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者建构下的自我言说:海丝特与祥林嫂比较研究
2020-12-20刘敏杰
刘敏杰
(1.上海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200444;2.洛阳理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河南 洛阳471023)
海丝特·白兰(Hester Prynne)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年)代表作《红字》(TheScarletLetter)里的女主人公,祥林嫂是中国作家鲁迅(1881—1936年)短篇小说《祝福》中的女性形象。《红字》出版于1850年,记叙了犯下通奸罪的海丝特·白兰、为清教教义所不容、胸前终身佩带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的故事,反映出17世纪美国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地区清教教义对人性的压抑,赞扬了海丝特伟大而独立的人格。《祝福》发表于1924年,讲述了老实勤劳的祥林嫂因丧夫被迫改嫁、再丧夫失子等天灾人祸,受世俗节烈价值观打击,成为乞丐,惨死在除夕之夜的故事,控诉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南方偏僻小镇里封建礼教对人的异化,批判了国民性格的劣根性。虽然两部小说长度不同,社会背景不同,但作家们都描写了女性自我在强大的他者社会里遭遇的不幸和惩罚,反映着不合理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对人正常需求的压抑和幸福生活的摧残,表现出两位来自不同时空的小说家对社会、宗教和人性问题的深切忧虑,显示出他们通过写作改造社会、改造人心的热忱。海丝特和祥林嫂身上集中体现着“我”与“他”的矛盾哲学,本文试图以她们的选择和命运为例,探析和比较中西文化中强大他者建构力量和他者伦理缺失情况下自我言说的可能性。
一、他者建构
他者与自我是对立统一的概念,自我的形成离不开他者的建构。在拉康看来,学会语言,标志着一个人从自我与他者合一的想象界进入以缺失为特征的象征界。主体的形成由镜像阶段起始,从想象界到象征界,“逐渐被他者所一再压抑”[1]。象征界由各种社会意识形态和它的政治、司法、教育、宗教等制度构成。在自我的形成过程中,象征界作用巨大,建构了主体的欲望、信仰、偏见等。我们并不是自己所认为的独特、独立的个体,我们对生活的索求是对象征界反应作用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自我是被他者建构的,自我的“欲望总是他者的欲望”[2]。作为社会中的个体,海丝特和祥林嫂不可避免地在他者的建构中生存,受强大的宗教和礼教制度的压迫,她们不幸地沦为他者的牺牲品,最终在身份、道德价值和心理层面,丧失了主体性。
海丝特出生于伊丽莎白时代英国没落的乡绅家庭,在父母的威逼下,被迫嫁给了年龄较大、相貌丑陋但很富裕的齐灵沃斯。齐灵沃斯与海丝特结婚,是“为了从学者的心灵中驱除长时间孤独地从书本上吸来的寒气,他需要[齐灵沃斯——笔者注]这种令他倍觉温暖的微笑”[3]169;他将爱情等同于学识,以为自己渊博的知识可以让海丝特感到幸福,“天资聪明可以在一个年轻姑娘眼里掩盖住身体的缺陷”[3]37。但是,他们的婚姻因缺乏爱而毫无生气,海丝特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在与齐灵沃斯失散后,她遇到了牧师丁梅斯代尔。丁梅斯代尔看似爱她,可更爱自己。海丝特受审时,她独自站在市场的示众台上,承受着全镇民众的严厉谴责,她的恋人内心里充满对失去荣誉的恐惧,不敢向世人承认他们隐秘的爱情,还在刑台之上义正词严地代表上帝的旨意向她问话。作为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在《红字》中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但又成为她的家庭和两个男人欲望的客体。在父母看来,海丝特的婚姻是改善家庭境遇的方式。在齐灵沃斯眼中,海丝特先是帮助他摆脱孤独生活的手段,后是维护他的男性尊严、发泄复仇心理的工具;丁梅斯代尔把她当作爱欲的对象,一方面爱着她,一方面乞求上帝的原谅,挣扎在他自己的痛苦中,无暇顾及海丝特承受的心灵压力。由此可见,在清教主义占主导地位的父权制社会里,海丝特被逼入他者的生存空间,遭受社会的歧视和迫害。
《祝福》中祥林嫂的故事是由叙述人“我”讲述的,祥林嫂是叙述者的对象性存在,也是环境中被边缘的他者。没有人知道祥林嫂的名字,只是因为她丈夫叫祥林而被称为祥林嫂,甚至她的姓氏也是无人关心,“大概也就姓卫了”[4]152。祥林嫂在丈夫死后,逃到鲁镇做女佣。鲁四老爷因她是个寡妇而皱眉,但因她“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4]153而收留了她。不久,她的婆婆强行把她劫走,嫁到山里为小儿子换取丰厚的聘礼,她被物化成商品,成为生育的工具。两年后,第二任丈夫贺老六病死,儿子阿毛惨入狼口,她被赶出家门,再次来到鲁镇。勉强留下她的鲁四老爷, 暗中告诫四婶说,“这种人虽然似乎很可怜,但是败坏风俗的,用她帮忙还可以,祭祀时候可用不着她沾手”,“不干不净,祖宗是不吃的”[4]158,祥林嫂就此在寡妇的基础上背负了“败坏风俗”“不干不净”的恶名。祥林嫂向周围人讲述儿子的悲惨遭遇,只换来不耐烦的讥讽和嘲笑;她惧怕死后下地狱,饱受精神折磨而变得精神恍惚。当“手脚已没有先前一样灵活,记性也坏得多”[4]158时,祥林嫂在鲁四老爷那里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物件,终被打发走了。最终,在鲁镇家家“祝福”的爆竹声中,祥林嫂僵死在茫茫雪地里,换来的却是“谬种”二字作为她死亡的论定。在“一女不嫁二夫”世俗观念的歧视下,历经丧夫丧子等种种厄运磨难的祥林嫂处于非主体性的地位,成为被他人言说的客体,就这样丧失了人格与生存的尊严。比海丝特更不幸的是,祥林嫂不断地被周围环境所物化,变成一个可有可无的依附性存在,失去自我的她能否在缺乏同情与关爱的社会中生存,其结果就不得而知了。
由此可见,“当个人欲望受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秩序压抑之时,个体不可能建构起主体意志”[5]。拉康认为,人无法按自己的需求活着,不得不认同并屈服于他者的欲望,即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秩序,“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人物的命运已经注定:他只能戴着一副他人的面具,说着他人的语言,这正是人类所面临的巨大困境,也正是社会所造成个体异化状态的表现”[5]。海丝特和祥林嫂正是在他者的制约下,一步步地走向了悲剧的泥沼,给故事本身蒙上了一层宿命的阴影。海丝特的悲剧表现出霍桑对当时社会的道德律令和宗教制度的困惑,反映出文化他者与人性自我的矛盾和冲突。鲁迅也借着祥林嫂的形象塑造对“存天理,去人欲”社会制度进行了批判,深刻触及了旧中国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权的体系,清晰地说明了封建统治的他者和自我正常幸福追求的难以并存。霍桑和鲁迅的作品对相似问题的揭示显示出个体自我和社会他者的冲突问题是人类文明进步过程中不得不面临的普遍问题。
二、他者伦理
无论是严苛清教思想统治的新英格兰地区还是封建理学力量无处不在的旧中国,都保留着受罚者被围观的文化。围观或者“看”,不是一种简单的视觉行为。“视觉即权力。”[6]在“看”中,以海丝特和祥林嫂为代表的主体因违反社会禁忌遭到惩罚的行为从私人空间被展演到公共空间,他们自由生活的权利被无情剥夺,周围的他者借着他们受罚的契机,通过围观的方式,主动赋予自己无形的规训权力,剥夺着被规训者的话语权,强化着社会的规训力量。福科认为,自我与他者之间存在着“看”与“被看”的关系,也是一种权力关系。在他人的注视下,自我的主体性失落,由主体变为客体,变为物[7]。暴露在他者注视下的个体被剥夺了自主性,成了视觉权力的牺牲者。由于观看者代表了某种社会习俗、社会规范或意识形态,“看”与“被看”天然地具有不平等的地位。在这种集体的社会力量胁迫下,个体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主体性和独立性,被“看”所异化。面对这种自我与他者不可调和的冲突,勒维纳斯提出“他者伦理”的概念,强调伦理关系应居自我与他者间所有关系的首要[8]。《红字》和《祝福》两部作品都集中描写了“看”与“被看”的场景,展示了看客对受训者自我的他者化过程,深刻揭示了当时社会里的他者伦理困境。
“示众”被认为是一种古老的提高公民道德的方法,《红字》的开头就呈现了海丝特被示众的场景。海丝特胸前挂着红A字,怀抱着她的婴儿——罪恶的见证,站在高高的绞刑台上,接受所有市民骄横无理的凌辱和正言厉色的凝视。威尔逊牧师、贝灵汉总督以及丁梅斯代尔一个接一个地向海丝特问话,逼她说出孩子父亲的名字。霍桑以全能视角的方式深入海丝特的内心,描写了她极度的痛苦状态,“她的心仿佛被扔到了街上,任人糟蹋,任人践踏”[3]11,“千百双无情的眼睛紧紧盯着她,集中在她胸前的重压下”[3]14,她感到自己“马上就会疯了”[3]14。围观的人群中身份、年龄、职业不同,州长、法官和牧师等高贵的人物坐在会议厅的阳台上,民众熙熙攘攘围在绞刑台周围,所有这些人中,除了一个女子善意地提醒大家安静,“别让她听见了,那字仿佛刺在她心坎上”[3]10以外,其他人都是冷若冰霜,毫不客气地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海丝特发表刻薄的评论。年过半百的老妇人们称她为“坏女人”“荡妇”,认为法官太慈悲,给她的额头上用烙铁留个烙印才好,甚至说要把她处死。当美貌过人的海丝特穿着华丽地走出监狱时,看客们又讨论起她胸前精心绣制的红A字,嘲笑她是来显示自己、出风头的无耻“贱货”。海丝特在人们幸灾乐祸的评头品足和无情谩骂之中,依然拒绝说出恋人的名字,内心逐渐因受伤而变得坚强,神情厌倦而麻木。
在这场近乎暴力的“示众”行为中,自我与他者的矛盾突出到极致,显示出极多的不公:“观看者的霸气与恣意,被看者的被动与无奈;前者眼睛的肆无忌惮,是放大了的资格和权力的载体,后者的眼睛失去了它原初的功能,仅仅是一个虚设的存在。”[9]这些看客在“看”的同时,把自己应有的道德感抛之脑后,互相拥挤着,为寻找最佳位置争先恐后、面目狰狞地吐出最难听的词汇,暴露出伦理的底线。然而,围观海丝特的民众并非是没有罪过的,齐灵沃斯就是其中的一位,自私冷漠地把妻子带进无爱的婚姻,葬送了她的青春。丁梅斯代尔就是婴儿的父亲,却承担起拯救海丝特灵魂的责任,这不能不说是绝妙的讽刺。霍桑用大量的笔墨白描了诸多看客丑陋的神情百态,表达出浓厚的人道主义精神:罪人与良民是相对的概念,“看”与“被看”是相互的,即便一个人犯了错误,他也应当有权获得作为人最基本的体面,而不是被降格为动物,接受“乌合之众”恣意的凝视。
统治者安排民众对“有罪”的海丝特进行围观,不过是为了加强他们对社会规训的顺从,便于更好地统治,但是这种肆意践踏人性尊严的统治方式必然带来更多非人道行为的产生,这一点在鲁迅的作品中得到更为深刻的展示。《祝福》中那些“看”祥林嫂的他者更为可憎,甚至专门玩赏她的痛苦。当再醮重寡的祥林嫂第二次来到鲁镇时,那些无聊的看客不断引诱祥林嫂讲出自己的不幸,把她的悲伤拿来咀嚼鉴赏。当阿毛被狼衔走的故事已经不再新鲜,他们又拿她头上的伤疤取乐,把关注的兴趣滑向了“你那时怎么竟肯了”[4]161,他们把心中最丑陋的一面抖搂出来,从冷漠发展到恶毒,竟然从祥林嫂的伤痛中读出猥琐的含义。面对这样无耻的羞辱,祥林嫂的嘴唇由此紧闭,内心的生存空间越发逼仄。在祥林嫂对生活几近绝望之时,“善女人”柳妈又用死后要下地狱、身体被劈为两半的迷信思想吓唬她,最后导致祥林嫂的身心崩溃,走向死亡的道路。祥林嫂这个“被看”的他者就像是一件人们“厌倦了的陈旧玩物”[4]152,被弃在“尘芥堆中”[4]152。可见,造成祥林嫂悲惨命运的不仅是天灾人祸、伦理纲常,还有和她同等地位的普通百姓。鲁迅对于中国人的看客心态深恶痛绝,部分与他早年的亲身经历有关,更多的是因为他意识到社会整体文明存在于个人灵魂中的病态。对于这些愚昧而无聊的看客来讲,为获得生活的满足,除自己以外的任何痛苦和灾难都能成为赏心悦目的对象,显示出自我与他者之间关系的冷漠与残酷。通过对祥林嫂悲惨命运的描写,鲁迅表达了对他者伦理的思考:人类的自我完善,来自于对他者的善待,在于有同情心和道德感,在于恢复“爱和诚”[10]。“没有他者伦理的道德理性与价值哲学,社会更容易产生‘我为刀俎,它为鱼肉’的自利性排他道德”[11],而人人只求利己的社会绝无文明可言。
因此,在以《红字》和《祝福》中的“看”为样本的分析中,可以发现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不能是赤裸裸的对立关系,而应该具有伦理关系。在他者伦理的关照下,“自我”与“他者”应当是平等、互为中心、相互尊重的关系,而不是操纵与被操纵的关系。他者伦理实际上是一种责任伦理,它强调自我与他者之间的责任。在任何社会中,人人既是自我,同时也是他者,都处于看与被看的关系中。只有从他者的命运中看见自我的命运,当自我遭受不幸的时候,才不会成为他者获取欢愉与快乐的对象。以侮辱来抵制不尊重,以猜忌来面对不信任,只会让世界充斥着敌对、冲突和暴力。霍桑和鲁迅对自我和他者之间伦理关系的思考,对当代社会吃瓜群众的“网络围观”“人肉搜索”等网民暴力行为同样具有警示意义。
三、自我言说的可能性
人类面对自我欲望与他者规训的冲突时,真的没有选择吗?在强势他者面前,自我应该如何自持?拉康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认为自我的存在建立在他人认可的基础之上。正如萨特所说,自我存在取决于他者的在场,只有他者意识出现,才有自我意识发生。“他人是我和我本身之间不可缺少的中介,……通过他人的显现本身,我才能像对一个对象做判断那样对我本身做判断。”[12]人格主体性的建立,取决于自我与他者的融洽程度,依赖于自我的声音在社会中被允许和接纳的程度。言说则是个人权利的体现。吉利根认为,讲话是一种强烈的关系行为,依赖于倾听和被倾听,“发出一种声音意味着是人类,有什么东西要说意味着是一个人”[13]。在一个有着强大他者的文化语境中,“沉默”和“失语”往往是个体的常态,自我经常感到说出甚至遵从自己的欲望是危险的,然而自我的缄默与顺从更加成全他者的狂欢与暴力。所以,要解决消极自我与强势他者的矛盾,建立独立个体,必须强大自我力量,赋予自我权力,与他者对话,改变他者的不合理因素。
在霍桑的笔下,海丝特坚强地负重前行,以比语言更有力量的行动向世人宣布她的独立人格姿态,最终在象征罪名的红A字上层画出崭新的内涵,书写出一个大写的“我”。在清教思想为主导的17世纪,海丝特敢于摆脱自己的无爱婚姻,不顾传统的束缚追求爱情,这本身就是对世俗社会大胆的挑战,一开始,“这个女人思想的力量,她的自信与一个只看重顺从市民的社会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14]。海丝特的勇敢不仅在于敢爱,而且在于当整个社会注视着她时, 她能敢于承认,抬起双眼,直面众人的注视。在清教势力巨大的精神折磨之下,她时刻保持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尊严。红A字上绣工精巧的金色花边,被众人围观时高贵典雅的气质,表明了她对自我权利的强烈意识和自身尊严的维护。为了恋人的名誉独自承受着社会的惩罚,依靠针线手艺赚取微薄的收入却依然乐善好施,展现了她坚忍善良的伟大人格。海丝特的努力帮助丁梅斯代尔最终摆脱心灵的煎熬,向自己的信徒忏悔,还给珠儿一个尘世的父亲;海丝特也改变了齐灵沃斯,浇灭了他心中的复仇之火,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珠儿。海丝特的善行赢得了周围人的理解和尊重,也为自己赢得了心灵的平静和道义上的新生,给红A字增添了新的光彩。
“随着海丝特生涯中那含辛茹苦、富有思想、自我献身的岁月的流逝,红A字已不再是受人奚落、令人痛恨的烙印,而成了令人为之遗憾、望而生畏,以至肃然起敬的标志。而正因为海丝特·白兰毫无私心,从不计较个人的利益和安乐,人们都愿意想他倾诉自己的痛苦和困惑,并把她看作一个饱经患难的人而向她求教。”[3]283
海丝特的自信和无畏征服了那些围观耻笑她的看客,而让看客们意识到追求自我精神的可贵。当海丝特有机会离开这个受尽屈辱的地方时,她选择留下,并自愿将红 A 字戴在身上,刻在墓碑上,仿佛是对自己倔强性格无言的诉说。海丝特通过艰辛的努力给自己微弱的女性身份赋予了主体个性,顽强地抵制着社会他者施加给她的恶意,用真情换取尊重,为摆脱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压抑和对女性言说权力的剥夺,为人类个性争取自由和独立,发出了高声地呐喊。正如吉丽安所说:“尽管发生在十七世纪,海丝特和她女儿的故事也……给十九世纪美国关于财产、家庭的道德和经济传统贴上了自由主义思想的标记。”[15]海丝特顽强而坚定的自我言说早已超越了19世纪的美国,直至今日还闪烁着耀眼的光辉。
同样,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并非是一个完全听从命运摆布的人物,她也为自我的权利追求和抗争勇敢,可她的声音最终在沉默中消亡。祥林嫂对强大他者的抵抗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逃”,丈夫死后,她从婆家逃到鲁镇当佣人,但她不过是从夫家逃到地主家,最终没能逃出封建思想的大网。二是“撞”,被婆婆卖给山里人结婚,她一路哭嚎,头撞香案角,“碰了个大窟窿”[4]156,还是没改变被买卖的命运。三是“捐”,为了洗刷身上的污名,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她满怀希望“捐”门槛,却被四婶急急地一句“你放着吧!祥林嫂”,推入了绝望的深渊。四是“问”,沦为乞丐的她问知识分子“我”,“一个人死后,究竟是有没有魂灵的”[4]149,表现出她对现存秩序的怀疑和叛逆。然而,祥林嫂无论怎样挣扎追求,也没有改变自己遭人鄙视的厄运。祥林嫂一有机会就向遇到的每个人诉说自己儿子阿毛的故事,希望得到大家的同情,但她的自我言说没有得到有效的回应,除了她过于“程序化的叙述语言”[16],更重要的是她没有被当作一个人来看待。不论祥林嫂的言说内容如何,叙述技巧怎样,看客们始终认为她是一个不节不烈的寡妇、一个茶余饭后消遣的笑料,不值得关注;甚至说她当初白撞了一下,因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如今头上的伤疤倒成了耻辱的记号,倒不如一头撞死。可悲的是,祥林嫂急于得到他者的认可,把自我也贬低为一根可以“给千人踏,万人跨”的门槛,并为此付出了全部的积蓄和希望。在一个没有给自我存在提供足够空间的社会,何谈自我言说的可能?在无边无际的社会大网里,祥林嫂本就弱小的自我进退两难,终被“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17]105夺去生命。
海丝特和祥林嫂都在人生路上遭遇了强大的社会他者,她们的行为被道德规范所不容,但她们的命运却有着不同的运行轨迹。海丝特的自我是在一个不断上升的不断完善的轨道上良性运行,艰难中有突破,困苦中有希望;祥林嫂在文化他者的无情打压下,先是失去自我,后又背负着种种罪名加速朝毁灭的方向运转。她们的命运实际上反映着中西方文化中自我观与救赎观的差异。
尽管清教思想对女性的行为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规训,但与此同时,西方文化中也有“唯我论”和强调救赎的传统,给海丝特提供了改善自我形象的心灵动力和可能路径。唯我论哲学承认自我存在,有久远的思想渊源。西方古典作品中对英雄人物的颂扬反映出他们强烈的个体意识,文艺复兴运动把人放在宇宙的中心地位,倡导人的自我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解放人类个性、冲破外在束缚的进步意义。海丝特在反对清教严苛戒律的过程中自觉吸收了人本主义思想,不自觉地把自我的追求放在首位。另外,在《圣经》的影响下,西方人相信人类原罪的存在,“一种博大的忏悔精神渗透于西方人的人格结构之中”[18]。有罪之人可以通过服务上帝的方式进行赎罪,进行自我更新。因此,海丝特即使因违反清教戒律受到严厉的惩罚,可只要她愿意,她通往救赎的道路是畅通的,是被社会允许的,且有章可循的。
然而,在祥林嫂的时代里,父权与政权、族权、神权错综交织,结成一张无边巨网,“自我”无处可藏。从孟子的“杀身成仁”到宋明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都显示出在中国文化体系中“自我”被放逐的地位。“在中国传统哲学特别是儒家学说中,自我首先是依附性的,是处于一定群体和传统中的自我。因此,跟个体相关的权利概念是无处容身的。”“个体只有将自己的个体性泯灭掉,并融入集体、社会之中才能获得自己真正的存在。”[19]同时,一个人有了罪,也没有了更正的机会。“中国从来不许忏悔,女子做事一错,补过无及,只好任其羞杀。”[17]119这种“不许忏悔”的民俗观念导致祥林嫂即使捐了门槛、也得不到社会真正的宽恕,是导致她精神崩溃的最终原因。
四、结 语
同样生活在强势他者的社会,海丝特和祥林嫂的自我言说结局迥异,除了她们性格因素外,更多是社会文化对她们的自我实现赋能存在差异。海丝特有人文主义的赋能,最终可以选择用坚韧的方式对自我价值进行积极有效的维护,但她依然身戴红A字,反映出当时社会中自我追求与宗教他者无法平衡的矛盾。受清教思想和人文主义双重影响,霍桑主张人性的解放的同时,他对自我和他者的矛盾思考依然停留在“原罪”的层面。祥林嫂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源于旧中国不合理的社会制度。通过讲述祥林嫂的故事,鲁迅强调了发挥个性的至关重要性,他提出“立国”必须先“立人”的社会改革思路,回答了人如何走向自身、走向现代的问题。霍桑和鲁迅在文学领域中对自我与他者问题的关注分别促进了不同时代人们的道德觉悟和思想启蒙,对推动人的现代化提供了丰富的精神养料。