶段中朝之间的棉布贸易摒弃了中介,直接开展起来。1882年中朝海上通路打开后,清政府积极开展对朝贸易,1883年仁川的开港更增强了中朝之间的海上联系。清政府曾多次开通上海至仁川的海上航线,与日本的对朝海上贸易竞争。据资料表明,日本对朝鲜的棉布转口贸易成本较高,与中国对朝的直接贸易相比价格处于劣势。甲午战争之前,日本输入朝鲜的商品中占第一位的是英国产的漂白布,而漂白布作为经过上海与日本的中介贸易商品,其价格要高于华商输入的同类商品的价格,同时由于依赖汇票交易,因此,还必须负担银行利息和仓库费用[7]。由此,日商在对朝棉布贸易的竞争中暂落下风,中朝间的棉布贸易渐渐由经日本的中介贸易转变为上海—朝鲜的直接贸易。第三阶段在甲午战争后,中朝棉布贸易渐渐走向衰落。此种状况一方面是由于甲午战后日本迫使朝鲜脱离了与中国的宗藩关系,在对朝政治、贸易方面的影响占据上风;另一方面,日本的近代工业愈来愈发达,急需向朝鲜倾销商品,其生产的棉制品逐渐占领了朝鲜市场。1894年,日本取得甲午战争胜利之后,日本产的棉纺织品和棉纱对朝鲜的输入增加,同时朝鲜向日本输出的大米、豆与金等的数量也逐渐增加,于是日本开始垄断与朝鲜的贸易[4]。此后,清商逐渐落后于日商,至20世纪初期日产棉制品逐渐取代了英国棉制品,中朝之间的棉布贸易便不复往日之兴旺。

就中朝棉布贸易的兴衰过程来看,第二阶段的棉布贸易相对最为兴盛,并且在中朝贸易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据《中国旧海关史料》附列朝鲜通商三关贸易册中所记载的1885-1893年朝鲜各类洋货进口情况可知,朝鲜对外进口的洋货主要为棉布类、铜铁类及其他杂货类商品。其中,1885年朝鲜进口的棉布类商品价值约为110.5万墨西哥元,占进口洋货总价值的65%,铜铁类杂货占比5%,其他杂货类占比29%;1887年进口棉布价值约为188.4万墨西哥元,占进口洋货总价值的67%,铜铁类杂货占比4%,其他杂货类占比27%;至1891年,进口棉布价值为282万墨西哥元,占进口洋货总价值的54%,铜铁类占比10%,其他杂货类占比35%[8]。可见,在19世纪80年代至甲午战前这段时期,朝鲜进口的洋货中,虽然铜铁和其他杂货类所占比重也有所增加,但棉布类所占比重无疑为最大,占据了朝鲜进口贸易的半数以上,可见棉布贸易在中朝贸易中的重要性。同时,中国对朝鲜的棉布出口既满足了朝鲜彼时的社会需求,亦促进了其社会的近代化发展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人参贸易

中朝间的人参贸易主要指高丽参贸易,高丽参作为朝贡时代重要的朝贡物品,深受中国人民喜爱。朝鲜使臣每来到中国,就由他的随从带来不少土产货物,清朝政府允许他们在行馆中和中国商人交易,他们的土产中最为中国人民注意的是高丽人参[9]。考高丽参其最佳者,产高丽松都,其余所产均不及也,此品惟销于中国,云为补益之剂而尤盛行于南省[10]。由此可见一般。但在朝贡时代,高丽参只能通过朝贡贸易获得,主要由朝贡使者带入中国,且大多专供于皇族。随着朝鲜开港后海上航路的开辟,高丽参可销往民间,使普通百姓也可得到。以1883—1904年间《中国旧海关史料》上海部分所记录的进口物品中人参的情况来看,高丽参的价值远远超过日本人参、西洋参及俄国人参。可见,高丽参在上海及周边地区的畅销度远高于当时进入中国市场的其他竞争对手。

就高丽参进口的主要港口而言,在朝贡贸易时代,高丽参大多经由距离朝鲜较近的牛庄(今辽宁营口港)进口,朝鲜开港后随着中朝海上贸易的发展渐渐经由烟台、上海流入中国。在仁川与中国的海上航路拓通后,特别是1894年以后,烟台利用其地理位置的优势,大量进口高丽参,人参贸易基本上占据了烟台进口贸易90%的比重,此后烟台发展成为主要的高丽参进口港[11]。据《中国旧海关史料》芝罘(今烟台港)部分记载,1894年烟台从朝鲜进口人参的价值约为30万余海关两,1897年为44万余海关两,至1902年则达到100万余海关两[12],可见烟台的高丽参进口贸易十分发达。烟台位于山东半岛的顶端,跨黄海距离朝鲜半岛仅隔几英里海路,在此种有利条件下,山东商人经常活跃在中朝双边贸易中,不难理解烟台在人参贸易中的出色表现。此外,上海因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外贸枢纽地位,在仁川开港后也成为重要的高丽参进口港。据《中国旧海关史料》记载,上海在1894年以前主要从国外直接进口高丽参,以后逐渐变为从国内口岸及香港进口。如:1889年上海从国外进口高丽参价值约3万海关两,从国内及香港进口价值仅4千海关两左右;而1897年上海从国外进口的高丽参价值2万海关两,从国内口岸及香港进口的价值达21万海关两之多,此后几年,除个别情况外,上海从国外进口的高丽参贸易未见起色,而从国内口岸及香港的进口于1904年超过了百万海关两的价值[13]。可见1894年以后上海的高丽参进口渐渐由国外转向了国内,甚至国内的进口有大幅度超过国外进口的趋势。由彼时烟台港人参贸易的崛起可推断,上海应是主要从国内的烟台港进口高丽参,从而将其转销到海内外地区。

由于国人对高丽参的喜爱,加之海上贸易的兴盛,高丽参成了中朝贸易中颇具特色的重要商品之一。那么其在近代的中朝贸易中具有怎样的特征呢?首先,高丽参贸易的利润极为丰厚。据考察,在19世纪90年代的上海市场,日本人参一等品售价500海关两,西洋参售价280海关两,而朝鲜人参一等品售价则高达1 500海关两[14]。可见当时高丽参的市场价明显地高于日本人参或西洋人参等其他品种。市场买卖的这种高昂价格意味着政府能够通过高丽参出口收缴高额的税费,使其作为朝鲜政府的关键性收入[15]。清朝政府也对高丽参之进口规定了15%的高税率,曾一度迫使朝鲜多次就红参的高昂税率与清政府进行交涉,各国商人也纷纷涉足参业求取好处。由于高丽参贸易的巨额利润,政府和商人都极为重视,因而高丽参成为中朝贸易中备受瞩目的重要商品。其次,高丽参走私现象严重。一方面,高丽参在中国市场的销路甚旺,利润非常之高;另一方面,开港后因由海路输送的红参税率提高,各方商人为追逐利益,纷纷加入高丽参的走私行列中,甚至发展为通过官方途径走私。中国商人经常被鼓励从事这种不那么秘密的人参贸易,而且他们经常能够利用新的运输工具——中国炮艇——运载大量的人参[16]。频繁的走私现象也对红参贸易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如价格的非正常下降情况。在19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投放到中国市场的红参数量的突然增加,伴随的却是红参价格的下跌,这种非正常现象被理解为是由人参走私贸易的活跃引起的[17]。为防止走私,1899年中国与朝鲜签署《通商条约》,特针对红参进行严格管理。红参一项,韩国旧禁出口,中国人如有潜买及出口未经政府特允者,均查拿入官,仍分别惩罚[18]。但此种贸易的限制不能起到根本的作用,人参走私仍屡禁不止。高丽参贸易的两个特征反映出高丽参在中朝贸易中的重要性,亦从侧面反映出对外贸易监管体制的不健全。

三、小结

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至20世纪初期的中朝海上贸易中,棉布和人参是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商品。棉布贸易虽由盛而衰,但对此段历史进程的中朝贸易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不仅支持了这一时期朝鲜社会发展对棉布的需求,也对中朝海上贸易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棉布贸易对朝鲜本国的经济发展影响较大。朝鲜一方面通过中国与日本输入英国产机制棉纺织品,另一方面将大米、豆与金等原材料大批量输出,这造成了各种廉价消费品的输入与农业种植作物的单一化,从而导致了朝鲜生产体系的崩溃[4]。与棉布贸易相反,人参贸易在甲午战后取得了显著的增长,这是由中朝海上贸易的逐渐发达以及高丽参本身的特殊性决定的。高丽参作为近代朝鲜可出口物品中最具价值的商品,为政府带来可观利益的同时也促进了中朝贸易的繁盛,但高丽参走私贸易的猖獗,也对中朝贸易的正常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人参秘贸易越是兴旺,政府授权的人参经营就越不稳定,因而在中国市场上享有垄断地位的官方人参的利润就越得不到保障,那些脱离政府管制的人参交易直接威胁到了朝鲜政府保持人参贸易利润以维护其利益的意愿,这种情形也将公私贸易的矛盾置于日益突出的地位[19]。综上所述,棉布和人参此两种商品皆在中朝贸易中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且在海上贸易中以上海等港口为枢纽,将朝鲜与中国乃至世界的贸易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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