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侵权问题探讨
2020-12-21王颢燃
王颢燃
[提要] 数字图书馆是对于图书馆领域的一次大的升级,随之而来的是其便利性下带来的新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数字图书馆的一些侵权现象,总结目前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
关键词: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侵权;解决方法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9月7日
前言
新的时代变迁下,各种先进技术不断出现,图书馆的服务方式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数字资源取代纸质资源,占据了图书馆的主体位置,与此同时,许多新的挑战需要我们面对。有关数字资源著作权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障著作权人、图书馆、读者之间的利益,是我们面临的首要任务。
一、著作权问题概述
(一)著作权的涵义与类型。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等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著作权的出现是为了保护作品所有者的利益。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其他人不能随意修改或者出版。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不同于民法中提到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它们在权利产生方式、权利保护期限和权利的行使方式方面都有一定的区别。
(二)数字化及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传统作品数字化,实际是将该作品以数字代码形式,即以能够被计算机识别的、不同序列的“0”和“1”构成形式,固定在磁盘或光盘等非纸质载体上,再以一些外部设备传输出来。数字化的过程只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不会改变作品的“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由于仅仅是机械地将自然语言转换为机器语言,不具有创造性,即不产生新作品,原作者仍然享有被数字化之后作品的著作权。数字化后的作品和原作品同样作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数字图书馆收藏的文献类型
(一)数字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是对传统图书馆功能进行拓展,是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等对各类有价值的信息,如文字、音频、视频进行组织加工和规范化处理,通过网络传递给世界各地的因特网用户,使广大用户最大限度地获取信息、利用信息,以实现资源共享。通俗地讲,数字图书馆就是虚拟的,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功能性更强的图书馆,它解决了传统资源获取方式消耗时间过长、牵涉精力过多的弊端,同时又保证了资源查找的全面性。
(二)数字图书馆收藏的内容及类型。数字图书馆作为传统图书馆的升级,其收藏的内容是对传统馆藏的延伸。传统的馆藏资源主要是书籍和期刊,存在更新速度慢、知识重复等特点。将馆藏资源数字化,就可以解决这些弊端。而对于图像、声音等无法以纸质呈现的资源,通过数字化的技术,加载到相應的平台,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实施资源共享,避免资源的浪费。
数字图书馆的资源类型,大致可以分为文本、图像、音频、视频和多媒体整合五种类型。文本型数字资源是最常用的,它能够准确的传递信息,在表达抽象信息的时候更具有优势,所以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如论文、书籍等。图像型信息资源需要运用一定的信息技术,具有直观生动的特点,给用户带来了全新的体验。音频型信息资源是将音乐、语音等具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表达性很强,能够让用户身临其境,更好地感受资源本身的内容。视频型信息资源是图像和音频的结合,而多媒体整合型则是将文字、图像、视频、音频高度结合起来。
(三)数字图书馆资源公开与著作权的关系。资源公开是数字图书馆开放共享的前提,但是公开并不等于可以随意使用图书馆的数字资源不受任何限制。虽然《著作权法》有相关规定,但是在将资源数字化和使用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侵权行为。数字图书馆将资源数字化并公开出来,其著作权人仍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不会因为载体形式和传播途径的改变而变更。由于读者获取资源的途径更加便捷,很容易在使用中产生不合适的行为,造成侵权行为的发生。
三、数字图书馆利用中著作权侵权问题
(一)图书的利用。图书作为图书馆的主要构成部分,是读者最常使用的资源。经过数字化处理的电子书,具备易获取、便于携带的特点,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正是因为这种便利性,加大了侵权行为发生的几率。传统图书的盗版行为不再盛行,取而代之的是电子书的非法传播。数字图书馆发表的图书资源,都是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发布在指定平台的。而一些读者将其发布在其他平台上,这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传播权。
(二)学术论文的利用。学术论文数据库的出现,为专家学者进行研究提供了方便条件。将论文统一收录、统一管理,方便了研究人员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借鉴,加以深入研究,也避免了重复研究造成的资源浪费。资源的高度集中,给侵权事件提供了可乘之机,论文抄袭事件时常发生。但是数据过于庞大,很难发现抄袭,加上对于抄袭的判定没有明确标准,给学术论文的著作权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四、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侵权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法
(一)存在的问题
1、国家相关法律不健全以及立法的滞后性。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是对著作权最全面的表述,但并没有对数字资源的使用加以规范。因此,我国又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其进行补充。虽然存在相关法律,但远远无法满足当前网络环境下的需求,相关的条例、规定都是出现在侵权发生之后,没有前瞻性,导致维权无法可依。
2、著作权所有人缺乏维权意识。很多著作权人认为自己的作品能够被采纳并且上传到网络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肯定,但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有些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并且非常有可能损害其利益。即使发现侵权行为,也很少会有人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3、数字图书馆行业管理不规范。由于没有规范的行业准则,不仅仅是读者使用资源时存在违规,图书馆在进行数字化的过程中也会存在违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上传作品之前,一定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由于一些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不明确,或者说联系不到著作权人,数字图书馆会存在侥幸心理,进而侵犯了权利。
(二)解决方法
1、设立数字图书馆著作权管理专门岗位。设立著作权管理相关的岗位能够有效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但是大多数图书馆没有设立该岗位。其职责是起到带头和监督的作用,对资源数字化以及利用的过程进行评估,并进行对接,保证资源合法利用。这需要了解法律并且能够胜任图书馆工作的人才。
2、充分利用合理使用原则发展公共利益。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法的核心制度之一,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作品产生、使用过程中各方面的利益而采用的一种权利约束机制。从整体上看,每一次《著作权法》的修订,都在缩减合理使用的范围,这对于立法不健全的数字图书馆法律来说更是一种挑战。在不违反合理使用制度的前提下,如何推陈出新、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是数字图书馆未来发展的目标。
3、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数字资源存在于网络平台之中,获取资源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方便使用的同时却带来了不少问题。用户的一些简单行为,如打印、复印等,就会涉及到侵权。图书馆一定要事先采取措施,对馆藏作品加以保护。最常见有效的是数字技术,如在文本中添加加密的水印或者密码。其不会影响文本的正常使用,也不会随着文本的格式变化而改变。著作权人可以根据标记来进行维权,省时省力。此外,还有很多不常见的复杂技术,归根结底,这些措施都是为了避免非法行为的产生,对著作权人进行适当的保护。
4、加强著作权教育,提高读者素质。在网络环境下,用户的不规范行为不仅会影响到自身,更会给提供资源的图书馆带来不便。所以,在数字资源被使用之前,对使用者的行为规范引导、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图书馆可以通过定期的培训活动来宣传有关著作权的内容,引导读者合理使用数字资源,以此来提高读者的素质。
5、推动数字资源和数字图书馆的立法进程,争取更多权利。数字图书馆事业在我国起步比较晚,没有相关法规,是各种侵权行为发生、著作权人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虽然我国现推行了《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但并不完全适用于数字图书馆。如果权利不够明确,就会导致著作权人不能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所以,业界应加大推动有关法律的确立,满足数字图书馆的发展需求。
五、结语
随着科技的发展,图书馆还会继续更新换代,与之俱来的著作权争议问题也会连连不断。一个好的阅读环境,不仅仅需要国家、部门的强制管理,更需要著作权人、图书馆与读者的共同维护。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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