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与德性: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伦理
2020-12-23郑伟召
内容摘要:亚里士多德认为作为人的最高的善就是追求幸福的生活。他认为追求幸福不仅是因为人之为人的特质在于理性灵魂的实践活动,也因为每一个生命物皆在其活动出体现出自身的性质和终极朝向,这符合宇宙的秩序和规则,所以人们应该追求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生活在于沉思和合于伦理德性的生活,获得幸福生活需要我们运用实践智慧,选择正确的道路和坚持中道的原则。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 幸福 选择 中道
亚里士多德处在希腊文明的转折点上,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时代变革的转折点,时值他的学生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征服希腊诸城邦,并逐步建立横跨欧亚非三洲的超级国家;二是希腊古典文明的历史与现实的总结和反思,尤其是关注知识论的传统如何得以延续和承继。他不仅对柏拉图的思想有所继承,更进一步对当时那个时代几乎所有学说进行了系统的综合和分类,被一致认为是“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
一.人值得过的生活是幸福的生活
当苏格拉底提出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问题开启人生意义的探究之后,人们都从不同角度尝试解答。亚里士多德认为经过审视之后应该过的生活是追求幸福和至善,这是人之为人的最高意义,也是伦理学的宗旨与目的。他从两个方面论证了这一观点。
第一论证就是人之为人的特质在于灵魂的实践、理性的实践活动。
首先这源于人与动物、植物的区别。他认为万物都有灵魂,但是灵魂呈现出低等到高等、不同层次的等级序列。生物的实体是它的灵魂,而肉体是质料。植物的灵魂只具备吸收营养和繁殖的功能,动物灵魂则增加了感觉功能和自我运动功能,而人的灵魂更增添了想象和理性思维的能力。我们说某种生物有灵魂,也就意味着这种生物类型所具有的一系列能力。就人而言,灵魂是使其在自身的意义上有活动、感觉和思考的能力。
其次,他认为每一个生命物的意义都体现在它的活动之中,这种活动不仅体现出种属的功能和它的性质最重要的是,活动体现出了生命物的目的。我们正是通过生命物的活动来理解每一个生命物自身,生命物的性质和目的都存在于它的活动中。“所以,我们应当重视实现活动的性质,因为我们是怎样的,就决定于我们的实现活动的性质。”①
之后他为道德的根据寻找到了哲学的理论支撑,即万物生成和存在的根据都体现出它们的终极朝向和意义,这一最终目的就蕴涵在现实的活动之中,仅当是每一种属特有的活动。人类特有的活动是理性的实践活动,而遵循这一本质属性的活动原则就是意义——幸福和至善。
万物的终极目的是由它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它的性质又可分为两类,潜能和现实。一切事物都处在由潜能而转变为现实的过程中。“万物底的目的就在于把各自的优势潜能的转化为现实。万有底目的是什么呢?是把各自潜在的具有底性能实现。”②质料获得形式,就转变为现实。所以据此而论,每一个事物自身就是它们形成的全部原因,而它们赖以存在的特质就是它们朝向的终极意义,它们的现存的活动作为确切的事实,十分科学的昭示着这一切。
第二论证既然世界之理如此,人类的道路也概莫能外。
将万物的存在过程和运动过程归结为生,生生不息,一切物种皆向好。那么人类的此生过程根據就应该是德,生生之德,一切人皆向善。生生之德是人的道德意愿的根据。生生是万物之理,人之为人的理性是人之道,实践生命活动是人之则。理性与实践生命活动合而为一从人本体上说就是生生之德,所以是人的道德意愿的根据。
万物之理的意义就在于它的特质,那么人的意义也应该是人的特质。与之对应的人的特质就是人的灵魂的特殊性,他称之为理性,灵魂的逻各斯部分,而理性的实践活动就是实践理性。所说三者分别对应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
从原理考察,人的特质是在于灵魂的理性,那么与之对应的活动就是理性的实践活动。从结果考察,人的活动在于完善和提升自己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本身蕴含着多重意义,而理性无疑是其中最特殊的特质。“生命之德在生生不息,除非腐败的生命,每种生命都积极地实现着它的活动,成为它之所是。”③因此,通过人的现实活动的性质研究,从原理和结果两个一致的脉络论证,他证明了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追求幸福和至善的生活。
二.幸福的生活是什么生活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最幸福的生活是灵魂最好部分努斯的德性的活动,即沉思的生活。他对人的灵魂性的特殊性部分的进行了细密考察,分别出两个部分,理论部分和推理部分。
他认为幸福是人的最好的实现活动,并把智慧的生活即沉思生活的幸福判定为第一好,因为这是所有人的活动中最完美、最能够持续、最令人愉悦、最为自足的,我们所追求的善分为具体的善和总体的善,一般的善和最大的善。
一般的善是指外在的善,如财富、荣誉等等,它们作为内在的善的补充,虽然作为一种善存在,但是是需要外界的给予和承认,并且都容易随着时间的变迁而改变,我们追求它们是因为它们的目的而不是它们自身。而只有一种善是内在的善是长久的,我们追求它自身之外并无其他目的,它是我们人人可获得的,即合于灵魂的第二好的德性即伦理德性的生活。可实践的幸福,即灵魂的理性部分的实现活动,对于多数人来说,就在于实践的生命的合于伦理德性的活动。
合于第二好的德性即道德德性的活动却是完全属人,只要每个人关怀自身之完善即可实行。价值论提出之后有少部分人是自觉自为的,他们有自己的信念,外界无法泯灭他们的意志力量,他们是可以完全合于价值论去施行的,他们的信念和生活是合一的,德性是完全得到展现,实践只是更加在此完善程度上的升华。
而大多数人是没有这样的自觉的行动力的,所以要提供一条道路就是可供实行的规范。亚里士多德指出的灵魂的逻各斯部分的活动分为两种情况其实是因人群可实践而划分的两类路途,少数人可达到的是沉思的神性的生活,多数人的是道德德性的生活,我们所提倡的可以设定为规范的是第二条路,可实践的幸福,即灵魂的有逻各斯部分的实现活动,就在于我们的实践的生命的合道德德性的活动。
第一种生活,由逻各斯所照耀的光也同样照耀着第二条路,因为这是人人可以通行的可以到达的现实路径。可实践的幸福这条路,即努斯与智慧的光投射于道德德性的这条路是实践理性之路。
三.如何去过幸福的生活
追求幸福生活除了要坚持沉思的品性之外,在实践中我们还需要实践智慧的指引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需要选择正确的道路,遵循中道的原则。
选择,是指选而择之,在选择的同时,已经预含了我们的目的性亚里士多德说的选择,是指我们要运用实践智慧使选择本身的动机和效果、手段和目的在实践的起点就具备一致性,这就排除了两种情况,一是短暂的有害的目标而妨害了总体的善;而是手段的不正当性,没能坚持正确的选择而妨害了目的的实现。人们是因为有目的才要做选择,而不是因为要选择才确定目的。做了错误的选择,德性和幸福生活便无法获得。
选择必须是自愿的。亚里士多德对此做了意愿和非意愿的具体情况区分。动物和儿童的行为也是出于意愿,但这并不是它们选择的结果。一个行为可能出于欲望、怒气等等,但是只有当它出于选择时才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所以要坚持意愿自愿的原则。
要坚持手段和目的、动机和效果的一致性,选择同时是经过考虑的。善与恶同样都是一个人自我选择的结果,恶的初因在人的自身中。他主张人们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负责,也不像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那样,认为认识到善的东西就足以去行善,他认为除了必须有知识,还必须有深思熟虑的选择。
实现幸福生活需要具备实践智慧,遵循中道的原则,既不要过度,也不要不及,而是要适度。适度的原则是在人的实践事务之中体现的。他认为德性命中了正确,恶不在适度的范围内,适度是善的选择。“过度与不及是恶的特点,而适度是德性的特点。”④比如勇敢的德性,太过勇敢就会变成鲁莽,不及就会变成懦弱,在鲁莽和懦弱之中是没有适度存在的,适度只存在于善之中。虽然行动与激情各有中道,然而德性本身却无中道。恶没有中道可言,德性也没有中道可言。
影响适度还有人自身的原因,“我们越是出于自身本性而爱好的事务,就越显得与适度的品质相反。”⑤他也表明,真正的适度是很难做到的,我们唯一能够践行的就是避开与适度最远的两个极端,不断的接近适度。
进一步他强调德性的价值在于从事符合德性的活动,而符合德性的活动是幸福的唯一基础,因为有德性的人在有德性的活动中发现了真正的快乐。理解伦理学不仅需要哲学学习,而且更加需要的是通过德性活动本身,即实践活动来学习。在伦理学方面需要发展的是对特定情景和事件的性质进行判断的敏感性,这是一种实践智慧。实践智慧是通过丰富的个人经验所获得的伦理能力。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的论述简洁平易,理解他的伦理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生活仍然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注 释
①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49页.
②黄忏华:《西洋哲学史綱》[M].东方出版社,2007年,第54页.
③[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M].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7页.
④[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M].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49页.
⑤[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M].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54页.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M].商务印书馆,2009年.
[2]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3]叶秀山、王树人:《西方哲学史学术版》[M].凤凰出版社,2004年.
[4][英]罗素,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哲学史》[M].商务印书馆,2011年.
[5][英]《牛津西方哲学史(第一卷)》[M].王柯平译,吉林出版集团,2010年.
[6]韩震:《西方哲学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
(作者介绍:郑伟召,西北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方向:宗教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